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建设中传承创新民族文化的意义、问题与对策
——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为例

2023-04-17 02:12戴美玲
青藏高原论坛 2023年3期
关键词:三江公园民族

石 浩 戴美玲

(青海大学,青海 西宁 810016;青海师范大学,青海 西宁 810016)

引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不仅明确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2]而且将“文化强国”[3]列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体目标之一,提出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4]文化总是孕育于一定的生态环境中,呈现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判断、习俗观念以及人利用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等;而人类的文明实质上就是一种文化形态,生态文明建设不能缺少文化作为灵魂,必须要有文化的支撑[5]。 文化与生态从来都不可能孤立存在,而总是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反馈的协同演化历史进程中。 在首批国家公园设立二周年之际, 回顾国家公园建设以来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和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而其中国家公园建设与其区域内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创新问题是不应被忽视的一环。

广袤的原始自然风貌以及孕育其间的独特民族文化,是三江源国家公园的特质之一。 习近平指出:“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是地球第三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战略资源储备基地,是中华民族特色文化的重要保护地。 ”[6]在两次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及两次来青视察期间,习近平不仅明确强调“要尊重民族差异、包容文化多样”[7]“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在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中做到和睦相处、团结共进,共同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提升农牧民素质,繁荣农牧区文化”[8],更亲自了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牙藏毯手工编织技艺的保护传承。 在经国家发改委审定印发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中明确:“尊重文化,保护传承”是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五条基本原则之一,要建成“青藏高原大自然保护展示和生态文化传承区。 ”[9]可以说,保护自然生态的原始性、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原真性是进一步促进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民生改善、民族交融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使命,责任重大,意义长远。

一、国家公园建设中传承创新民族文化的意义

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域总面积为12.31 万平方公里, 涉及果洛藏族自治州和玉树藏族自治州的治多、曲麻莱、玛多、杂多四县和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管辖区域,现有1.7 余万户牧民在此生产生活。从常住人口的民族占比来看,此区域均为少数民族区域,世代生存着以藏族为主,兼有汉、蒙古、回等民族的原住民。他们通过对脆弱高原生态环境与珍贵自然资源的深切体验,创造了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和伦理思想,其地域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历史悠久。

(一)有利于增进原住少数民族居民对国家公园建设的深度认同

相对于黑格尔认为文化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属于“思想的形式”,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狭义上的文化主要是指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精神产物,属于观念形态;广义的文化则是人的社会生活实践及其产物的同义语,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方式、基本过程、基本状态和总体成果本身,文化是人类生存方式的历史凝结,人创造文化,文化也生产和形塑着人。 对此,习近平曾指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今天的发展是过去历史的延续。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 ”[10]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 在千百年来的历史发展中,三江源国家公园内以藏族为主体的原住居民,以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产方式、以藏传佛教为主要宗教信仰,形成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生态文化,追求天、地、人和谐,且延续至今,并以其内在力量反作用于生产实践活动。

对于他们而言,三江源国家公园在本区域是个新生事物。 且从其定位来说,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最重要的类型之一,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 这样的战略架构,势必会改变原住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原本借以寄托文化心理、构建文化仪式的自然空间的使用。因此,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不仅要有传承民族文化的意识,而且还要注重创新,以此不断赋予原有文化解释框架以新的涵义和阐释,结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求,让原住民更好地理解国家公园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在文化的层面达成与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政策、生态移民政策等的谅解与支持,而减少单一政策硬性推进中或可出现的不适或冲突。

(二)有利于促进国家公园与周边区域和谐共生

马克思主义从实践维度来理解文化,不仅指出文化实践是由物质生产实践决定,也一再强调文化实践将极大地影响和反作用于后者。恩格斯就曾明确指出:“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但它们又相互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 ”[11]文化的反作用,从人类的总体实践活动来说,决定着社会的运行机理,从而深层次影响着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

以三江源国家公园所在玉树州四县2021 年的收入情况来看, 四县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仅均低于全国平均数,也低于青海省平均数,特别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仅占全国平均值的51%、青海省平均值的72%,充分说明了三江源国家公园地区经济社会欠发达的现状。 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如何在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原则的基础上,实现与周边区域和谐共生是一大难题。 而传承创新民族文化,不仅可充分吸纳利用地方性知识,从保护生态和保护文化发生地的角度, 促进原住民积极参与国家公园的建设之中, 也可以保持原住民与周边区域在文化上的联系和一致,解决移民群体在移入地的文化不适、文化混乱以及面临“文化中断”的恐惧等问题,更可借此挖潜民族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旅交融发展,提升国家公园的“文化软实力”。

