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宏 伟,吴 思 毅
(兰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与鲍威尔的论战著作《论犹太人问题》中提出人的解放遵从宗教解放—政治解放—人的解放路径。第一阶段宗教解放的实质是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复归。自我意识是指人的意识对意识活动本身的认识,主要围绕着主体及其活动展开,让主体觉知到自身存在的心理历程。自我意识之所以成为德国古典哲学旋转的核心枢纽,一方面是由于经历中世纪神权禁欲的蒙昧时代,以理性和知识为核心的启蒙运动掀起了一场伟大的思想革命,它激发了公众的理性思维,重塑了人类对自我存在的认知,解放了人封闭已久的自我意识,动摇了封建制度和神权道德的根基;另一方面得益于西方哲学家的理论建树,自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开始,主体自我意识的旌旗被后人扬起。康德第一次从方法论上提出“先验自我”,将自我意识作为认识表象对象的最高根据。费希特强调自我意识是个体对自身的认知以动态建构自我与对象关系的过程。黑格尔把斯宾诺莎的实体和费希特的自我意识联结起来,获得最高原则即纯粹的绝对精神,实体和自我意识具体可以看作是思辨形式上被理解的自然界和人类。鲍威尔扬弃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将自我意识提升至主导地位,试图用这个工具改造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对现实的反动存在进行批判。哲学家对主体性意识表达的重视,意味着对教会神权统治的反抗,体现着德国古典哲学的主导原则,同时也是黑格尔哲学内部解体的重要表征,展示着马克思早期的哲学思考。
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对马克思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两人对自我意识在人的解放中的地位有着不同乃至对立的见解。鲍威尔在《犹太人问题》中指 出:“ 人(Mensch)、自 由(Freiheit)、自 我 意 识(SelbstbewuBtsein),这才是真理,它至少会像化石一样违抗、抵制批判和历史的进展,因为它是最终得到解放的发展。”[1]当自我意识被看作一切现存关系解放的指向标时,马克思已然发现这一思想的贡献与漏洞,他认同鲍威尔领导的与宗教神学和封建专制开战的思想革命,承认宗教批判是解放人的首要环节,宣称:“‘总而言之,我痛恨所有的神’就是哲学自己的自白,是哲学自己的格言,表示它反对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2]对于人的解放深层问题,马克思提出了全新的思想进路,将解放问题指向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光明前景。
近代以来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加速了人的自我觉醒,以人权反对神权,以人性反对神性,动摇了封建专制统治的精神支柱,然而现实社会中的人并没有彻底摆脱宗教精神的必然性控制,人的自由意志与权利被任意抹杀。其中最为显著的便是19 世纪30 年代后作为德国社会焦点的犹太人问题。弗里德里希·威尔海姆四世登基后颁布《内阁敕令》,企图以立法形式将犹太人与主流社会彻底隔离,一大批思想家、哲学家对此各抒己见。1843 年,鲍威尔发表《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教获得自由的能力》两篇文章,专门探讨如何实现犹太人的解放。他认为:“批判是打破人性的狂热的危机,使人重新了解他自己。”[3]因而,他以自我意识为基点,以犹太人问题为切入口,对宗教神学和基督教国家展开猛烈的进攻,揭示犹太人问题的本质,提出关于实现人的解放两重内涵。
