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志洪 陈岩飞 赵影
产后出血是产妇较为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发生率为5%~10%[1],多因宫缩乏力、凝血功能障碍、软产道裂伤和胎盘因素引发,严重影响产妇生命安全。资料显示,宫缩乏力为引发产妇产后出血的主要因素,发生率约为70%的产后出血患者因产程过长体力不支而出现宫缩乏力,进而引起产后出血,称为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2]。因此,及时有效应用缩宫剂对减少和预防产后出血、降低产妇病死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往针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主要采用药物疗法、纱条填塞术、按压子宫法、子宫切除术和血管结扎术等,其中纱条填塞术、按压子宫法易遮盖产后出血点,难以达到彻底止血的目的;而子宫切除术和血管结扎术会严重影响产妇的身心健康。故药物疗法成为目前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主要手段。缩宫素和麦角新碱为目前治疗产后出血的常见药物,其中预防性使用缩宫素有利于促进子宫收缩而广泛用于产后出血的治疗[3]。但缩宫素受体子宫分布不均且数量有限,对子宫下段及宫颈的作用较弱,且半衰期短,药效维持时间短,不良反应较多,对产后出血及子宫复旧均未起到较好的治疗效果[4]。麦角新碱对产后子宫敏感性高,对子宫下段及宫颈作用较强,与缩宫素受体分布位置互补,联合应用具有持久促进子宫收缩的效果[5]。有研究显示,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可最大程度降低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率和出血量[6]。而近年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治疗价值研究较多见,但关于对机体应激状态的影响研究较少见。故本研究旨在探讨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治疗效果及其对机体应激状态的影响。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本院产科收治的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128例,年龄21~42岁,平均(27.03±5.99)岁;孕周36~42周,平均(39.58±1.78)周;新生儿体重2.5~3.1 kg,平均(3.18±1.04)kg;初产妇40例(31.25%),经产妇88例(68.75%);分娩方式:顺产69例(53.91%),剖宫产59例(46.09%)。128例据不同的药物干预方案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64例。2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一般资料比较 n=64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①符合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诊断标准[7];②单胎足月妊娠;③意识清晰、精神良好;④无妊娠期合并症,分娩过程顺利;⑤对本研究使用药物不过敏;⑥病历资料完整。
1.2.2 排除标准:①过敏体质者;②伴双胎妊娠、胎盘植入、前置胎盘、凝血功能障碍、血液病、妊娠高血压、产前出血倾向、心肝肾功能障碍、认知功能障碍和精神疾病者;③对本研究使用药物不过敏;④伴子宫肌瘤或胎盘早剥者;⑤伴其他严重并发症者;⑥不明原因大出血者;⑦病历资料欠缺者。
1.3 方法 对照组给予缩宫素治疗,具体用法:顺产产妇剥离胎盘后于子宫下段肌内注射缩宫素(上海第一生化药业公司生产,国药准字31020862)5 U,剖宫产产妇剥离胎盘后宫体注射缩宫素5 U,后再予缩宫素20 U+0.9%氯化钠注射液250 ml静脉滴注。(2)研究组予麦角新碱(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12020612)联合缩宫素治疗,缩宫素治疗方法和剂量同对照组;待胎盘分娩出后,选取麦角新碱注射液0.2 mg 入壶静脉滴注,产后2 h再以麦角新碱重复肌内注射1次。
1.4 观察指标
1.4.1 临床疗效:显效:治疗后,产妇子宫收缩力明显增强,阴道出血量较治疗前减少>80%;好转:治疗后,子宫收缩力部分增强,阴道出血量减少50%~80%;无效:治疗后产妇子宫收缩力、出血量未见明显改善[8]。总有效率=(显效+好转)例数/总例数×100%。
1.4.2 止血相关指标:比较2组产后2、24 h出血量,止血时间,产后24 h血红蛋白水平。顺产产妇出血量采用称重法测量:应用后纱布重量与干纱布重量之差为出血重量,出血量(ml)=出血重量/1.05;剖宫产产妇采用容积法:使用接血容器收集血液后放入量杯中测量。采用河北恒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生化仪测定产后24 h血红蛋白水平。
1.4.3 应激相关指标:采集2组治疗前和治疗24 h后空腹静脉血3 ml,3 000 r/min离心10 min取上清,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测定血清白细胞介素-6(IL-6)、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皮质醇(Cor)、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水平。
