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宗旨下研究生导师制度的困境与突破

2023-04-19 21:29刘卫锋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3年10期
关键词:立德导师研究生

刘卫锋 程 朴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西安 710061)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是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普遍实行导师制,《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中指出:“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因此要“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要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四个统一”即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从价值论的角度看,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确立并践行科学的价值引领意识,是为国家培养合格的高层次人才的客观要求,也是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现实要求。“四个统一”蕴含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价值理念,既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也是立德树人的价值追求,分别从价值目标、价值规范、价值导向和价值准则方面,成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价值遵循。

研究生导师,具有言传身教、身体力行的示范作用,在学术和科研过程中起表率作用,是研究生观察和学习的对象。导师的不端学术道德和科研行为的不规范,不仅会对研究生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也会影响到他们的治学态度。同时,导师在学术道德上也有规范和指导研究生的作用。目前我国高校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标准,无法对立德树人效果进行有效评价,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导师的立德树人评价,多是套用普通教师绩效评价体系,对教师自身的绩效看得重一些,对教育成果的评价没有突出出来,执行的效果比较勉强。研究生导师评价考核主要以易量化的学术和科研成果为核心指标,而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分配时,由于观测点多、量化难、呈现周期长等因素,导致考核评价缺乏精准激励和科学引导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落实,难以在育人成效方面成为有效的关键指标。严重违背研究生教育以德立校的办学目标,束缚了教育事业的优质发展。此外,大多数高校的评价工作并未周期性固定开展,“评什么”“谁来评”“如何评”未能形成共识,缺乏公认标准。如何通过评价体系建设引导高校研究生导师重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考虑到这一现状,本文着重探讨研究生导师制度在立德树人宗旨下所面临的困境,并对研究生导师制度所应遵循的价值进行考察,进而研究生导师制度进行完善提出具体的方案和对策。

一、研究生导师制度在立德树人宗旨下所表现出来的主要问题

研究生导师制度在科学总结研究生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对研究生人才的培养意义重大。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研究生教育的不断深化,现行研究生导师制度的弊端越来越凸显出来,成为影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桎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一导师制”为主导的导学法不利于研究生创新活动的开展

最近对较大规模研究生的问卷调查都清晰地显示,“单一导师制”是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最主要的指导方式。统计分析国内5所研究型大学1541份博士教育质量调查的博士有效问卷后发现,接受“单一导师制”指导方法的博士研究生高达77.9%,其中人文社科所的比例接近90%;“非单一导师制”在博士生中的比例只有22.1%,而且多为12.6%的“双导师制”;“指导组集体导师制”接受博士研究生的名额比较少。另一项针对全国69所高校硕士生导师的调查结果表明,采用“单一导师制”的硕士生导师比例目前已达86%。硕士生导师的两种制度“双导师制”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制”比例分别达到4.8%和8.6%。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培养质量更优、知识创新更多,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根据Gibbons等研究者的调查研究,现在的知识生产模式相对于传统的知识生产模式,出现了以下新的特点:一是知识生产更多的是在应用的语境下进行;二是知识生产由于主要来自于实际问题,因此具有天然的跨学科性质;三是表现出知识生产的特点,是通过不同的社会机构,如企业实验室、智囊团、咨询机构、政府部门等,与从业人员共同参与知识生产过程,从而形成“社会弥散”的特征。学识不同,捐赠特色各异;第四,关注的是知识的质量问题。现在不仅仅是关注知识(学术)本身,而是考虑到社会、经济、政治三个方面的因素,把它作为一个综合的、多维度的概念来看待。新的知识生产方式对传统知识生产方式的“学科为本”提出了挑战。跨学科导师和社会(企业)导师为了更好地实现研究生的知识创新,加入到研究生的辅导队伍中来,构建起“双导师”甚至“导师团”的辅导体系。

(二)“课题载体”引导的科研方式不利于研究生“学习者”身份的体现

研究生培养机制在具体改革过程中,科学研究则被片面地理解为参与课题。例如,教育部原部长周济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之际,在多次会议和访谈中强调:研究生是“以研究工作取经的学生”,研究生教育培养要“加大科研工作比重”,要“抓紧研究工作,对研究生培养体制进行改革”。他还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培养工作不能脱离科研工作的课题来进行,研究生培养不能脱离科研工作的课题来进行。研究课题的导师不带研究生是不行的。”加上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都要求导师每年为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这将导师的主要精力引导到课题的申报与津贴的提供上,强化了对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的相关要求,而相比之下,对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课程学习要求却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

