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学习成果转换特征的高职教学标准建设

2023-05-11 03:50祁晓超魏彤光李春雨
辽宁高职学报 2023年11期
关键词:职业院校成果体系

祁晓超,魏彤光,李春雨

1.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阜新开放大学,辽宁 阜新 123000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中的一种重要教育类型,其目的是让接受教育的人具备未来从事某种职业或者职业发展所要求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综合素质,从而使职业教育为发展地区产业经济和文化事业繁荣注入“用得上、留得住、能发展、可持续”的从业者。产业随着时代的发展时时变革,文化事业也伴随着人们物质生活与习惯的改变而随之更新,因此要求职业教育要积极落实并推进终身学习与学习成果的认定评价工作。在基于国家学分银行学分转化与认定规划的基础上,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将学分转化与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同向同行,积极助推终身学习模式的建设意义重大[1]。为此,本文以下对具备学习成果转换特征的高职教学标准建设进行探讨。

一、学习成果认定规则与职业院校教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学习成果认定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有效衔接不明确

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体系包含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 版)、高等职业学院专业教学标准、职业学校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及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为规范高职专业教育教学及规范化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标准体系保障。在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的背景下,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在校学习与毕业后的继续学习成果认定工作有十分迫切的现实需要。如何将职业教育标准通过学分转化的方式实现对学习者不同学习阶段、不同学习方式,以及不同学习结论进行有效认定?我们认为将其纳入终身学习体系是前提[2]。现行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与国家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转化认定间缺乏必要的内在联系,处于相对独立的两个运行层面。为实现转化,高职教育需要将学习成果认定标准同步纳入到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体系之中,即从学生入学即开始记载、转化及认定其学习成果,对企业用人评价、对学习者自主学习的肯定及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特别是对职业院校学生的终身学习记载与跟踪具有现实意义。

(二)职业院校教学组织者、学习者及教育评价体系对学习成果贯通性不足

从职业院校角度看,教学组织者对国家推进的终身学习制度建设理解不足,没有深入研究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成果转化认定的意义及内在逻辑关系[3]。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的学习成果转化与认定不单纯是毕业后的认定实施,而是从入学到毕业再延伸到未来职业全过程的转化认定[4]。职业院校的学情决定了教育组织者要从多维度认定学生获得的学习成果。在积极推进科目教学过程性考核评价的总框架下,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学习动力,让学生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宏观指导下“灵活多样,方式多元”地进行学习任务的达成是首要考虑并实施的任务。

从学习者角度看,职业院校学生缺乏自主学习能力,对科目学习的成绩自我考核评价动力和经验不足,这是职业院校学生的普遍情况。在此前提下,要采用“灵活多样、方式多元”的学习评价体系。如学生在技能大赛、专项任务完成、自我学习与探究方面获得的符合认定标准的学习成果要及时、准确地进行转化。由于目前职业院校普遍存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未明确体现学习成果的界定原则、转化方式、转化标准等,学生自然就不具备对不是学习任务的成果进行学习成果多元化的思考,也就不具备获取多元化学习成果的积极主动性。这一问题的客观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职业院校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致使学生课堂学习的抬头率、课堂的出勤率、课堂考核的达标率等都未达到合理的要求[4]。

从教育评价角度看,职业院校推进学习成果认定的制度设计还有待于改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20年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新时代各级各类教育评价改革提出总体的要求与任务目标,其中在“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任务中明确指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3]。同时在负面清单中明确了“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依据评价改革方案,教育评价总体制度需要职业院校进一步深入落实总体要求,组织编制科学合理、方法可行的“灵活多样、方式多元”的学习成果获取与转化评定体系。这是解决学习成果认定规则与高职教学实施中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本。

二、学习成果转化认定特征融入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的必要性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要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因此,在终身学习过程中将日常性学习成果进行累计转化及记载是基础。没有体系化的学习成果记载则终身学习评价也很难实施,因此将学习成果转化或融入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体系中是十分迫切的。一方面,只有在标准体系中纳入明确的学习成果转化特征才可以在日常教学中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各类学习成果的转化认定;另一方面,只有在标准明确、方法明确及流程畅通的前提下才可以便捷高效地落实学习成果转化与认定。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实际的角度看,各院校要立足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在实施层面融入学习成果转化与认定的具体要求,让教育者明确,让学习者清晰,这样才可能推进学习成果转化认定工作有序实施。

三、学习成果转化认定特征融入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的建设原则

专业教学标准体系是一个从国家职业教育稳定发展的角度建立的系统工程,其本质意义在于保证职业教育与行业人才发展需要相适应。将学习成果转化特征融入专业教学标准,应在深入开展职业院校学情分析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教育方针,以充分调动教育者与学习者主动参与为目标,以落实终身学习与学习成果可持续发展为遵循进行建设。

