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中国屏风”

2023-04-15 12:27刘世芬
回族文学 2023年1期
关键词:毛姆

刘世芬

“黄皮肤,塌鼻梁,猪眼睛”;“拴在棍子上的小雀”,“倔着不肯走的小黑猪”,“成群的脏黑的儿童”;当然,也有“得体大方”“真知灼见”的“贵族教养”,“柔嫩的手”握着“这个未知世界的钥匙”……中国,在毛姆笔下被认定为“伟大的国家”。一帧帧关于中国的客观或主观的镜像,无不散发着魔鬼与天使混合的奇异气息;无论如何,感谢他为我们记录下一个世纪之前地球各个角落的“中国”。在他笔下,中国人的面目或惨淡或明丽,中国彼时的社会万象尽收于他的英文字母之间。平时习惯于暗中打量世界的毛姆,在中国面前收敛起他的锐利锋芒,用一种同情和悲悯,偶尔也戏谑、昂扬的笔调,织就一道别致的“屏风”,上面“写满”中国。

迄今读到的毛姆作品,最先提到“中国人”的就是《人生的枷锁》。“黄皮肤,塌鼻梁,一对小小的猪眼睛,这才是使人惶恐不安的症结所在。想到那副尊容,就叫人恶心”——这是在德国海德堡疗养时的少年毛姆对与他同住的一个中国房客的印象。那时,毛姆尚未踏足中国,他对那样一个有别于自己族群的人大抵印象不佳,甚而抓狂,整部小说中的中国人都是负面形象,有些或许无意间的诋毁和污损,让笔者这个骨灰级的毛姆迷产生过小小的不适。他勾勒的那一时期的中国人:暗淡,受虐,丑陋,怪异,木讷,偏狭,自私,内敛……

于是忍不住作些无厘头的假设:毛姆为何没撞见林徽因、徐志摩呢?

毛姆的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中,“中国”出现在后半部,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与“我”在巴黎分手后流落到马赛,曾住在“中国茅房”。“这是一个流浪汉给一个独眼的中国人在布特里路附近开的一家鸡毛店起的名字,六个铜子可以睡在一张小床上,三个铜子可以打一宵地铺”,不知毛姆从哪里得来这样奇特的生活体验,曾混进乞丐堆?

《月亮与六便士》中出现的这个“中国”,令人心有戚戚。中国人一“出场”竟如此猥琐潦倒,这或许已代表了毛姆那一时期对中国人的一贯印象。书中毛姆多有对其他国籍公民的描写,比如马赛港混杂着邮轮上的印度水手,瑞典三桅帆船上金发的北欧人,军舰上的日本兵、英国水手、西班牙人,法国巡洋舰上英俊的水兵,美国货轮上的黑人。可以肯定,毛姆面对这些国家的人,与面对中国人时心境迥然不同。他以凡常口吻,有时甚至是欣赏的笔触和眼光去看待那些别国人,唯独给中国人安排了一个“独眼”的“鸡毛店”。

在主人公抵达塔希提后,鲜花旅馆的侍者和厨师也是中国人。老板娘蒂阿瑞与一个中国厨师发生冲突,他们用当地土语对骂,渲染中国厨师的失职。《月亮与六便士》的写作年代,中国江河日下,在积贫积弱中艰难喘息着,中国人在异国的这种不良面孔虽于情难忍,却也理在其中。

中篇小说《天作之合》中的中国镜头颇耐寻味。故事发生在阿拉斯群岛。这个被荷兰统治的群岛“人口约八千人,其中二百人为中国人”,岛上有中国杂货铺、中国大夫、中国农场主、中国厨师。“昨天晚上,在一家中国人开的店里发生一场可耻的争吵,金格·特德把人家的店给砸了,还把一个中国人打得半死”,小说开场就是一个嘈乱的扭打场面。作为中国人出现的,多为毫不起眼的小人物,至多是个殖民统治下的顺民。毛姆对那个“被瓶子打破脑袋的中国人”不多着一笔,而经常半醉不醒的英国人金格才被他精心设计、雕琢,这个为非作歹声名狼藉的浪子,竟对当地女人有着致命诱惑,其中一个中国女人曾因遭到他遗弃而吞服鸦片。

