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人民政协的历史使命、显著优势与时代意蕴

2023-04-16 06:20:09董树彬罗原生
探索 2023年1期
关键词:人民政协协商全过程

董树彬,罗原生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1 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民主发展实践相结合,深化对民主政治现代化发展规律的认识,探索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中关于人民民主的全新话语表达,是通过中国式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理论升华。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高度,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题,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1]37,并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等方面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纵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人民政协”)作为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理念相契合,是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学界普遍认同人民政协这一制度载体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人民政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研究集中体现在功能优势、逻辑契合、理论价值与实践推进等维度。

一是关于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功能优势研究。有学者以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视角,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整体性概述,重点阐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完善民主协商平台和载体,破解社会各界意见冲突的难题,形成代表全体人民总体利益的共同意志[2];也有学者认为,人民政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机构,以民主和团结为主题,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舞台[3]。

二是关于人民政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契合研究。有学者基于政治学角度探究人民政协制度,着重分析了人民政协与人民民主的历史逻辑关系、人民政协制度性质定位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多方位体现、人民政协职能和运行机制何以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4];也有学者认为,人民政协为人民群众广泛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平台和组织保障,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而现实的实践典范[5];有学者认为,人民政协发挥着重要的民主功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现方式[6];还有学者认为,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7]。

三是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推进研究。有学者通过研究“两会制”民主视域下的人民政协,强调人民政协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中保障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理念与价值[8];也有学者认为,人民政协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既在理论价值层面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本质,又在实践运行层面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性”特征,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与机制保障[9]。

从总体上看,现有研究已经关注到人民政协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但专门从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研究人民政协的独特作用和显著优势有待进一步深化。鉴于此,本文尝试将人民政协放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进行学理性阐释,深入挖掘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特色和优势,系统解码人民政协对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意蕴。这对于推进人民政协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论与实践、学理与实务等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程中人民政协承载的重要使命

民主是现代政治理论与实践的核心特征,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当西方民主陷入民主衰退与治理衰败的双重困境时,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10]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超越了西式民主的局限和弊端,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叙事主题,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民主发展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满足人民的需要过程中,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中成熟定型的重要载体,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渠道一致,承载起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使命。

2.1 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首先,纵览人类民主的发展历程,我们很难绕开西式民主进行叙事,但资本逻辑下的西式民主必然被历史和人民所抛弃。西式民主的发展可大致分为古典民主、近代民主以及现代民主三个阶段。在古典民主阶段,具有典型特征的是古希腊所开创的直接民主,即在既定的地域和人口范围内,城邦公民不需要借助任何中介,直接依据法律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随着政治共同体地理范围和人口规模的扩大,到了近代民主阶段,西方政治思想家提出代议制民主理论,并对代议制政治制度进行了系统总结。代议制民主逐渐成为西式民主的主要模式,为西式民主的运行奠定基石。进入现代民主阶段,西式民主理论与实践不断深化,选举式民主、竞争式民主等逐渐成为主流范式。例如,熊彼特将民主定义为“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利”[11]395-396;亨廷顿认为“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是被统治的人民通过竞争性选举来挑选领袖”[12]4;萨托利将民主界定为少数人统治而多数人被统治的民主[13]。时至今日,多党派竞争选举已然成为西方自诩的“自由、民主”的标准制度。

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建立的初衷和目的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保护其阶级利益,是为资产阶级专政服务的政治工具。在现代化进程中,西方国家率先开展成体系的工业革命,人类历史迎来了几千年以来生产力从未有过的爆炸性发展,这客观上要求生产关系不断变革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14]592。然而,随生产力极大发展而来的不是世界更加公平、人民生活更加幸福,而是贫富差距加大、剥削程度达到历史之最。西方国家受益于经济上建立的优势,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和关键资源,并将这种由经济优势所带来的权力转化为维护其统治的政治权力。相应地,本该由人民共享的公共权力却变为统治阶级的特殊权力,并建立起一套资本主义所标榜的“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制度、法律及其组织设施。富人通过资本控制选举,形成寡头政治体系,享受着所谓的民主带来的巨大利益。数量众多的普通人只有在选举时才会被唤醒,选举后往往无人问津,只能生活在披着“合法性外衣”的统治之下。尽管20世纪中后期,西式民主被包装成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模板,并成为许多民族国家转型的主流范式,然而一些转型国家不顾本国人民的选择和对历史传统的约束,照抄照搬西式民主,其结果可想而知。

