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委编办
济南市历城区为鼓励和引导科研机构发展,通过完善审核机制,准确把握登记准入条件,规范运作模式,以有效服务促进有序发展,构筑健康生态,推进全链条联合评价监管,构建形成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全周期服务管理模式。
近年来,济南市历城区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科研机构发展,大力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建设,构建形成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从设立登记、政策扶持到评估监管的“一站式”全周期服务管理模式,助力全区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是前置调研摸底,严把公益属性。紧扣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属性,将“新型研发机构按照非营利性规则从事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研发服务等”作为设立登记的关键条件,深入调研,重点把握业务范围是否符合公益性、非营利性要求,参与设立前论证研讨,在合作意向达成初期即对名称、性质、宗旨和业务范围等内容进行明确。
二是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规范有效。明确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流程,除公益性外,根据待登记机构实际情况,对其党的建设、举办单位职责、组织架构、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联合科技、财政等部门对审批机关出具规范设立文件、合作协议及章程进行把关,实现登记机关逐项落实要件、举办单位全程参与建设、业务部门实时跟进保障,为规范管理夯实基础。
三是坚持服务至上,持续跟踪纾困。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全程参与资料筹备,及时跟进项目推进情况,主动对接合作院校和举办单位,积极对上争取,对登记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优化登记服务流程,开辟登记“绿色通道”,申请材料即收即审,条件成熟即时拿证。目前,历城区已有3家新型研发机构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各新型研发机构在“算力”“算法”互通、科研项目合作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集聚效应初显。
一是跨界统筹运作,体制机制灵活化。把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等基本要素,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经费来源主要为政府出资、社会捐赠、技术开发等,可依法依规吸收社会资金,根据资产属性,分类建立资产台账。鼓励资金来源多样化,支持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孵化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实行全员聘任制,可自主选聘人员,采取市场化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自行制定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资薪酬、考核监督等制度。
二是搭建运转平台,管理架构扁平化。明确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构建以“院长及院务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市场化运行服务”为框架的组织架构,保障新型研发机构在顶层设计、法人治理结构、资源要素配置、目标管理、绩效激励等方面的高度自主性。以济南超级计算技术研究院为例,研究院设理事会、院务会和学术委员会,参照中央对“两新”组织的要求开展党建工作,集“研发、转化、孵化、服务”为一体的混合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健全评价考核机制,激发创新活力。依据《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办法》,采取部门自评、专家函评、现场评价等方式,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资金资助项目执行等情况,定期组织综合考核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分类建立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及时总结成绩,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根据评价成绩提出新型研发机构调整、撤销和支持的意见,对评定良好以上等次的,给予相应的研究项目或科研经费支持。
一是纳入常规监管,实时监督法人权责落实。将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重点对业务开展、章程执行、资产运营、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同步开展年度报告公示,督促用好国有资产,确保公益属性,将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运行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及时研判风险,健全制度执行,给予更多正向激励。
二是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共建。加强机构编制与组织、科技、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打造涵盖新型研发机构法人登记、科创运营、资产管理、税费缴纳、清算退出的“一站式”全周期监管模式,实现科技部门牵头合理布局、组织部门助推人才引育、财政国资部门优化资产运营、机构编制部门日常监管服务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健康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