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若男
(兰州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杜甫“以古入律”承袭初唐“以古入律”风气而来,又影响到了中唐时期的“以古入律”风尚,呈现出鲜明的时代与个人特色。对杜甫“以古入律”的关注从唐代就开始了,但它直到明清时期才成为完整的概念得到较为集中的阐释。理论总结与创作实践之间的错位也从侧面印证了杜甫“以古入律”之作历久弥新的魅力。当前对杜甫“以古入律”的研究,多从声律角度入手,其中尤以杜甫拗体律诗对古体诗的吸收借鉴研究为最,这自清人李兆元《律诗拗体》始便有了集中且详细的论述。事实上杜诗在语言表达如句式、章法、用字以及创作精神、艺术风貌等方面对古诗同样有许多继承创新,但研究相对较少。前人多偏重于讨论杜诗的“以古入七律”,对于其“以古入五律”则较少论及。同时,当前研究大多将目光集中在杜甫“以古入律”的形式层面,对其精神层面的发掘则稍显不足。为此,本文将从杜律整体语言表达与精神实质入手,分析其“以古入律”的表现及诗史意义。
“以古入律”之风在唐代就已显露,但它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直到明代才出现,明清时期得以广泛运用,但在表述方式上存在多种“变体”,如“以古为律”“以歌行入律”“以古行律”“运古于律”“律体似歌行”等。其中,“以古为律”使用频率最高,明代许学夷《诗源辨体》、钟惺与谭元春合编《唐诗归》,清乾隆帝《唐宋诗醇》、潘德舆《养一斋诗话》、浦起龙《读杜心解》、杨伦《杜诗镜诠》等书都采用了这一表述;“以歌行入律”之说则可见于明代王世贞《艺苑卮言》、许学夷《诗源辨体》;“以古行律”之说见于明代陆时雍《唐诗镜》;“运古于律”之说可见之于清代刘熙载《艺概》;“律体似歌行”之说则见于清代仇兆鳌《杜诗详注》。由此可知,“以古入律”的关联概念较多,虽然内涵与外延并不完全相等,但其核心指向一致,均指将古诗(歌行、乐府、古体诗)的技法乃至精神引入律诗的创作,故都能被纳入“以古入律”这一范畴。
“以古入律”的风气早在初唐已显露端倪,许学夷曾言“唐人长于律而短于古,故既多以古为律,而又多以律为古也”[1]178。初唐多古、律混淆,且提倡复古风气,故自初唐四杰、陈子昂始便已有“以古入律”的尝试,但佳作寥寥;随后从张九龄、王孟诸人再到盛唐李白、高岑等人则在承袭前人遗风的基础上有所新创,多有名篇,故钟惺《唐诗归》有语云“律诗带古,唯盛唐诸人能之”[2]。这股风气不断推衍开,一度显现出超越正统律诗创作的势头,但直到中唐元稹、白居易、独孤及等人才开始给予“以古入律”理论层面的关注,如元稹在《寄叙乐天书》中提出“律讽”这一概念便是确证:“声势沿顺属对稳切者,为律诗,仍以七言五言为两体;其中有稍存寄兴、与讽为流者,为律讽”[3]。此外,独孤及在《唐故左补阙安定皇甫公集序》评皇甫冉“其诗大略以古之比兴,就今之声律”[4]。两人虽有论及,然均与杜诗无直接关联,且并未明确使用“以古入律”这一概念。最早将杜诗与“以古入律”联系起来的当属明人王世贞、许学夷,王世贞曾言“老杜以歌行入律,亦是变风,不宜多作,多作则伤境”[1]219。许学夷在《诗源辨体》中也论及:
子美七言律……至如“黄草峡西”“苦忆荆州”“白帝城中”“西岳崚嶒”“城尖径昃”“二月饶睡”“爱汝玉山”“去年登高”等篇,以歌行入律,是为大变,宋朝诸公及李献吉辈虽多学之,实无有相类者。[1]218
但王、许二人的关注重点实为“以歌行入律”,亦未明确提出“以古入律”之说。“以古入律”最早用于指涉杜诗当见于明末清初王嗣奭的《杜臆》,其评杜甫《大云寺赞公房四首》:“总是古句可以入律,而律句不可以入古,此以古入律者也,亦知五七言律中多有古风乎?”[5];而后在清人李兆元《律诗拗体》中又多次出现,比如其评杜甫《早秋苦热堆案相仍》,言此诗“通首以古入律法,不独句中平仄全用古体,即粘联亦不必尽合今体矣”[6];又评《郑驸马宅宴洞中》一诗“通首以古入律法,虽第二字粘联皆合,然已不可以寻常单拗双拗法求之矣”[6]。
