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古树名木生存现状调查及保护管理对策研究

2014-09-24 13:29余建荣程建慧
现代农业科技 2014年11期
关键词:生存现状保护管理古树名木

余建荣+程建慧

摘要对衢州市柯城区现存古树名木资源分布现状、生长特征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并对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出对策措施,以期为柯城区的古树名木保护提供参考。

关键词古树名木;生存现状;保护管理;对策;浙江衢州;柯城区

中图分类号S7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1-0189-03

古树名木资源,是植物多样性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特定的地理条件下形成的生态景观,它是历史的见证、人类文明的象征,是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综合载体,是风景区的绿色瑰宝,是民族文化历史悠久的象征,对其实施有效的保护是继承森林文化传统、保护生态环境和风景资源以造福子孙的大事,同时也对挖掘乡土树种以及绿化树种选择和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1-2]。

1柯城区基本情况

衢州市柯城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型气候区,因冬季受大陆气团控制,夏季受海洋气团影响,具有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气候温和、日照充足、无霜期长、雨量充沛而季节分布不均的地带性特征。常年平均气温16.3~17.3 ℃。1月平均气温4.5~5.3 ℃,7月平均气温27.6~29.2 ℃。历年极端高温40.1 ℃,极端低温 -10.1 ℃。历年平均初霜日11月19日,终霜日为翌年3月8日前后,年平均无霜期251~261 d。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 843 mm。每年3—6月为多雨期。区内降雨量从沿江平原向两侧丘陵山地递增。年日照总时数1 600~1 900 h,太阳年辐射量4 556 J/m2。降水充沛,光、热、水条件良好,山地地气候特征明显,自然条件优越,植物类型多样,植物资源丰富。

2柯城区古树名木资源现状

根据2013年最新的古树名木普查结果统计,柯城区现有古树1 019株,其中单株古树843株、古树群9群176株,有一级古树132株、二级古树200株、三级古树687株。树龄为80~99年的古树后备资源148株,其中单株137株、树群1群11株。

2.1种类和数量

柯城区全区有1 019株古树,涉及银杏、黄檀、南方红豆杉、金桂、罗汉松、粗榧、香樟、黄连木、紫薇、枫香、鸡爪槭等35种25科。其中樟树最多,数量为703株,占总量的69.0%,其次是青冈栎75株、枫香53株,分别占总量7.4%和5.2%(表1)。

2.2地域分布

根据普查结果统计,古树名木主要集中分布在石室、九华、石梁、华墅、航埠、黄家、府山等7个乡镇(街道),共804株,占总量的78.9%(表2)。单株古树名木843株,占总量的82.7%,古树群9群176株,占总量的17.3%。

2.3位置分布

全区古树名木主要分布在村旁、路旁、水旁、田旁、个人宅院和山坡等,共876株,占总量的85.9%,其中村旁、路旁、水旁分布占24.9%、18.2%、12.3%(表3)。

3古树名木生长特征

全区1 019株古树名木生长态势良好,生长旺盛的707株,占总量的69.4%,生长一般的243株,占总量的23.8%,长势较差的46株,占总量的4.5%,濒临死亡的23株,占总量的2.3%(表4)。

对于生长势较差和濒临死亡的69株树中,有27株位于村旁,19株位于路旁,5株位于水旁,分别占39.1%、27.5%、7.2%,且在所有村旁、路旁、水旁古树中分别占10.6%、10.3%、4.0%,可能因为村旁、路旁、水旁等人为活动极为频繁,较易遭到人为破坏,导致古树生长状况不良,生长势较差(表5)。

3.1树高特征

树高在10 m以下的37株,占总量3.60%;10~15 m的337株,占总量33.10%;15~20 m的416株,占总量40.80%;20~25 m的148株,占总量14.50%;25~30 m的58株,占总量5.70%;30~35 m的18株,占总量1.80%;35 m以上的5株,占总量0.50%。

3.2胸围特征

胸围200 cm以下的221株,占总量21.70%;200~299 cm的319株,占总量31.30%;300~399 cm的264株,占总量25.90%;400~499 cm的93株,占总量9.10%;500~599 cm的86株,占总量8.40%;600~699 cm的25株,占总量2.50%;700~799 cm的6株,占总量0.60%;800 cm以上的5株,占总量0.50%。

3.3冠幅特征

平均冠幅10 m以下的263株,占总量25.8%;10~15 m的342株,占总量33.6%;15~20 m的275株,占27.0%;20~25 m的94株,占总量9.2%;25~30 m的37株,占总量3.6%;30 m以上的8株,占总量0.8%(表6)。