鲍威尔曾是黑格尔哲学正统保守派代表,但在施特劳斯《耶稣传》发表后不久彻底倒戈青年黑格尔派。鲍威尔之所以走向神学阵营的对立面,是因为他发现了自我意识这个被黑格尔隐藏的秘密武器。在黑格尔看来,自我意识是意识向绝对精神发展的第一阶段,主体在“实体—思维”原则的引领下,使精神获得认识并返回到自身,达到“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的目标,即“经过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的主观精神和外在为历史的客观精神的发展之后,精神最后达到了主客观统一的绝对知识”[4]。换言之,人的自我意识仅仅充当绝对精神自身展开的工具,并未达到人类精神现象的高峰,除了自我意识之外,还有伦理、法、绝对知识等精神现象。黑格尔哲学轻视人的自我意识的历史使命和作用,压制了人的自我与自由,这就给基督教控制人的思想提供缝隙,致使人的自我意识异化为至高无上的宗教。鲍威尔抓住黑格尔体系中的自我意识要素,将其从精神现象学中提取出来并重作定义,指出自然界与人类世界均是创造性的自我意识的产物,自我意识的本质规定性是作为思维第一性的存在。与黑格尔相比,鲍威尔的自我意识更前进一步,他打破黑格尔“实体即主体”原则,以自我意识为核心,将实体的概念归入自我意识的内在规定性,通过主体的自我意识使其成为具体的形式和内容,从而打破了黑格尔意识运动的逻辑闭环,充分肯定了主体自我意识的地位和价值。
在掌握自我意识这个理论武器后,鲍威尔开启对现存秩序批判的斗争。首先将矛头指向阻挡主体自我意识获得的宗教范畴。由于鲍威尔将宗教看作是束缚主体自我意识最强大的敌人,所以他宣称要“以自我意识代替神作为世界历史的唯一权力”[5]。他指出“每一个历史事件都是从个人的活动而且是在他的自我意识范围内开始的”[6],人的解放必然以自我意识挣脱神性观念束缚得以实现,必然由自我意识复归到主体本身得以完成。由此,消灭具有排他性本质的宗教信仰成为鲍威尔勾勒实现人的解放的第一步。面对宗教问题与社会问题冲突的愈发失控,鲍威尔将犹太人问题限定在纯粹思辨领域,进而指出犹太人在基督教国家被区别对待的根源在于犹太教的狭隘性以及犹太人固守戒律的品性。因而,犹太人要获得解放,就要消除宗教偏见。而宗教偏见往往是同政治特权相互联系的,抹去了宗教因素的犹太人,才能作为拥有政治权力的个体市民,才是真正解放了的人。这样,犹太人和基督徒“就不再是宗教的关系,而只是批判的、科学的关系,人的关系”[7]。
鲍威尔的宗教批判目的是彻底消灭信仰不同所造成的民族与民族、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对立,致力于“为人类的幸福、为自由战胜奴役、为真理战胜谬误”[8]而奋斗,让每个人都能得到真正自由的解放。为此,鲍威尔溯源宗教的发展进程,指出宗教是自我意识对想象、历史事件思辨的一种产物。他反对施特劳斯把《圣经》中的虚幻故事看作是人类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在《约翰福音史批判》中提出神迹故事不是作者们集体无意识的产物,而是传教士们主观上有意识编造出来的神话故事,认为对福音故事的批判对人类从宗教观念的束缚中挣脱出来意义重大。他主张在研读《圣经》的过程中应该对编纂学家们的主观心理意图进行分析。在鲍威尔看来,宗教不是概念的外在“实体”,而是源于人的自我意识勾画和镌刻,正是由于有意识的主体存在,才编构出“弥赛亚”之类的虚幻救世主。鲍威尔用自我意识迈出挣脱理性主义和神话学的第一步,用自我意识去理解天国的上帝,进而将宗教看作是人的一种精神活动,指出“在情感的范围内,上帝是自我的无限延伸”[9],同时也意味着将黑格尔的泛神论上升为主体意识的无神论。
鲍威尔,进一步批判宗教是自我意识异化的产物。宗教自诩为凌驾于他者之上的特权,掌握现实理性世界法制,展现出一种神圣的、有限的、排他的形式。但本质上来讲,鲍威尔认为宗教是与意识相对立的一种独立的力量,是被歪曲了的现实,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宗教用扭曲的说教支配世俗世界中的人,用美丽的谎言遮盖奴役人的本质,取消和否定了人的自我意识的个性,为自我意识套上异化的“锁链”,规定自我意识连接的对象,从而使特定个体与专制主义依附于宗教的意识形态,屈服于一种神学结构认同,而这种主客颠倒的现实状态是由于自我意识的异化导致的。自我意识的异化是主体对自然力量的幻想衍生出的一种固定形式,这种形式在人类发展中逐渐占据绝对统治地位。在认清阻碍自我意识自由的桎梏后,鲍威尔提出“取消异化就意味着把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并消灭基督教”[10],强调“如果解放成为人类的基本目标,即异化不再是包括人类生活一切方面的绝对的东西,那么就必须在自我异化了的精神领域内消灭现存的束缚普遍生活的种种限制”[11]。因而,只有消除自我意识异化的根源,将自我意识从各种外在性和实体性中解放出来,实现主体自我意识的复归,才有助于完成人的解放神圣使命,即把人和国家从宗教的桎梏中分离出来,废除以神性观念为核心的基督教统治,实现主体的自我意识从“天国”的异化到“尘世”的复归。