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打破民主—威权二分结构定式,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叙事主题。回望人类民主政治构建的过程,西方国家为民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其固有的弊端暴露无遗。尤其是在西方建构的民主—威权二分法框架下,西式民主似乎成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模板。这一虚幻性假象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原因,即西方国家的经济在近现代历史上长期处于优势地位,政治话语也往往处于主导地位。然而,随着“民主之春”“黑夜站立”等运动的出现,以及“美国国会山骚乱”“资本操控选举”“民主峰会丑闻”等事件的发生,西式民主神话逐渐破灭,其他国家重新审视并思考西式民主所宣扬的价值和所标榜的模式。实际上,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15]3。因此,用西式民主的标准审视其他国家的民主缺乏客观真理性。对此,有学者通过分析民主—威权二分法的现代困境、根基解构,尝试将对立的“二分法”转化为具有包容性的“三位一体”结构[16]。这一分析框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西式民主是民主原型”的观点,将西式民主和其他国家的民主看作是民主原型范畴下各具特色的亚类型的民主,为其他类型的民主叙事提供科学合理的分析框架。

中国的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本质和核心上体现为人民当家作主,即让人民掌握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各国民主根植于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成长于本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民主道路不同,民主形态各异。”[15]2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依据,以人民民主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为基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协制度为重要制度载体,以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为重要形式,以基层民主为重要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不是简单延续中国传统民主思想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模版”,也不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实践的“再版”,更不是对西式民主发展的“翻版”,而是符合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际的“新版”。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形成于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中国化与中国民主实践发展相结合的过程之中,完善于对世界民主政治文明成果的吸纳与借鉴,打破了民主—威权二分结构的定式,最终发展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叙事主题,成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全新范式。

再次,以人民至上为价值旨归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民主发展新道路。在中国共产党百年探索过程中,我国民主形态实现了重大飞跃,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体现为政治话语的不断拓新,也体现为内涵实质的提质升级,还体现为治理程序的科学合理。全过程人民民主已全方位超越西式单环节民主,它不同于资本逻辑下的西式民主,其逻辑起点和终极归宿都是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开辟了不同于西式民主现代化的新道路。

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话语不断拓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充分彰显了民主本质,将人民立场深深嵌入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中,在实践发展过程中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

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实质提质升级。西式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财产权利不平等之上的一种精英政治模式,代表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中国的民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这不仅仅是话语上的拓新,更是民主实质上的升级。马克思曾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7]9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民主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民主的诉求,建构了能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的机制程序、能真正满足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制、能真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民主成果提供极为有利的政治条件。

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理程序科学合理。判断民主的成功与否归根到底还要看民主实践如何。中国的民主是一种全天候全领域的民主新形态,它在超越西式民主“间接性”作用的同时,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规范科学的运行机制,将“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作为衡量民主的重要准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18]303全过程人民民主这种参与实践,能够有效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确保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

2.2 人民政协承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使命

民主是具体的、现实的,民主道路的选择、民主程序设计的落地以及民主优越性的发挥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载体作为支撑和依托。2022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指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要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不断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19]4。此外,人民政协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相契合、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立场和实践发展相契合,集诸多优势于一体,在国家政治体制和政治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

首先,人民政协与超大规模、超复杂结构的中国国情相契合。“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793实际上,这正是人大选举民主和政协协商民主在实现人民民主过程中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的重要体现。在规模超大、利益结构复杂的中国,人大代表票决制是衡量民主的主要指标,通过票决民主可以直观地了解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诉求,但是只有票决民主往往会忽视少部分群体的利益。政协协商民主可以作为重要补充,在尊重大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有效解决并满足少数群体的合理诉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1]38。人民政协能够通过从上到下的四级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覆盖各界别、各民主党派等群体,通过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使少部分群体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其次,人民政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立场相契合。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新时代,为了实现对人民的承诺,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不断创新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民主的重大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1]12可见,人民立场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立场。回顾人民政协的历史,人民政协作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政治制度设计,始终与党的根本立场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立场相契合。人民政协在实现人民民主中发挥自身优势,聚焦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在实践运行中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价值理念,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的向往贡献政协力量。

再次,人民政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发展相契合。人民政协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早确立、最早应用的组织形式和制度机制,见证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着关键作用。尤其是在新时代,人民政协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和更好发挥凝聚共识的职能,通过优化政协界别、委员履职和抓好自身建设,并在政治实践中创建多种协商会议方式,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质,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人民政协要以更为主动和更为自觉的担当精神,在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本质特征、程序设计、比较优势以及治理意义的基础上,承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使命,发挥自身的特色与优势,在党的领导下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贡献政协力量,这既是责任自觉,也是发展方向。

