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小利
作家柳青也写过检讨和检查。
最近,我集中看了柳青的一些材料,其中就有几篇检讨和检查。看着看着,我禁不住笑了,心中暗叹:柳青不愧是一位大作家,检讨和检查也写得摇曳生姿、峰回路转、声东击西,雷声大雨点却不大,颇得作文之妙。我读后的感觉是,柳青的检讨和检查自然其心也诚,但因检讨和检查的内容多是自己给自己没事找事,需要“交代”并以期过“关”,其最后的阅读效果,倒看不出柳青有什么问题或有多大的问题,反而让人对他产生理解和同情。
当然,柳青有些检讨或检查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
何谓检讨?词典上的解释是:找出缺点和错误,并做自我批评。“检查”这个词,其中的一个义项与检讨同。
柳青那个时代,时有政治运动。作为干部和作家,柳青也需要定期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所以,检讨、检查作为一种文体,也因要写和不得不写,柳青就写得很纯熟。当然,柳青的检讨和检查,今天看来,主要是研究价值,同时也颇有欣赏的价值。
1952年1月22日,柳青在共青团中央工作时写了一份检讨,题为《我的检讨》,其中说:
我在团中央机关住了已经二年。其间大部分时间关在屋里写《铜墙铁壁》第二遍和第三遍稿,以及做修改、校对等工作,小部分时间(认真坐办公室只有四个月)在《中国青年报》工作。
前一个时期我是比较朴素的,主要原因是我在这里没有行政职务。我避免向公家要任何东西,包括钢笔、墨水和浆糊。那时我化(花)自己的稿费,手脚也小。一个原因是没有工夫想化(花)钱的事,衣服用具都不讲究。这是主要的,因为我才低无能,写作时很吃力。另一个原因是自己的稿费总还是有限的,有两个孩子,……因此作久远之计。
柳青于1949年5月至同年12月在秦皇岛市委借住,写完《铜墙铁壁》初稿后,于1950年1月至1952年1月又借住北京御河桥共青团中央大院一座小楼上,写《铜墙铁壁》第二稿和第三稿。写完长篇,在等候人民文学出版社审查和校对时,他又于1951年3月任职团中央《中国青年报》文艺部主编。上面两段检讨,讲的就是这段时间的情况,重点讲经济情况,和他对待“化(花)自己的稿费”的态度。“前一个时期我是比较朴素的,主要原因是我在这里没有行政职务。”因为柳青当时是“借住”并“没有行政职务”,因此,“我避免向公家要任何东西,包括钢笔、墨水和浆糊”。因为“借住”并没有“职务”,应该也没有工资,他“化(花)自己的稿费,手脚也小”。
这两段检讨,是情况说明,也是铺垫。总之,公家的任何东西都不要,自家的稿费花起来手脚小。
检讨继续讲:
在前一个时期有一件事我做得不好。一九五零年九、十月间,我请私人医生医痔疮,包医费四十万元(邢注:此为第一套人民币。1953年第二套人民币发行,第一套一万元兑换第二套一元),公家给我报了二十万元。当然,我如果住中央人民医院,公家开支是不成问题的;但请街上的一般私人医生治疗,而又要公家开支一部分,是超制度的。又如果我自己拿不出全部费用,公家开支也还可以说过去;但我是完全可以拿出的。事后我心理感到不安,因此去年夏天我儿子在私立同仁医院治疗痧眼,通信员已经和行政处说好公家开支,治完以后我就没有报了。
这一段检讨,主要的问题是讲他请私人医生医痔疮,包医费四十万元,公家给他报了二十万元,这个他觉得是个问题,得检讨。那么,公家给他报了这二十万元对不对呢?应该说,公家能报,应该有相关部门批准并走了一定的财务报销程序,应该就是对的。但柳青“事后”“心理感到不安”,这次得检讨这事。检讨又觉得这事自己也有部分理由,于是,他又说“当然,我如果住中央人民医院,公家开支是不成问题的”,无论如何,柳青还是“公家”的人,而且是老革命、老干部了。但是,“请街上的一般私人医生治疗,而又要公家开支一部分,是超制度的”,问题出在这里。但是,柳青又进一步检讨说,“又如果我自己拿不出全部费用,公家开支也还可以说过去”,看来,虽然“超制度”,但公家也很体恤工作人员,“也还可以说过去”。公家那里虽然“可以说过去”,问题是,“但我是完全可以拿出的”,钱不多,就是二十万换作今天也就是数十元或者再多一些。总之,让公家报这点钱,对又不对,不对似又有点对,但归根结底,“事后我心理感到不安,因此去年夏天我儿子在私立同仁医院治疗痧眼,通信员已经和行政处说好公家开支,治完以后我就没有报了”。
柳青做得很对。
但是在今天来看柳青这一段检讨,从文章的角度来看,还真是如行云流水,又回环往复,环环相扣,极尽曲折之妙。
这篇检讨接着写:
在我写完长篇以后开始在报社工作和有了一些社会活动的后一个时期,我就不够朴素了。(一)表现在个人生活上,化(花)钱手脚很大,主要是稿费多了:《种谷记》改订了新合同开始抽版税,新的小说又快出版了。我缝了很好的夹大衣和制服。我和朋友们到东安市场吃饭很经常,一顿就是几万或十几万。而在捐献联机大炮时只有二百几十万(文联和报社两处,报社的确数忘了),虽然捐献当时新书还未出版,十月间拿到新版税后只交了三百万党费,没有再捐了。
这一段,是说他的“稿费多了”以后,花钱手脚不仅大了而且大多了,既“缝了很好的夹大衣和制服”,又和朋友们经常到东安市场吃饭,“一顿就是几万或十几万”,检讨中表露的意思是很有些铺张浪费,很不应该。而抗美援朝捐联机大炮时却只捐了二百几十万,文联和报社两处都捐了。“报社的确数忘了”,捐款义不容辞,所以对所捐款数并未搁心上。而且,“捐献当时新书还未出版”。但等到“拿到新版税后”,“只交了三百万党费”。我读到这里,感觉应该把“只”换成“又”,文章似乎才气顺理直。是啊,自己穿衣吃饭,本属正常,而且吃的穿的又都是自掏腰包,没有开发票在公家那里报销,有什么不对呢?前边为国自愿捐款,后边自愿多交党费,前后加起来五百多万元。这笔钱,搁在当时,委实不是一笔小数目哩。
我这样读下来,觉得柳青与其说是在检讨,不如说是在为自己曲为辩解。当然,这只是我这种借用柳青自谦之词“才低无能”的人读下来的感觉,是纯粹文本解读下来的理解。柳青当然而且肯定不是这样的想法。
检讨接着写:
(二)表现在公家制度上,我开始活动以后坐了好多次汽车,到门诊部打针一个月,开会,做报告,跑出版社,平均每礼拜要车可能有三四次之多。而在出国前的半个月内差不多每天要,主要原因是人家都已集中起来,我则至出发完全未去集中住。我的借口是报社还有些工作不能完全离开机关,而实际到后来我管得极少,这极少的一部分也是因为我拖蹋,没有早些清理清楚。此外,我到颐和园去玩,坐过两次车。有几次,我要别人出去的车把我捎到文化俱乐部,有一次我自己要车到文化俱乐部,因为我没有门票,坐车去打弹子不要门票。估计我从到门诊部打针起到出国止,费用公家汽油要值几百万。其中有部分是必要的,大部分是浪费的。我现在愿意给公家交上浪费的汽油钱。请行政上考虑。
检查我的思想:首先是自己贪图舒服,坐汽车不晒,不吃灰,又快。我原来倒没有经常坐汽车的,但是在门诊部打针坐了一个月以后,再坐上三轮就感到不满足了。这就是说我思想修养差得远,到一定的时候,个人的欲望就压倒了爱惜国家人民财产的观念。虽然我在这里工作了一下,但当时我是半客人性质,高棠(邢注:荣高棠,时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秘书长)和马仪(邢注:马仪,时任团中央副秘书长)同志可能不好意思说我,我自己也就太不检点了。我在开始社会活动坐车时曾对马仪说:我要给公家汽油钱;当时马仪一笑,而我实际上也并未真准备给,这是不老实的。此外,还有一种不正确思想,就是过去和我一样的同志来找我时都坐汽车,我就觉得似乎我坐坐也无妨,反正团中央很多人坐汽车。这种想法之所以不正确,就是我在铺张浪费上向别人看齐。当然,还不能说坐了汽车就变成坏人了;但是却说明一点:当这种铺张浪费的作风变成风气时,自己不是特别检点警惕自己,而是自己也一样赶上去铺张浪费,这就并不好。我在大连也是一样,明知铺张浪费现象已经严重,有许多干部陷入生活享受不能自拔,而自己以创作劳动安慰自己,并不特别注意俭朴。
这两段检讨,主要讲的是坐公家的车。其中,算得上私事的,一是到“门诊部打针坐了一个月”,二是“到颐和园去玩,坐过两次车”,三是有一次要车去了文化俱乐部,因为他没有门票,而坐车去那里打弹子不要门票。话说后边这三次用车,你柳青不写谁又知道那么清楚呢?另外,诸如“有几次,我要别人出去的车把我捎到文化俱乐部”这种蹭车顺便捎一程的事,也要交代出来,有必要吗?这不是小题大作吗?“公家”就那么不讲情理吗?你柳青在那个时候,如果不说是中国的大作家也是一位名作家了吧,否则为什么能选中你在这个检讨中说的“出国”呢?你这次出国,是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应苏联作家协会的邀请,派遣的名为“中国作家访苏代表团”,代表团由诗人、翻译家、文艺理论家冯雪峰任团长,翻译家曹靖华和作家陈荒煤任副团长,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11月出版的该代表团成员访苏文集《我们访问了苏联》编者序中对代表团除团长、副团长之外的其他十二位成员排序是:柳青、魏巍、李季、陈企霞、康濯、马加、孙犁、菡子、胡可、陈登科、徐光耀、王希坚,这些成员皆新中国新作家中佼佼者,虽然排名未必严格按什么标准,但你被排名第一,可见你当年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因此,你在访苏前夕,这么重要的访问活动,人家都已提前半个月集中起来住,要学习还要强调一些纪律什么的,你因为“报社还有些工作不能完全离开机关”,半个月内要了公家的车坐,每天两头跑,可你这两头都是为公家的事,也需要检讨吗?