表象化的宗教批判是鲍威尔探讨人的解放可能性和追求自由的关键,也是马克思探索人的解放之路的起点。基于宗教批判,鲍威尔认为犹太人被基督教赋予“特权”是由于宗教的排他性造成的,犹太人不愿意和其他教徒平等相待,因而基督教作为国家意志对犹太教的压迫是必然结果,这样,犹太人始终都无法得到平等的政治权力。鲍威尔看到纯粹宗教批判外更加深入的矛盾,因而他从宗教批判转向政治批判的意向性愈发凸显。鲍威尔提出不仅人要摆脱宗教的束缚,国家也要挣脱宗教的约束,因为政治国家已然被异化和压迫,一个国家按照基督教的内在规定运行,必然存在排他的特权属性,不会赋予犹太人平等的市民权利。政治国家本是自我意识本身的外化,但是当时的普鲁士德国却是宗教控制下的基督教国家,基督教是决定国家发展的国教,在自我意识异化的情况下,国家同样处于被宗教奴役的状态。政教合一的基督教国家将自我意识戴上铰链与锁扣,从国家意识形态领域控制民众的思想自由。
德皇威廉四世上台后变本加厉,国家的保守严重禁锢了自由主义的发展,致使绝大多数哲学家们对现存普鲁士王国的改良幻想转向对现存国家的批判,反对基督教国家成为他们普遍化的政治诉求。因而,鲍威尔将对宗教的批判上升为对国家、对政治的批判,人的解放诉求在从宗教和国家的张力中更加凸显。鲍威尔认为基督教国家是不合理的存在,要想把人的自我意识在国家的异化过程中彻底打破,就必须实现宗教与现代国家的分离,将宗教归于市民社会的其他要素,人人都能获得平等的人权和公民权,人的解放与自由即可通过政治解放得到实现。他反对现实生活中提出的皈依方案、让步方案和中庸方案,因为事实证明即便是法律上给予平等地位,犹太人依旧无法享有市民权利,由此鲍威尔提出消灭宗教是各民族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力的首要前提,犹太人和基督徒只有都放弃各自笃信的宗教才能够获得政治解放和民族平等。
被打破的国家机器是以宗教信仰为根基的基督教国家,作为自我意识外化的实体已经被宗教裹挟,它不仅支配人的自我意识,还同现存国家功能联合在一起操纵着国家的运行规则,造成国家不仅无法满足人的解放,反而进一步剥夺人的权利。人的自我意识要被迫承受来自政治的限制,自我意识被蹂躏在“政府是与人民分开的,并且作为一种至高无上的东西凌驾于人民之上……然而人民被剥夺了任何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他所承担的义务只有一个——那就是盲目信任和盲目服从政府”[12]的现实境遇之中,人的解放便是无稽之谈。比如普鲁士王国颁布的书报检查法令,严格限制公民的写作和新闻出版自由。面对如此情境,鲍威尔指出要想解救被基督教国家吞噬的人类,必须变革异化下的自我意识和被宗教统治下的政治国家,改变当下的国家制度,改变现实的世俗世界,即“对政治现实进行彻底的改造,使国家获得自由,废除宗教的实力地位,并使宗教仅仅成为一个个人的问题”[13]。他宣称:“哲学也应该在政治方面起作用,如果现存关系同自我意识对立,就应该向现存关系进攻并动摇它们。奴役和监护同自由精神是不相容的。”[14]其目标指向为瓦解宗教的神学理论,打破外界权威的虚假性,摧毁基督教国家的精神根基,彻底揭露国家现存的矛盾、伪善与动荡的真实面貌。他将人摆脱宗教和国家摆脱宗教看作是人的解放必不可少的两个条件,将政治解放看作是实现人的解放的终点,坚信自我意识是“为了解放我们自身和帮助其他人获得自由,迄今帮助我们的理论依然是我们唯一的精神支柱”[15]。
鲍威尔的宗教批判与对基督教国家批判始终紧密联结在一起,从宗教批判深入政治解放,指出宗教国家的消亡和现代国家的建立是自我意识走向无限的必由之路,以政治解放对抗普鲁士的专制,消除封建政治的藩篱,打破人在现实存在的桎梏,实现市民社会权利平等。他对于宗教统治与国家权力关系的揭露,为人的解放创造了认识论基础,他的自我意识思想实质上是现实资产阶级对经济和政治愿望的哲学表达,反映了德国资产阶级对变革的空前强烈的要求。由于阶级的性质所限,鲍威尔仅仅只能在哲学领域进行抽象的思想革命,但他的自我意识思想让自由的主体得以绽放,是向人的主体性觉醒迈出的重要一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承认鲍威尔提出的政治解放超越以往任何“解放”,具有一定的进步价值。
鲍威尔虽然把自我意识摆到了尘世的中心,但他所提出解放的人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依旧无法摆脱应然与实然的矛盾,纯粹的理论批判无法应对现实存在的任何羁绊。马克思在批判鲍威尔自我意识的过程中,实现了个人的“审视”和“自我成长”。马克思认同鲍威尔在宗教批判方面所展现的进步意义,但是在真正实现人的解放层面,认为鲍威尔的方案乏善可陈。通过对鲍威尔关于解放思路的深刻剖析,释读其思想的局限性,马克思指出鲍威尔宗教批判停留在纯粹的主观意识层面,政治解放导致了人的二重化存在,按照这一主线发展,人类始终无法找到普遍解放的正确道路。
