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部门一内设机构党支部任期届满,近期因要完成某项重点工作,党员多数被派遣外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困难。此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可申请延期换届。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编写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指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暂缓换届选举,但时间不得超过1年。党支部领导班子处于软弱涣散或者瘫痪半瘫痪状态的;组织不纯,派性严重的;支部主要干部以权谋私,不正之风严重的,等等。对于这样的党支部,需要先进行整顿,在此基础上创造条件,安排适当时候换届选举。对于有特殊原因,如任期届满时,党支部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重要任务;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者自然灾害等,党支部必须全力以赴去处理的;党支部多数党员被派遣外出工作,召开党员大会有困难的,可暂缓进行换届选举。暂缓换届选举的党支部,应当由上级党组织确定或批准,并在一定期限内换届选举。
2 某部门为加强离退休党组织工作,拟从机关在职干部中选派一名党员到离退休支部担任支部委员,帮助支部开展工作。选派的这名党员是否需要转接组织关系?
答:需要。中央组织部2006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离退休干部党员普遍高龄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更多地给予关心和指导,可采取由在职干部党员担任联络员或支部委员的方式协助支部开展工作。”但应注意,在职党员到离退休党支部担任支部委员的,其组织关系要转至离退休党支部。
3 某部门直属单位党支部任期届满,召开党员大会、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老张当选为新一届支部书记,正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在此期间老张能否履行支部书记职责?
答:不能。党内法规规定:“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这一规定,新当选的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前,尚不能履行支部书记的职责。新当选的支部书记在上报待批期间,支部工作应由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承担,可推选一名或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一名召集人临时主持工作。
4 某部门处长老杨是本部门党支部书记,他同时兼任新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该单位最近筹备开展党组织选举工作,他们拟推荐提名老杨作为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请问老杨能否作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
答:不能。根据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他就在这个组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只能确定在一个党组织,而不能同时确定在两个党组织;党员在没有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担任党内职务。因此,党员的组织关系只能在一个党支部,每个党员只能在自己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任职,不可以同時担任两个或多个党支部的书记,也不能同时担任的两个互不隶属党组织的负责人。
5 某部门直属单位党支部因党员人数较多,且工作地相对分散,支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工作地点划分多个党小组,并给每个党小组指定了1名小组长。划分党小组是否需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答:不需报请批准,但应及时报备。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编写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指出,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目的是为了落实党支部的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保证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建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支部委员会应在党小组组建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和掌握情况。
6 某部门下属单位1名副职张某刚刚转为正式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将其酝酿提名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张某是否适合提名为候选人?
答:不宜提名。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作者:刘丛齐)(插画: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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