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云霞,李红艳,朱 敏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不仅能够有效缩小各地区养老保险制度差异性,逐步改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均衡的状况,维护社会公平和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改革第一支柱也能够推动第二、三支柱补充性养老保险发展,更好发挥三支柱各自的养老功能.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于1951年由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开始;1966年后,养老事务全部由企业自理,实质上是企业统筹;1991年以后,由于经济的恢复,社会保障也得到了发展,养老保险为县市级统筹和行业统筹并存,当时就已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省级统筹;1998年以后,建立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统筹具体内容实行“两统一”:即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计发内容和方法;2007年以后,全国统筹在“两统一”基础上增加统一制度政策、统一调度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统一经办管理至“六统一”;2010年,社会保险法将全国统筹上升到法律层面;2018年,全国统筹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即建立了中央调剂制度;2019年,增加了统一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七统一”;2021年,实现全国统筹列入“十四五”规划目标中;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48号)[1];2022年1月起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纵观历史,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不断提高且统筹内容不断丰富.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必不可少的一步,也是共同富裕在社会保障的具体表现.目前,国内大多数学者采用定性的方式分析全国统筹及其影响因素,理论成果已经较为丰富.本文在此基础上,运用冯·贝塔朗菲(Ludwig Von Bertalanffy)的系统论思想,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17个影响因素,并运用DEMATEL方法定量分析,以厘清各影响因素之间的作用关系,识别重要的影响因素,以更好地推进全国统筹,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
本文运用冯·贝塔朗菲在1945年出版的《关于一般系统论》一书中首次提出的系统论思想进行全国统筹影响因素筛选.系统论认为,所有系统具有整体性、关联性、环境适应性等特征[2],基于这些特征可以用来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影响因素.
第一,整体性特征.全国统筹最终在“七统一”基础上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收统支,即全国统筹本质上将各省的养老保险政策、缴费基数和比例、计发内容和方法、基金调度管理、预算和经办管理统一成“整体”.全国是一个整体,中央在全国统筹进程中占据关键且统领性地位.因此,可以从中央层面分析全国统筹的影响因素,如: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S1)、法律法规(S2)、财政补助(S3)、中央调剂制度(S4)等.
第二,关联性特征.系统论认为,一个整体是由多个相互联系和制约的元素组成的集合体,各要素不是孤立的简单集合.全国统筹视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各省视作为系统内部的各组成要素.根据我国国情,由于各省间的差异性较大,比如:各地方养老保险制度规定(S7)、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S10)、各地方养老保险结余水平(S11)、各地方人口老龄化水平(S15)等等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主要的必然障碍,而这些各地方影响因素又相互联系与制约,使制度改革不能顺利地发展.所以,在实现全国统筹的进程中,需要关注和处理好这些地方层面的影响因素.
第三,环境适应性特征.系统的开放性及环境影响的重要性是当今系统问题的新特征[2],环境适应性要求系统适应环境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得到持续改善.因此,将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影响因素在不同的环境域(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进行分析.
1.2.1 中央层面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在制度参数设计之初就存在基金不平衡的迹象.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就已经提到实行省级统筹,然而直至2014年实地调研结果发现31个省份中真正实现省级统筹省份仅有8个[3],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进展并不顺利,全国统筹的目标更是任重道远.在阻碍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因素中,中央政府承担了养老金的兜底责任,财政补贴压力较大[3],深化制度改革,实现全国统筹有利于基金持续发展[4-5];省级统筹和中央调剂制度是推动全国统筹“渐进式”改革措施[4],是全国统筹的初级阶段[6];建议建立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以此将社保信息全国互联互通[6-7].因此,本文从中央层面分析: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S1)、法律法规(S2)、财政补助(S3)、中央调剂制度(S4)、全国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水平(S5),这5个因素影响全国统筹的进展.
1.2.2 地方层面
在现实国情下,地区分割统筹导致基本养老保险成为了地方性制度安排[8],我国各地区间存在多方面的显著差异.除了历史债务值外,各地区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制度赡养率、覆盖率、抚养比、基金收支结余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流动空间分布等造成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水平较低[9-10].全国统筹可以解决养老保险财务存在的差异性问题[11],将各地方性养老保险回归为国家统一制度[8].然而,实现全国统筹后各省可能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因此,需要从多方途径分担、社保经办机构实现垂直化管理等化解历史债务[12],实现养老保险统筹向更高层次发展,共担老龄化风险[13-14],提升地区间经济互济水平[15].有丰富的文献总结了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困境与对策等相关内容,换而言之,这些困境与对策分析也可作为全国统筹影响因素的概括.因此,从地方层面分析: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S6)、地方养老保险制度规定(S7)、地方养老经办机构管理(S8)、地方养老基金管理运营(S9)、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S10)、地方养老保险结余水平(S11)、地方养老保险给付水平(S12)、地方养老保险覆盖水平(S13)、地方养老保险历史债务水平(S14)、地方人口老龄化水平(S15)、地方制度抚养比水平(S16)、地方流动人口水平(S17),这12个因素影响全国统筹的进展.