“如果你想要献身于实际的事业,那将是不智的。理论限制是最有力的实践,而我们还不能完全预见,它将在怎样广泛的意义上变成实践。”[16]鲍威尔坚持理论层面上的实践就是最有效的批判,他通过纯粹观念的批判,无限夸大和强调自我意识的作用,否定宗教存在合理性,废除一切宗教特权,消除宗教对人的异化,打破宗教种种普遍束缚。马克思曾一度将鲍威尔否定宗教、批判宗教、从宗教解放中获得自我作为其研究欧洲社会政治问题的基本思路,并积极投身于宗教政治批判,力求通过撰写一系列富有批判色彩的文章在德国引起一场思想革命运动。但是在《莱茵报》时期经历现实问题的洗礼和旅法期间对经济学的接触,再加上一定的经验观察与实证研究,使马克思直面现实世界里被自我意识遮蔽的种种矛盾,并开始转向更加实际的政治经济研究。
在马克思看来,鲍威尔对人的解放的探索停留在抽象层面,致力于从精神世界之中去探索人的解放,依托思想中“抽象的人”解决现实矛盾问题,缺乏客观的实存基础,忽视了人的实践行动,这一错误致使宗教批判功亏一篑。存在和意识的关系被颠倒,这意味着将人从“天国”的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后,未能成功找寻到人的本质,无形之中又将纯粹主观的自我意识上升为绝对的“神”,将其看作推动历史发展根本力量,将其定义为人的主导动力,本质上而言,这是典型的历史唯心主义思想,是将人类解放的终极原因归结为精神因素的社会历史观。
马克思批判鲍威尔所勾画出的现实性也是彼岸的存在,是一种空洞的幻觉,指出当面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能落到实处时,自我意识解释不了社会矛盾焦点,指导不了任何现实活动,因而人的解放行动也缺少核心动力。尽管鲍威尔的宗教批判强劲有力,但批判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而是将人的解放止步于纯粹抽象思辨的层面,未发现导致犹太人受压迫的是世俗的犹太精神,片面夸大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认为将主体自我意识从宗教复归到人自身就打开了解放的大门。马克思从社会现实角度出发,深刻地揭示了鲍威尔提出的人的解放思想存在严重不足,明确宗教批判下人的解放仅仅是思想的解放,没有上升到对作为宗教存在基础的市民社会进行批判,没有考虑现实世界对人的实际影响,因而无法发现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
鲍威尔认为,虽然消灭宗教对人的压迫可使自我意识得到自由,但国家的自由也不可忽视,自我意识的自由必须包含政治的自由,即将国家从宗教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使其成为真正的现代政治国家。与欧洲各国公民的解放相同,犹太人的解放也需经由政治国家这样的桥梁,才能消弭政治生活与市民成员之间的分裂。
针对鲍威尔期望消灭基督教国家,达到国家与宗教的分离,国家的公民可以平等参与国家政治治理,实现共和主义的政治理想,马克思断然识破“鲍威尔把‘犹太人问题’解释成是真神学和假政治”[17]的圈套,提出鲍威尔迷恋的自我意识思想并不能为他所追求人的解放提供任何历史动力。鲍威尔的政治解放之路与他所认为能够在德国历史留下浓重一笔的政治激进主义背道而驰。马克思明确指出:“鲍威尔的错误在于:他批判的只是‘基督教国家’,而不是‘国家本身’,他没有探讨政治解放对人的解放的关系,因此,他提供的条件只能表明他毫无批判地把政治解放和普遍的人的解放混为一谈。”[18]一言以蔽之,鲍威尔理论失足之处是混淆了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之间的关系,政治解放的标准与人是否得到解放的标准大相径庭,因而他所提出的政治解放不具有彻底性,对实现人的解放作用极其有限。在马克思看来,“宗教的定在和国家的完成是不矛盾的”[19],两者并不是对立的存在,率先完成政治解放的欧洲人依旧在政治国家中敬奉着基督耶稣,享有同等的政治参与权,但并不妨碍宗教信仰自由。政治解放的国家是不再需要宗教补充自己,公民的政治权利与宗教信仰无关,“政治国家的成员信奉宗教,是由于个人生活和类生活之间、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之间的二元性”[20]而造成的,因而犹太人并不是通过消灭宗教且获得政治解放才能实现自身的自由解放。
