文洪杰
家住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的周楚,于2014 年结识了同城女子张红。不久后,张红直言相告:“我崇尚不婚不育,可爸妈老是催婚,很头疼!”周楚笑着说:“我也一样,既然父母催得紧,我们不如假装恋爱吧?”张红表示同意。
周楚和张红表面上认真恋爱,却并无深入接触。随着时间的推移,张红渐渐发现,周楚的思想观念与自己很契合。后来,在双方父母的催婚下,两人达成了建立丁克家庭的共同意愿。
2015 年元旦,周楚和张红举行了婚礼。婚后,两人一起买菜做饭,约朋友去郊游、野炊,过得十分惬意。但是,他们又不得不面对双方父母屡屡“催生”的压力。2017 年正月初一,周楚和张红给周爸周妈拜年,周妈提出想抱孙子,周楚说生活压力太大,不想生孩子。周爸撂下话:“我们不管那些,反正年底要抱上孙子。”
周楚想到了应对办法,他从网上购买了一只年幼的柯基犬,带到父母家。周母旧话重提,周楚急忙把柯基犬抱给母亲说道:“生个孙子多麻烦呀,让小狗陪伴您的老年生活吧。”周父气得吹胡子瞪眼,让儿子带着小狗立刻走。就这样,柯基犬与周楚、张红组成了“三口之家”。
周楚领回家的柯基犬是一只刚刚断奶的小狗,非常讨人喜爱,张红给它取名叫贝贝。
自从养了贝贝,张红每天下班第一时间抱着它亲热亲热,然后给它准备食物。张红与周楚共进晚餐后,两人就带着贝贝出去溜达……养了个把月,贝贝就显得非常通人性,不时绕着张红脚前脚后撒欢。张红只要叫贝贝名字,它就跑过来蹭她的腿。
周楚有时出差,张红独自在家时常常觉得寂寞。自从贝贝进了门,但凡周楚再去外地,哪怕十天半月,张红也不会觉得孤单。渐渐地,她越来越离不开贝贝了,每天在家时,只要看不到贝贝,就到处去找。
2020 年6 月,周楚去深圳出差。一天晚上,张红已经躺在床上休息了,可是,贝贝却在卧室门外一个劲地叫。张红起身打开门,贝贝围着她蹭来蹭去不肯走。张红心想:“看来它也和我一样寂寞啊。”于是,她就把贝贝搂在怀里。此后,张红都带着贝贝睡觉。
张红没有怀孕的迹象,这让周楚父母很不满。2021 年11 月的一个周末,周楚去公司加班,周母再次登门“催生”。周母连珠炮般数落张红,张红当即顶撞。盛怒之下,周母扬言要让儿子休掉张红。张红也不示弱,表示根本不在乎这桩婚姻。
这次事件引发了周楚和张红的矛盾,两人进入冷战。2022 年春节前,他们表示同意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也没有异议。但周楚提出,贝贝是他带进家的,理应归其所有。张红则表示她为抚养贝贝付出了很多心血,不可能分开。
2022 年5 月,周楚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柯基犬归他所有。
张红提交了答辩意见,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婚后饲养的柯基犬贝贝,日常的吃喝拉撒主要由她照料,自己早已将贝贝当成家人,感情深厚。张红还提出,“周楚平常工作繁忙,经常出差,没有太多时间照顾贝贝。”
针对张红的答辩,周楚反驳说,虽然他日常照料贝贝吃喝拉撒的时间较少,但经常会带它出门遛弯,自己同样将它当成了家人,也离不开它。
这是离婚纠纷中的特殊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归类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不同于其他能以金钱衡量的共同财产,宠物是有生命的,柯基犬对于张红与周楚而言不仅是一个“物”或者财产,更多的是心灵寄托。对此,如何处理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呢?
“或许可以参考孩子的抚养权纠纷处理。”该案承办法官提出一条新的思路,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争议,即在既照顾双方感情又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通过调解或双方协商等柔性方式处理宠物的“抚养”问题和探望问题,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2022 年7 月5 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周楚和张红约定,贝贝归张红所有,周楚每月向张红支付贝贝的照看费用,直至它去世;贝贝产生的医疗费,双方各承担一半。在张红正常作息时间内,周楚只要提前联系,都可以前去探望贝贝。(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以案说法】
宠物是“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
宠物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物已没有异议,但宠物这一特定的物的分配,尤其是涉及的宠物在离婚案件中如何确定饲养人等问题,我国现有法律还没有涉及。道理很简单,宠物类财产除了价格属性外,通常都具有一定的精神属性,一个“宠”字就表明了其包含的感情成分和主人所付出的心血。毫不夸张地说,宠物往往是部分群体的感情寄托。因此,称宠物类财产是“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大多数人已经予以认可。
虽然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对宠物“抚养权”的规定,但宠物主人可对宠物享有所有权,其他人侵害宠物主人所有权的,宠物主人有权基于财产所有权受侵害而排除妨害或请求保护其权利,因此,离婚时争养宠物与争夺其他财产在法律上并无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