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知非
编者按:发生纠纷不知如何说理?“全能调解室”解决燃眉之急!本栏目承接各类疑难案件,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化解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只为主持公道、维护正义!本期焦点是一起由被摔坏的大西瓜引发的责任认定纠纷。请跟我们去案件现场搜集有用的线索吧!
大聪明从超市出来,左手提着一个刚买的大西瓜。他没走出多远,就感觉左手臂被人猛拍了一下,随之身体摇晃起来,险些摔倒在地。恍惚间,他看到了一个正在横穿马路的小男孩。
没等大聪明反应过来,那个装着西瓜的塑料袋已经掉到了地上,西瓜直接被摔成了碎块。这时,满头大汗的小问号骑着自行车停在了他的面前。
被摔坏的大西瓜究竟应不应该由小问号来赔偿呢?两人为此争论不休,赶紧去“全能调解室”让酷博士评评理吧!
被忽略的现场细节
大聪明,你作为“原告”,可以先说说你的诉求。
我好好地走在路上,根本没招惹他,他就碰了我的左手臂,导致我刚买的西瓜被摔坏了,所以他得赔偿我的损失!
小问号,你是“被告”,你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那天,我本来是约好了去朋友家,但起得有点儿晚,所以我才着急赶路。不过我保证,我骑的是自行车,不会超速!在路过超市附近时,突然蹿出来一个小男孩横穿马路。我急忙躲避,但我发誓,我真的控制住了车把的方向,但我还是不小心碰到了他的左手臂。
大聪明,你看见那个小男孩了吗?他大概有多大?
确实有一个男孩从我前面横穿过去,但他跑得太快,我没有看清楚,只记得他长得大概七八岁的样子。
你受伤了没有?
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小问号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紧急避险。
没有!
根据《民法典》第182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
我没听错吧?您是让我找那个男孩要赔偿?如果跑出来的是一条狗,我是不是还得向那条狗索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88 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问号在本案中实施了紧急避险,不然他就会撞上小男孩,两人都有可能因此受伤。同时,小问号在努力地减轻对大聪明的伤害,事实上,小问号要撞的是西瓜,在撞西瓜的过程中,才不小心碰到了大聪明的左手臂。
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
第一,必须有险情发生;
第二,保护的是合法利益;
第三,不超过必要的限度(简单说就是
避险行为保护的利益大于损害的利益)。
第一个条件已经满足,不再赘述。第二个条件,男孩和小问号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至于第三个条件……
我懂了!我只是损失了西瓜,而小问号如果不撞坏西瓜的话,男孩和小问号的健康很可能会受损害。人的健康权比西瓜重要多了!
这回知识怎么办了
《民法典》中还有两条规定:
第19 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20 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们不能判定本案中这个冒失的小男孩有没有满八周岁,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还没有成年,也就是不满十八周岁。请注意法律的用词是“周岁”。在他的第十八个生日的前一天23 点59 分59 秒之前,他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他在十六周岁之后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他才能被当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待。本案中的小男孩要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有些听糊涂了……是无什么能力人来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一点儿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从事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从事某些民事法律行为,当然都不需要亲自赔偿。
所以本案中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应当是小男孩的监护人。大聪明应当向男孩的监护人索赔,小问号不承担责任。
我就说吧?酷博士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