研究生实际上是一个起点很高的研究者和学习者。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明确规定,有课题的导师可以招收学员,而导师提出课题申请后,学员才有机会参加科研并开展相应的科研培训。这表面上看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可在实际培养的过程中,这种做法往往忽视了研究生的“学习者”身份。研究生不管与其他层次的学生多么不一样,多么具有主动性和能动性,但他毕竟还是学习者。离不开导师们的指点迷津,无论是对知识前沿的探究,还是学位论文选题、研究方法的学习,亦或是批判性、创新性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在硕士阶段,研究生还面临着智能结构的塑造这一不可逾越的阶段。导师应该充分重视研究生的“学习者”角色,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弥补高等教育大众化形势下课程教学与科研培养之间的素质性鸿沟,促进硕士完成对智能结构的塑造,使我国硕士教育呈现出质量与性差距不健全的智能结构。

(三)发挥导师学术指导作用的“助研津贴”资助办法未发挥应有效用

导师资助制度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导师的资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生的生活问题以助研津贴的方式解决;二是研究生通过承担的科研课题经费,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并在经费上给予资助。目前,试点高校导师资助的实际情况是,导师确实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在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等开展研究生学术资助工作的发展人员中,为研究生提供了助研津贴,但真正拿到助研津贴的情形却是寥寥无几。从对三所“985工程”院校博士教育质量的调查和统计分析中体现:在国内学术会议上的回答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文理科博士生约占2/5,涉及博士生在读研期间的不同学科参会情况,其中“1次及以下”为备选方案。工科博士生选择该学科的比例为63.7%。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在引导研究生学术发展方面,即使是拥有较多科研经费的工科博士生导师,其所获得的金融支持也是十分有限。

正如科研水平的高低往往不在于投入资源的多寡,而在于你所研究的问题的重要程度和所采取的方法的巧妙程度一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低也不在于每月所获生活费的多少,而在于研究生本人的学业投入程度以及是否拥有一个理想的学习环境。在解决研究生的生活问题与学业问题上,政府、高校、导师三者之间应明确各自的“财权”和“事权”。政府和高校应更多地承担起资助并提高研究生生活水平的职责,而研究生导师则理应担当起资助研究生开展学术交往活动的重任,尽可能地将研究生引领到学科领域前沿,只有让每位研究生培养的“利益相关者”各归其位,各履其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质量的目标才能得到有效实现。

二、立德树人宗旨下研究生导师制度应为的价值遵循

(一)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相融是研究生导师的价值目标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导师首先是教书,其次是育人,导师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对研究生负有‘第一责任’,导师的‘第一责任’是导师必须履行的两项基本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教学育人相统一”的“四个统一”,正是引领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价值目标。教书育人涵盖了学识的传授和道德的陶冶,与立德树人之间的契合度非常高。显然,要做到“授业与育人相统一”,才能在“四个统一”中选出一个代表作为一个整体;由于“四统一”是整体性的,“以德立人,以德育人”,发挥价值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将好老师的标准概括为“四有”,即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在国家民族发展的时代洪流中,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好教师要教育学生要有理想信念、胸怀理想、胸怀信念,有强化价值判断能力、价值选择能力和价值塑造能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优秀教师要博采众长、求同存异,在道德修养、人格品质等方面不断完善,并向学生传授正确的师德师风。同时,教师作为品德高尚的楷模,要引导学生在人生道路上正确把握方向,自强不息。

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是道德品格、思想政治素质等关乎人才培养方向问题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这对国家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对社会的进步至关重要。随着导师与研究生的联系越来越多,导师们逐渐了解了研究生的特点,掌握了自身的思想动态。由此导师在培养研究生的时候更有优势,更有针对性,能够更好地做到教学和育人的统一。特长教育与品格养成相得益彰。在培养研究生的过程中,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培养的同时,引导其走向正确的成长方向。