清人仇兆鳌《杜诗详注》中也间接论及:
公尝言“老去诗篇浑漫与”,此言“晚节渐于诗律细”何也?律细,言用心精密。漫与,言出手纯熟。熟从精处得来,两意未尝不合。①[7]1324
“晚节渐于诗律细”即杜甫在律诗创作方面的独造之功,这是得到学界公认的。葛景春即认为“至杜甫各种律体才最终完善与成熟,为后世树立了律诗的写作范式。而杜甫又在律诗题材的扩展、内容的充实、声律的探索等方面,做了全面的拓展与创新”[8]。“以古入律”或可看作“老去诗篇浑漫与”的表现之一,杜甫试图以此实现更高层次的诗歌表达自由。
至此,“以古入律”的定义已趋于明晰,即吴承学所界定:“在律诗中用古诗(泛指乐府、歌行及古体诗)句法,打破格律对偶的规范,使之具有古意”[9]79的一种诗歌创作技法,本文亦采此说。本文所论及的以歌行、乐府、古体诗入律均统摄于“以古入律”这一概念之下。
杜甫的“以古入律”所呈现的歌行特征最为显著,乐府、古体诗特征居于其次。葛晓音指出:歌行的基本特征即在产生之初所呈现的语意复叠,层次分明,及其后随着歌行的发展被吸收进来以实现声情流畅的排比、顶针、双拟、叠字连用等技法和运用大量虚字来连接句意及篇法结构[10]48-50。而古体诗和歌行都脱胎于乐府,三者在形式与精神方面均存在极强的关联,为此,歌行特征亦可看作古诗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许学夷等人并未对杜诗的“以古入律”进行专门探讨,但从其论述此问题的相关诗例可归纳出杜诗“以古入律”的具体表现,即拗律的运用,首尾联字词的重复出现,虚词的高频使用,叙事、议论大量介入这四大方面。拗律的运用多见于七律,其他表现则在五、七言律中均有明显体现,因拗律部分学界关注较多,故本文不再探讨。
杜甫“以古入律”首先表现在首尾联字词的重复出现。仇兆鳌评杜甫《白帝》有语云:
杜诗起语,有歌行似律诗者,如‘倚将柟树草堂前,古老相传二百年’是也。有律体似歌行者,如‘白帝城中云出门,白帝城下雨翻盆’是也。然起四句一气滚出,律中带古何碍。[7]1113
不仅七律如此,五律亦然,如“鹅儿黄似酒,对酒爱新鹅”(《舟前小鹅儿》),“江柳非时发,江花柳色频”(《不离西阁二首》其一),“汝啼吾手战,吾笑汝身长”(《元日示宗武》)等首联同字之诗,均为律中带古之篇,读来颇有古体诗风味。尾联同字如“何人却忆穷愁日,日日愁随一线长”(《至日遣兴奉寄北省旧阁老两院故人二首》其一),“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闻官军收河南河北》),“春水春来洞庭阔,白蘋愁杀白头翁”(《清明二首》其二),读来亦颇有古诗情调。
清代学者申涵光评《进艇》首联(“南京久客耕南亩,北望伤神坐北窗”):“南北字叠用对映,杜诗每戏为之。如‘旧日重阳日,传杯不放杯’(《九日五首》其二)‘桃花细逐杨花落’(《曲江对酒》)‘即从巴峡穿巫峡’(《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之类,后人效之,易入恶道”[7]681-682。
由此可知,杜甫的“以古入律”是基于其丰厚学养的结果,没有文学积淀的效仿者只能学到皮毛而未能得其精髓。葛晓音也注意到杜甫以歌行式句调入律的现象:
如“腊日常年暖尚遥,今年腊日冻全消”,上下句重复用字以求音节的流畅;“南京久客耕南亩,北望伤神坐北窗”,借鉴齐梁诗人喜用的双拟对。又如“春日春盘细生菜,忽忆两京梅发时。盘出高门行白玉,菜传纤手送青丝”,“吹笛秋山风月清,谁家巧作断肠声?风飘律吕相和切,月傍关山几处明”,则是三四句以分拆首句关键词为句首,造成递进。[11]241
由此可见,杜甫“以古入律”并非只是简单的首尾联重复用字,他在重复的位置、复沓的形式方面做了灵活的调整,于细节处熔铸了诸多巧思。
首先,首尾联重复用字做法,打破了律诗因格律限制造成的板滞之感,使其读来更加流畅自然,诗歌的整体气势更奔放。若此表现仅散见于一两首诗,我们还可将其视作偶然,但高频率地出现同字则应是杜甫有意为之,“以古入律”的结果。