1.4.4 不良反应情况:比较2组治疗期间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2.1 2组疗效比较 研究组治疗后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组疗效比较 n=64,例(%)
2.2 2组止血相关指标比较 研究组产后2、24 h出血量少于对照组,止血时间短于对照组,产后24 h血红蛋白水平高于对照组(P<0.01)。见表3。
表3 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2组止血相关指标比较
2.3 2组治疗前后应激指标比较 治疗前,2组血清IL-6、TNF-α、Cor、ACTH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组上述指标较治疗前明显升高,且研究组上述指标升高幅度较小(P<0.01)。见表4。
表4 2组治疗前后应激指标比较
2.4 2线药物不良反应比较 研究组药物不良反应率明显低于对照组(χ2=9.137,P=0.003)。见表5。
产后出血是因宫缩乏力、凝血功能障碍、软产道裂伤和胎盘因素引起的较为严重的产后并发症,发生率较高(5%~10%),严重影响产妇生命安全。有资料显示,约70%的产后出血孕妇因产程过长体力不支而出现宫缩乏力,进而引起产后出血,故及时有效应用缩宫剂减少和预防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降低产妇病死率具有重要临床意义[9]。
3.1 联合治疗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的效果分析 缩宫素通过调节子宫收缩强度,分娩期间通过挤压阴道和宫颈引起神经反射,促进下丘脑核团分泌缩宫素,刺激子宫规律性收缩,但因其半衰期较短,不可长期大量使用,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治疗效果欠佳。还有研究显示因缩宫素半衰期较短,需持续静脉给药才可维持有效血药浓度,每日最大剂量仅为60 U,否则会增加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10]。为弥补缩宫素的不足,有学者认为对于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应优先选择联合药物治疗[11]。经证实,麦角新碱具有持久强效的子宫收缩作用,其与缩宫素具有相互协同作用,有利于减少产后出血量,缩短止血时间,提高血红蛋白水平,促进子宫复旧[12]。麦角新碱通过选择性作用于子宫平滑肌,在防治产后出血方面发挥了持久强效的作用,故笔者认为对于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应给予缩宫素联合麦角新碱治疗。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治疗后总有效为93.75%高于对照组的75.00%(χ2=8.533,P=0.003);研究组产后出血量少于对照组,止血时间短于对照组,产后24 h血红蛋白水平高于对照组。提示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疗效佳、产后出血量少、止血时间短,从而有利于血红蛋白水平的恢复。产生上述结果的原因可能为,缩宫素作用于子宫上段,麦角新碱作用于子宫下段,且缩宫素起效迅速而麦角新碱药效持久,二者相互联合共同发挥显著的治疗作用。
3.2 联合治疗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应激状态的影响 应激状态可准确反映机体对产后出血的应激程度,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应激状态指标主要包括IL-6、TNF-α、Cor和ACTH等,其中IL-6和TNF-α可准确反映机体创伤状态下的炎性应激程度,且经证实具有较高的灵敏度[13]。同时,Cor和ACTH可动态反映机体创伤应激状态,对于创伤状态下的代谢功能变化具有重要的提示意义。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2组上述血清指标较治疗前明显升高,且研究组上述指标升高幅度较小。提示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治疗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机体应激反应程度相对较低。
3.3 联合治疗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的安全性分析 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药物不良反应率明显低于对照组(χ2=9.137,P=0.003),可能原因为麦角新碱为一种半合成生物碱,不良反应较少,联合应用减少了缩宫素的长期大剂量使用,从而减少了应用缩宫素所产生的不良反应[14]。有文献显示,与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治疗患者相比,单纯缩宫素治疗患者在长期大剂量应用缩宫素治疗后易增加血压升高、心悸胸痛、恶心呕吐和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的发生,而二者联合治疗可最大程度上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14-16]。
综上,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具有疗效佳、出血量少、止血时间短等优势,且对机体应激状态影响程度较小、安全性高,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