马克思认为:“只有对政治解放本身的批判,才是对犹太人问题的最终批判,也才能使这个问题真正变成‘当代的普遍问题’。”[21]宗教批判完成了人和国家从宗教中解放的目标,但这两个步骤的完成并不意味着人的解放已然胜利。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之后人面临着新的冲突,即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导致人的现实存在二重化。人实质上被分为“公人”和“私人”,在市民社会中,人是尘世存在物,以利己主义个体得以体现;在政治国家中,人是类存在物,以政治共同体得以体现。因此,人的解放也不仅仅止步于宗教批判下在政治国家中获得类存在者的共同权力,更重要的是指向问题的根本所在,即社会世俗问题,犹太教与基督徒的冲突实质上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抗。怎样才能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对抗呢?马克思提出“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22],无论是犹太人、基督徒还是其他的社会成员,当他们“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23]。
综上所述,在人的解放问题上,鲍威尔选错了理论建树的标靶,将犹太人问题的本质定性为神学问题,将政治解放等同于人的解放,对人的解放道路探求付诸自我意识,付诸思辨,付诸想象,这是他自身理论的“阿喀琉斯之踵”,也是所有旧形而上学的共同缺陷,而马克思发现犹太人问题本质上是世俗社会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即使剔除政治国家中的宗教因素,仍然无法改变犹太人所处境况和根除社会矛盾问题。因此,他给出了另一条实践构想和解决进路,将对准宗教神学的标靶转向世俗世界,把犹太人如何实现解放问题“提到了对整个社会进行彻底改造的高度”[24]。
从对宗教的批判深入到对政治的批判,旨在突出哲学家们希冀创造出“解放人,并创造能使人民在没有压迫和屈辱的情况下过自由生活的环境”[25]。但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只是实现人的解放中的两环,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只是资产阶级意义上的自我解放,而人的解放是所有社会阶级和所有社会成员的解放,即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马克思透过对政治国家的深刻剖析,在市民社会批判中发掘锁链,完成了从“天国”到“人间”的思考转变,将人的解放落地到现实的物质世界;完成了从社会公民到无产阶级的主体确证,将无产阶级推向历史舞台中央;完成了从废除私有制到解放劳动的任务转换,将一切奴役压迫消灭在历史长河中。
人的解放是纯粹抽象的解放还是客观实存的解放呢?鲍威尔与马克思的回答大相径庭。鲍威尔将人的解放判定为自我意识的解放,把承载主观思想的人作为自我意识的外化,抹杀现实中人的阶级性和社会性,将人的本质归结为抽象的观念,笃定主观性的创造和选择,认为只有通过精神运动才可获得人的存在方式。在马克思看来,鲍威尔的思维范式是典型的蔑视社会存在、夸大自我意识的主观唯心主义。他把刚从“天国”中解救出来的人悬浮在半空中,未能回归到客观世界,这便导致人的表现形式与存在本质再度丧失。例如将犹太人和基督徒定性为抽象意义的人,作为自我意识存在形式的他们即便获得了平等的权利与自由,却会由于没有落地到现实的世俗社会而无法去改变自然界和现实的物质世界。对此,马克思指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26]要想实现人的解放,必须拨开思辨的云雾,使解放的立足点在“人间”落地生根。
面对犹太人以及全人类如何获得解放,马克思认为解放前景需要将人自身从“天国”降落到“人间”,把现实的立足点站稳,解开外在权威的桎梏,恢复主客体的正确关系。