(一)以推进落实终身教育为建设目标

学习成果转化与认定的终极目标是落实终身学习的记载与评价,因此,在职业教育标准体系里,既要立足在校期间的各级各类学习成果纳入整体转化认定体系,又要引导学生毕业后在岗位中能及时将学习成果(工作成果) 主动转化与认定[5]。要以促进学习者发展的理念为指导,遵循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化培养与成长的规律性,从教育沟通衔接角度设计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表现标准(学习成果形式),满足学习者个体职业生涯持续发展的需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立德树人”的时代性、职业性和养成性要求,全面落实终身教育的评价与记载。

(二)以体现“灵活多样、方式多元”作为特征融入标准的具体体现

课程标准与学业质量标准是体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依据。具备学习成果转化认定特征的标准体系是遵循职业院校学生学情实际进行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问题。要将校内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成果依据不同的学情基础进行个性化设计,即将学生在专业技能养成、技能比赛的参与和获奖、专业建设与教学保障的参与、自身学习能力与习惯的提升、岗位实践与就业及时性等方面依据各专业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梳理,形成标准体系[4]。制订的标准内容要真实、可靠和全面,表现标准等级的描述及其水平定位、样例等内容的表达要准确、合理,使标准能够被学习者、同行院校、企业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等接受和认可。同时还要具备普遍共识性的特点,标准要成为教育者、学习者和用工者共同遵守的规则。标准编制的技术方法要尽可能省时、经济、便捷、高效,指标要求高低适度,易于理解,便于认定及评价实施[6]。

(三)以“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作为特征融入标准的基本遵循

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是一般性标准编制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将学习成果转化认定特征融入职业院校课程标准体系就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以系统性原则为指导,统筹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学习转化与认定标准体系及国家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注重标准文本内容结构具有完整性和逻辑关联性,据此才能发挥标准体系对人才培养评价及终身学习的能动作用[7]。要以科学性原则为指导,对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学习转化与认定标准体系两个标准内在一致性进行检验,并根据实践结果和需求变化及时修订标准。要以规范性原则为指导,在规范有序编制标准时,明确两个标准体系编制的规范要求,保证这两个标准编制所用的术语、符号和体例符合标准编制的一般性要求,在内容上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要保持协调一致[7]。

四、学习成果转化认定特征融入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路径与方法

(一)明确“双重标准体系”内涵,运用标准编制的一般规律精准实施职业院校教学标准的再论证

将学习成果认定特征融入职业院校教学标准体系的前提是掌握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进行某一项具体工作达到的基本标准,不可以理解为工作完成的最高水平要求。在国标实施层面,应该是在标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有效达成。基于这一理解,需要职业院校在对教学标准设计实施工作中,要对照职业院校教学标准体系和国家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转化认定标准进行系统梳理,找准两个标准体系的最佳契合点,再进行合理的融入与设计。

(二)体现“灵活多样、方式多元”的学习成果参与认定与学分转化,做到类别明确,标准统一,认定转化科学合理[8]

学习成果认定的前提是明确学习成果的类别。基于目前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其学习成果宏观上可划分为课程类学习成果(课程专题学习内容超教学标准达成、获得课程的拓展性学习成果等)、专项任务达成类学习成果(技能大赛参与及获奖、专业第二课堂参与及成果获得等)、学生自主创新创造类学习成果(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及获奖、自主科学发明、对现有知识技能体系的梳理提炼与拓展等) 和社会专业实践认定类学习成果(学生假期的专业类实践锻炼、任务性社会实践的完成等) 4种主要类别。在学习成果转化特征的教学标准制订中,要将上述4 类学习成果按学校的专业教学实际进行系统梳理及划分,明确学习成果类型、学习成果学分转化对照要求、转化标准、档案记载方式等,同时将成果类型及转化认定规则明确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9]。

以高等职业教育财经商贸专业大类中的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为例:首先,在专业标准“培养规格”中的“能力”分解部分增加职业拓展能力;其次,在“课程设置与学时安排”中增加与“职业拓展能力”匹配的各项能力要求分解说明,明确各项职业拓展能力的学分(成绩) 认定标准。将上述两个方面内容植入专业标准以后,由专业教学团队依据具体的教学实施和学生职业拓展能力达成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并在原有“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将上述各项的标准要求、学分标准、认定方式、认定转化标准进行明确,在此基础上融入国家学分银行的学习成果认定体系。通过上述环节即形成了“具备学习成果认定转化特征的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学标准”。

(三)运用好学习成果认定转化平台,强化终身学习成果档案的记载

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已经为各级各类教学组织者和学习者提供了数据平台支撑。职业院校在进行学习成果转化认定的实际操作中,一方面纳入学生的学业水平档案记录,认定转换前后的成绩数据(学分数据、证书数据),另一方面要及时在国家学分银行平台进行注册录入,并引导学生将课内与课外获得的学习成果自行进行认定和转换。让在校学生(学习者) 对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意识逐步加强,这对推进终身教学学习成果的累积和记载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10]。

总之,建设具有学习成果转换特征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是一项系统工作,职业院校要在全面掌握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背景指导下,认真对照分析国家职业院校教学标准和学习成果认定转换两套标准体系的逻辑内涵,全面理解国家推进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化认定的时代背景,深入进行学生学情实际分析,对照行业岗位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知识技能需求的同时,还要从学生未来工作岗位与职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分析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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