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是帝制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之一。在此期间,开封府地区出现了若干慈善机构及组织,其中既有养济院、惠民药局等官方恤养机构,也有官民合作的漏泽园、义冢等助葬组织。在慈善组织的建立及发展过程中,统治阶层高度重视,臣属积极落实加之以举人和贡生为中心的地方士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官民之间展开了良好的合作,开封地区慈善事业得以发展。
明清时期河南地区灾害频发,造成河南区域人口减少,社会存在不稳定因素,而开封府的慈善机构几乎遍布辖区,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民生,使社会生活恢复正常运作。
养济院
养济院是明代由官方倡导实行的恤养机构。“国朝(明代)始名为养济院,收养无告之人。”并且由于官方的大力倡导,士绅的积极配合,养济院在全国不断得到推广与发展。“皇考(朱元璋)临御数诏有司存恤鳏寡,郡邑皆有养济院。”可见洪武时期养济院的兴盛。清承明制,统治者邑重视养济院的建置,各地纷纷开展养济院的重修及新建工作。
河南作为人口大省,保证民生的任务较其他省份来说更重。开封府内养济院的设置几乎遍布辖区,初具规模,其中最为突出的是通许县。通许县养济院的开设起源于明洪武年间,由县丞范世英修,旧在城北凤形冈。成化二年(1466 年)知县张侃增修后移西门外。逮至清朝,通许县“知县贾待旌于东门外买民房一所,西楼三开,东房三间,门房一间,久毁。雍正六年知县王应珮捐建正房三间,偏房三间,门楼一间。乾隆三十三年知县阮龙光捐俸重修”。
助葬机构
在中国人的生死观中,“死无葬身之地”是大忌,“入土为安”是一种期盼,是对死者的一种慰藉。明清时期,助葬机构大致分为漏泽园和义冢,二者均是掩埋无主尸体或战死军人的公墓。而义冢在历史上早已有之,其源头至少可以追溯到东汉,漏泽园是宋代对义冢特别的称呼。明清之际,战争频发加上清前期气候变化异常,导致明清时期出现大量的流民,贫者无坟茔,暴尸荒野者众多。统治者遵循儒家之礼,诏令各地广设漏泽园和义冢,以安民心。
在明成化年间,巡抚张瑄在通许县内设立了漏泽园,一在邑厉坛东,一在凤形冈南。顺治十六年(1659 年),新郑县知县冯嗣京在城东北古城创立漏泽园。顺治年间,仪封厅内建有三处漏泽园。相较于漏泽园,义冢的建置规模更大些,通许县内由知县捐俸建置的义冢有四处。在知县的带头作用下,举人监生等士绅亦效仿为之,民间的慈善力量就凸显了出来,在诸多州县捐赠义冢,为民造福。杞县“一在县南,邑人陶名世置;一在县北,邑人赵宗益置;一在县东,迟许李懋烈置;一在白邱,邑人陈昌言置;一在县东,邑人侯方曾置”。在开封府所辖州县内,由举人监生捐赠义冢数量最多的是通许县,共有八处,均是在雍正五年(1727 年)建置,捐赠方式多以捐地为主。
明清时期,开封府所辖各县几乎均设有漏泽园和义冢,尽管数量不等,面积大小不一,但已经颇具规模。漏泽园和义冢的建置多集中在明末及顺治、康熙时期,反映了地方经过明末清初的兵燹战祸,贫民流离失所,民生艰难的民间社会状况。助葬机构的广泛建立也是统治者稳定社会秩序、安抚民心、稳固其统治的迫切需要。以通许县为例,雍正五年(1727 年)知县王应珮捐俸兴建了一处漏泽园,同年舉人监生等乡绅便捐赠了八处义冢,可见民间积极响应官方的号召。
惠民药局
惠民药局最早出现于宋代,入元以后,惠民药局得到较大发展。河南开封府惠民药局肇建于洪武十七年(1384 年)至成化弘治间,其经济来源大多取自香火钱以及土地租税收入。“每岁取济源县香钱若干置办药品施济穷民,法至善也……复清查郡治前官地民之僦廛者,岁可得白金若干,置办药品足供一年只需。”
该组织的经行亦是效果显著,尤其是对于下层百姓而言。“然穷詹蔀屋之下,荒村僻壤之氓多有疾病缠萦卧于床褥或竟夕呻吟或经旬痛楚欲求医药,苦之购资。一闻施药之令,咸扶掖而起迤逦而来望州桥。”
惠民药局在开封府分布较为广泛,乾隆《杞县志》载:“惠民药局,在县治东。洪武二年,训科王彬创。”另外,据《古今图书集成·开封公署考》的记载,陈留县、新郑县、荥阳县等县均有惠民药局的设置。惠民药局的设置为疾病缠身又苦于购资的贫民百姓提供了医疗渠道。
兴办方式
开封府的官办或者官民合办慈善事业大多是地方政府奉旨而建,创办主体以时任知县和当地士绅为主。如新郑县的养济院“岁久复毁”,“康熙三十二年,知县朱廷献捐俸重修如故”。“养济院之设所以恤穷民也。(地方官)宜常往亲视,月粮依期给散,冬夏花布先期关领。有依倚者查明革退,毋容滥收无依倚者,责令粮里举报。毋容勒掯、不许甲头总领粮银致使每名克减及该吏捏报已故虚名冒支侵费。住房塌损与修盖,有病即与拨医调理,凡获脏破衣仓余腐米间一分给以示存恤,切不可令其下乡催征而害良善可也。”
“以民为本”的实践程度成为官员政绩考核的标准之一,亦是古代孝道精神的体现。以官宦士绅为主体的精英统治阶层力行这种敬老爱老、以民为本的价值观,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但是,在人治社会中皇帝的意愿无疑是最高指令,臣下必须无条件服从,权力容易出现极端,皇帝的仁政程度显得尤为重要。皇帝高度重视,知县积极落实,士绅阶层大力配合使得开封地区慈善机构迅速发展起来。官方力量主要是起引导作用,鼓励和表彰民间的义行义士,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指导思想,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朝廷采用不同的表彰方式,既增添荣誉又恩惠子孙。在这种价值观引导下,政府与民间力量一同致力于养济院、惠民药局、助葬机构的发展,无疑是促进开封地区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据《黑河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