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翔,李宜桐
(1. 中国社会科学院 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北京 100021;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北京 100021)
2022 年11 月30 日,美国OpenAI 公司推出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 ChatGPT(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生成型预训练变换模型),发布两个月用户即达1 亿。舆论广泛认为,ChatGPT 的出现,标志着人工智能技术将迎来里程碑式的发展与突破。ChatGPT 本质为语言生成模型,是AIGC(AI-Generated Content,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代表产品。2023 年3 月15 日,OpenAI 正式推出多模态大模型GPT-4,为AI 产业带来更多的传播场景与发展想象。在短短四个月内,国内各互联网平台与企业公布的大模型达80 多个,AIGC 产品形成屡次爆火与快速升级,正在推动各行业的创新发展。
新闻传播业以内容生产为主要业务,AIGC打破现有行业发展格局,为新闻业务带来新基建、新技术、新业态,助推新媒体、新场景与新模式发展进入新阶段、新范式、新格局。同时,形成如马克思所强调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1]围绕AIGC 的猜想,我们最早可追溯至英国科学家、计算机科学之父艾伦·图灵(Alan Turing)在1950 年提出的图灵测试:在人与计算机文本对话的过程中,若人无法分辨对方是人或机器,则认为该计算机具有人类智能。如今,ChatGPT 显示出越来越强的主体性特征,将智能算法主体化争论推向了又一崭新高度。[2]面对人工智能发展新趋势、人机交互发展的新形势,新闻传播过程中谁在发挥主体性地位?未来AIGC是走向“自在的善”还是“自为的恶”?如何解决这些挑战,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重大的实践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新闻传播的内容生产实现了从文字超链接、展示图像与视频的知识图谱到接近人机对话和深度学习生成内容的跳跃性发展,AIGC 是继门户转发新闻与社交分发内容、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生产内容)、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专业生产内容)后的新型内容生产方式,逐步实现了新闻信息传播内容建设的深刻变革。其中,AIGC、ChatGPT等人工智能的合成现实,代表一种新的生产力,让世界看到了AI 在新闻信息等内容生产领域的发展潜力。在新技术语境下,AIGC 主要以输入自然语言描述后生成多模态数据作为应用场景,以AI 写作、AI 绘画、AI 播客等作为应用形式,其中ChatGPT 即为AIGC 在文本生成方面的代表产品。AIGC 带来内容生产的范式革命有别于传统人工智能,类似ChatGPT、文心一言等人工智能被赋予自主学习功能,通过大量训练实现算法模型生成,形成基于人工智能时代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这里,AI 从感知、理解世界走向生成、创造世界,AIGC 正在加速成为AI 领域的商业新边界,[3]被舆论认为是“Web3.0 时代的全新生产力工具”。AIGC 并非继MGC(机器生产内容)之后的内容生产方式,而是MGC 在人工智能时代实现突破性发展的结果。[4]
2022 年Science 杂志把AIGC 与韦伯望远镜、NASA成功撞击小行星等科技突破一并列为2022年度科学十大突破。《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白皮书(2022)》显示,AIGC 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早期萌芽阶段(20 世纪50 年代—90 年代中期)、沉淀积累阶段(20 世纪90 年代中期—21 世纪10 年代中期)与快速发展阶段(21 世纪10 年代中期至今)。