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叶丹 (都江堰市财政局)
民生财政支出是确保民生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性支持,在现有的状况下,怎样才能更有效地使民生财政支出为全面提升国民幸福感而提供服务,公民的安全感、公平感以及幸福感怎样才能得到全面提升,这是民生财政支出的重要目标。在民生财政支出中支出的规模是否适度、支出的效率是否最大、支出的结构是否合理等问题是影响民生财政支出效率和产生效果的最重要因素。支付规模是充分发挥民生财政支出作用的基本前提和起点,当支出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的多少、支出的结构可以进行内部的调整,民生支出的终点是支出的效率,支出效率的高低反映出民生资金发挥的效果。学术界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都高度关注国民幸福感的获得,发展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就是使社会大众都拥有幸福感。到底什么是幸福呢?在理论界和实践中并未给出统一的、标准的答案。怎样才能衡量广大国民的幸福感?这已经成为我党和各级地方政府工作中的重点。在我国和谐的社会主义氛围中可以很好地诠释这些问题。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使得国民幸福感的高低已经成为检验政府治理水平、衡量经济发展标准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这也成为我党和各级政府工作中始终坚持毫不动摇的主旋律,各级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与真实诉求,将实现国民的幸福感这一软指标与经济的发展置于同样重要的地位。
在理论界,关于中国民生财政的基本概念一般有三种界定:第一种认为民生财政就是公共财政;第二种认为民生财政只是公共财政的一个发展阶段;第三种认为民生财政主要就是用于特定民生事项的财政支出。不论是哪一种概念的界定,从总体上来看,民生财政都是我国学者站在公共财政、公共选择理论基础上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财政概念。民生财政是公共财政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不能够将民生财政游离于公共财政之外。
地方各级政府是我国财政支出的责任主体,政府的功能主体主要是通过财政支出的形式来得以体现,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也会引起政府功能偏好以及资源配置方向的变化。政府职能偏好、国家可用财力、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对财政民生支出结构的优化共同产生影响。对于我国民生财政支出基本范畴的确定并没有在学术界得到统一的界定和归类,在综合研究相关理论后,笔者认为民生财政支出的统计口径应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教育支出、医疗支出这三个内容。
幸福是人类追求的永恒话题,也是经济学中最基本的主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关于幸福感内涵的理解存在明显的不同。作为一种主观感受,不同形式的幸福感主要是由不同的衡量标准来决定的,可以从如下两方面对幸福感进行衡量:等同于满足感、快乐、生活满意度等内涵并以此来衡量的幸福感,根据文化、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真实数据对幸福感进行客观的衡量。从本质上看,不管是哪一种衡量标准的幸福感均属于一种主观的、微观的感受,由此可见,可以将幸福感定义为:每一个微观主体从整体上根据自定的标准评价其生活质量,这也是衡量每个人与社会生活质量的一个综合性的、重要的心理指标。
我国实施公共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提升广大居民的幸福感,如果公共支出与幸福感无关,那么也就无法为提升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幸福提供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公民需要享有基本人权的公共服务,随着民生财政事业的不断推进,民生财政支出这些直接关系到公民日常生活的最基本生活质量、社会权利逐渐受到关注。因此,幸福感也被广泛地运用到政策评价中。例如: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很多地区的政府将幸福指数和小康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之一;深圳市于2005年首先将幸福指数纳入城市文明指数体系中;北京市统计局2006年将幸福指数纳入和谐社会指标体系中;山西省委于2010年组建了国民幸福指数考察测评小组,并且将人民幸福作为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大部分人都认同财富的增加、收入的增长不一定会对幸福感提升产生影响,而公共支出能够帮助人们创建幸福生活的基本条件,例如:医疗卫生保健和教育支出能够帮助公民培养更加积极乐观的幸福态度。然而不同的民生财政支出分项则会对居民的生活满意度产生不同的影响,教育支出对居民幸福感呈现出正向的影响效果,然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的支出则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呈现出反向作用。
在规模适度的情况下,民生财政支出的增加能够提升居民幸福感。在不同的路径和形式下,民生财政支出将对居民的幸福感产生影响。例如:财政民生教育支出能够对教育资源的分配均衡化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实现全民学有所教奠定基础。相关研究结果表明:个体的收入与受教育水平之间呈正相关关系。究其实质,主要是由于通过接受教育,每个个体获得的知识更多,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更多,丰富的知识理论基础、过硬的专业技能最终都会转变为生产资料,为社会的每一个个体创造更多的财富,财富的增加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了幸福感。
1.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民生财政建设
我国政府近年来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改制措施,各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也发生了转变,保民生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转变,但是这项转变所取得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很多地方政府仍然将经济增长作为一项政绩。面对这样的大环境,在财政支出方面,各地各级政府不可避免地挤占民生保障性支出。这一行为导致我国在民生支出领域投入的资金明显不足。因此,政府职能转型的不到位直接导致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不足,政府职能对经济增长的偏好对民生支出规模的进一步优化起到了阻碍的作用。因此,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在民生财政方面的建设力度。各级政府必须从根本上彻底改变过去的理念和认知,从促增长的单一职能定位向保民生与促增长并重的双职能定位方向过渡与发展,将短期经济增长的考核机制彻底摒弃,站在长远的发展角度对民生进行改善,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增长的同时,使民众拥有更长效的幸福感。
2.促进政府间支出责任与财力相匹配,尽快完善财政分权制度
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行在我国形成了事权下放、财政上收的局面,这就迫使各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投入大量的资源,这必然会挤占民生建设方面的资源投入。由此可见,必须进一步完善财政分权制度,以此来确保民生财政支出的规模,同时要求各级政府的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同时,要合理地界定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与财力的配置。还必须对政府职能范围进行合理划分、对政府层级进行简化,在此基础上,严格遵循基层优先、成本效益、受益范围扩大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地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支出责任和事权,要尽快在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真正促进我国民生事业的全面发展。
