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中下游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格局与旅游开发模式研究

2023-05-22 10:26谢璇张舒涵吴济伟刘贤臣曹柯然田永刚
旅游纵览 2023年5期
关键词:空间格局非物质文化遗产

谢璇 张舒涵 吴济伟 刘贤臣 曹柯然 田永刚

摘 要:黄河中下游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齐全,空间分布差异明显,具有较强的研究与开发价值。利用文献收集法、ArcGIS软件核密度估计法等研究方法对陕、豫、鲁三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集聚特征与信息进行分析,通过所得空间格局规律构建相应旅游开发模式,使黄河中下游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高质量应用与联合,在实践层面上对该区域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协同发展产生一定的现实指导作用。

关键词:黄河中下游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格局;旅游开发模式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文旅融合背景下陕西沿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因图谱研究”(2023QN0029);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2023-CX-RKX-088);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2022ND0341)。

一、研究概况

陕、豫、鲁三省分别指陕西省、河南省和山东省,总体地势西高东低,以山地与平原为主。区域纬度跨度较大,气候有较明显差异,是中国经济由东向西梯次推进发展的过渡地带。黄河中下游地区是中华文明的摇篮,而伴随其产生的文化更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及核心组成部分[1]。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时空角度来看,其呈现出“大团聚,小散团”的状况。作为中国古代经济政治的北部中心,黄河中下游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质量较高,冠绝一方,拥有巨大的开发潜力[2]。

二、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陕、豫、鲁分别作为关中文明、中原文明、齐鲁文明的发源地与代表省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截至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4批国家级非遗名录,陕、豫、鲁分别获得音乐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41项、47项、64项,共计152项(含扩展项)(见表1)。

(二)研究方法

1.文献收集法

阅读中国古代音乐文化与音乐类非遗相关书籍资料,以及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文字资料,将相应省份按文化类型进行分类组合分析,并以分析結果确定选址。

2.图表分析法

采用ArcGIS核密度估计法测量黄河中下游地区音乐类国家级非遗点的空间集聚特征,通过核密度分析图反映非遗资源的核心聚集区和集聚程度,得到音乐类非遗分布核心区图。针对非遗空间分布格局探索可实行的创新旅游开发模式。

3.设计艺术案例分析方法

广泛搜集与本课题相关的设计艺术案例,对现有案例的研究成果和设计内容进行比对分析,作为此次研究的参考借鉴。

三、结果与分析

(一)非遗数量结构分析

由表1数据计算得出,三省中音乐类非遗共152项,其中传统戏剧共80项,占52.63%;其次是传统音乐,共46项,占30.26%;最后是曲艺类,共26项,占17.11%。对比表1三省的音乐类非遗占有量可知,山东省所占比例最高,共64项,占42.11%;其次是河南省,共47项,占30.92%;最后是陕西省,共41项,占26.97%。仅从数量上看,陕西省和河南省所占比例比较均衡,但按密度来看,河南省以2.81项/万km2超出陕西省的1.99项/万km2将近30%,山东省仍然以4.11项/万km2占据首位。

由表2可知,先秦时期的音乐类非遗项目共10项,占总数的6.58%;秦汉结束了天下分裂的局面,这一时期的项目数量共12项,占总数的7.89%;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非遗项目共4项,占总数的2.63%,为所有时期的最低占比;隋唐五代时期的项目共15项,占总数的9.87%;宋元时期的非遗达到19项,占总数的12.50%;明清时期的非遗项目共92项,占总数的60.53%,比前面所有时期的项目总数之和多出20%左右。

通过分析以上数据可以得知,文化遗产经历了从反映人类早期生存与生活、先民的浪漫幻想及对于自然的崇拜敬畏过渡到展示生活品质和追求主体精神的愉悦和健康,音乐类非遗的数量和种类随着历史演变呈现出一定的规律,距离现在越近的时期,所遗存的项目数量越多,种类越丰富,反之则越少;除此之外,处于社会安定时期的非遗数量越多,种类越丰富,反之则越少。

(二)非遗空间分布分析

1.音乐类非遗总体空间分布分析

音乐类非遗主要集中分布在河南省和山东省交界处及陕西省中南部,在西安、渭南、鹤壁、安阳、济宁、济南等市形成高密度区,在商洛、榆林、滨州、东营、淄博、青岛等市形成次密度区,分布格局呈两翼分布趋势。

2.音乐类非遗具体空间分布分析

传统戏剧类与音乐类非遗重合度较高,主要集中在河南省和山东省交界处与陕西省中南部,在西安、商洛、渭南、广安、新乡、鹤壁、安阳、濮阳、菏泽、济宁、许昌、泰安、济南、青岛市形成高密度区,在安康、榆林、许昌、开封、郑州、滨州、东营、淄博、枣庄、烟台、潍坊形成次密度区,分布格局呈两翼分布趋势。

传统音乐类非遗主要集中在陕西省中南部、北部与河南和山东交界处,在咸阳、西安、郑州、新乡、襄阳、泰安等市形成高密度区,在安康、延安、柳城、潍坊、青岛等市形成次密度区,分布格局呈倒三角分布。从分散视角来看,陕北、关中与齐鲁地区各自形成中心,对周边区域呈放射状影响。

曲艺类非遗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分布在山东省西部,在西安、绵阳、泰安等市形成高密度区,在延安、济宁、襄阳等市形成次密度区,分布格局呈零星分布。

四、陕、豫、鲁三省音乐类非遗旅游开发模式探索

(一)“点-线-面”开发模式

不同地区由于地形和地域的差异,在文化习俗上各具特色,因此陕、豫、鲁三省应依托音乐类非遗资源,通过将不同地区的相似点联系成“线”,打造相应的文旅项目,将其同当地的景点相融合,产生不同于其他景点的趣味风景点;范围较大的景点可以就地建立大型风景基地,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形成景区“面”,产生较大的影响力。