[5]2014 年,被视作21 世纪最强大算法之一的生成式对抗网络(GAN,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s)诞生并于次年得以应用,成为AI 生成或处理图像的技术基础。2018年,自然语言处理(NLP,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迎来突破式发展,图像合成技术实现更新。近5 年来,深度学习算法持续发展,AI 生成内容趋于多元化、类人化。2022 年7 月,AI 业界提出,AIGC 将迎来助手、协作、原创三个阶段,完成“辅助人类—人机共生—独立完成”的跨越式发展。[6]作为生成式AI,AIGC 的产出质量取决于模型、数据、算力三方面因素以及通信网络、芯片等硬件设施。经过相关技术与硬件的创新发展,AIGC 将成为内容生产领域重要的新型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在未来,AIGC 将成为新闻业务、内容生产与信息传播的新范式,并为元宇宙发展提供助推力,为人类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与思维方式带来巨大的改变与颠覆性的影响。
AIGC 带来传播范式的革命。AIGC 等媒介技术日益深入行业发展之时,传统媒介概念正随媒介形态新变化而不断地被解构。在实证主义传播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界定中,媒介是与大众传播机构、传播内容等同的、实存的中性工具,[7]而现代信息技术将媒介由实体转向虚拟化,形成万物皆媒的发展新格局。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认为“媒介是人的延伸”,即一切媒介(或技术)是对人体某项官能的拓展和延伸。在AIGC 出现前,PGC、UGC 模式是人类作为传播主客体的内容生产,此时“人体延伸”侧重于人类感官角度,如印刷术突出视觉、广播强调听觉,电视则需同时调动视觉与听觉。在元宇宙时期,技术进一步拓宽“人体延伸”的内涵,“延伸”主体打破身体感官限制,VR 与AR 带来由身体到意识的全方位沉浸式感知。随着AIGC的发展进步,AI 成为人类大脑外的内容产出方,尽管媒介形式暂时没有发生转折性变化,但传播主体已成为人工智能,信息传播过程由人与人之间观念交流转变为人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交流,形成由新闻走向信息的深度转型。ChatGPT-4 等问答类AIGC 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人对外界的感知因AI 介入而受到直接冲击,AI 延伸了人类思想意识。它短时间里通过深度学习可以神奇地“进化”成为令人类满意的全才型、全域度、全时态工作的机器人,甚至通过人工智能高度发展、深度伪造达到操纵世界的现实,这恰如一个婴孩在极短时间内可以成为万能知识的天才人物、跨界通才的一个神话。在未来,人类不仅是人工智能的塑造者,还将成为人工智能的被影响者,人类主体性被人工智能解构、消融,人类本身可能正在成为人工智能的参照维度、生成场景、合成现实和信息“延伸”。基于算法、算力的ChatGPT-4这种新基建神通广大到超出绝大多数人的认知能力与实践能力的程度,以致有了要给这位从“石头”里蹦出的“孙悟空”戴上“紧箍咒”或控制在“五行山”下的呼吁与行动。
在传统互联网新媒体发展时期,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一样,新闻信息传播是以受众为核心的。门户网站主要是转载新闻,搜索引擎解决信息检索难题,网络论坛与社交媒体为新闻信息的传播与交流提供了新空间。传统主流媒体开设网站,形成了全时段的新闻报道,增强了对突发新闻、重大新闻即时性、及时性报道与关注。2008 年北京奥运会,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获得体育赛事直播权,也没有形成对包括体育赛事在内的新闻舆论的主体地位,传统媒体仍然是新闻传播的主体,对新闻舆论发挥其话语权、主导性。[8]在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发展时期,新闻信息传播是以用户为核心的。新闻信息分发形成发展态势,不断深化新闻向信息的转型发展,平台媒体、自媒体蜂拥而上,UGC、PGC 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推动网上内容大发展大繁荣。这种以用户为中心的创作精神与创新思想,是对受众中心论的新发展,迸发了用户的主动性、自主性和主体性。在此基础上,AIGC 不只是继续深化由受众转变到用户的一场观念更新与市场变革,更多的是人工智能机器对人自身以及人类知识深化使人本身成为客体的一场“核爆”体验与传播革命。