(三)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文化具有流动性,其天性就是传播和交流,文化的互通促进了不同文化的相互吸收和补充。 马克思指出,无论是在物质生产方面,还是在精神生产方面,地方和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越来越没有存在空间,“过去那种地方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 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 ”[12]而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正是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的结果,在这种互鉴融通中,具有象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义的符号有助于人们感知中华民族共同体, 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记忆和身份标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对于三江源国家公园内形成的民族文化而言,其不仅有关于中华民族母亲河——长江、黄河的相关文化构建,也有各民族共同构建的中华文化符号——昆仑山,以及作为民族交融见证的唐蕃古道、文成公主庙等。 而“三江源”一词本身也是一种文化象征,是一种意境,是悠远、辽阔与坦荡的代名词,是未经现代文明熏染的地方,是大江大河从无到有生发的源头,是人类文明发育初始的隐喻。“源”文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可视为中国文化的母体文化。[13]在推进三江源国家建设中传承创新民族文化,不仅有利于凸显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激发原住民的文化自豪感,以认同和发展激发相互间的信赖信任,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也有利于更为直观地唤起三江源国家公园辖区内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情感体验,从而实现国家公园“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的目标要求。

二、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中传承创新民族文化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研究现状来看, 以国家公园建设与民族传承创新为主题的研究文献较少, 但亦有学者强调“未来若改变国家公园范围内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必将对民族文化遗产带来冲击。”[14]以三江源与文化为主题的研究文献,虽然也有学者从宏观层面指出,三江源地区“美丽乡村与城镇建设时间短,重物质建设,忽视文化与精神建设,美丽缺少内涵”[15];三江源草原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统一治理时,“复杂的文化脉络被隐藏与忽略”[16]。 但更多的研究则是集中于生态移民过程中的文化变迁与文化调适研究,如索端智指出,移民所面临的生活转型过程,必将导致移民居住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发生深刻的变化;[17]百乐·司宝才仁、韩昭庆指出,生态移民将造成文化变迁,主要表现为“一种文化的震惊、冲突和不适应”[18];祁进玉指出,近年来,在重视生态保护的同时,“对于移民群体的传统文化保护、文化传承与文化适应等问题却缺乏足够的关注。 ”[19]基于以上研究成果,结合由于国家公园建设所产生的原住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文化空间格局的转换、文化的被消费等方面,本章试从文化传承创新的三个维度来展开分析。

(一)从传承创新的主体来看

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是人类通过生产劳动活动创造的一种特殊产品,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创造文化的过程中,人类逐渐地脱离了自然界而成为社会化的最高级形式的生物有机体。 “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 ……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那样在精神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 ”[20]文化的属人性质是文化最本底的规定性,文化的传承创新首要解决的就是人这个主体的问题,但这个主体并不特指某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涉及传承创新中的主导者、传递者、接力者等各类人员。

在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进程中,因其“首要功能是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一方面,为恢复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在三江源核心区及生态退化特别严重的地区必须要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将一部分牧民变成城镇居民;另一方面,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将一部分牧民变成了生态管护员;最终,只有很小一部分暂时不能搬迁的原住居民,也仅仅只能“开展生活必要的种植、放牧、采集、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且往往定居、定牧,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牧民。如此一来,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造成的身份转变,一方面改变了传统的游牧生活方式,使得原牧民心理空虚,缺乏精神寄托;另一方面,下一步他们的子女或会变成游民,会伤害到其精神世界、传统文化的历史延续。于是,便引出了谁来传承创新的问题,即脱离文化赖以生存的生活实践基础和原有文化生成空间的“人”是否还有传承创新当地民族文化的内在驱动力或实际能力?如何保证此种情况下的主体及其后继的传递者、接力者依然认同、葆有此种文化,并有效传承下去?而如果没有“人”的活跃,民族文化缺乏“原住民元素”,传承创新也就失去了根基和主体。

(二)从传承创新的内容来看

沿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广义文化的认知,现在学者一般认为文化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次或三个因子构成。 物质文化位于表层,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制度文化位于中间层,反映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精神文化位于最深层,反映人与自身的关系。 其中精神文化以物质文化为基础,以制度文化为准则,同时又作用于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是整个文化系统中的核心。