作为高校师资力量的群体,研究生导师与普通专业的师资力量不一样。一般专业老师上课时只对着学生,很难做到环环相扣。而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会形成一个共同体,彼此包容,彼此宽厚,对每个人的自由都很尊重,对价值的分享也很依赖。通过对话的方式,就学术、生活、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方面的问题与研究生进行探讨。此社群既为学术型社群,亦当为生活型社群。在一个由研究生导师和他所指导的学生组成的共同体中,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的,而不是松散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的,导师与学员的交流,并不局限于知识的全面传授,也可以为研究生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因为研究生导师的这种集体存在,他们既可以通过学术水平和人格魅力,又可以与同行交流合作,为研究生的成长提供更多的资源和帮助,既受到正面的显性影响,又可能受到隐性的影响,在教学和培养学生方面,具有与他人相比的独特优势。优秀的研究生导师懂得传授知识与培养人格是密不可分的,授业育人一定要兼收并蓄,这也印证了“道并行而不相悖”的说法。

(二)言传身教是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价值观和准则

言传身教合一,就是用言传身教的方式来完成统一的教书育人的实现。研究生经过本科阶段的培养教育,正处于初步形成但尚未定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期,导师在研究生阶段对原有价值观的强化或改变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要求研究生导师将立德树人的价值准则统一到言传身教中,做到言行一致,知行合一。

处于特定成长阶段、自我定位较高、国家和社会对其期望值较高的研究生群体,在最高层次的高等教育中表现得更为突出。然而,研究生阶段也恰逢许多学生相对迷茫的时期,在研究生阶段就构成了矛盾冲突的自我和社会期望值过高和当前的学业问题,以及未来的就业问题,还有研究生阶段所面临的恋爱、婚姻等问题,也因此而承受了更大的压力。曾以《你最关心的社会问题是什么》为题,在硕士研究课堂上提问:“你最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什么?”,有很多研究生表达了自己的担心,担心自己不能顺利拿到学位,担心将来就业不确定,担心职介市场竞争优势不够。因此,这种情形下更需要导师的关怀和正确的引导。需要导师在培养研究生意志品质等方面给予研究生以帮助,克服困难,顺利度过研究生生涯。

研究生阶段也是许多青年学生在矛盾中成长的时期,自我评价不高,有时也会在压力很大的情况下产生自卑感。同时作为拥有最高学历的晚辈,在这方面却显得底气十足。自卑与自信之间的平衡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对考研同学的发展会造成相反效果。导师是这个人生阶段与研究生联系最紧密、对他们影响最大的师长,如何才能既缓解面对现实造成的压力,又能做到对自己身份的正确审视呢?导师不仅要对研究生进行精神上、言语上的指导和激励,更要以身作则,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传授给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生,同时让学生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认识到学术规范和敬业精神的重要性。让学生在工作和生活中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学习中更能给学生以正确的道德价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和示范。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以身作则,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出言必信、言必果、为人师表、为人师表的品质。

(三)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是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价值导向

研究生教育培养是以未来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技能为根本,从事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所以研究生导师要引导学生提高专业水平,培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把他们培养成创新型人才,研究生导师要引导学生提高专业水平、培养科研能力,把学生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学生选择了研究生阶段的深造,意味着对科研和学术有所期许,坚持潜心向道即成为题中应有之义。研究生导师要以自己的学术成果引领学生走向科研之路,成为研究生学业的引路人。不少学生在读研期间走的学术研究之路,都是在导师的带领下完成,并因此有所建树。因此,在研究生阶段,导师要利用自己的专长,让他们参与到科研队伍中来,把具体的科研任务分配给他们,让他们在科研实践中得到锻炼。同时,让学员参与导师的学习也必不可少。

潜心问道,要求导师有较高的学术素质。“研究生导师的素养首先体现在学业上,也就是研究能力、指导能力在这些方面。”“研究能力和指导能力涵盖多个方面”,学识渊博,治学态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洞察力敏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注重对学生学术素养的培养,帮助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全面系统的掌握,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思辨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素养的培养需要长期的坚持与耐心,这也是教育教学中优秀辅导教师不断探索、精益求精的方向。优秀的研究生导师会和学生建立一种共同成长的关系,激发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在引导学生的过程中,真正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成。

潜心研究,要求导师不为外界纷扰和各种诱惑,以专注于科研工作的学术成果为研究生做出榜样。社会上的浮躁之风,在社会急剧发展变化中,对高校导师冲击是难以避免。即便如此,研究生导师更应对自己有所要求,不受各种外界诱惑或压力的影响,以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所从事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勉励“广大知识分子一定要担当起不辱使命的责任,立足本职岗位,干好本职工作,常学常新,学以致用。甘于寂寞,或苦中作乐,或在实验室扎下根来,作为知识分子中知识水平最高的群体,研究生导师更应心存敬畏,牢记使命,以学术为重,以事业为重,为广大研究生培养提供良好的条件。