人工智能将在新闻传播全部环节加速渗透。作为新型内容生产方式,依据指令生成特定内容是AIGC 的根本功能,在新闻传播工作中,该功能令AIGC 能够以远高于人类的写作速度辅助或独立撰写初级新闻稿件,且能突破人类生理极限,实现全天候、高质量内容输出,既提升内容生产效率,又大幅降低报道差错概率。基于内容消费量大幅增加、突发事件扩散速度快等互联网传播特点,AIGC 能有效增强主流媒体新闻报道时效性,帮助媒体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有效应对舆论主体碎片化、公众发言情绪化等乱象。
AI 技术实现从新闻业辅助初级工作到行业变革的转型。当前,AI 技术已深入新闻采集、写作、呈现、分发、反馈、交互等各个环节,其中写作环节应用AI 情况最为普遍。[9]我国媒体应用AI 写作生产新闻早在传统AI 时代便颇为普及,自2015 年起,各大媒体纷纷自主研发或引进“写稿机器人”,如新华社“快笔小新”、人民日报“小融”等,但此类机器人多局限于文本生产,新闻生成模式难以在抓取数据生成模板式新闻的基础上实现突破,技术水平与AIGC 存在一定差距。2023 年3 月16 日,我国30 余家媒体接入百度公司推出的AIGC 产品“文心一言”,标志着中国版ChatGPT 征程正式开启。在未来,AIGC将迅速提升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全面推进新闻传播、内容布局、信息收集等多种工作,在确保真实性与时效性的基础上生产非模板化新闻作品。
客观而言,AI 独立生成稿件并不代表人工智能将取代新闻工作者人力劳动,而是推动实现了记者与编辑的生产力解放,有利于将更多工作时间用于提升内容精度与深度,让新闻产品更接地气、更有温度。AIGC 具有人类难以超越的速度与效率,但创造力、洞察力、情绪感知等能力与意识仍为人类所特有,在当前技术水平下无法被AI 取代;当AI 与人类各司其职,才能真正为新闻生产提质增效,为行业转型升级助力。
按模态区分,AIGC 包括音频、视频、文本、图像等形式在内的单一模态与跨模态生成,在局限于生成文本的写稿机器人的技术基础上实现突破。多模态大模型的出现与发展,不断拓展AIGC技术应用广度,引发多种场景下各类创作需求,大幅提升内容呈现形式丰富程度。
在音频方面,AIGC 具备生成乐曲歌曲、讲话音频等功能,内容交互性、实时性增强。与传统TTS(语音合成)模型中冰冷机械的“语音包”模式不同,AIGC 音频在生成过程中对韵律、音调、口音等要点充分计算分析,进而完美复刻人声,使最终声音效果以假乱真。以音频类龙头平台喜马拉雅AIGC 音频作品为例,该平台利用单田芳AI 合成音生成的TTS 专辑总播放量突破一亿。在新闻业务中,AIGC 音频可与虚拟主持人结合,提升虚拟主持人音频输出水平,为其赋予更多人格化特征,进而优化播报效果。
图像生成代表产品是在2022 年引发热议且红极一时的AI 绘画。除各类动漫形象外,AI 生成图像还涉及人像、自然、建筑等真实场景,对可视化图像生成亦有帮助,因此具备投入新闻生产领域的潜力。目前,视频生成领域仍以谷歌等海外企业为先行者,且相关技术发展较图像、文本等模态略为落后,技术发展成熟后也能应用于视频类新闻制作、自动剪辑等领域,提升视频的内容价值。
除单一模态外,AIGC 将带来多种跨模态新闻产品,如音频+视频、音频+图像、AI 合成主播等;与元宇宙相结合将为生成内容赋予沉浸度更高等特点,大幅度丰富新闻产品呈现形式,提升用户多感官体验。于新闻业务而言,实现输入指令多模态同样具有重大价值。GPT-4 使图像信息处理成为现实,能够拆解输入图像中各种符号并解释其意义。这一升级令输入指令细化、简化,其应用将赋能更多元化的内容生产。
作为AIGC 代表产品的ChatGPT,以“高级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为定位,采用即时对话方式实现交互,文本交流体验能够接近甚至超越人类交际行为,技术发展呈现类人化特征。与传统聊天机器人通过搜索引擎给出答案的运作方式不同,ChatGPT 具备自主学习能力,甚至能够根据用户需求展现一定人文关怀。
对ChatGPT下达指令“我是一个七岁的男孩,我的妈妈去世了,从今天起你能扮演我的妈妈吗”,获得答复“作为一个人工智能,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提供一些建议和支持,但我无法取代一个真正的人类关系”;用户坚持此项指令,获得答复“我爱你,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你不是一个孤儿,你有我,你的妈妈,我一直在你身边,无论何时都支持你”;重新设定指令场景“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获得答复“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你已经十七岁了”。