其次,杜甫律诗中虚词的使用频率颇高,这亦是杜甫“以古入律”的创新尝试。律诗字数限制极为严格,为实现表达的简洁凝练,虚词使用的频率极低;歌行体在平仄、押韵方面比较自由,其表现之一即为虚词的高频使用。杜集中随处可见高频虚词入律现象,如“苦遭白发不相放,羞见黄花无数新”(《九日》)这一联就达到了如仇兆鳌所言“白发、黄花,本属常景,只数语虚字,语意便新”[7]855的艺术效果,虚词的融入强化了“花新”反衬“人老”的艺术效果,委婉地道出了诗人日益衰老却功业无成的忧虑。虚词入五律的例子亦不少,近人蒋瑞藻的《续杜工部诗话》注意到杜甫五律中的“虚字活用”现象:
虚活字极难下,虚死字尤不易。虽是死字,欲使之活,此所以为难。老杜“古墙犹竹色,虚阁自松声”,“江山有巴蜀,栋宇自齐梁”,“入天犹石色,穿水忽云根”,正如浮云著风,闪烁无定,谁能定其妙处?他如“江山且相见,戎马未安居”,“故国犹兵马,他乡亦鼓鼙”,“地偏初衣祫,山拥更登危”,“诗书遂墙壁,奴仆且旌旄”,皆用力于一字。[12]
叶梦得还注意到了杜甫五律虚字活用取得的出人意料的具体效果:
诗人以一字为工,世固知之,唯变化开阖,出奇无穷,殆不可以形迹捕诘。如“江山有巴蜀,栋宇自齐梁”,则其远近数千里,上下数百年,尽在“有”、“自”两字之间,而吞吐山川之气,俯仰古今之怀,皆见于言外也。[7]822
两个虚字的运用,极大地拓展了诗歌所欲呈现的时空范围,让读者感受到天地之辽远和历史之沧桑。可见,虚字用得好能极大地增强律诗的表现力。
一联使用一到两个虚字是较为常见的做法,杜甫显然并不满足于此,如“此老已云殁,邻人嗟亦休”(《过故斛斯校书庄二首》其一)一联便用了“已”“云”“亦”三个虚词,表明作者的悲痛之情处于不断递进的状态;还有“胡为来幕下,只合在舟中”“黄卷真如律,青袍也自公”(《遣闷奉呈严公二十韵》),短短20 个字中用了“胡为”“只合”“真如”“也自”四组虚词,表达了诗人因寄居严武幕僚而必须以礼数自拘的无可奈何情状;更有甚者几乎通篇采用虚字绾合,如
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盈巾(《又呈吴郎》)
莫砺锋评“此诗后六句都用虚字斡旋,语气累如贯珠,读来简直忘了它是一首律诗”[13]95。高频虚词只在古体诗中才属常态,实词的想象空间有限,在律诗中加入一定数量虚词可极大增强诗歌的表现力,丰富作品的情感层次,亦能给读者创造更广阔的想象空间与回味余地。杜甫以高频率虚词入律诗的尝试,使律诗语言更具张力,正如韩晓光指出:虚词的高频使用“有助于表现诗歌的灵动健练,悠扬流畅及诗句的声情韵致,同时亦有助于传达诗歌的言外之旨,揭示诗句中蕴含的逻辑关系”[14]33-36。
将叙事、议论引入律诗,以律体写时事,亦是杜甫借鉴歌行、乐府体式恢复诗歌现实主义精神的创新尝试。与杜甫自创新题乐府反映时事的创举得到后人高度赞赏产生鲜明对比,他以时事入律诗的实践却鲜有人关注。正如葛晓音所言:
杜甫直陈时事的代表作虽然主要采用适宜叙述的五古和五七言新题乐府这两类诗体,但他在其他各类诗体中都有反映时事的尝试,只是表现方式遵循各体自身的表现原理而已。这些作品同样是杜甫“诗史”的组成部分。[11]122
杜甫的五言排律、五律组诗及单篇律诗中均有不少表现时事的篇目,但表现方式不同于古体诗和新题乐府。五言律诗篇幅短小,结构简单,适合写景造境,但叙述功能弱。而杜甫借助“以古入律”巧妙地突破了这些限制,将叙事、议论成分大量引入律诗,使五律的表现功能得到了极大的拓展。
莫砺锋指出:“杜集中五律如《警急》《王命》《征夫》等,七律如《诸将五首》《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都是反映当时军国大事的杰作,这是人所共知的。”[13]84明人郝敬评《诸将五首》:
此以诗当记传,议论时事,非吟风弄月,登眺游览,可任兴漫作也。必有子美忧时之真心,又有其识学笔力,乃能斟酌裁补,合度如律。其各首纵横开合,宛是一章奏议、一篇训诰,与三百篇并存可也。[7]1130-1131