《家》是个短篇,乔治和哥哥汤姆同时爱上一个女子,而女子却爱上哥哥,于是乔治流浪世界,竟在中国生活了五十年,最后回到家中死去。《有良心的人》故事发生在法属圭亚那的圣洛朗,那里的许多商店“是中国人开的”。毛姆着重用笔墨的小说《海市蜃楼》,讲的是毛姆在圣托马斯医学院读书时的同班同学格罗斯里,一个彻头彻尾的投机分子,也因为投机而毁了整个人生。他不用心读书,在校外搞投机生意而被学校开除。于是他来到中国,在海关当了一名港口稽查员,负责检查船舶的鸦片走私。他在中国二十年,赚了大笔钱(狡猾的毛姆轻易就判断出,仅凭他的工作绝赚不了那么多钱,他肯定参与了鸦片走私),他的梦想就是成为大款回到伦敦,然而眼前的伦敦已物是人非,他找不到生活支点,想再回上海发展,却在轮船停留越南海防的四十八小时,上岸召妓后自愿留下,直到看到进入海防的旅客名单中的毛姆,他急于见到这个来自祖国的名作家,“说来好笑,当初在中国时,他向来认为中国不怎么样,现在倒好——唉,中国竟然在他心目中怎么也挥之不去了。中国令他魂牵梦绕。”

格罗斯里对毛姆说出心里话:“我时常怀念我在中国度过的那些快乐的时光,怀念我赚钱的门路,我也想念我过去经常打交道的那些人,那些中国人,那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中国;我很喜欢那些商店,店里有一个老先生坐在高脚凳上抽水烟袋,还有那些店招牌,还有那些寺庙。天哪,那才是一个适合男人居住的地方。那才叫生活。”而伦敦“绝不是一个白人男子的理想之地”。

《露水姻缘》(或译《道听途说的绯闻事件》)中,在婆罗洲陪伴英国外交官杰克最后生命时光的,就是一个中国女人。前途无量的外交官杰克,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贵妇卡斯特兰夫人,陷入热恋而败露。夫人的丈夫是内政部副部长,威胁离婚,夫人耍弄了杰克,杰克一往情深,堕落酗酒,被殖民地开除,最后生活无依,竟与一个中国女人同居。

他们住在一个破阁楼里,在本地集市里做生意。“那间屋子的楼下是出售黄铜器皿的店铺,商店的主人带着我爬了两截黑咕隆咚、摇摇晃晃的楼梯,楼梯间散发着难闻的臭气,充斥着中国人身上的各种怪味。爬到顶楼时,店老板高喊了一声。有人打开了门,开门的是一个已经中年的中国妇女,我看了看她那张脸,由于一直在悲痛地哭泣的缘故,都肿胀起来了。杰克就是个地地道道的白人。我尽可能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他的身体。我必须判明他的死亡是否属于自然原因。他身上没有遭受暴力的痕迹。他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在我看来,他似乎极有可能是活活饿死。”

“这名死者和这个中国妇女,几乎连饭都吃不饱”,但中国女人却把“遗物”——一只香烟盒和一叠信交给“我”,而这只烟盒“看上去似乎值一笔大钱呢”。只是死者叮嘱这个女人要把烟盒和信交给官员带回英国,交给那位贵夫人,因为烟盒就是她送给自己的。或许这个中国女人的守信和不贪财给作者留下好感,“我把那个中国妇女叫过来,向她询问死者的名字。她说不知道,我无法确定她是真的不知道,还是不肯告诉我。”

这部小说中的中国女人像极了毛姆的另一著名短篇小说《信》中与白人同居的中国女人。

《萨尔瓦托雷》中的小伙子萨尔瓦托雷经常随军队被派驻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拉斯佩齐亚、威尼斯、巴里,最后被派往中国。在中国,他染上了一种怪病,在医院一连住了几个月。他揣着狗一样的耐心,默默承受着常人难以理解的孤凄。当得知自己得的是风湿病,不再适合继续服役时,他欢呼雀跃起来,因为这意味着他可以回家了——这样的经历,正是那一时期殖民国家常有的状态,比如法国海军军官皮埃尔·洛蒂、维克多·谢阁兰,他们最后都到了中国,谢阁兰甚至迷恋上中国文化。

毛姆的南太平洋笔记里,记录下一幕檀香山中国人的生活日常。他看到的是中国人聚居区,一街又一街的木板房,一层、两层、三层高,刷着各种颜色,但时间和风雨已将这些颜色弄得脏兮兮的。它们看上去摇摇欲坠,似乎租期快到了,租户们觉得不值得再费力气去修葺。店铺里摆着东西方商品,各种各样,应有尽有。中国伙计面无表情,坐在店里漫不经心地看着店外过往的行人。有时,在晚上,会有一对黄皮肤、满脸皱纹、眼睛细长的中国人,正全神贯注地玩着一种神奇的游戏,大概是中国版本的国际象棋吧。他俩身边围满了旁观者,个个和他们一样专注,而两个下棋的人走起棋来慢之又慢,每一步左思右想。