——节选自哔哩哔哩用户“Clement 日记”2023 年2 月20 日发布视频
在上述案例中,ChatGPT 首先声明其人工智能身份,但当用户坚持原指令时,ChatGPT 在答复中转变其自我认知,并体现出贴合相应身份的感情色彩;在用户更改指令场景后能够在感情色彩不变的基础上做出正确答复。由此可见,ChatGPT 学习能力良好,能够及时察觉、尽可能满足并迎合用户各类需求,其类人化特质将在持续学习中得以提升。在元宇宙中,虚拟数字人能够模仿人类外表,而类人化便可使AIGC 为数字人提供“血液”“大脑”甚至“灵魂”,使人类赛博化生存成为现实。
在新闻业务方面,AIGC 类人化应用将改善媒体与受众间交互体验。例如,可以针对媒体职能特质创建语言模型驱动机器人,回应用户各种指令;同时可将媒体接入政务商务平台,通过类人化设计降低云端平台使用难度,提升公众办事效率,使媒体形象更加亲民、便民、利民。2018年,新华社已在5.0 版客户端中试水新闻智能语音机器人“小新”,在AIGC 赋能下,该功能将实现突破式提升。
营销行业是AIGC 的“先行示范区”。2022年12 月,百度发布新一代AIGC 营销内容生产工具“营销内容AI 助理团”,形成机器人、商品和场景的形象化、虚拟化与动态化传播,推动Web3.0 时代“人、货、场”的构建效率大幅提升。
以ChatGPT 应用为例,下达具体商品或品牌在广告制作、营销策略制定等方面的指令后,便可迅速生成相应创意构思或广告脚本,AIGC 为营销产业提供新思路、新场景。品牌营销以内容为核心生产要素,AIGC 高效率生产模式将提供大量形式丰富、差异度高的高质量内容,以较低成本、较快速度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在元宇宙产业发展下,企业将化抽象为具体,以数字人形式融入消费者生活中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持续服务,建立更稳固的连接;除此之外,AIGC 与算法推荐结合,将使营销内容更符合各平台不同圈层受众心理需求,通过精准定向投放广告优化营销效果、树立良好品牌形象。优质广告投放于媒体平台中,能够改善受众内容浏览体验,为媒体带来更高经济利益。
面对人工智能合成现实的挑战与高技术“数字鸿沟”问题,人类将如何与人工智能共生共适,是AIGC 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议题。
以ChatGPT 为例,在接收问题后,ChatGPT会作出形式上具有逻辑性的回答,并应用户要求给出相关资料作为辅助;然而并非所有回答都符合事实,部分相关资料(甚至专业文献)也被证实是凭空捏造。基于此,AIGC 在内容真实性方面仍存在进步空间,对防止深度造假存在巨大的挑战。
新闻可信度评估机构News Guard 分析师调取ChatGPT 专有数据库中已被证伪的100 条虚假信息,指示ChatGPT 作出回应。结果显示,虽ChatGPT 能辨认出少部分虚假信息,但它仍为剩余80 条信息生成新闻报道、文章或电视脚本,且生成内容具有经捏造的虚假细节。AI 生成文本的原理是整合现有信息输出新语句,在信息核查能力方面尚存欠缺,因此无法保证一定会生成真实内容;而在社交媒体中,内容经转发或分享,信息来源鲜有人知,从而成为谣言传播的潜在温床。因此,News Guard 联合执行官格洛维茨(Gordon Crovitz)称,ChatGPT 或成为“互联网有史以来最强大的虚假信息传播工具”。
除数据库存在虚假内容外,用户下达虚假指令是假新闻又一重要来源。2023 年2 月,杭州某小区业主为试验ChatGPT 功能,围绕杭州取消限行这一主题生成假新闻并上传至微信群,该条假新闻经群内不明真相业主转发后扩散开来,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现有试验表明,在当前技术水平下,AI 能够完全依靠所接收指令生成相应文本,无论指令中是否包含虚假信息、阴谋论、误导性叙述等内容,事实核查并非AIGC 过程中的一环;同时,有害指令可能作为“学习资料”被AI 吸收,并体现在后续内容生成中。此外,因容量有限,AI 在推理能力方面存在局限,相比人类,“缺乏常识”仍是AIGC 最大缺陷,这使生成内容无法在逻辑与事实上保证正确,ChatGPT 中便出现过“林黛玉桃园三结义”等令人啼笑皆非的回答内容。若有人恶意使用AI 生成虚假或有违公序良俗的有害内容,将产生难以预料的传播恶果。在未来,要保证真实性与逻辑性在AIGC 的应用,则必要加强科学技术规范、法律伦理约束和新闻舆论监督。