随着三江源国家公园的建设,物质文化层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转变,畜牧业生产技能渐无用武之地,游牧生活转向定居生活,牛毛毡房变为砖混结构房或塑钢房,饮食结构、衣着打扮趋向于城镇居民的特征等;制度文化层面,大部分以一家一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解体,原有的自给自足经济模式转向靠国家扶持及自谋新出路,原有的村落、邻居等一些以血缘为纽带的初级群体改为新形式的聚居点或移民安置点,而且在实现国家公园“两个统一行使”的体制试点改革目标下,原有的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模式也发生了改变,如正在推行的六位一体的生态管护模式及“村两委+”试点村建设等;精神文化层面,原有的思维活动和精神活动都是基于传统自然空间的文化构建,基于人栖息于自然之中、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新的自然空间格局尚未建立或无法建立起原先那般的空间象征意义,无草场无牛羊、远离圣山圣湖,再加之城镇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一些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滋生和蔓延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冲击,都必然对原有精神文化产生震荡。 当然,从结果来看,三个层面内容的改变未必必然会产生负面效应,问题仅在于在这样的改变之下,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如何从浅层走向深层,如何在改变中找准不变的精华部分,并在变中赋予新的内涵和形式。

(三)从传承创新的方式来看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指出,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前者指的是专制的监狱式管制及强压下的深入人心的偶像崇拜所造成的对人们思想的控制,后者指的是在一个科技发达的时代里,泛娱乐化大行其道,我们自己沉迷于电视类媒介所带来的狂欢娱乐中而不自知,最终把文化变成没有内容、没有历史、没有语境的纯粹娱乐消费行为,导致文化在热闹与低俗中消耗殆尽。 而施尔玛赫也在《网络至死》一书中指出,置身于信息爆炸时代,现代传播平台及媒介将改变我们的记忆、注意力和心理能力,造成新的文化危机,最后或使人变为马尔库塞曾言及的单向度的人。

将这些论述置于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文化传承创新领域,可以看到,在传承创新民族文化以及将民族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发展文旅产业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即有时上位政策与民间实情间存在差距,在政府推动实施的文化传承创新中,有时政府呈现“包办”态势,而民众普遍“弱参与”;有时基层在政策推进中也优先侧重生态建设、修复和治理,对文化传承创新和民族感情关注不够,文化本底资源库尚未完全建立,对民俗文化、典籍等的系统挖掘与整理还需加强;在传统文化的传播中,有时也耽于“短、平、快”传播效益的追求和时代环境中的泛娱乐化取向,脱离文化的语境逻辑,碎片式的借用与模仿,传承缺乏连贯性;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有时过于注重文化消费者喜欢什么、想看什么,将文化当作猎奇的对象,以至根据自己理解的“功用”标准进行“选择性”传承;在互联网媒介平台中,不仅出现了根据当下的风尚和喜好,进行“篡改”或“杂糅”式的伪传承、伪创新,也出现了伪“民族风”,过分夸大某些特殊文化元素,或对传统民族文化进行有意歪曲或错误解读,以奇风异俗、博眼球的方式来吸引流量。

三、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中传承创新民族文化的对策探究

传承创新民族文化,是一个需要合力实施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其中,传承的意义在于对“传统”的认同和保护,使文化的优秀成果得以积累,从而让后人在前人文化实践的结果上开始新的征程;创新的意义在于结合新的环境变迁,回答新的时代课题,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民族的传统文化不断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传承是创新的基础,是确保文化前行的方向;创新是传承得以延续的保障,是确保文化前行的动力,二者合二为一共同推动着文化前行,缺一不可。[21]对位于欠发达地区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来说,解决好上文提出的问题,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不仅需要发挥更多内生动力,更需要诸多外部力量的支持与帮助。

(一)挖掘、传承、发扬本土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22]。而对长期生活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内的原住民而言,“传统文化的维系,能够在政府的帮助下,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是他们主要的利益诉求之一。[23]从现有政策来看,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中,也强调了“坚持全民公益性”“鼓励公众参与”“国家公园的首要功能是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 完整性保护,同时兼具科研、教育、游憩等综合功能。”在《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支持和传承传统文化”。[24]

基于此,一是在扩展后的三江源国家公园区域内,进一步对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经济社会状况等开展调查监测和统计分析,形成详尽的本底资源数据库,在“一园三区”的总体格局下,对三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历史文化遗产等各类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优化组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尽快制定出台详细且明确的事关民族文化传承的专项规划或实施办法。 目前已出台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5 个专项规划以及配套出台的14 个管理办法及《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中,虽有部分内容涉及,但侧重点均不在此,且缺少具体可操作性。 三是将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与正在推进的长江、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现代化与民族特色相结合,充分尊重地域民族文化,将挖掘、传承、发扬本土文化的生态保护基因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化作为传承创新的重要内容,强化文物和非遗真实完整地保护传承,重点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等主体功能区,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优秀民族文化重要标志。同时,给予专项资金或项目支持,在定居点或移民区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和场所建设,加强传承主体人群培养,提高传承实践能力,大力推进本土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