结合系统论思想及查阅文献整理归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如表1所示.
表1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
本文采用DEMATEL方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进行识别.DEMATEL方法是进行因素分析与识别的有效方法,它充分利用专家的经验知识来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可以帮助减少系统要素的构成,简化系统要素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要素关系不确定的系统更为有效[17].DEMATEL方法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建立直接影响矩阵M.首先根据研究目的确定所研究系统的影响因素aij,即M=(aij)n×n.其次确定各因素的二元关系,常用两两比较,量化各因素之间的强弱关系.关系强弱的度量方法较多,其中最为常见采用5级标度,即0~4方法度量.
第五步:绘制中心度-原因度图并作出相应的解释,还可以对不符实际情况的计算进一步处理,如去除非核心因素、联用其他系统方法等.
(1)根据表1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通过量化各因素之间的影响强弱,构建一个n×n直接影响矩阵.因素Si对因素Sj的影响情况,由0、1、2、3分别代表“无影响、弱、中、强”4种影响程度,因素自身对自身无影响,用0表示.为了获取影响因素关联性,保证影响因素直接关联程度赋值的有效性,首先,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发现地方性制度与国家法定统一制度、各地区缴费、结余基金及其经营管理等内容之间相互影响[9];各省历史债务、养老保险待遇和负担水平、人口结构差异等相互影响[10];制度覆盖率对赡养率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直接影响各省份养老保险财务、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对各省赡养率影响较大[12];地方利益、地方制度对地方产生影响[18];影响提高统筹层次的各因素之间相互影响[19];人口老龄化导致制度赡养率提升,隐性债务和各地经济水平相互影响[20];国家规范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全国统一信息系统网络、完善经办管理体制、基金统筹管理相互影响共同推进全国统筹[21].丰富的文献内容论证了各影响因素相互影响关系.在此基础上,将表1所示的影响因素做成调查问卷,问卷中对两两影响因素关联程度打分.调查问卷对象涵盖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等机构专家,合计发放问卷55份,有效回收52份,有效利用率为94.5%.在保证影响因素关联性基础上,分析有效问卷,将各个因素的评分结果进行均值计算,得出17个影响因素的直接影响程度.从而,最终得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的直接影响矩阵,见表2.
(4)最后得到综合影响矩阵,分别计算出每个元素中的影响度、被影响度、中心度和原因度,具体结果见表3.
(5)绘制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的中心度-原因度图,见图2.
表2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的直接影响矩阵
表3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的影响度和被影响度
图1 全国统筹影响因素的中心度-原因度图Fig.1 The centrality-causality diagram of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national coordination
(1)首先,根据影响度和被影响度分析每个因素对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影响程度,结果如表4所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因素中影响度前三位依次为:各地方人口老龄化水平(S15)、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S10)、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S1),这三个因素对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较高,为影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主要影响因素.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因素中被影响度前三位依次为:地方养老保险结余水平(S11)、地方养老保险给付水平(S12)、地方养老基金管理运营(S9),这三个因素易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但直接作用于提高全国统筹的实践.
表4 排名前五的影响度、被影响度、中心度
(2)其次,根据中心度判定各因素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体系中的重要程度,中心度表示某因素在系统中的位置,所起作用的大小.如表4所示,影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关键因素包括:地方养老保险结余水平(S11)、地方养老保险给付水平(S12)、地方养老基金管理运营(S9)、各地方人口老龄化水平(S15)等,相比较而言,中心度靠前的这些因素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进程中所起的作用较大,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影响因素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同时,地方养老保险结余水平(S11)、地方养老保险给付水平(S12)、地方养老基金管理运营(S9)在被影响因素排名中也是前三位,这说明这三个因素重要且易受影响,属于关键影响因素.