3.全面拓宽民生项目的融资渠道,增加民生资金的来源
各级政府近年来对民生建设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并不断加大了在这方面的投资力度,但是我国财政整体收入水平并不高,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国家和各级政府在民生事业方面投入的财政资金短期内还不能得到有效提升。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也在不断加重,财政支出日益紧缺,作为一项庞大的建设工程,民生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应尽快转变观念,不能单纯地将政府投入作为民生投入的唯一因素,而是要积极拓展全新的融资渠道,增加民生收入。在这方面各级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广泛地参与到民生建设工作中来。这样做不仅能够使我国财政负担得到减轻,而且还能使民众的主人翁意识得到提升,帮助参与民生建设的民众重新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
1.加大教育方面的投入,全面优化教育支出的内部结构
教育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动力,更是民生之本,还是实现我们伟大中华民族振兴的重要保障。教育支出的加大使每一名社会成员都充分享受到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人民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对社会的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另外,还必须对教育支出的内部结构进行不断的优化,目前从我国教育支出的结构来看,高等教育的支出比例较高,基础教育方面的支出所占的比重较低,在这种失调、不合理的教育支出结构中,当教育投入支出是有限的数额时,必然会出现高等教育支出挤占了基础教育份额的现象,这对我国实现社会教育的普及化与公平化这一长远发展目标极为不利。因此,必须尽快调整和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对中高等教育支出的比重进行适当的调整,实现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财政支出结构规模的优化。同时,还应该将教育支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偏远地区、教育程度较弱、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地做出倾斜。实现教育的公平能够提升人们的幸福感。
2.进一步优化就业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
要确保社会保障支出的总量不断增加,对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要有计划地不断提升。要将城镇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农民工、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等均纳入社保的范畴中,以此来拓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增强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避免各自为政。
3.全面优化医疗和卫生方面的支出
人民群众的健康直接关系到价值创造、活力创新,各级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就是在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下确保人民群众身体的健康,使他们能够有处可医、有病可医、有钱可医。因此,必须在医疗卫生领域中进一步完善城乡卫生保健制度,加强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投入,使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能够覆盖更多的区域,以此来满足群众的更多医疗需求。可以将更多的医疗资源、医疗设施以及资金投入到经济发展较为滞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到贫困地区,使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得到全面完善;促进商业保险制度的全面发展,通过这种方式来作为提高参保的补助。
1.构建合理的、科学的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民生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
对于民生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等相关问题必须进行全过程管理,并且加大监督与管理的力度,使民生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做到透明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搭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科学而合理的、责任清晰的、主体分明的、完善的民生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机制,使民生财政资金的效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2.对民生财政支出进行科学而完善的绩效评价,提升使用效率
科学的评价民生财政支出不仅能够提升财政部门的运行效率、提高民生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还能够使财政信息更加透明化、公开化。另外,实现民生预算制度的完善,使民生导向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科学地界定预算编制对民生财政支出的范围,夯实财政支出民主化、民生化的基础。
3.加强社会信任度的建设,为幸福水平的提升提供助力
影响居民幸福感提升的一个主要因素是社会信任度,在这方面加大建设力度,能够全面提升居民的幸福感。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使很多人在追逐利益的同时,失去了原有的信任。食品安全问题使得国人纷纷抢购国外的商品、少年扶跌倒的老人而被讹诈,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着社会信任的全面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应进一步科学规范自身的执政行为,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坚定不移地进行到底,加大对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力度,一定要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实现政府公信力的全面提升。
综上所述,追求幸福是我们人类永恒的主题,如何能够提升国民的幸福感,是党和政府在不断增长的经济发展中必须要正式面对的核心话题。不论是经济的增长,还是出台的各种政策,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民生财政支出不仅是政府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更是一项解决民生领域难题的重要手段,还是各级政府在未来全面提升并改善国民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方向。因此,本文通过对民生财政支出对国民幸福感的影响的探讨,为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的评价体系提出了新的思路,同时也为政府制定更加合理而有效的民生政策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