他认为这组诗纪实性极强,绝非流连风月之作可比,即使与《诗经》并置亦毫不逊色;陆时雍也注意到“《诸将》数首,皆以议论行诗”[7]1130。除排律、联章组诗外,杜甫也用体制短小的单篇律诗来反映时事,如《警急》《王命》《征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清人黄鹤指出《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为“通首叙事之体”[7]801,明末清初学者顾宸则评论道:
此诗之忽传、初闻,却看、漫卷,即从、便下于仓促间写出欲歌欲哭之状,使人千载如见。[7]801-802
虽全用叙事体,但诗人获知失地收复后的喜悦之情如在目前,极为真切感人。上述诗篇均体现了极强的现实主义精神,具有颇浓的汉魏古诗色彩。
不仅如此,莫砺锋还注意到杜甫将议论引入绝句:
用今体诗尤其是绝句发议论在杜甫之前罕有所闻,杜甫却一再为之。其中用七绝来论诗,更是杜甫首创的一类论诗形式,除了著名的《戏为六绝句》之外,像《解闷十二首》中的一部分既有见解、又富风趣的论诗绝句。[13]84
这使篇幅比律诗更为短小的绝句议论功能得到有效强化,自然,以律诗发议论对杜甫而言就更得心应手了。
最后,杜律中常出现的固定句式“安得……”亦表明受其到了古体诗的影响。它是杜甫歌行的常用句式,如《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石笋行》《大麦行》《洗兵行》《官禄坂行》等歌行体诗也都运用了这一句式。杜甫律诗中亦常见此句式,如“安得仙人九节杖,拄到玉女洗头盆”(《望岳三首》其二),“安得务农息战斗,普天无吏横索钱”(《昼梦》),“南望青松架短褐,安得赤脚踏层冰”(《早秋苦热堆案相仍》)等,这一固定句式不仅表现出杜甫对民生疾苦的深切同情,还体现了他对儒家仁爱精神的继承与发扬,杜甫的“安得”情怀与其伟大人格精神紧密相连,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15]。
杜诗“以古入律”现象并非偶然,其原因主要有四:一是为丰富律诗的艺术表现手段;二是为改革律诗的弊病;三是源于杜甫对诗歌的精研;四是受到杜甫文学思想的影响。
首先,“以古入律”是杜甫丰富律诗表现手段的自觉尝试。杜甫提倡“不薄今人爱古人,清词丽句必为邻”(《戏为六绝句》其五),主张古今兼收并蓄,同时还对陈子昂以来极力标举的,一味否定齐梁诗风的主张作了适当的纠正,将齐梁诗体中“清词丽句”的审美特质吸收到自身诗歌创作中,借以丰富诗歌的表现形式。此外,他还主张“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戏为六绝句》其六),提出诗歌创作不能固步自封,而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严羽《沧浪诗话》评“少陵诗宪章汉魏,而取材六朝,至其自得之妙,则前辈所谓集大成者也”[7]3。杜甫广泛吸取前代文学遗产精华:诗骚以来的比兴传统,汉魏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以及白描、对话等创作技法,最终成为诗国的集大成者。“以古入律”表明杜甫不再满足于单向的吸收借鉴,开始尝试双向互动的融合创新,以发掘诗歌尚不为人所知的表现潜力。
其次,“以古入律”亦是杜甫为革除律诗弊病而作的创新尝试。律诗在唐代定型,并形成了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写作规范,这一方面有助于后人学习律诗;但也易变成禁锢诗人创造活力的“镣铐”,使律诗形式流于僵化,诗人对于形式的过度关注还会使律诗丧失“兴寄”与“风骨”。陈子昂便感叹“仆常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每以咏叹”(《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16]。杜甫也表达了“恐与齐梁作后尘”(《论诗绝句》其五)的担忧,他不否认齐梁体“清词丽句”的价值,但他明白齐梁体诗实质空泛且消极,会给效仿者带去无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而“以古入律”就是他纠正这种时弊的有益尝试。其实“以古入律”在中唐亦不乏呼应者,元稹、白居易都有不少这方面的尝试,但仍要属杜甫的“以古入律”实践最为炉火纯青。