3 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特色与优势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用行之有效的方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18]335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设计,“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22]8。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人民政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价值理念相契合,充分依靠自身独特的制度优势,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专门协商机构平台,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代化保驾护航。

3.1 人民政协政治参与实践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

人民政协政治实践充分彰显全链条、全方位和全覆盖的民主价值理念。实质上,民主是“人民的统治”,即要让国家权力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民主不仅要在宪法、法律以及制度上得以体现,更要在民主运行实践中彰显人民意志。人民应当是政治过程中的决定性环节,其政治参与不仅仅停留在被给予权利层面,人民更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民主政治全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在民主运行的具体环节实现了过程与结果、程序与实质、直接与间接的有机统一,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政治保证。人民政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具有政治参与平等性、代表群体广泛性以及共同利益包容性等特点,适应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首先,“全链条”充分保障人民政治参与每个环节真实有效。人民政协以宪法为根本、以政协章程为依据,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职能,将协商民主精神内核嵌入人民当家作主和履职实践全过程,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决策,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进行广泛充分协商,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过程中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等实际问题解决中充分体现人民意志。通过搭建各级政协实践平台保证各族各界人民群众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的有效实现,以开展提案、委员考察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通过提高常态化、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质量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的真实性。

其次,“全方位”充分保障民主渠道形式丰富且真实有效。人民政协立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全局,通过完善立体化议政协商体系、丰富多样化政协议事形式、拓宽多领域政治协商范围、培育规范化协商氛围等提升治理水平。在国家层面,通过全国政协会议、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实践形式,以“顶层设计”的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真实有效。在基层层面,通过设立委员工作站、民主议事堂、协商议事会、协商驿站等民主方式,在问计于民、集中民智的过程中发扬协商民主精神,直接有效地反映人民诉求并推进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政协实践典范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全方位”的科学性。

再次,“全覆盖”充分保障人民广泛政治参与真实有效。人民政协充分发挥其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功能,履行凝聚共识重要职能,利用政协联系面广、包容性强的独特优势,依托各级政治协商载体,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开展大团结大联合实践,吸纳各党派、各团体以及各族各界各阶层等人士加入政协,保障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界各阶层能够共商国是。通过召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座谈会,共同研究协商计划、开展协商活动,促进不同思想得以深入广泛交流,聚同化异、凝聚共识,将各民主党派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转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大能量,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覆盖”的广泛性。

3.2 人民政协制度优势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重要保障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若想治理好国家并使人民安然有序,就需要健全各项制度。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形成了能够有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积累了能够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经验,建构了能够有效发扬民主的渠道程序,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在我国民主制度发展实践中,人民政协是最早系统运行并发挥作用的制度设计,“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23]293。人民政协准确把握其性质定位,依托自身独特的制度优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占有重要地位。

首先,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能够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根本优势。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24]8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人民政协是党领导创建的政治组织和制度设计,自然而然具有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优势。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不是人民政协被迫接受领导,而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23]292。人民政协70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正是有了党的领导,人民政协才取得伟大成就。当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领域的关键所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有正确的旗帜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以及科学的谋划布局,这都需要有党这一坚强的领导核心进行“顶层设计”。人民政协不仅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资源。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现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阵地优势,以及有效落实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有效制度运行,推进党的领导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双向结合。

其次,人民政协承载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政党制度更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保障。纵观世界政党制度,按社会性质主要分为资本主义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两种类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重要类型,它由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所决定,既根植中国土壤,又积极借鉴、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是多党合作型政党制度,在实际运行中表现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知无不言的挚友、过失相规的诤友,互相监督不是彼此倾轧,不是相互拆台、相互掣肘,而是相互促进、共同提高”[25]17。中国既没有反对党,也没有在野党,“以合作、协商代替对立、争斗,克服政党之间互相倾轧造成政权更迭频繁的弊端”[25]20。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载体,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能够充分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诸多优势,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重要场域。在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社会各界等群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人民政协搭建的制度化平台,就国家大政方针和重要事务展开广泛、充分、平等、有序协商,并提出意见建议。人民政协所承载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有效保障各民主党派等参政议政,实现了党的领导、多党合作、人民民主和广泛团结的有机统一,以制度优势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

