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习近平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这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积极服务实体经济。2021 年底,我省就印发了《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政策实施以来,我们持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中小微企业,截至目前,累计落实省以上财政资金11.71 亿元,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业务奖励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2191.04 亿元流向实体经济,带动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49.42 亿元,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着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我们积极运用资金奖补等方式,帮助企业通过股权、债券融资等方式,实现多元化直接融资。一是围绕支持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去年我们提高了拟上市企业补助标准,由2021 年底的200 万元提高到300 万元,资金兑现时间向上市前聚焦,从以往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以后兑现改为分阶段补助,只要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的企业,我们就给予100 万元补助,受理以后再给200 万元。今年我们又把兑现时间由之前的半年一次调整为现在的“即申即核即拨”,让企业更快享受到资金补助。在挂牌企业补助方面,按规定对在“新三板”、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10 万元和5 万元的补助,其中对实现首次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1%的补助。近两年,我们共向191 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补助资金8779.9 万元,支持境内上市企业实现首发融资81.51 亿元。二是围绕支持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实施首发债券补助,即对首次成功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按融资金额分档给予发行费用补助;对首次通过河北股权交易所发行两年以上可转债的企业,按规定比例给予发行费用补助。截至目前,累计兑现补助资金599.5 万元,支持15 家企业融资30.62 亿元。三是围绕支持企业盘活资产融资,实施资产证券化补助,弥补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过程中发生的部分前期费用,引导企业盘活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近两年,我们共兑现补助资金326.6 万元,支持5 家企业融资32.66亿元。四是围绕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向我省企业投资,实施股权投资基金奖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加大向我省企业和项目的投资力度。近两年,我们共拨付41 家(支)基金奖励资金3449.31 万元,引导47.96 亿元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我省企业。
第二,着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充分运用贴息奖补等方式,激励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和涉农贷款投放规模,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一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共分配下达省以上资金4.07 亿元,撬动银行近两年新发创业担保贷款41.62 亿元,直接扶持1.16 万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3.62 万人实现就业,帮助1065 家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二是用好中央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试点支持,连续两年获得全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绩效考核第一档,每年均争取到最高额度奖补资金1 亿元,支持我省保定、邢台、宁晋、三河、武安、丰润因地制宜打造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三是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给予一定补贴,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近两年共下达省以上资金1.29 亿元,支持40 家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97.05 亿元。四是开展“政银保”融资奖补试点,采用“政府+银行+保险”的风险共担模式,由省级财政奖补引导、市县政府自主开展,对市场主体贷款给予贴息、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帮助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获得贷款。两年来我们共下达省级奖补资金2132.56 万元,有效调动了市县政府和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实体经济融资的积极性。
第三,着力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制造业、科技创新企业倾斜,畅通实体经济融资渠道。一是实施金融业务绩效奖励,主要是通过贷款增量、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奖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截至目前我们共兑现奖励资金3393.68 万元,引导8 家银行向我省投放贷款568.42 亿元,61 家银行向我省发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597.17 亿元。二是实施金融创新奖励,对金融企业在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数字经济等重点金融服务领域进行创新的,我们每年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公开竞争性评审方式,评选出不超过10 个金融创新项目,每个项目奖励50 万元。近两年我们共奖励14 个创新项目700 万元,引导银行机构贷款625.92 亿元、保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2.38 亿元。三是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费补贴,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的,按不高于3%的费率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投保企业补贴。落实这项政策,我们共拨付补贴资金1.13 亿元,为88 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47.04 亿元。
第四,着力健全融资服务体系。加强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分险、增信作用,降低担保费率,帮助小微企业、“三农”市场主体融资。一方面,推动融资担保增量降费,许多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获得低成本贷款相对比较难。为此,我们实施了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给予相应保费补贴,从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近两年,我们共拨付省以上资金1.28 亿元,52家担保机构的68.11 亿元担保业务获得降费奖补。另一方面,建立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实施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初步建成国担基金、省融担基金、合作担保机构和银行参与的四方风险分担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82 家,覆盖11 个地市和雄安新区,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新形势新任务对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系统研究优化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体系,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强化政策落实,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