2017年我追随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去往南太平洋之前,做了许多功课,其中就有塔希提著名女演员,马龙·白兰度的前妻塔丽塔的自传《马龙:我的痛,我的爱》。塔丽塔本人就有二分之一中国血统,她的母亲——一个勤劳而忠实的家庭主妇,就是中国人。旅程后半期我又到了更加遥远的马克萨斯群岛,在我的眼中就是天边了,可是在更为遥远的希瓦欧阿岛的偏远山村,竟碰到一家祖父为中国人的当地村民——这么遥远的地方都有中国人的影子!这让我更加热切地关注着世界文学中的中国形象。

毛姆的中国之行,采用的是“世界包围中国”的策略——当他满世界撒欢儿,相遇了一个个形态各异的中国人,这让他对那个遥远的东方国度欲罢不能,终于在1919年踏足中国。正是这次中国之行,毛姆收获了关于中国的三部作品:随笔集《在中国屏风上》、长篇小说《面纱》以及戏剧《苏伊士之东》。

《在中国屏风上》是毛姆一本毫无水分的中国游记。1919年秋天,一部热剧的上演让毛姆的钱袋又鼓了不少,谋划已久的中国之行已经成熟。他从利物浦出发先到美国,接上正在芝加哥的密友杰拉德·哈克斯顿(即朋友们眼中的小哈)。从1916年的南太平洋之旅开始,他的旅途再也不能缺少这个旅伴。他们从西海岸乘船先到香港,之后是上海、北京和北部的奉天(沈阳),最后经由日本和苏伊士运河回家。

《在中国屏风上》展览的是“毛姆式中国”。全书高频率轮番出现着“苦力”“稻田”“泥泞”“传教士”“官员”等词语,特别是与辜鸿铭相见的章节,意味深长,辜鸿铭的傲骨使他第一次以异样的目光打量中国和中国人。书中切换着镜头式中国,不倚不斜,不抑不扬,这与其后不久出版的长篇小说《面纱》制造着某种若即若离的呼应。

毛姆说“中国令人陶醉”(其实他在任何可以获得灵感的地方都是陶醉的),他也表示这个国家可以“给你一切”。

他到访的那段时间,中国正处于动荡之中。军阀割据,风雨飘摇,同时,全国各地的爱国学生运动风起云涌。名不副实的北洋政府虽然在国外得到了承认,各大强国也在北京设立了大使馆,但在国内却基本上处于被忽视的状态。这是毛姆第一次到一个不会说当地语言的国家,离开大城市基本上要靠翻译,好在他关注点广泛,既有中国风物,也有那些生活在中国的西方人。

毛姆和小哈停靠的第一站是香港,鲜明的英国风格为毛姆的中国之行伸过来一个舒适的踏板。他看到的香港,干净、高效,设有俱乐部、赛马场、网球场,铺着印花棉布的舒服的客厅;他看到的上海则是一个商业气息浓重的大都市,别有一番风味。大银行和商铺设在外滩,街上车水马龙,繁忙的夜生活围绕着餐馆和夜总会展开,经营者大多是从近来发生革命的俄国逃出来的白俄。上海和其他大都市一样,各种性趣味都可以得到满足,著名的男妓院尤其受欧洲人的欢迎。

尽管在中国旅行很麻烦,也很缓慢,但毛姆和小哈还是走了很远的路,他们身后有一队戴着大草帽、穿着蓝衣衫的苦力用扁担挑着他们的行李,这也让他们乐于体验各种交通工具,比如他坐过轿子,骑过小马。有一次他们连续走了几天,晚上住在乡下破陋的客栈里,有时甚至睡在光秃秃的土地上。他们乘坐的舢板沿长江行了一千五百英里到达成都,日落时分,从带雉堞的城墙上甚至可以望见西藏的雪山。

乡下的美景让毛姆着迷,这不同于北京、上海、香港这些大都市:翡翠绿的稻田,路边优雅的竹林,宽阔的平原,狭窄的山道,细细的运河,宝塔和寺庙,带飞檐的农舍和村落……毛姆一路在纸上记录着,经常是在移动过程中匆匆记下,比如坐在滑竿上或在一条顺流而下的舢板上。