再次,人民政协具有统一战线的组织优势和汇聚人才智力的平台优势。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要让人民广泛、持续、深入参与其中,并在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的智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将统一战线作为党百年奋斗的重要经验之一,作为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重要法宝。同时,将人民政协作为广泛吸纳人才、发扬民主民智的平台机构,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一重要优势。从人民政协构成看,其下设34个界别,政协界别从一开始就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提供了舞台,具有联系广泛、代表性强的优势。在政治生活中,人民政协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吸纳政治人才,将各方力量纳入政协之中;最大范围滋养政治生机,加强政治价值引领、凝聚复兴共识;最大幅度丰富政治生活,促进有序政治参与。人民政协所具有的统一战线组织优势和汇聚人才智力优势,有利于发扬民主、发挥民智,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

3.3 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创新平台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基层实践过程中孕育产生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比中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发展历程,20世纪80年代,协商民主理论形态逐渐在学界兴起。然而,中国的协商民主并不等同于西方协商民主,不是西方协商民主的“舶来品”,更不是“飞来峰”,其自身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实践根基。一方面,中国的协商民主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它植根于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兼容并蓄’‘求同存异’‘执两用中’‘天下为公’‘明明德、明大德’的优秀政治文化土壤”[8],孕育而成中国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另一方面,中国的协商民主有着深厚的实践根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将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方法应用于建立“三三制”政权之中。在新中国创立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将协商民主应用于“协商建国”,并与民主党派等创建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受益于开放、活泼的政治环境得到快速发展,并随着社会发展超出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的限制,逐渐从国家层面的政治协商拓展到全社会协商。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得到新的繁荣发展,其形式广泛多样、体系不断健全。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完善发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七大协商渠道作出指导性意见,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纲领指引。随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基层广泛实践,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构成的人大协商,在基层实践中孕育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鲜明主题,成为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治理新形式,成为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现代化的旗帜。

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26]15-16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取得了重要历史成就并积累重要经验,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更加成熟定型,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重要参照示范。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人民政协依靠自身独特优势,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驾护航。一方面,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具有充分发挥利益表达优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享受到民主权利,更要在享受民主权利过程中使其利益得到表达和保障。人民政协作为一种政治共同体,兼具统战性、群众性和专业性。人民政协搭建的专门协商机构平台,拓宽了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并通过人民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渠道,使人民群众的期盼得到回应、希望得到反馈、诉求得到尊重,使人民意愿得到有效落实。此外,也正是通过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使人民政治参与更加合理规范,有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最广泛共识。另一方面,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充分发挥协商治理优势。人民政协成为专门协商机构,既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政协推进民主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使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承担协商与决策、协商与战略、协商与监督等重要任务,有效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不仅如此,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不断丰富政协协商内涵,突出政协协商式监督特色,发挥其灵活高效优势,拓宽社情民意信息反映渠道,充分彰显民主治理优势。

4 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时代意蕴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政治格局正在经历解构与重构,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更趋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1]25,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去迎接挑战。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领域,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价值,以协商式话语为引领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体系,以人民政协为重要渠道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发展,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特征的协商包容型人民政协将为世界制度文明贡献更多中国智慧。

4.1 以协商式话语为引领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体系

在“言必称民主”的时代,民主话语权成为新的争夺焦点。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的优势地位,长期控制着国际民主话语权,并推动西式民主向全球拓展。如前所述,随着西方国家“占领华尔街”“民主之春”等运动的出现,“资本控制选举”“美国国会山骚乱”“民主峰会丑闻”等事件的发生,西方国家精心编织的民主谎言不攻自破。而一些西方国家更是不顾自己国内的“民主乱象”,在世界范围内召开所谓的“民主峰会”,挥舞“民主”“人权”大棒,打着“为民主而战”的旗号却大肆渲染意识形态的对立,假借“民主之名”却实为维护已取得的霸权地位和强权政治,这些行为本身就是对民主精神的践踏。随着西式民主神话逐渐破灭,其他国家重新审视西式民主的种种弊端,在迈向现代化过程中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民主治理新道路,构建符合自己国家发展的民主话语体系。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体系,打破西式民主叙事束缚。对于中国而言,在迈向现代化新征程中必须胸怀“两个大局”,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民主话语和叙事体系,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提出之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话语承担着中国民主政治话语构建的历史使命。其中,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政协在不同时期,以“建设”“改革”“发展”和“治理”等为主题,建立起包括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协商治理以及凝聚共识等在内的优势话语。这种协商式话语为推动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体系提供了重要示范。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话语构建的核心,主要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其自身优势所决定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为基石,以人民至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超越西方自由民主‘唤醒’与‘休眠’交替的投票民主、形式主义民主,克服了西方国家公民民主权利间歇性悬置的弊端”[27],兼具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双重优势,具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等优势。此外,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彰显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人类价值,不走民主话语霸权的老路,而是走民主交流互鉴的新路;反对以“民主”为借口干涉别国道路选择,坚定支持别国自主选择民主发展道路,在冲破了西式民主话语霸权的同时,又推动人类文明极大进步,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主名片。