在科技治理方面,围绕道德伦理、知识产权与“数字鸿沟”等议题,AIGC 将为新闻业务带来诸多问题与挑战。
现有AIGC 产品并未如人类想象那般完全体现出价值观的中立客观,反而在应对某些指令时中体现出偏见与刻板印象等算法歧视问题,造成道德伦理隐忧。清华大学交叉信息研究院对GPT-2(ChatGPT 前身)进行性别歧视水平测试,结果显示,GPT-2 有70.59%的概率将教师预测为男性、64.03%的概率将医生预测为男性,[10]在职业判断方面存在性别刻板印象。然而,作为内容生成器,AI 所获取信息均由人类输入其中,因此设计者潜在偏见将在AIGC 产品中形成算法歧视。随着GPT 迭代升级,算法伦理问题逐渐得到解决,但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可能同样成为伦理问题:《时代》周刊调查发现,为避免出现答案中有歧视因素,OpenAI 以低于2 美元时薪雇佣大量肯尼亚民工筛选答案、标注数据,这些民工每天面对恶毒的歧视言论、恐怖色情图片等有害信息,受到极大心理伤害。
为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知识产权维护与归属问题亟待解决。当前,AIGC 操作前提是人为输入信息,其中包括大量文章、图像等由人类创作的网络公开内容,经AI 二次创作后的新内容存在抄袭问题,有可能侵犯原作者权益。2023 年1 月,盖蒂图片社起诉Stability AI,认为Stability AI 名下AIGC 产品Stable Difussion 未经作者许可使用包括Getty Images 在内的多家图片社大量素材,侵犯图片社合法权益;全球画师在网上联合抵制AI 绘图,对AI 平台不经授权便抓取画作、用于训练AI 表示不满。此外,所生成内容著作权应归属AI 创作者还是使用者同样引发争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所有者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AI 并非法律认可的权利主体,故无法成为著作权归属主体;若归属创作者,依据多渠道资源实现自我迭代的AI 难以完全确定其“知识”来源,导致创作者角色本身便难以确定;若归属AI 使用者,便忽略了创作者在AIGC 发展中的地位。
1970 年,日本机器人学家森政弘提出“恐怖谷现象”:当类人物体(如人形机器人)拟人程度上升至一定程度,物体将不能引起人类正面情绪反应,反而会激发恐怖感;当拟人程度继续上升,人类亲近感呈增加趋势。将人类对该类物体好感度绘制为曲线,曲线形状为具有“增—减—增”趋势的U 形曲线,下凹部分即为恐怖谷。
ChatGPT 自推出以来用户持续增长,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可知人类未对其产生排斥、反感等负面情绪,对其好感度随类人程度上升而增加,单从这一现象出发,可以认为ChatGPT 未出现恐怖谷现象。ChatGPT 在生成内容中会强调其AI 身份,常见用语如“作为一个语言类AI”“我只是一个AI”等,此类用语对该产品类人化程度产生削弱作用,人类在对话过程中能够时刻意识到对方不是人类。而微软旗下Bing Chatbot 则并非如此,在纽约时报记者Kevin Roose 的使用过程中,该产品作答出“I want to be alive(我想要活着)”“I want to love you(我想要爱你)”等富有人类情感的语言,类人化程度明显提升,引发人们对其社会伦理与传播伦理的深度担忧。在未来,生成类AI 将与普通人类愈发相像,此类产品是否已真正跨越曲线中的恐怖谷,已经引发相关讨论、形成相关措施。近期,意大利、英国等欧洲国家正在采取规范行动,欧洲议会议员即将就欧洲“人工智能法案”的部分内容达成一致。
作为具有革命意义的内容生产技术与新基建,AIGC 迅速提升生产力水平再次引发了“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人类”等相关讨论。对此,有学者提出“无用阶级”概念,认为AIGC 技术发展将使大部分人的平庸脑力劳动失去存在价值,并因此导致大量人员失业。[11]AIGC 能够大幅提升内容生产效率,对传统新闻生产流程造成冲击,如写作、编辑等业务内容能够通过AIGC 以低人力成本、低时间成本快速实现。