一路上,他们参观过圣祠和庙宇,去茶室和大烟馆坐过,见过农夫拉着行动迟缓的水牛犁地,见过小脚女人在路上摇摇晃晃地走过。夜晚他们看见好几条舢板,帆在月光下如幽灵一般。一次,他们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看到一群蒙古部落的男人穿着黑色的绸衣绸裤,脚上蹬着翘头的靴子。

当然,他们看到的风景并非总是“如画”:在一处山坡上的墓地,一座可怕的小塔,那是中国人丢弃女婴的地方。毛姆写道:

“塔边胡乱丢弃了许多只破篮筐。我绕了一圈,看到一边有十八英寸乘八英寸那么大一个长方形的洞,洞口垂下一条粗绳子,洞里散发出一股奇怪的恶心气味……这是一座婴儿塔,那些篮筐是装婴儿用的,拽着那条绳子就能轻轻地放下去,那个气味就是来自腐烂的尸体。我站在那里,一个活泼的小男孩向我走过来,告诉我,那天上午就送来了四个婴儿。”

令人稍稍诧异的是,毛姆的北京之旅“真是一次丰富灵魂的经历”,他竟认为北京是“世界上安度余生最惬意的城市之一”,不知是否言不由衷。或许他为这东方大都市的“城中有城”所迷恋和恍然:紫禁城、皇城、中国城都被厚实的城墙围绕,“城里有庙、宫殿、湖、花园、塔和兔窝式的居民区”。北京的胡同更让他新奇震撼,他看到的是每条宽阔的林荫道都被一大片小胡同围绕,一个门洞会通向一系列芬芳别致的庭院,或者散发着垃圾臭味的拥挤大杂院。

毛姆看到的一百多年前的北京城还没有下水道,街上到处是明沟,每天早晨会有人把粪便运到城外作肥料,“令人作呕的恶臭”扑面而来。

和喧闹的上海不同,北京的机动车很少,最常见的交通工具是黄包车,充气轮胎很安静,车夫脚上穿的也是软布鞋。大部分外国人住在公使馆里,那里有俱乐部和一两个欧式风格的宾馆。侨民有丰富的社交生活:骑马,在西山野餐,舞会、午餐会,还有外交晚宴。

作为贵客,毛姆自然接到了邀请,他们的浮华和礼节都被毛姆一丝不苟地记录下来。他最喜欢的还是在城里畅通无阻地漫步,逛市场,看玉器和金器,观察人群:女人,孩子,还有提笼架鸟的老人——提笼遛鸟可是老北京不可多得的风景啊。

与塔希提一样,毛姆在中国遇到了美国和欧洲的医生、外交官、商人和传教士,他们和他们太太的生活是他观察的对象。他的笔记本里写满了他们的故事:领事、大班、恨嫁的老处女、讨厌本职工作的传教士、想家想疯了的英美烟草公司代理商,还有来自法国南部生活在白墙修道院内思念家人的圣洁女院长。

很多热情的在华英国人款待了毛姆。然而,在毛姆看来,那些成天赴宴的人只是因为他们无事可做,他们相互之间也厌烦得要死;那些和他接触的传教士口中不断诉说中国人的善良,心里其实恨着中国人,而且凡是他的意志上所爱的,他灵魂上都厌恶。

毛姆还遇见一位极其热爱旅行的英国浪游者。这位英国同乡最先在伦敦工作,后来通过担任商船的伙食管理员到达了智利,并从那里设法到了南太平洋的法属马克萨斯群岛,在土著人中间住了六个月后,又旅行到了塔希提,然后乘坐一艘运送中国劳工的老式木船到了厦门。在中国,那位同乡粗略掌握了汉语之后,在一家药厂工作,有三年时间,为了兜销药丸到处漫游,羁旅处处。在攒足八百块大洋后,这位浪游者果断放弃工作,开始了一场穿越中国的旅行。在旅途中他装扮成一名穷苦中国百姓,扛着铺盖卷儿,手持旱烟管,和跑长路的人拥挤在土炕上,沿途吃着中国饮食。他很少乘火车,绝大部分路途靠两条腿步行,坐牛车或搭民船,他从陕西到山西,攀登上狂风怒号的蒙古高原,冒着生命危险行走在土耳其野蛮部落中间;经年累月困守在沙漠的游牧民族中,和运着砖茶的沙漠商队跋涉过干旱不毛的戈壁,整趟旅程长达四年。