潜心钻研,学有所成,创新求索,施之于社会,利之于民,是检验导师德行的标准,推动研究生增强社会责任感,这是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之一,鼓励研究生把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结合起来,把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贡献给国家的富强,贡献给民族的复兴,这是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之一。专心致志的追问与关注社会,并非矛盾,而是统一。研究生导师应该在学术和社会责任感两个方面都有所建树。换而言之,研究生导师应该以解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目标,关注国家战略和社会现实需求。

中国要建设创新型国家,依然任重道远。高校研究生导师队伍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推手。是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研究生导师致力于学术研究并将其转化为实际解决方案,这支团队也是关注社会问题的重要来源。因此,无论是自然科学领域还是社会科学领域,致力于探索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之路,是学者和教师的职责和使命。“良师心中有国,心中有民族,对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的担当要有清醒的认识”。学术成就与社会责任的统一是对所有学者的要求,也应是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价值追求。

(四)秉承学术自由和规范是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价值准则

保持学术自由是学术研究的先决条件。学术研究需要通过理论创新和科技创新,探索未知领域,解决现实问题。而且,学术研究不应受制于现有框架,需要为不断探索和尝试创造一种自由的氛围。但这一切都要建立在符合学术规范的基础上。导师要加强学术指导,营造自由和谐的学术氛围,鼓励学生勇于开拓创新,培养和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学术创新能力,是导师为培养和激发研究生创新能力所应尽的责任。“引导研究生勇于直面学术难题,拓展学术视野,在学科前沿积极跟上,开拓创新。”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创新能力”),再次强调要“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

无论是培养创新意识,还是产生创新成果,都与宽松的学术风气分不开。对于研究生导师来说,要想让学生真正走上学术研究的殿堂,不仅需要国家为高校、研究机构营造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和条件,最重要的是导师要给学生充分的自由探索、自由思考的空间。这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导师要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减少束缚和限制,才能更好地取得创新成果。尤其在研究中遇到挫折时,更是考验导师能否坚持自由的创新探索。创新成果的取得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不断试错和纠错的否定之否定过程,导师对学术自由的坚守是将研究生培养成为创新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

提倡学术自由,对学术规范也不能置之不理。在学术领域,为了保证学术自由,研究生导师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在科研工作中维护学术操守,对任何有违学术伦理道德的行为,都要摒弃,决不姑息。作为导师,要把高尚的学术品格塑造出来,秉持科学严谨的态度,以勇于求实的精神。学术品格是一个学者在学术上的口耳相传,一个有好口碑的学者会赢得学界和同行的尊重。在多年的研究生培养中发现,导师的学术水平和威望通常是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引以为傲的,研究生在接受导师的点拨后,对导师在业界的口碑关注度却更高。好的导师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要能带领学生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创新;二是学术品格高尚,恪守学术规范。只有具备这些能力的导师,才能在学生愿意追随的前提下,赢得学生长久的尊敬。

研究生导师在自觉遵守学术规范的同时,还肩负着一份责任,那就是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方面的自觉遵守,在防止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同时,也要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纯洁和严肃性。使研究生了解学术界为维护学术的公正性和规范性而努力奋斗的精神和诚信原则,自觉遵守学术准则。同时请同学们一定要仔细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品德修养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和规定。主管部门应以高尚的学术形象,在将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表现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的同时,促使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引导研究生在学术上不断进步,以立德树人,考核导师工作成效。

三、立德树人原则下研究生导师制度改革的对策与方案

(一)健全以“单一导师制”为龙头的研究生辅导,建立研究生“学科中心制”辅导模式

目前知识生产的应用性、跨学科性以及“社会弥散”特征已使我国传统“单一导师制”主导的研究生指导制度呈现出诸多弊端。“双导师制”和“导师指导小组制”已逐渐显露出了其在培养高质量研究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双导师制”的引入,尤其是企业(或社会科研机构)导师的加入,为研究生接触知识的应用情境创设了条件,而实施“导师指导小组制”,尤其是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需要,吸引跨学科的指导教师加入,这为研究生的知识创新创设了理想条件。在美国,众多高校都明确指出,博士生的指导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拥有一名跨学科的指导教师。因此,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应该大力提倡实行“学科中心制”的研究生集体指导制度。

