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晨 王彤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急诊科(518033)
公众启动除颤(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PAD)是指目击者在目击院外心脏骤停(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OHCA)后在紧急医疗服务到达前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进行处理[1]。早期除颤可以明显提高OHCA 患者的存活率。在日本、美国、瑞典等发达国家,PAD 项目早在上世纪90 年代即开始起步,挽救了众多OHCA 患者的生命。在我国,目前每年心源性猝死患者高达55 万,为全球之首,而发生OHCA 后的生存率不足1%,PAD 项目的实施仍在起步阶段。本文旨在分析对比国内外AED 的配置投放以及使用现状,为PAD 项目的进一步实施提供参考。
1.1 国内AED 的配置与投放2020 年,我国颁布了《中国AED 布局与投放专家共识》[2],在这一共识的指导下,近年来国内各大城市AED 的配置数量明显提高,以杭州为例,近五年AED 的配置数量增加了8 倍(图1),截止至2021 年12 月底,深圳市公共场所投放的AED 数量已达1.4万余台,为国内最多。此外,上海及深圳等城市还开发了市内公共场所的AED 地图(图2),公众可实时迅速获取全市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等设有的AED 位置及具体使用状态等信息,满足紧急状况下志愿者及旁观者寻求AED 设备的需要。
图1 杭州市公共场所AED 数量
图2 上海市AED 分布地图
尽管国内主要城市的AED 总数已有显著上升,但人均水平明显不足。以AED 投放密度最高的深圳市为例,每万人配置AED 数量仅为8 台,而瑞典公共AED 超过40000台(42 台/万人)、荷兰80000 台(47 台/万人)、日本超过400000 台(50 台/万 人)、美 国 超 过100 万 台(31 台/万人)[3-5]。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AED 配置数量明显不足(图3)。并且我国PAD 项目仍在起步阶段,AED 的配置还存在分布不均衡、城乡差异大、登记管理系统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亟待改善。
图3 各地区AED 数量对比
1.2 国外AED 的配置现状上世纪90 年代开始,发达国家便陆续开展了PAD 项目,经过多年发展,日本、丹麦等地已具有相对完善的AED 管理与维护系统。在东亚,日本、韩国政府在10 余年前便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支持PAD 项目的实施。如今,日本、韩国均已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OHCA 上报以及PAD 项目的公众培训系统,由全国性的急救中心负责管理。在欧美地区,除了保证公众场所AED 的高覆盖率外,一些研究人员根据区域内AED 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探索了AED 设备投放的新模式。瑞典研究人员使用无人机投放AED 设备用于OHCA 的抢救,投放准确率可达92%。在时效性上,无人机投送相较于等待专业急救人员施救具有明显优势[6]。德国学者利用计算机软件模拟了从OHCA 发生到无人机投放AED 设备至施救现场的全过程,结果显示,10 公里处发生的OHCA,利用无人机运送,15 分钟左右即可实现AED 的投放,因此可以极大地提高偏远地区AED 的实用性及可及性[7]。
丹麦、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PAD 项目推行较早,AED设备的公众使用率和复苏成功率也较高。丹麦研究人员统计了2500 例OHCA 病例,其发生区域主要集中在办公场所(18.6%)、学校(13.3%)、运动场所(12.9%),在这些病例中,旁观者除颤的比例平均可达13.8%[8],而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如机场,这一比例更可以达到43.5%[9],患者的存活率也因此明显提高。在日本,受益于广泛的PAD 公众培训系统,旁观者除颤的比例更高,研究人员统计了全国范围内发生于中小学校的232 例OHCA 病例,仅有25 例(10.8%)未接受CPR 与公众除颤急救。公共AED 应用和旁观者CPR 的结合使OHCA 患者的存活几率增加了4 倍。此外,波兰、加拿大、韩国等地的旁观者除颤比例也从15-40%不等[10-12]。