显然,毛姆最感兴趣的就是这样的旅途偶遇。他企图从这位同胞那里听到对旅途中的人和事物的绝妙观察,并从中辨别那些丰富多彩的旅行经验如何影响了他。然而一番交谈下来,毛姆却发现这位浪游者的冒险事业从未从心灵深处触动过他。这位浪游者虽然亲眼看见过各式各样事物,却只是乱糟糟似的看着这一切,他的经验仅仅停留在肉体上,从来没有成为灵魂的经验。因此,所有他有过的这些冒险的经历,似乎只说明了他脾气古怪而已。

当时西方有“到中国可以不看紫禁城,不可不看辜鸿铭”的说法。为了拜访辜鸿铭,毛姆赶到成都,四处托人搭线介绍,终于见到了这位“古老中国最后的代表”,那个拖着辫子的前清遗老。

毛姆看到的辜鸿铭退隐多年,梳着一条灰白的辫子,有一口变了色的牙。辜鸿铭曾是皇太后的某个大总督的秘书,在牛津大学和柏林大学读过书,讲一口流利的英文,为人还算随和。一番恭维后,辜鸿铭开始大谈历史和哲学,还谈起中西关系。“你们将你们邪恶的发明强加给我们,”辜鸿铭大声训斥面前这个稍显惊愕的客人,“可是你们难道不知道我们是一个对机械有天赋的民族吗?当黄种人也可以制造出同样精良的枪炮并向你们开火时,你们白种人还剩下什么优势呢?”

毛姆把这位老学者的慷慨陈词记在本子上,并原封不动地用在创作于1922年的剧本《苏伊士之东》里的李泰成身上。面对这个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等九种语言,在满清时代精通西洋科学的中国第一人,毛姆却没有买他十三个博士学位的账。在毛姆笔下,辜鸿铭不过是一个抱残守缺、虚张声势的遗老而已。尽管辜鸿铭博学机敏,狷狂傲慢,但是洞若观火的毛姆似乎看到了他内心的空虚与骄狂。于是,毛姆用一种嘲讽却又不失温情的笔调在《哲学家》一节中写道:

“他的学问是渊博的,他雄辩的词组给那些掌故以一种光怪陆离的生命力,使我不得不思索他那有点令人哀婉的形象。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去管理国家,但是没有国王委他以官职;有渊博丰富的学问,梦寐以求地想传授给一大帮学生,而到这里来听讲授的只是少数,一些愚顽不幸的,面有菜色的,资质鲁钝的,村野土气的人而已。”

毛姆多次提到了辜鸿铭的辫子,“‘你看我还蓄着一条辫子,’他说,把辫子拉到手上,‘这是一个标志,我是旧中国的最后的代表。’”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除非万不得已,毛姆不会在文章中表明真实的与他自己密切相关的人名——或许这个习惯与他曾做间谍有关。尽管读者都明白《哲学家》中的哲学家就是辜鸿铭,毛姆不仅没提这三个字,还像在其他所有旅程中一样,这次中国之旅依然没提小哈半个字。

在中国期间,毛姆未能“免俗”地去了长城。但他对长城似乎并无好感,与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下卷中的感受如出一辙,即“那种庞然大物未尝不是禁锢人性的枷锁”。

可以理解的是,毛姆笔下的中国元素总是显得古里古怪,这也体现在戏剧《苏伊士之东》之中,出场就是“北平某街道”,然后出现了“英美烟草公司”“忠义寺”“安德森公寓的客厅”“北平某中式庭院里的一个小房间”等字词。其实就是人类各个阶段都不缺席的三角恋故事:一个华裔女人黛西、两个英国男人乔治和哈利,与今天情场上相互追逐的男女并无二致,只是剧本将故事的发生地和背景作了独特的中国设置,在“爱与毁灭”主题中,黛西和乔治两人之间似乎有种魔力,没完没了地相爱相杀。《苏伊士之东》目前尚无纸质书,只有“豆瓣阅读”APP中鲍冷艳译的电子版,相信不久读者就能读到这部以北京胡同为舞台背景的剧作。

源自中国之行的长篇小说《面纱》,于1925年出版。一对怨偶——瓦尔特和凯蒂,初次相遇在伦敦。传染病专家瓦尔特当时从香港回家休假,遇到待嫁的凯蒂,瓦尔特骄傲地带着新婚妻子凯蒂回到了香港,不久后发现凯蒂与助理布政司唐生的私情,随后便带凯蒂开始了到中国内地的霍乱之行,而丧命的却是瓦尔特本人。

