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辽 胡特旗
法治建设是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支撑保障,也是中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中建四局贵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法治央企建设要求,下好法治建设“先手棋”,通过强法治、促管理、防风险等一系列“硬核”举措,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合规管理在价值创造链上“守底线”的功能定位,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全面推进依法合规治企。
强化企业顶层推动 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近年来,90家中央企业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全部央企均设立了合规委员会,“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理念渐入人心。如今,在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和所属子公司各项重要会议上,“企业决策是否合法合规,项目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的问题已成为“一把手”在作出重要经营决策前重点关注的话题。
为强化法治体系建设,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党组专门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任副组长。如此高规格的法治建设顶层领导机构,使得公司各项岗位职能不断丰富,引领力不断加强。公司还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管理架构等实际情况制定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厘清了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权责,确保与法律有关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落实。
“持续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对法治工作的示范作用,体现了企业必要的责任和担当。”近日,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源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持之以恒推进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各级次单位落实、落地,确保将第一责任人履职制度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不仅如此,为确保企业顶层法治专业化,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还积极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修订了总法律顾问“入位”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章程,并通过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述职、培训等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企业法治工作水平提升的主要责任。2022年,企业总法律顾问赵国华共列席党委会15次、董事会13次,对489个决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专业建议。作为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建四局高级讲师,赵国华多次荣获优秀员工、优秀企业法律顾问等称号。
“紧抓‘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法治建设大格局,突出了各级领导干部对企业法治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了企业法治工作重视程度、开展深度和覆盖广度。”赵国华说。
加强企业合规建设 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竞争中持续强化企业合规已成为一种趋势。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合规管理在探索中不断强化,总法律顾问赵国华兼任首席合规官,牵头全公司合规管控,全面推进合规建设。公司按照“谁的业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依法依规治企领导小组暨公司合规管理委员会,按照“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的要求,系统性谋划企业法治建设全面工作,强化全级次、全领域、全方位合规,实现合规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着力推动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构建了以合规管理制度为基石、重要领域专项合规管理办法为骨干、具体业务合规指引为补充的合规制度体系,将合规要求全面嵌入制度流程和岗位职责。采取授权事项清单与综合授权书并行方式,深入推进分级授权,全年签署分公司综合授权书4份,项目综合授权书49份,公司直管项目综合授权两份,并制定负面清单58条,明确职责定位清晰,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同时,深化公司改革检查调研,对4家分公司、7个项目等开展现场调研检查,全面梳理当前深改过程中存在的亮点和不足,实施整改纠偏。
人既尽其才,则百事俱举。赵国华对记者表示,公司一直坚持将法治人才作为企业法治建设的核心资源,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作为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高水平法治工作、企业合规的关键。一方面,以打造法治合规人才为核心,明确各子企业的配备要求,确保每个子企业、每个部门都有专职合规人员,2022年以来,公司法治人才团队人数由8人增长到15人。同时,打通专业成长通道,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另一方面,强化激励机制,对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对于在重大风险管控、应收账款催收、法律纠纷处置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法务人员给予专项奖励,为企业留住人才建立了制度保障。
当前,企业合规理念已深深植入公司每一位员工心中。赵国华介绍,在“合规管理强化年”的背景下,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积极加强全员合规文化培育,邀请贵州财经大学教授、律师事务所合规专家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合规管理专题培训,从各重点合规领域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进行阐述,培训人数达100余人。同时,由领导干部在公司法治大会上率先垂范,带领两级单位全体人员签署《合规承诺书》并进行合规宣誓,使“全员合规”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遵循原则。
“企业赖以生存的质量、效益,源于依法合规经营,源于产生质量和效益的每一个环节,源于每一个岗位的每一位员工。合规经营就是为业务保驾护航,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在发展、开拓业务和同业竞争中,只有紧紧遵循合规经营理念,提高管理质量,才能保证企业业务经久不衰。”刚参加完企业合规培训的员工夏怡对记者说。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一直是建筑企业法治工作的首要关注点。”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苏洋告诉记者,过去企业经常是问题发生了才想办法解决,只能充当“救火队”的角色。但如果可以构建全面覆盖、全程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将大力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把“救火队”变成“防火队”,给企业运营建立良性循环。
前不久,在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某项目上,因甲指分包、甲供材滞后等原因,引起整体工期延误。如果按照施工合同工期违约条款,甲方将有权向公司索要每日合同结算总价的0.5‰作为赔偿。经审慎评估后,公司果断向甲方发函并明确延期原因,最终为项目规避了约1300万元的工期违约损失。
上述风险防控、规避公司损失的案例只是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提升风险管理的深度和实效,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能力不断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不断提升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建立风险合规委员会,从企业现金流风险、应收款项风险、抵债资产风险、客户信用风险、承包合同质量五大風险领域进行深度评估分析,层层落实风险管理责任,明确风险管理工作的牵头和主责部门,明确相关参与部门的风险管控职责,并不断强化运用机制,按季度通过风险合规委员会发布商务成本风险、工期风险、财务资金风险等预警提示,对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风险等事项召开会议,将风险合规委员会机制向三级单位、项目部延伸,持续推进风险合规委员会有效运行。全年累计发布风险预警7次,监控商务成本预警项目49个,监控工期风险预警项目56个,真正做到了未雨绸缪、精准研判和妥善应对。
“风险管控机制的运用不仅防范了风险发生,也加强了公司对已发案件的化解,不只是简单的‘灭火减损失,而是真正做到‘消防挽损失。”苏洋介绍,公司两级党委建立健全了纠纷案件管理机制,不断深化案件管理“压存控增、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并依托法规信息系统,确立案件统一分级管理和监督预警机制,加强法律纠纷风险管控。同时,完善非诉案件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律师函、催款函,通过协商、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将纠纷解决在诉前。强化法律清收清欠,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两年来,公司共完成诉讼立案37件,诉讼标的25.74亿元,实现减损2.71亿元、确权5.96亿元、回款2.25亿元。
奋斗新征程,法治筑根基。当前,建设法治中国、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目标已然明确。中建四局贵州建设公司秉承法治宗旨,保持昂扬斗志,奋力开创法治合规与风险内控工作新局面,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保驾护航。
(责编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