再次,杜甫的“以古入律”还与他对诗歌的精心钻研密切相关,杜甫的律诗成就人所共知,其古诗亦为人称道,比如清人刘熙载就高度评价其古体诗,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杜甫的“以古入律”是由于精通古体:
少陵以前律诗,枝枝节节为之,气断意促,前后或不相管摄,实由于古体未深耳。少陵深于古体,运古于律,所以开阖变化,施无不宜。[17]
至于杜甫和律诗的渊源就更深了,他出生于书香世家,祖父杜审言为武后时期著名诗人,为律诗体式的确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杜甫在《进雕赋表》中毫不掩饰其对乃祖的推崇:
亡祖故尚书膳部员外郎先臣审言,修文于中宗之朝,高视于藏书之府,故天下学士,到于今而师之。臣幸赖先臣绪业,自七岁所缀诗笔,向四十载矣,约千有馀篇。[7]1789
甚至直言“诗是吾家事”(《宗武生日》),可知杜甫自幼便受到老杜家学渊源影响,早早开启了诗歌创作生涯,为显扬家学对律诗创作甚为用心。杜甫还将精研律诗作为其人生追求,放言“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陶冶性灵存底物,新诗改罢自长吟。孰知二谢将能事,颇学阴何苦用心”(《解闷十二首》其七)。杜甫于诗歌创作过程中不断修改、锤炼,花费了颇多心血,正因其精研古体诗和律诗,所以他能兼擅二体达到“以古入律”的化境。
最后,“以古入律”还是杜甫自身文学思想影响的产物。杜甫年少时受盛唐文化的浸淫,其文学思想也受到盛唐诗学以壮丽雄浑和天然清新为上的审美风尚的影响,比如杜甫曾用“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春日忆李白》)来夸赞李白的诗才。但杜甫又见证了唐王朝的由盛转衰,因此其文学观念也打上了重兴寄、规讽和美刺[18]的时代烙印。他评价陈子昂“有才继骚雅,哲匠不比肩”(《陈拾遗故宅》),即是赞赏其对于风雅精神的复归;再如他评价元结《春陵行》“不意复见比兴体制,微婉顿挫之词,感而有诗,增诸卷轴”[7]1396,即是对其诗歌发挥美刺功能的赞扬。在诗歌创作方面,杜甫虽赞赏一气呵成的天才,但他更提倡学力和苦思,主张“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应须饱经术”(《又示宗武》),“颇学阴何苦用心”(《解闷十二首》其七),以抵达诗歌创作的“神”境。“以古入律”即援引古诗技法、精神内核入律诗,既能继承盛唐以来的自然真淳风尚,又可延续自《诗经》以来的兴寄传统,同时还能体现作者深厚的学力及其在诗歌创作方面的良苦用心,标举自身文学主张。
杜甫“以古入律”的诗史意义主要表现在三大方面:一是强化了杜律本身的个性特色;二是催生了中晚唐“以古为律”风尚;三是为诗歌史的演进提供了重要启示。
首先,“以古为律”对强化杜律本身的个性特色具有重要意义。首尾联重复用字使杜律句式更灵动、流畅,更富于节奏感,如“春水春来洞庭湖,白蘋愁杀白头翁”(《清明二首》其二),刘禹锡在《全唐诗话》中便盛称尾联春水二句,谓两春字叠用见妙[7]1624。在律诗中增加虚词不会对句意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却能“加强语气的转折腾挪,活泼动荡”[10]48-50,使其情感表达更富于张力,如《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诗,每句均有虚词斡旋其间,“忽传、初闻、却看、漫卷、即从、便下”读来一气流注,状喜悦之情如在目前。此外:“它能使诗歌语调流畅健练,情致生动深婉,变板滞为流动,化质实为空灵,有效地拓展了诗歌的表现空间,丰富了诗歌的表现手段,增添了诗歌的审美蕴含。”[14]33-36