4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现状

柯城区历年来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极为重视,早在2002年就对古树名木树进行普查并建档并挂牌保护,2006年又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对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调查建档,2013年是第3次全面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长期以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古树名木适时采取了复壮、施肥、防治病虫害、摘除寄生物等保护措施。

4.1开展树龄鉴定与建档工作,多方筹措管护资金

2002年、2006年和2013年3次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定级编号、树龄鉴定等工作,建立了电子图片和文字档案,落实养护责任单位,立标志牌,由区绿委办主管,区绿委每年还组织2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近年来,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社会力量赞助、农民自筹等途径,筹集资金50万元以上,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4.2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基础研究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

开展了“柯城区古树名木养护复壮技术研究”,研究古树复壮的技术方法,包括修补树洞、改善立地条件、病虫害防治等。应用高新技术尤其是3S技术(RS、GIS、GPS)建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或不定期调查监测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和生活力状况。2006年底,柯城区实现全国首个应用IKONOS卫片进行二类资源调查,并建立GIS平台的单位,利用GIS等技术建立古树名木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古树名木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数字化和动态管理。

4.3采取技术措施保护古树名木

一是改善排水条件。开挖沟渠,确保雨后积水排出,防止根系呼吸不畅甚至窒息。二是扩大生境范围。拆除部分建筑物,根据树种特性划定生长区域,以保证其生长。三是做好土肥水管理。加土覆盖,尤其是针对裸露的根系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防止人畜伤害。每年松土2次,改善树木根系通气状况,防止土壤板结,松土深度逐年加深,注意避免伤根。合理施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施肥后及时覆盖。四是病虫害防治。针对柯城区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品种、分布等,采取不同的病虫害防治措施。五是建立围栏。采用特殊的填补材料对树洞进行修补,如水泥、弹性环氧树脂、水、沙等混合物。六是均衡树冠,修枝涂油。用钢筋混凝土桩对倾斜树干进行支撑,如果偏冠较轻则采用修复整形措施即可。古树名木休眠期进行修枝,减少树木营养消耗,消除翌年病虫发生来源。

5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5.1保护古树名木意识不够强

一是因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还未养成爱惜古树名木的习惯,在古树上堆放杂物、拴绳挂物、烧香点烛等现象很多;二是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保护古树名木的关系,在村庄整治过程中,将树旁道路全部硬化,预留空间无法保证古树正常的新陈代谢。

5.2缺乏保护古树名木的法规

我国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虽有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关规定,但局限性很大,规定不全面,职责不明确,处罚不严厉,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5.3管护责任制不落实

目前,柯城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管护责任制的落实上。城区和风景点的古树名木保护由当市园林管理处和住建部门等负责管理或由古树名木生长地所在单位负责,保护状况较好,普遍长势旺盛。生长在农村的古树名木落实户主管护或由村集体管护,一般由户主管护的由于责任到位,情况稍好,而由村集体管护的由于没有落实具体的管护责任人,情况较差,出现树体被砍伤、砍枝、剥树皮、牛羊啃食树皮等现象,古树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3-4]。

5.4缺乏管护专项经费

古树名木保护没有专项经费,各级政府对古树名木保护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难以对古树名木进行定期的检查、治理、复壮、抢救以及进行病虫害防治等。

6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策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加速生态建设,对维护生态安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6.1加强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全民保护意识增强,古树名木保护才有根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古树名木认养、结对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大意义和价值,以增强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使热爱和保护古树名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6.2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古树名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当地的有关古树名木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使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6.3加大资金支持,资助古树名木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性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应当把古树名木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或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吸纳民间和社会资金,作为保护古树名木的专项费用。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和资助古树名木以及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

6.4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城市建成区的古树名木由住建部门负责,其余的由林业部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土地权属与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落实保护的责任、义务和管理措施。对古树名木出现病虫害,长势衰弱或濒临死亡,管护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治理和复壮。

6.5开展古树名木的濒危抢救和复壮保护工作

根据古树名木的濒危程度和生长现状,有针对性地采取清除污染、修建围栏、填土施肥、填堵树洞和树枝支撑、病虫害防治等抢救与复壮措施。

7参考文献

[1] 吕明亮,江伟华.古树及其后备资源保护对策———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为例[J].江西农业学报,2007,19(6):112-113.