(二)完善三江源国家公园全民共享机制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在强调国家公园要实行严格保护之外,也明确指出“国家公园坚持全民共享,着眼于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开展自然环境教育,为公众提供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了解自然以及作为国民福利的游憩机会。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全民积极性,激发自然保护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25]这是确保国家公园兼具的科研、教育、游憩等综合功能得以实现的前提,也是确保三江源国家公园内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并创新的现实需要。如果没有全民参与,没有对内对外的开放,民族文化传承便无从谈起,创新也失去了“源头活水”。

为此,一是要在国家公园的建设中,吸纳原住民及周边民众的参与,以普达措国家公园或武夷山国家公园的创建经验为镜鉴,建立由各户户主参加的社区会议制度,或设置社区共管委员会,征求原住民及周边居民关于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既提升参与感、增强国家公园建设的能力,也有助于提升荣誉感、增强民众投身国家公园建设的积极性。 同时,完善国家公园内及周边社区发展指南,分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打造社区文化共同体,为文化的传播展演、内部交流互动提供人文空间。 二是根据三江源国家公园的园区划分及其功能区划分,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公益性发挥的关系,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拿出极小比例的面积作为文化活动区、游憩展示区,以适当的方式允许在园区内开展多样科教文娱活动,开展最低限度的必要设施建设,并通过规范的管理引导民众进入,使民众在感受自然之美、人文之美的同时,接受生态教育和传统民族文化教育,培养爱国情怀,激发文化自豪感。 三是要高度关注生态移民群体的社会适应与文化适应问题,真切关注当地居民的原生空间及其象征意义,尝试在园区内和移民安居地适度建立宗教文化场所,在特定的宗教节日允许原住民进入园区限定区域,并结合现代管理体系,搭建社区参与平台,将当代国家公园与传统神山圣湖相连接,共创文化精神家园。

(三)推动构建人地和谐的产业模式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中,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根源,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表现,是第二性的、派生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26]全球范围内的国家公园建设实践也已证明,只考虑单方面的保护,不考虑原住居民生计,不仅可能使大量具有极高保护价值的区域得不到有效保护,往往也会催生原住居民破坏生态行为的产生,更不会达到国家公园的管理目标[27]。 当然,也更谈不上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

因此,一是要在持续争取国家层面在生态补偿、草原保护、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性支持的基础上,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建立与国家公园建设相适应的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在严格执行禁牧封育、落实最严格的草畜平衡制度的前提下,实现精准轮牧精准休牧,积极组建因地制宜的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探索“草地畜牧业+”,打造休闲农牧业、观光农牧业、创意农牧业等草地生态畜牧业新兴业态,拓展生态友好型产业。 二是引导当地政府在国家公园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入口社区和特色小镇,在国家公园基础设施及必要建筑物的建造中,充分考虑民族文化习俗和特色,在特许经营中,优先扶持民族文化创意、民族服饰、民间演艺团体、民族手工艺品等特色文旅融合产业发展,做好园区内文旅产业与周边、省域文旅产业的衔接协调,与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重大部署相衔接,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28]同时,也要巩固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势头,提升竞争力,助推唐卡、藏毯制作等特色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以助力民族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发展相得益彰。 三是加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教育,持续转变原住民思想观念,扶持富余劳动力以自己本有的地方性知识积极从事公园生态保护劳务、生态监测、导游解说等工作,给民族文化以新的生存和施展空间,也借此赋予传统民族文化以新的内涵和意义,激发出民族文化创新创造的潜力和活力,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创造出国家公园内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结 语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 也是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持续推进的绿色发展重大战略。 其关键首先在于建设好国家公园,补齐生态保护的短板,使其成为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之路的引领者。 按照《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设定的战略路径,2020 年,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2035 年,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29]在时间上,建设国家公园,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两步走”战略吻合;在内涵上,建好国家公园,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

从全国范围来看,在目前已公布的10 个国家公园内,有朝鲜族、蒙古族、哈萨克族、裕固族、藏族、羌族、黎族、苗族和土家族等9 个少数民族集中世居,涉及少数民族的行政区域面积占比达到公园总面积的85.55%。[30]在建设过程中,我国国家公园均普遍面临人地关系紧密、原住居民生存发展需求强烈的问题,一定程度都存在国家公园建设与原住居民的利益诉求冲突。[31]而原住居民是国家公园的首要利益主体。国家公园的“全民共享”是包括原住地少数民族人民在内的共享,“世代传承”更多需要依靠原住地少数民族人民的参与和实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的“人”首先是指原住地少数民族人民。 而“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32],“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33]文化的本质是“人化”和“化人”,文化不仅形塑民族主体,也规约每个个体,并为其提供价值规范和内生动力。 从本质功能来看,文化的传承创新与生态保护总是共生共荣的关系。 建设国家公园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 我们要在国家公园所在区域的文化传统基础上,树立对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文化自信,同时也从丰厚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获得国家公园建设的文化资源,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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