首先,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其他各民族,作为实现自身解放的主体,应当承认其是栖息于尘世的、实体存在的、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有实践活动的现实对象;其次,客观实存的人与外部世界有着密切的现实关联,从事着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人际交往活动和科学试验活动,降落到“人间”的主体拥有的“每一种感觉都迫使他相信他身外的世界和个人的意义,甚至他那世俗的胃也每天都在提醒他:身外的世界并不是空虚的,而是真正使人充实的东西”[27];最后,抛弃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的幻想,放弃单纯依靠抽象思维活动追赶现代国家的空想,通过立足于现实世界中的人创造历史发展动力,强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现实的斗争中,破除社会发展困境,终结抽象思辨的思维范式,实现具有社会性的人在对象性的物质世界里活动的展开。
身为资产阶级激进主义者,鲍威尔一度将解放的力量寄托在有财富和教养的社会公民身上,认为属于资产阶级团体的社会公民是实现人的解放的主要动力。鲍威尔剑指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统治,力图通过廓清基督教国家神学本质,消除政治国家宗教色彩,让作为公民的人得到真正的解放,社会公民便可建立自由的政治国度。在他看来,从宗教特权的控制和束缚中解脱的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而不是臣民,是享有地位的市民阶层,而不是备受压榨的封建农奴,是获得政治身份的真正公平,而不是法律层面上的形式平等。
马克思敏锐地洞察到其理论的历史局限性,对于这一论断持否定态度。他指出,鲍威尔未能深入探究犹太人的政治活动领域失意和市民经济领域得势的根本原因,未能看到解放的政治国家同样给社会底层人民带去压迫。首先,政治解放并不代表宗教消亡,国家和宗教可以并行存在,国家作为公共领域决定人的存在,宗教作为私人领域影响人的意志;其次,政治解放只是完成了封建社会的解体与资产阶级解放,但资产阶级国家作为现代国家本身对人的控制尚未消失;最后,犹太人问题的实质就在于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公民与封建地主贵族的矛盾,政治解放只是解放市民社会中的包含部分犹太人在内的社会公民,即掌握物质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由此马克思揭示出了政治解放并非真正的人类解放,对德国来说,“局部的纯政治的革命,毫不触犯大厦支柱的革命,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28]。推动人类解放的动力也从来不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或君权,也不是一小撮掌握权力的既定社会公民,而是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利益的无产阶级。
社会公民曾在政治解放过程中发挥着毋庸置疑的作用,马克思之所以否决鲍威尔关于社会公民是解放人类的设定,是由于新兴资产阶级在挣脱封建专制的束缚之后,唯利是图的本性一览无余。社会公民利用已有资本不断剥削无产阶级榨取剩余价值,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很快陷入金钱的异化,并根据财富的拥有程度将人的社会地位与存在等级层层分明,最终变成货币的奴役者和私有财产的人格化身。政治解放“不是要赋予绝大多数人的自由,而是赋予少数人剥夺绝大多数人的自由”[29],因而被货币异化的市民社会中的社会公民无法承担“解放者”的历史重任。此时,马克思把目光投向了具有革命天赋和战斗精神的无产阶级,阐明无产阶级是“人的解放”的物质承担者和社会力量,因为无产阶级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产物,是“人为造成的贫民”,是“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的阶级[30]。马克思用哲学的力量点燃无产阶级的革命热情,将无产阶级作为变革历史的主要动力,开辟出一条不同于自我意识思想的“人的解放”向度。马克思指出了无产阶级是解放依靠的主要动力,自我意识什么都没有创造,而“工人甚至创造了人,批判家却永远是不通人性的人”[31],明确了无产阶级存在的社会历史规定性。
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揭示了被彻底的锁链束缚着的无产阶级得以存在的秘密,即无产阶级是作为有产者的对立面孕育而生的,有产者要想保证自身的存在与盈利,就必须保证自己的对立面——无产阶级——的存在,无产者发展壮大于有产者的剥削压迫之中,因而忍辱负重的无产阶级团结凝聚起来,将会成为推动人类解放的最强音,“我没有任何地位,但我必须成为一切”[32]。