[2] 胡长贵.建德市古树名木分布生存现状调查及保护发展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0(8):244-245.

[3] 黎琼华.陆良县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4(3):189-190.

[4] 谈丽萍.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管理规划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0(6):212-213.

5.2缺乏保护古树名木的法规

我国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虽有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关规定,但局限性很大,规定不全面,职责不明确,处罚不严厉,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5.3管护责任制不落实

目前,柯城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管护责任制的落实上。城区和风景点的古树名木保护由当市园林管理处和住建部门等负责管理或由古树名木生长地所在单位负责,保护状况较好,普遍长势旺盛。生长在农村的古树名木落实户主管护或由村集体管护,一般由户主管护的由于责任到位,情况稍好,而由村集体管护的由于没有落实具体的管护责任人,情况较差,出现树体被砍伤、砍枝、剥树皮、牛羊啃食树皮等现象,古树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3-4]。

5.4缺乏管护专项经费

古树名木保护没有专项经费,各级政府对古树名木保护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难以对古树名木进行定期的检查、治理、复壮、抢救以及进行病虫害防治等。

6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策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加速生态建设,对维护生态安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6.1加强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全民保护意识增强,古树名木保护才有根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古树名木认养、结对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大意义和价值,以增强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使热爱和保护古树名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6.2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古树名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当地的有关古树名木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使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6.3加大资金支持,资助古树名木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性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应当把古树名木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或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吸纳民间和社会资金,作为保护古树名木的专项费用。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和资助古树名木以及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

6.4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城市建成区的古树名木由住建部门负责,其余的由林业部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土地权属与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落实保护的责任、义务和管理措施。对古树名木出现病虫害,长势衰弱或濒临死亡,管护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治理和复壮。

6.5开展古树名木的濒危抢救和复壮保护工作

根据古树名木的濒危程度和生长现状,有针对性地采取清除污染、修建围栏、填土施肥、填堵树洞和树枝支撑、病虫害防治等抢救与复壮措施。

7参考文献

[1] 吕明亮,江伟华.古树及其后备资源保护对策———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为例[J].江西农业学报,2007,19(6):112-113.

[2] 胡长贵.建德市古树名木分布生存现状调查及保护发展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0(8):244-245.

[3] 黎琼华.陆良县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4(3):189-190.

[4] 谈丽萍.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管理规划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0(6):212-213.

5.2缺乏保护古树名木的法规

我国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虽有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关规定,但局限性很大,规定不全面,职责不明确,处罚不严厉,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5.3管护责任制不落实

目前,柯城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管护责任制的落实上。城区和风景点的古树名木保护由当市园林管理处和住建部门等负责管理或由古树名木生长地所在单位负责,保护状况较好,普遍长势旺盛。生长在农村的古树名木落实户主管护或由村集体管护,一般由户主管护的由于责任到位,情况稍好,而由村集体管护的由于没有落实具体的管护责任人,情况较差,出现树体被砍伤、砍枝、剥树皮、牛羊啃食树皮等现象,古树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3-4]。

5.4缺乏管护专项经费

古树名木保护没有专项经费,各级政府对古树名木保护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难以对古树名木进行定期的检查、治理、复壮、抢救以及进行病虫害防治等。

6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策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加速生态建设,对维护生态安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6.1加强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全民保护意识增强,古树名木保护才有根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古树名木认养、结对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大意义和价值,以增强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使热爱和保护古树名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6.2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古树名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当地的有关古树名木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使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6.3加大资金支持,资助古树名木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性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应当把古树名木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或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吸纳民间和社会资金,作为保护古树名木的专项费用。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和资助古树名木以及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

6.4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城市建成区的古树名木由住建部门负责,其余的由林业部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土地权属与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落实保护的责任、义务和管理措施。对古树名木出现病虫害,长势衰弱或濒临死亡,管护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治理和复壮。

6.5开展古树名木的濒危抢救和复壮保护工作

根据古树名木的濒危程度和生长现状,有针对性地采取清除污染、修建围栏、填土施肥、填堵树洞和树枝支撑、病虫害防治等抢救与复壮措施。

7参考文献

[1] 吕明亮,江伟华.古树及其后备资源保护对策———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为例[J].江西农业学报,2007,19(6):112-113.

[2] 胡长贵.建德市古树名木分布生存现状调查及保护发展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0(8):244-245.

[3] 黎琼华.陆良县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4(3):189-190.

[4] 谈丽萍.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管理规划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0(6):2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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