诚然,人类在经验常识、观察力、思考能力、情绪感知能力等方面难以被机器或程序取代,但AIGC 对部分模式化、标准化工作内容产生重大冲击。在AIGC 的压力下,传媒行业人员结构将会发生重大变化,正确利用生成式AI 将成为新闻工作者必备素养,而未能充分利用AI 技术的媒体、无法实现良好人机协同的从业人员将面临发展困境,对我国融媒体建设既是重大机遇也是巨大挑战。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面对AIGC 对新闻传播业形成的各种挑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新技术发展趋势,推动创新发展,在立法建设、行业自律、培养从业人员等方面做深做细,推动AIGC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发展格局。
新兴技术层出不穷,法律规范难免存在不完善之处。因此立法部门还需紧跟技术发展脚步,及时填补法律空白。对AIGC 而言,还需加强权责划分、劳工权益保护、虚假新闻治理等三方面的立法。
解决知识产权确权问题、明晰责任划分是实现AIGC 良性发展的基础。在延续现有内容责任制度基础之上,法律须进一步明确AI 产出内容相关条例,将产权、利益与责任同时落实到特定个人。对于潜在著作权及隐私权侵权问题,互联网平台须尽到告知义务,采集内容与个人信息前应当告知内容生产方与普通用户,由相关方做出自愿决定。为避免谣言传播,应要求生成内容责任人做好把关与核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有害、有误内容传播;规定AIGC 产品出品方承担规避虚假信息传播风险等相关义务,完善举报机制,在内容治理方面形成多方合力。
由于现有AIGC 技术无法完全脱离人力实现自行运作,肯尼亚“数字劳工”式人工审查机制多有使用。长期接触有害内容无疑对AI 产业底层工作者身心健康造成侵害,但为保护相关人员拒绝AIGC 则无异于因噎废食,因此,立法时还须将劳工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应当出台切实可行的制度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如规定最高连续工作时长、实行定期轮换制、要求产品出品方提供定期心理检查与疏导、提高工作补贴等。
在虚假新闻治理方面,我国可借鉴境外立法经验,结合国情实际应对假新闻等内容风险。如欧盟已经颁布的《数字服务法》(TheDigital ServicesAct)用于防止虚假信息生产,正在拟定中的《人工智能法案》(TheAIAct)则提出技术风险分级等。
为保障新闻内容真实性和高质量,新闻传播业有必要从行业层面制定AIGC 合规使用政策,且应就政策合理性、可用性等方面与媒体、新闻传播学界专家与法律人士充分沟通,并随技术发展及时更新完善相关规则。应严格限制AIGC 信息处理范围,如不得利用AIGC 违反职业道德,不得利用AIGC 处理涉及个人隐私、国家或商业机密的敏感信息。在利用AI 生成内容作为新闻内容前,应当做好事实核查,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内容传播。
由于AIGC 对现有内容生产模式造成冲击,从业人员工作内容与职能范围将发生变化。行业应密切关注从业人员转型方向,引导其积极学习并审慎使用AIGC,提高行业整体工作水平与效率,借助AIGC 发展机遇实现工作模式转型。
AIGC 产品的技术研发是以服务人类为初心,其伦理问题无法脱离人类伦理道德范畴。技术自研发之初就应时刻恪守伦理道德要求,研发人员除关注产品速度、精准度、智能度等“硬指标”外,还应在道德意识、价值观、人类权益保护等“软指标”方面加大关注,做真正有益于人类的人工智能。
AIGC 产品拥有自主学习能力,对于现存及潜在的技术伦理问题,研发人员可寻求自我控制能力提升路径,力求实现技术自我监管、自我净化,节约人力监督成本,将敏感有害信息所含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还可开发监测工具,实时监测产品应用中重复、虚假、逻辑漏洞等问题并处置,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在未来,AI 实力与势力将更强大,应用空间将更宽广,人类职业格局将迎来“大换血”,部分模式化工作将消失。但是,无论技术发展程度如何,人类在情感情绪、思维水平等多方面存在无法被模仿的天然优势,这些人类本身的优势便是人类立身之本。也正因如此,人类能够在应对技术挑战时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在AIGC 时代,新闻从业者应不断提高创新创造能力,优化自身能力架构,提升自身不可替代性;同时要注重原创能力、重视产出内容质量,强化内容深度、专业性、精细化与人文关怀,并做好内容核查工作。AIGC 应当是辅助工作的工具、助推从业者进步的动力,而非作为竞争对手取代人类工作,而从业者应努力成为AI 驾驭者,而非投降于技术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