(3)再次,根据原因度的大小,原因度大于0的称为原因要素,原因度小于0的称为结果要素,来确定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结果要素相比,原因要素更不易改变,具有稳定性,从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过程中必须首先关注原因要素[16].通过图1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影响因素的原因-结果图可知,原因要素靠前的有:各地方人口老龄化水平(S15)、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S10)、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S1)、各地方流动人口水平(S17)、各地方人口抚养比水平(S16)等,这些因素为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主动因素,有直接的影响,对其他因素的影响较大.另外,结果要素中原因度大小的绝对值靠前的有:地方养老保险结余水平(S11)、地方养老保险给付水平(S12)、地方养老基金管理运营(S9)、地方养老保险历史债务水平(S14)、中央调剂制度(S4)等,这些要素中除了中央调剂制度(S4)之外,其他要素主要来自于地方层面,这些结果要素极易受到其他要素的影响.
(4)然后,按原因度以0为界,依据中心度排序,可以分为主动型、支援型、核心型、关注型影响因素.如表5所示,主动型影响因素包括:地方人口老龄化水平(S15)、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S10)、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S1)、地方养老保险制度规定(S7)、地方人口抚养比水平(S16),这些因素对全国统筹影响最大,发挥导向作用.支援型影响因素包括:地方流动人口水平(S17)、地方养老经办机构管理(S8)、法律法规(S2)、全国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水平(S5),这些因素起到辅助作用.核心型影响因素包括:地方养老保险结余水平(S11)、地方养老保险给付水平(S12)、地方养老基金管理运营(S9)、中央调剂制度(S4),这些因素易受影响,但为影响全国统筹的关键因素.关注型影响因素包括:财政补助(S3)、养老保险覆盖水平(S13)、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S6)、养老保险历史债务水平(S14),相比核心型因素,这些因素是较为重要的被影响因素.
表5 影响因素分类表
表6 中央与地方对全国统筹的影响度、被影响度、中心度和原因度
(6)最后,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分析因素的影响度、被影响度、中心度和原因度.如表6所示,在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进程中,地方在影响度、被影响度,尤其是中心度都高于中央,这表明地方层面在全国统筹的影响因素体系中起到核心作用,占据首要的位置.而原因度方面,地方小于中央,中央的原因度大于0,这表明中央层面的因素对地方因素的影响较大,这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而地方的原因度小于0,地方层面的因素容易受到影响.综合而言,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影响因素体系中,各地方因素虽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发挥关键作用,但各要素容易相互影响.
本文以冯·贝塔朗菲的系统论思想为基础,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影响因素,并运用DEMATEL方法厘清各影响因素之间的作用关系,识别重要的影响因素,以更好地推进全国统筹.研究发现,基本养老保险从省级统筹到全国统筹的实现是受到多重因素共同影响的过程.实现全国统筹的17个影响因素之间是相互关联、彼此影响,共同作用于提高统筹层次的全过程.研究结果表明:①地方人口老龄化水平(S15)、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S10)、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S1)的影响度位居前三、中心度靠前和原因度大于0,这三个因素对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较高,为影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主动型影响因素.②地方养老保险结余水平(S11)、地方养老保险给付水平(S12)和地方养老基金管理运营(S9)在被影响度和中心度中排名均靠前,原因度小于0,这三个因素重要且易相互影响,属于核心关键影响因素.③地方在影响度、被影响度,尤其是中心度均高于中央,这表明地方层面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影响因素体系中起到核心作用,占据首要的位置,但容易与其他因素相互影响.
针对以上结论,进一步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再分配体系,构建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柔性延迟退休方案,完善退休人员再就业法律法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延迟退休.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积极践行个人养老金制度,释放养老保险个性化需求,完善“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动实现全国统筹.
2)缩小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变化的地区差异,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的“提低控高”;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积极参保,增加缴费提高基金结余;全面反映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合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完善待遇计发;加快落实划拨部分国有资本以充实基本养老金划转国有股权到地方社保基金理事会[22],优化股权结构合理分红机制;建立垂直化管理的经办体系,统一规范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能力,落实地方层面统筹,更好地实现全国统筹.
3)以“两步走”为改革核心,全面实现全国统筹.以县市、省级统筹和中央调剂制度为改革的“第一步”,实施省级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适时提高中央调剂金提取比例、适当加大调剂力度.以全国统筹和中央统收统支为改革的“第二步”,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分担机制,在保持稳定和连续的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明确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及分担水平.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动态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数及缴费与计发办法,加强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内容一体化建设,全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