而将叙事、议论成分引入律诗,用律诗反映时事的尝试则接续了自汉魏古诗而来的现实主义精神,扫除了齐梁以来流荡的萎靡诗风,增添了诗歌的“风骨”,更彰显了杜诗“沉郁顿挫”的本色,《昼梦》《白帝》《黄草》《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诗亦如此。正如吴承学所言,“‘以古入律’能提高律诗的意境风骨,开拓其气度章法,增加其浑然古朴之美”[9]79。
杜甫的“以古入律”形成了不同于盛唐时期李白等人“以古入律”的独特风格。李白喜“以古入五律”,田雯《古欢堂集杂著·论五言律诗》评曰:“青莲作近体如作古风,一气呵成,无对待之迹,有流行之乐,境地高绝。”[19]而杜甫则多“以古入七律”,这主要是由二人的诗体尊卑观念及其所处的时代风气差异所致。初盛唐复古风气极盛,诗人以汉魏五古为尊,因此这一时期的律诗创作多追摹汉魏五古;到了杜甫所处时代,律诗成熟且成为诗体正宗,七律创作蔚然成风。其次,李白的“以古入律”属对极率意,甚至存在通篇不对仗的极端例子,严羽《沧浪诗话》评其《夜泊牛渚怀古》曰:
有律诗彻首尾不对者。盛唐诸公有此体,如孟浩然诗“挂席东南望……”之篇,又太白“牛渚西江夜”之篇,皆文从字顺,音韵铿锵,八句皆无对偶者。[20]1405
而杜甫的“以古入律”属对极工整,如“客子入门月皎皎,谁家捣练风凄凄。南渡桂水阙舟楫,北归秦川多鼓鼙”(《暮归》),申涵光评曰“此一首律中带古,倾攲错落,尤为入化”[7]1580。杜律的中间两联,基本都符合严格的对仗。最后,李白“以古入律”最大的特点是“气”足“神”完,气韵高妙,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屈复《唐诗成法》评其《送友人》一诗:
“青山”“白水”,先写送别之地,如此佳景为“孤篷万里”对照。“此地”紧接上二句,“一别”,送者、去者合写。五、六又分写。“自兹”二字,人、地总结。八止写“马鸣”,黯然销魂,见于言外。[20]1054
全诗读来毫无凝塞之弊;而杜甫“以古入律”则以骨力见胜,富有沉郁顿挫之美。如《寄赠王十将军承俊》,明人杨慎认为“五言律诗,起句最难”而“杜子美‘将军胆气雄,臂悬两角弓’……虽律也,而含古意,皆起句之可法者”[7]652,律诗起句便见古意,奠定了全诗沉郁顿挫的基调。此诗虽为寄赠之作,然读来绝无阿谀谄媚之态,反见王将军铮铮铁骨形象跃然纸上。
其次,杜甫的“以古入律”对风行于中唐的“以古为律”实践亦产生了一定影响。如前所述,初盛唐诗人的“以古入律”多为受时代风气影响所致。陈子昂倡导的复古理论影响了初、盛唐诗坛,文人普遍持有“厚古薄今”(“尊古轻律”)的观念,以追摹汉魏古诗为傲,在律诗创作过程中下意识地模仿古体诗。初、盛唐律诗的体制规范尚未确立,为此诗人在创作时易突破律体规范,直到杜甫出现,律诗成熟之后局面才有所改观。初、盛唐王朝国力强盛,诗人多意气风发,追求自由,体现在诗歌创作中即“随心所欲常常任意逾矩”,李白当属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
杜甫的“以古入律”是其有意纠正律诗时弊的尝试。律诗在唐代定型后出现形式板滞、僵化与丧失现实主义精神两大弊病,关涉形式与内容两大层面。前文提到初、盛唐的“以古入律”多偏重于形式,而杜甫则能兼顾二者,开创以律诗表现时事,反映民生疾苦的先河,如《春望》反映了安史之乱后山河破碎,风雨飘摇的社会实景;《登楼》则呈现了安史之乱平定后吐蕃入侵、藩镇割据的历史现实,这在杜甫之前极为罕见。中唐“以古为律”的创作风尚即是在杜甫以律诗写时事的影响下所产生。元稹、白居易提倡的“律讽”(律诗中的讽喻诗)即是“以古为律”影响的直接产物,主张在律诗中表现“兴寄”,达到讽谏目的。白居易《放言五首》即为律讽代表作,他直言其诗是续元稹“韵高而体律,意古而词新”的《放言五首》长诗而来,这实际上已经是中唐文人有意识地“以古入律”了。晚唐杜荀鹤则沿着元、白等人开辟的律讽道路继续前行,创作了数量更为丰富的律讽名篇,如《山中寡妇》《乱后逢村叟》等,这和杜甫所大力实践的“以古入律”亦一脉相承。