尽管国内AED 投放数量已明显上升,但公众对AED设备的认知度不足、发生OHCA 时使用AED 的施救意愿较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都是阻碍PAD 项目推进的因素。国内的问卷调查研究结果显示,仅有37.8%的调查对象对AED 设备有一定认知,70.3%的调查对象从未在公共场所注意到配置的AED 设备,愿意对发生OHCA 的患者进行施救的受访者仅有41.9%[13]。尽管AED 的使用已经被证实可极大提高OHCA 事件中患者的生存率,但截止目前,我国仍未有明确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来规定应急救护措施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谁承担。民法中虽有描述,但急救免责条款并不明确,且时有应急救护后被法院判输的情况发生[14]。这些因素导致国内公共场所的AED 设备使用率低下,公众普遍存在不敢救,不愿救的心理。在深圳市报道的1893 例OHCA 患者中,目击者除颤施救的比例仅有0.63%[15]。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众AED 培训,对于构筑全民急救体系有着深远的意义。
AED 的及时使用可以显著提高OHCA 患者的生存率已成为共识。然而,每台AED 的成本并不低廉,这也成为了PAD 项目普及的一大阻碍。公众AED 的投放安装只是PAD 项目的第一步,设备的定期保养、电池更换、故障排查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及设备损耗成本。目前,国内平均每台AED 的售价约2 万元[4],尽管随着设备国产化的普及,价格有所降低,但后续维护成本依然高昂。此外,安装AED 设备往往是企业和单位的自主选择,并无法律硬性规定,考虑到管理成本和风险成本,很多公共部门并没有太大的意愿选择投放AED 设备。另一方面,由于我国PAD项目仍在起步阶段,旁观者除颤施救的比例过低,这导致大面积投放AED 设备为公共卫生系统带来的收益同样低下。以深圳市为例,截止2019 年5 月,市内发生的1893 例OHCA 事件中,仅有12 例是由旁观者进行了AED 除颤,而市内的AED 投放数量在2019 年已达数千台,这无疑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15],近几年来,深圳市尽管由旁观者使用AED 抢救OHCA 时有成功的报道,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官方的统计数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评估。
尽管目前国内AED 设备的成本效益比不高,但对AED项目的成本效益比分析表明,PAD 项目的普及仍能在很大程度上使公众受益。成本效益比的具体数据根据国情不同有所差异,相信随着国内PAD 项目的推进,旁观者除颤的比例也会逐渐增加,公众场所投放AED 设备对公众健康的收益也会越来越显著。
自国内PAD 项目推行以来,各城市的AED 投放数量已有明显提高,也有部分OHCA 事件的患者从中收益。然而,国内的PAD 项目的进展仍落后众多发达国家,后续也亟需进一步的政策与法规推动这一项目的发展。
4.1 提高AED 设备的普及率尽管国内各大城市的AED数量已在政策推动下明显上升,但距离共识推荐的标准仍有较大差距。在继续提高各城市AED 数量的同时,还应该根据各城市发生OHCA 地点的差异制定针对性的AED投放方案,避免资源浪费。
4.2 推动PAD 项目的公众培训和公众使用AED 意识提高公众利用AED 设备进行急救的意识是提高OHCA 患者生存率的关键。在一线城市,由于交通拥堵,120 急救平均反应时间往往大于10 分钟,而对心脏骤停的患者来说,每一分钟都至关重要,现场公众的第一时间除颤可以将患者的生还率提高数倍。PAD 项目的公众培训,在日本等国已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内相关部门的主导下,将急救知识写进教科书或者定期开展急救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鼓励真操实作,可以有效提高OHCA 患者的生存率。
4.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7 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为急救免责提供了依据[16],但相关法律条款仍未清晰和明确,公众对于参与急救事件后的责任划分仍有较大顾虑。消除公众不敢救的顾虑,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制定急救责任划分的细则,还要加大宣传急救免责实施力度,让全民院前主动施救成为公众的共识。综上所述,全面普及AED 在健康中国的战略背景下,势在必行,而这一项目不仅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才能让AED 发挥其“救命神器”的作用,挽救更多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