毛姆在《面纱》中倾注了太多的中国元素:佣人、苦役、轿夫、总督、军官、前朝“格格”……比起《月亮与六便士》,《面纱》对中国的描写更具质感和东方意象,伸手可触。毛姆眼中的中国乡村,田野、河流、山脉以及瘟疫中的城镇,如果不曾亲履其境,很难想象一个外国人眼中如此细腻的中国情节。书里直接描写的中国人不多,最为鲜明的是湄潭府的海关官员韦丁顿的中国夫人,这是一个旗人后代,书中称为“格格”,这位大家族的千金小姐的亲人在大革命中全部遇难,韦丁顿挺身相救,从此“格格”抛弃世间所有,与之不弃不离。

毛姆对中国佣人、杂役、难民等给以微妙的蔑视与同情,独对这位格格极尽欣赏和赞誉:她的绣花旗袍,她的茉莉花茶,她修长细嫩的手指,她绵延了上百年的贵族教养。在女主人公凯蒂与这位格格唯一一次会面时,有这样的描写:

“她的坐姿给人印象很深,得体大方,丝毫不显拘谨。涂满胭脂的脸上,一双眼睛机警、沉稳,深不可测。她是不真实的,像是一幅画,纤弱优美,使得凯蒂相形见绌。……从这位体态优雅的女子身上,凯蒂隐约看到了东方的理想与信仰,与之相比,西方人的所谓信念就显得粗陋野蛮了……这张色彩艳丽的面具背后,隐藏的是对世界的真知灼见,她五指修长的柔嫩的手,握的是这个未知世界的钥匙。”

这样的描写,不由得令人渐渐欢愉起来。从“心怀鄙视”到“对世界的真知灼见”,毛姆在小说人物中袒露了真实的心路痕迹,也终于在那个千疮百孔的时代为中国涂上几笔欢畅的亮色。

有些文字,意韵悠悠。当凯蒂问韦丁顿格格白天都是怎么过的,韦丁顿答:“她有时候画画儿,有时候写首诗。不过大多的情况就是坐着,什么也不干。她抽大烟,但是有节制,抽得不凶。”

书中的霍乱发生地——湄潭府,也是一个令人意犹未尽的真实地名。如果你曾参观贵州遵义,一定会为红军街上的“湄潭府”眼睛一亮。《面纱》里的湄潭府影像,已然隔世。遥想《面纱》里的湄潭府,像个战场,英国神职人员、海关官员、法国修女,特别是男主人公瓦尔特,都是一副大义、博爱、为中国鞠躬尽瘁的崇高形象,这听起来有些滑稽,却很人性,也很真实。

小说中另一个中国人——余团长,正面出场不多,面对为霍乱殒命的瓦尔特,日夜守护,“眼含泪水”,是一个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铮铮铁汉形象。这使得那场中西方各色人等共同应对的霍乱,颇有些“让世界充满爱”的画卷式悲壮。

1920年4月18日毛姆回到伦敦,他的行李箱装满了各种中国宝贝——瓷器、明朝的小像、杭州丝绸,给妻子西莉买的一条金镶玉的项链,做披风用的灰鼠皮,而他送给女儿丽莎的礼物,竟是一件小小的蓝色苦力服。

在毛姆笔下撞见“中国”,最好为自己设计一个有点浪漫的情节:漫步或急行在异国的大街、商店、写字楼、轮船、飞机……忽然,就与一个生着相同外形、操着相同口音的同胞撞个满怀,他乡遇同宗,在一片金发碧眼中,惊呆地盯着自己的同类,心差不多要跳出来,久久不能平静。

一个世纪之后的今天,几乎地球的每个角落都遍布中国面孔,但毛姆作品中那一副副中国脸谱仍令人印象深刻。尽管毛姆“发现”的中国或许让我们感到深深不适,特别是那些贬斥甚至侮辱的字眼,仿佛钢针扎在百年后的我们心上,而有些褒奖或许显得言不由衷,但我们或许仍应“大度”地接纳和包容。

因为在这一百年间,世界在战争与和平的嬗变中颠覆、重构着,中国也被迫卷进大大小小的战事,经历了扭曲的与世隔绝以及井喷式的出国潮。许多时候,当我们“寻找”着这些异域中的“中国”,被神秘与诡谲撞击着,遥想先民们在不同的年代散落四海,有那么一瞬,恍然间那里面也许就有我们自己。这些同宗同类的人们,在不同时代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人中,不断被提及,被咒骂,被赞誉,冠以形象不一的外表和内心,终究,这件事蛮隆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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