(二)中心-外围-两翼“基础+发展+提高”开发模式

中心、外围、两翼地区的非遗资源属性、数量、影响力不同,且每个区域非遗的类型都存在差异,生产生活水平与产业基础也各不相同[3],所以陕、豫、鲁三省应在不同区域采用不同的组合方式开发音乐类非遗资源,通过“非遗+工业+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以“旅游+非遗”为引领的复合型产业链[4]。

1.中心地区及外围区

作为城市文化发展的中心区域,这两个区域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品质高、类型齐全,且大部分区域与现代城市发展中心区重合。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良好,交通便利,且城市影响力远大于周边城市,甚至能带动周边辐射区域的发展,所以其本身旅游属性强,游客数量较多,为城市旅游业与非遗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土壤。因此,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核心与辐射区,三省可以采用文化与生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推动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提升对外形象,同时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促进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发展,带动城市经济发展,从而实现发展正向循环。

2.两翼地区

作为文化资源相对较少,影响力相对较低的地区,不能采用类似于核心地区的大方向大融合型发展方式,外界对于城市的认知程度也较低,相应的基础也较差。对此,三省应采取区域性公园模式对其进行音乐类非遗旅游开发。区域性公园具有一个或多个特定主题,是旅游活动主体性、文化娱乐性、休闲体验性强的园区。相对于核心区域及其辐射区吸引全国的游客,其应优先满足当地人对于旅游与文化的需求,逐步扩大区域性公园的影响范围,最终形成一个综合性、以非遗为主的旅游团聚区域。

(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开发模式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以“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为目标,把“见人见物见生活”作为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理念。三省应合理利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于区块的宏观、整体设计,赋予各个板块统一共性,而各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通过设立各自不同的特色景观与文化,因地制宜地对各自区块进行文化与生态的保护与开发。而通过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发能提高当地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促进当地居民参与到音乐类非遗旅游开发中来,使非遗的传承更具有可持续性。

(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旅游开发模式

政府是非遗保护坚实的后盾[5]。由于产业资本之间缺少合作,三省的非遗产业化难成规模。这就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促进更多的资本进入非遗旅游开发领域,基于此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和非遗的传承保护。而为了提升地区旅游开发的可持续性,当地则需要引入市场运作,通过资源配置功能,促进旅游要素的合理开发与配置,注重增强经济效益;在运作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明确二者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以社會效益带动经济效益,以经济效益促进社会效益[6]。

(五)文旅产品设计与应用开发模式

三省发展音乐类非遗旅游,应基于相关文化,打造相关文创产品。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与高校开展合作,提高相应文创水平。例如,陕西历史博物馆的原创IP唐妞,以其自身城市——大唐长安为蓝本,侍女俑为原型,创作出模仿当时大众的一个虚拟人物,成为火爆一时的IP,并登上央视春晚。其火爆的同时,衍生出了相应的小说、贴纸等多元化周边产品,带动当地非遗与文化发展,也让更多人了解中国古代灿烂的文化。以此为鉴,陕、豫、鲁三省各地应趁热打铁,依托音乐类非遗资源,开发对应的文创产品。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文创产业园,利用高校资源与社会力量,建立非遗生态保护区,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为其设计专属图标,从而提高音乐非遗与相关文创的知名度与专业性。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研究了黄河中下游地区陕、豫、鲁三省音乐类非遗的空间格局及旅游开发模式,结果表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从省域数量来看,山东省音乐类非遗数量最多,陕西省的数量最少;从密度来看,山东省仍然以4.11项/万km2占据首位;通过分析音乐类非遗的发展历史可以得知,距离现在越近的时期,所遗存的项目数量越多,种类越丰富,反之则越少;总体来看,黄河中下游地区音乐类非遗呈“两点核心、向外辐射”的分布格局,形成了以河南省和山东省交界处与陕西省中南部为中心,向外围、两翼辐射递减的趋势。非遗在空间上呈集聚态势,区域间差异显著,地域性凸显。

基于对黄河中下游流域音乐类非遗的空间特征分析,进而掌握陕、豫、鲁三省音乐类非遗的空间分布特征,为指导黄河中下游音乐类非遗旅游开发提供理论基础。在实践层面上促进黄河中下游流域音乐类非遗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民族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但非遗发展与非遗保护的诉求不尽相同,非遗传承和文化旅游发展都离不开国家、政府、社会、企业的共同投入,从而获得强大的群体支持。这既是中国当前非遗研究工作的难题,也是未来研究黄河流域地区非遗旅游开发模式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J].求是,2019(20):4-11.

[2] 毕雪燕,郭凯旋.文化传播视域下的黄河流域特色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J].新闻爱好者,2020(6):62-64.

[3] 程乾,凌素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J].地理科学,2013(10):1166-1172.

[4] 江娟丽,杨庆媛,张忠训,等.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格局及旅游开发模式[J].经济地理,2019(6):205-213.

[5] 杨思琦,李旻芝,董正阳.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及其完善[J].遗产与保护研究,2017(7):38-41.

[6] 李宇军.文旅融合发展中的“文化-旅游”“政府-市场”“中央-地方”三大关系[J].贵州民族研究,2021(3):171-175.

猜你喜欢
空间格局非物质文化遗产
广义水资源利用效率综合评价指数的
刍议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保护
唐山皮影在新媒体网络中的传播
关于如何运用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培树核心价值观问题研究
推动沈阳市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策略研究
浅论吕剧艺术的传承与传播
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研究进展与展望
云南省烤烟产量空间格局及其原因分析
长江经济带城市物流发展的空间模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