“‘犹太人问题’构成了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之形成演变的源头活水。”[33]基于鲍威尔关于犹太人问题进行的空洞的宗教和政治批判,马克思得出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是实现人的解放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但使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现实的个人”的这段差距,让马克思看到了“人的解放”之路必须要消除私有制,变革市民社会,将人从金钱异化中解救出来,将人从劳动异化的钳制中独立出来,使个体在自己的社会实践、社会劳动和社会关系中获得完满的存在方式,最终抵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状态。
马克思特别强调犹太人解放之于人的解放的普遍性意义,因为现代国家是一个私有制概念,自私自利成为以犹太人为代表的社会公民的代名词,资本主义市民社会被金钱异化严重裹挟,有产者不断侵占社会财富。马克思尖锐地指出:“犹太教的世俗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自私自利。犹太人的世俗礼拜是什么呢?做生意。他们的世俗的神是什么呢?金钱。”[34]在利己主义驱动下形成金钱的积累,是私有制形成的物质基础,货币和金钱变成了新的人格神。鲍威尔早已看到拥有众多财富的犹太人在政治领域操控国家的能力,但是他所提议的政治解放回避了这种状况带来的矛盾,因而是不彻底、不全面的,所以,“在缺乏必要的经济和政治前提的情境中与宗教信仰作斗争并非人类解放之佳途”[35]。
以利己主义精神为核心的市民社会依旧存在类似于宗教般的压迫与剥削,金钱牢固地统治了人类世界,这种状态映射在现实中,便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因而马克思认为私有制的灭亡是其内部矛盾激化注定的,也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必然结果。私有制自诞生之日起就给自己找到了掘墓人,备受欺凌的无产者存在的终极目标就是推动私有制走向灭亡,从根本上变革社会制度,推翻一切存在剥削与奴役的领域,其消亡的方式便是无产者通过消灭自身从而消灭私有制。由此,马克思明确指出犹太人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私有制的消亡,消灭一切非人性的生活环境,即推翻资本主义赖以生存的世俗根基——私有制。
私有制的灭亡意味着人的劳动也获得根本解放,任何人都无法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消除榨取劳动人民剩余价值的权力,挣脱资本经济的必然性束缚,抵达人的解放最终一环,即劳动的解放。此时劳动者能够自由选择职业与理想,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向着自由全面发展,这才意味着人的本质最后复归,人的解放真正完成。劳动解放对人的解放具有实质性意义,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结尾,马克思在对鲍威尔的回应中再次强调了作为“头脑”与“心脏”结合体的无产阶级在人的解放中的作用,“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36]犹太人想实现自身的解放,只有以崭新的存在形式即作为“现实的个人”“真正的人”,加入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成为社会革命物质力量,人的解放大门才会向他们开启。
综上所述,人的解放既不能依靠鲍威尔的自我意识来实现,也不能通过市民社会意义上的政治解放来完成,只有通过无产阶级运动才能肩负起人的解放的历史重任。尽管鲍威尔凭借自我意识完成了宗教批判的历史性超越,但其妄图依靠自我意识完成人的解放,思考难以走出虚幻的窠臼。马克思揭露了鲍威尔虚幻的思辨唯心主义本质,将人类解放的立足点落在现实世界,通过无产阶级代替社会公民,通过消除私有制完成劳动解放,建构出人的解放合理进,完成了对鲍威尔自我意识思想的彻底超越,构建起人的解放思想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