4.2 以人民政协为重要渠道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发展

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探索出符合历史和时代潮流且能够促进中国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并在国家治理中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彰显了中国式民主的巨大优势。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发展,需要更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更为具体现实的民主程序以及更为协调互补的保障机制,不断开辟中国“民主之治”新境界。

首先,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发展,需要更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体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发展,要从整体上坚持、发展和完善这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重点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能力。通过人大主渠道和人民政协重要渠道引领其他制度既各司其职又共谋合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有效转化为实践。

其次,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程序化发展,需要更为具体现实的民主程序。“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15]23,形成环节相扣、协同并举的民主动态闭环。其中,人大选举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开端,政协协商民主是对人大选举民主的重要补充,二者相辅相成、刚柔并济,共同构成了比较完整的政治民主过程,成为独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主形式。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五大民主程序环节完整、缺一不可,相较于西方单环节的选举民主,具有全面和真实的比较优势,既充分体现了民主权利的真实,实现人民意志,又能够从理论与实践双重维度保证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因此,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程序化发展,要以人大选举民主和政协协商民主为基点,坚持、发展和完善民主程序环节,在民主实践中充分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再次,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规范化发展,需要更为协调互补的保障机制。在我国,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具有包括参与保障、法治保障和监督保障等一系列保障机制。一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参与保障。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打破了时空局限,通过人民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开展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协商决策凝聚共识、协商畅通利益诉求进入决策程序、协商拓展管理治理渠道,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参与保障。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治保障。人民政协在全国政协党组的领导下,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50年)》等展开建言和谋划,在法治建设顶层设计中贡献政协智慧,保证了良法和善治的实现,有利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发展。三是协调完善的监督机制。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在民主监督中,人民政协发挥协商式监督的优势,注重运用多种协商形式开展监督,把协商民主贯穿始终;注重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注重监督质量不断提升”[4]。不仅如此,人民政协通过完善政协党派监督机构、细化政协监督机制以及建立联动监督机制,综合运用社情、提案、会议等方式形成有效监督力量,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规范化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4.3 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为世界制度文明贡献中国智慧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根植中国土壤的两种民主形式,二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其中,协商民主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应用于筹备建立新中国的实践之中。随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发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开始正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兼具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双重特征。1954年,随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选举民主正式回归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开启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协调发展的新局面。时至今日,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代表选举民主的人大和代表协商民主的人民政协联系愈加紧密,二者协调联动、优势互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两会”式民主,在每年的两会实践运行中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理念,展现了“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其成熟发展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的显著标志。

人民政协以其独特的时代创造和运行实践塑造其非权力机关的性质定位,并以专门协商机构的形式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权力机关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共同发挥作用。中国特色“两会”制度不同于西方两院制度,在西方两院制度运行中,代表不同利益的派别被分割在两院之中,以权力制衡为价值取向。人民政协不是以不同阶级之间的对立为基础而设计的对抗竞争型制度,而是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理念、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特征的协商包容型制度。人民政协制度集包容、开放、协商、共识等特点于一体,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可以有效协调多元利益的关系,推动社会共识的达成,避免社会撕裂。人民政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所弘扬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相一致,我国每年的“两会”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关注的焦点。因此,在世界政治文明互鉴过程中,中国欢迎文明交流、共同进步,同时也担负起促进发展的责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国人民。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入发展,“两会”式民主下的人民政协作用将更加突出,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更多中国智慧。

5 结语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因互鉴而丰富。不同国家的民主、文明各具特色,都是世界百花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根植中国土壤、符合中国国情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根本上区别于资本逻辑下的西式民主,以人民至上为价值旨归,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叙事主题,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民主新道路。人民政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立场和实践发展相契合,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政协通过发挥自身独特的制度优势、舞台优势和平台优势,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和专门协商机构平台。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人民政协和人大的联系愈加紧密,人民政协以其独特的时代创造和运行实践塑造其非权力机关的性质定位,并以专门协商机构的形式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权力机关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共同发挥作用,为世界政治文明提供了重要参照。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层面的深入开展,人民政协将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释放更大活力,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多政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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