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平?张雨婷
学画要先习“画法”,任何画种都没有例外。但是,在进行 “画法” 学习前,大多数学习者可能并不明白其中的涵义。不明白“画法”的学习,增加了学习的困难,致使很多人学习目标与学习方法错位,这是盲目的、无效的学习。
在探讨什么是“画法”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法”。简单来说,“法”是我们达到一定目的的手段。我们都知道,要达到目的,一定要有正确的方法;而在选择何种方法之前,一定要先明“理”,不然的话很有可能用错方法而不达目的。根据这一逻辑思索,我们就能总结一下什么是“画法”了。所谓画法,就是先明画理,然后按理去结成画体的依理而行的方式。中国画是以“笔墨”来“结体”的,所以其“画法”蕴含的“画理”必然地反映出运笔运墨的基本特性及组构规律。我们可以在古代经典名作中找到大量成功地运用这种笔墨特性的范例。
一般来说,中国画的“画法”与狭义的“技法”有一些微小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涉及运笔的力量与方式,都需要依笔与墨的浓淡枯湿来处理相间的关系。但画法更重视依“形”与“体”来组构这些浓淡枯湿,这样画家就涉及对成形成体之理的理解与掌握的问题。而“技法”常常跟运笔的各种方式有关联,所以凡是跟组构“形”与“体”有关联的运笔方式才能称为是“画法”,而没有画家组构意图的笔墨变化,只能称之为用笔的“技法”(或技巧)。有了这个理念之后,我们就可以展开如下的内容了。
“画理”“画法”与“画体”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一般来说,“画理”与“画法”是不能相背离的,如果出现背离,就是有了障碍,学习者会停滞不前。解决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继续深探“画理”,而深探“画理”又需要更深层次的“笔墨知识”,这些“笔墨知识”虽然都蕴含在经典名作中,但获取也要得法。此时,“明师”的指点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以上这些表明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学习“画法”需要理解“画理”,而“画理”蕴含在(经典)“画体”中,如果学习者没有能力从中悟化这些“画理”,只能借“明师”之力。而只有“理”与“法”相融相合了,结出的“画体”才能更加地圆融自然和有感染力。
中国画的“画体”是以“笔墨体”的形式呈现的,所以学习者必须能够察觉出古代大师是如何有序地安排笔墨形成各种体态的,这就需要我们进入理性认知的领域。此时我们如果依然凭感觉去学习运笔运墨,就很难明白“结(笔墨)体”的规律,画面也会随之流于混乱,我们称之为“不得法”,或“不得要领”。相反,如果我们能从理性认知的角度去解读古代大师的笔墨排序方式,其各种体态的笔墨构筑理念和方式将逐层显现,并能通过每位学习者的不断实践而被一点点地掌握。学习者只要按照这种方法去探索、努力,长久坚持下来就能树立正确的中国画“造形”理念,接着就能按照正确的“造形”理念结成“笔墨体”,以上也就是中国画“画法”的最基本运行模式。
中国画的“画法”在最初始时是简明、易学的,学习者也不必迷茫无措。清代李修易在《画鉴》中说:“学画先须临摹树石,勾勒山石轮廓,俱须得势。用笔简老既能得势,须得相生之道,必以熟为主。先将大幅按图勾摹,熟后便能离古法而自出新意。若勾勒未熟,漫出新裁,必有牵强处。学习须从规矩入,神化亦从规矩出,离规矩便无理无法矣。初时不可立论高远,以形似为可薄,取古画笔墨之苍劲简老者学之,须数年之功可到,从此精进,超乎象外,庶几得之。”李修易谈初习“画法”应明笔笔“相生”之道,特别强调“熟”字诀,勾勒之法一定要能熟记于心,之后才可离“他人法”而创自家法。若一味“立论高远”,自以为一开始就能超越他人,那么便只会无“画”理、无“画”法,逃不开穷途末路的窘境。清代董棨在《素养居画学钩深》中也说道:“总之画法皆从运笔中得来,故学者必以钩稿为先声。钩勒既熟,则停顿转折处处入彀,书家所谓屋漏痕、折钗股、印泥、划沙,随处布置,天成画幅,自得神妙境界。”从以上两处古人的画论中不难看出,研习(山水)“画法”从勾勒入手为最佳。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大师手笔,几乎都是最终完美的画面呈现,都是神韵高妙、意境深远之作,因此一般学习者的临写都会习惯性地专注于笔墨的玄妙处,而蕴含其中的运笔规律则很难凭感觉去察觉,所以此时的临摹大都会流于表象。長此以往,学习者不但对画法研习不深,还会很快地染上各种不好的习气。而从勾勒入手(一般指树石法勾勒),可以将各类经典“画体”中复杂的组构关系单纯化,便于我们理解与学习。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了,离开了“画理”的“画法”是盲目的“画法”,其结成的所谓“画体”并不能承担表达主体意志的功能,也不具备艺术的感染力。这种无师承、无画理的所谓“画法”充其量也就是挥笔过程的“独乐乐”而已,对中国画的发展没有实际的意义。
(作者分别系中国美术学院教授、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在读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