“学科中心制”的研究生培养与传统的“单一导师制”相比,存在着以下不同之处:其一,在导师的安排上,采取了跨学科的师资组合模式,不再局限于一对一的培养,研究生教育呈现出一种开放式的状态;其二,在研究课题的确定上,采取看前沿、重需求的遴选方式,在前沿专家和社会需求的环境下进行研究生的培养;其三,在培养研究生的学习研究方法,采取抓课题、做实验的训练方式。导师制下的项目训练主要是参与导师项目的训练,也就是在导师的研究项目及研究框架下开展训练。而学科制中的项目主要通过学生自己主持,体现学生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成果。导师和校外专家只是在研究过程中进行适度的指导评价。

“学科中心制”的导师指导体系,为博士生的学术培养和创新能力培养提供了便利,促进了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构建了开放式、多领域交叉、前沿性强、应用性强、各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与学习环境。此外,学科中心制的实施,更有助于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更有利于同学间相互交流、主动参与的学习共同体,营造“场”的效应。在“可及”的范畴内,为研究生拓展视野、产生灵感,进行多元化的学术交流,这一点十分重要。

(二)改革“课题取向”的研究生科研制度,建立起导师“课程+课题”的全面科研负责制

培养科研能力是研究生学习的核心。科研能力的培养不仅体现在参与课题过程之中,课程学习也是培养研究牛科研能力的重要渠道。“课程+课题”全面科研训练载体的建立具有如下重要意义:一是实现科研训练的全程性,能有效保障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的良好效果;二是实现科研训练的替代性,部分研究生因其所在层次(尤其是硕士生)、所属学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及指导教师的原因,没有课题可供参与,在这种情况下,课程学习可代替参与课题,发挥部分科研训练的功用。

“课程+课题”的全面科研负责制的建立要求导师指导实现如下转变:导师不仅要为研究生参与课题创造条件,参与对研究生课题研究的指导,同时,对于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导师也应给予足够关注和帮助。科研训练对课程的有用程度,通过以下研究生课程体系的改革来实现。一是要优化研究生的课程结构,重点开设各种类型的课程,如突出专业前沿的课程,突出研究方法的课程,突出学科交叉的课程。贯穿全面课程设计的以研究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在课程内容选择和组织内容之前,有机地将前沿的要求、方法意识和交叉的学科视角融入其中。二是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创造以研究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强化研修班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贡献,实现课程实施结构由过分依赖研究生教学向更加重视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转变。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实行以研究为核心的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利用研究生课外学习对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三是激励更多的知名学者参与到能够结合自身科研实践开展教学的研究生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过程中,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大有裨益。

(三)发挥导师资助的学术指导和激励作用,健全导师资助体系,重点支持“助研基金”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背景下导师制度的改革应着力解决导师资助的目的、资助方式和资助依据等几方面的问题,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对研究生培养机制进行了改革。贯穿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始终,其核心目标是“质量”。通过改革,建立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为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成果的提高,构建科学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形成长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在学科(或生产实践)领域把研究生引导到最前沿,因此要有效实现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目标,重点是导师职责的更好体现,导师作用的有效发挥,导师制度设计的构建。

基于以上认识,导师资助的宗旨应定位于推动研究生学业的发展。在资助方式上,可利用导师上交的“助研经费”设立学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让学生通过项目申请来获得相关经费资助。应大大提高研究生参与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比率,激发研究生真正投入科研,在研究过程中获得宝贵的科研经历,进而提升自身培养质量。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对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按比例资助的方式,激励导师参与资助研究生学术发展的过程。直接决定导师资助效果的考核制度,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师生平等和谐关系的形成,学校设计一套能真实反映研究生努力程度和成果,促进研究生良性竞争的考核制度。

四、结语

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影响因素,最重要的就是导师。导师制度关系到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目标能否实现,以及达到何种程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设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下的导师制度设计应当为研究生开放式培养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导师对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参与课题负全面责任。导师资助应定位于研究生的学术发展,而不能仅仅满足于研究生生活待遇水平的提高,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下的导师制度设计应有利于研究生,只有这样的导师制度设计才能有利于研究生的培养,才能对全面实现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目标起到有力保障和推动作用,真正起到导师制度建设应有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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