这个用车,你说“有部分是必要的,大部分是浪费的”,接下来,你提出来你“愿意给公家交上浪费的汽油钱”。你这不是让公家为难么?一难在于,哪部分是“必要的”,哪部分是“浪费的”,不好弄清楚。即如你到“门诊部打针坐了一个月”的车,打针固然是私事,可你在为公家工作,有病要治,公家不可以派个车吗?至于你“到颐和园去玩,坐过两次车”,确实与公事扯不上,但也就坐了两次车,需要算那么清吗?要交上汽油费吗?公家就那么不近人情吗?所以,你说你曾给当时团中央副秘书长马仪说你要给公家交汽油钱,人家就一笑了之。而且,诚如你所说,“过去和我一样的同志来找我时都坐汽车”,“反正团中央很多人坐汽车”,这些“坐汽车”的未必每人每回都是因为公事,你这一交汽油钱,既让领导为难,也让其他同志难堪。所以,柳青的这个检讨,其意也诚,其心也正,读了让人很能理解,至于所提的鸡毛蒜皮小事,实在不算什么。
柳青这份《我的检讨》,其价值和意义,在我看来,不在检讨的问题本身,而在他无意中提到的一些生活细节,诸如他作为一个当年正当红的作家,他的经济状况,吃饭和穿衣,治病以及“到文化俱乐部,因为我没有门票,坐车去打弹子不要门票”等有趣的生活细节。这些细节,正儿八经地写成文章还不好写。还有,他顺便提及的交游和公务活动,都具有相当的史料价值和研究价值。
1952年9月30日,柳青填的表中有个“自我检讨”。其中写道:
我的思想修养很浅薄,这表现在我常常容易激动,而缺乏涵养。自己觉得十来年来,特别是一九四五年以后,经历略加丰富,工作关系比较多方面,因此略有改进,比较不像过去一样暴燥(躁)。但是这并不是说我已经很完全冷静地对人对事,而是常常有意识地克制本不至发火。虽然如此,在工作必须与较多的同志发生接触时,仍有用粗暴的态度对待我看不惯的同志的现象。
这个检讨,可以使我们了解到柳青性格中的一个方面:“容易激动”,一九四五年以前,“暴燥(躁)”。一九四五年以后,也不是“已经很完全冷静地对人对事,而是常常有意识地克制本不至发火”,“虽然如此”,“仍有用粗暴的态度对待我看不惯的同志的现象”。柳青笔下塑造了很多不同性格的文学人物,但柳青自己的性格及其性格的丰富性,让我们在此检讨中管窥一二。
1965年10月18日,柳青给中国作家协会西安分会(即后来的陕西省作家协会)写的一份自我检查中写道(摘引):
这个时期我的思想情况如下:
1 由于我写作上的需要,我对党的方针、政策总是努力体会的。……有些是我很难理解的,我不轻易写文章、发表意见或随便谈论。到了后来,实践表明有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党就改变了这些方针、政策;实践表明是自己水平低,长期住在一个地方,观察问题有局限性,我就受到了教育,提高了认识水平。我考虑到:不采取这种态度,我要完成《创业史》的全部工作,并使作品经受得起历史的检验是不可能的……
3 在文艺工作方面,我的立场、观点、生活态度和写作态度都表现在作品和短文里头去了,请组织审查。我在此仅仅说明一点,我的生活方式不是唯一正确的方式。作家生活方式应当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我的生活方式也不是错误的方式。它是唯一适合我这个具体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我走过的道路、我的写作计划、我身体和家庭条件……我都经过长期反复仔细地考虑。我的态度是这样的,一方面在对这种生活方式的怀疑面前绝不动摇,以免丧失信心;另一方面坚决不宣传我的这种生活方式,拒绝《人民画报》和新华社拍照,以免经验不足的青年作家机械地效仿。当然,在坚持这种生活方式时,我遇到了一些困难。在克服困难的时候,我感觉到过吃力。但在困难克服以后,就觉得不值得一提了,心情反而更加愉快了。
在这里,柳青很诚恳也很智慧地表达了他住在长安县皇甫村时,对当时变化着的党的方针、政策的态度。“有些是我很难理解的”,其实表明他并不赞同,但不明说,而用“很难理解”表达。这“很难理解的”显然是指当时的大跃进、人民公社等,但他“不轻易写文章、发表意见或随便谈论”,他有党性。