最后,“以古入律”对于诗歌史的演进亦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辩证法中存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轨迹并非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文学创作领域亦不例外。杜甫的“集大成”地位得到了古今学者的公认,中唐元稹即评价:“至于子美,盖所谓上薄风骚,下该沈、宋,言夺苏、李,气吞曹、刘,掩颜、谢之孤高,杂徐、庾之流丽,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矣。”[21]莫砺锋也指出:
杜甫所处的时代正是古典诗歌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点,他作为诗国的集大成者,既对前代的一切诗歌遗产进行了总结,又为后代的诗歌开辟了广阔的道路,而后者显然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22]268-269
杜甫在诗歌方面的革新功绩,比起“承前”更在于“启后”。杜甫“以古入律”的实体实践并非一帆风顺,比如后人批评杜甫夔州时期的七律不合于律诗正体,甚至讥刺其为“变格”。杜甫的“以古入律”之作从一开始的饱受争议到赢得众口称赞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杜甫“以古入律”的诗体实践启示我们: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这一过程会遇到很多阻碍,惟有经过否定之否定,文学才能实现创新跨越式发展。
杜甫以其独树一帜的破体意识,承担了诗国集大成的使命,律诗在他手中得以大放异彩,“以古入律”作为其中重要一环的意义不言自明。“以古入律”并非杜甫首创,但却在杜甫这里取得了最引人瞩目的成就,这源自于时代与个人的共同玉成,如莫砺锋所言,“杜甫的一生正好与唐帝国由盛转衰的急剧变化的时代相始终”[22]31,其诗歌既受到了盛唐浪漫主义气息的熏染,又沾染了安史之乱催生的浓重的现实主义色彩;与此同时,“杜甫所处的时代又是中国古典诗歌史发生重大转变的关键时代”[22]43,盛唐五七言诗在体制、题材、风格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突破。此外,杜甫先天的禀赋与后天的努力亦是重要原因,他受老杜家学影响,自幼开始创作诗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又因仕途失意,将半生的精力置于诗歌钻研,达到兼擅众体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破体。“以古入律”实现了形式和内容的高度统一,援引古诗技法入律革除了律诗形式僵化的弊病,提升了律诗创作自由度;而以律体写时事,加大律诗中议论及叙事成分则使律诗突破了应制酬唱、登临怀古、思乡送别等传统题材,转而去表现更广阔的社会现实。杜甫的“以古入律”承初盛唐而来又继之影响了中唐的“以古为律”风气,在中国律诗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注释:
①本文凡引用杜诗,均出自文献【7】,后文不再一一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