对住在皇甫村写作这事,他先说“我的生活方式不是唯一正确的方式”,再说“作家生活方式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又说“我的生活方式也不是错误的方式”,结论是“它是唯一适合我这个具体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继而表明态度:“一方面在对这种生活方式的怀疑面前绝不动摇,以免丧失信心;另一方面坚决不宣传我的这种生活方式,拒绝《人民画报》和新华社拍照,以免经验不足的青年作家机械地效仿。”态度与做法让人无可挑剔。这样的检查,你不服不行。
这份检查还写道:
这个时期我的生活情况如下:
准备着写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个念头,我是全国一解放就有了的。所以当1950年到团中央时,就和那里的负责同志谈好,写完《铜墙铁壁》,帮助办起团报,就让我走。1952年,如愿回到陕西,到了长安县,接着把家安在皇甫村。
1.我从1956年四月起实行作家生活半自给,1957年元月起全自给,直到1959年底。在这个时期,我主要用《铜墙铁壁》的重印稿酬修理房屋、购置家具和维持生活。生活虽然感到一点紧,但我知道紧一点好。1960年元月,我按照国家规定,开始以1952年原西北局宣传部评的10级领工资。考虑到了定期收入,不需要很多钱,1960年四月将《创业史》第一版十万册的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共一万六千另六十余元,全部捐给公社做工业基建用费……后来,国家规定出版书籍,只给一次稿酬,取消印数稿酬了。我的大家庭只靠我的每月二百二十余元工资不能生活,向出版社预借了《创业史》第二部的稿酬七千五百元,渡过了1961和1962年的困难的时期。
2.1961年春天王曲粮站辛主任到我家来办事,偶然遇见我的一个孩子因掺吃玉米油渣大便不能,哭闹。他回去向县委作了汇报。县委在1961和1962两次派粮食局支部书记邹海滨同志亲来我家,统共送过二百斤粮票。当时我说可以拿瓜菜代过得去;但邹说是西安市上要他们照顾我的,完全合法,我就不客气地接受了。此事已在1963年六月西安作协机关五反检查会上作了交代,以后又向长安县委书记刘恩焕同志申明:要求按国家规定办法处理,刘说此事是按上级指示办的,不作处理……
显然,也只有在这样的检查中,柳青才好讲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我们也从这个材料中知道了,柳青(不是所有作家)因为当年稿酬较多,所以他从1956年四月起实行作家生活半自给(半自给就是只领一半工资),1957年元月起全自给(全自给就是不领工资了),直到1959年底。而从1960年元月起,应该是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已经开始一年了,按照国家规定,柳青又开始以1952年原西北局评的10级领工资。这些材料,若非柳青检查中自述,我们完全不知,因为包括将稿酬捐给公社做工业基建用费这样的史实,他的档案中“公家”都没有这些记录。而柳青后来在“困难时期”的困难:“我的大家庭只靠我的每月二百二十余元工资不能生活,向出版社预借了《创业史》第二部的稿酬七千五百元,渡过了1961和1962年的困难的时期”;“孩子因掺吃玉米油渣大便不能,哭闹”。这样的情况,也只有在检查时才好说出并说得清楚。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1960年正是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最困难的年月,柳青的生活也陷入困难。但他把《创业史》第一版十万册的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共一万六千另六十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全部捐给他所在公社做工业基建用费,此等大义,此等高风亮节,何其难能可贵!也是这一年,他以为重新领工资,生活有保障,但结果非其所愿,他又只好向出版社预借稿费才渡过后来的饥荒。
读柳青的检讨和检查,除了欣赏文字,还可以了解到他当时的生活状况,特别是一些看起来很细小但又很重要的生活细节,从而让我们多角度、全方位地认识和了解柳青及其所生活的那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