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 陈晶晶
魏思孝,山东“80 后”作家,已出版《小镇青年的十八种死法》《余事勿取》《都是人民群众》等多部作品。2021 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王能好》,塑造了以王能好为代表的底层农民形象,呈现了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的生活原貌,是21 世纪底层书写的一部代表性作品。在这部小说中,有一个典型意象——“白酒”,这一意象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白酒”象征着底层百姓困顿、麻木的生活状态,也象征着他们在现代化快速推进中被边缘化的悲剧命运。作者以农村常见的酗酒者为镜,透视出底层农民在社会转型期的生活状态以及国民性格。《王能好》是魏思孝继承鲁迅的批判精神,直面现实、直面人生,呈现转型期农村社会生活原貌的一部现实主义力作。
在魏思孝的小说中,白酒是一个典型意象,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正如韦勒克、沃伦在《文学理论》中说:“一个‘意象’可以被转换成一个隐喻一次,但如果它作为呈现与再现不断重复,那就变成了一个象征,甚至是一个象征(或者神话)系统的一部分。”(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三联书店出版社1984 年版,第204 页)《王能好》这部小说围绕着王能好牵引出一系列喝着白酒的乡村小人物,如王能好的弟弟、李青、曹强、村长曹卫国、上海工友、周光权等。重复出现的白酒意象与这些小人物的命运有同构关系,它象征着底层人的贫困、无奈,甚至悲剧性的命运。
自古以来,酒有“玄酒”与“野人之酒”的区别,象征着饮用者的身份与地位。《礼记·玉藻》中说:“凡尊必上玄酒。唯君面尊。唯飨野人皆酒。”也就是说,饮用高级“玄酒”的必然是身份尊贵、生活优渥的上等人,而饮用“酒”的则是地位低下、生活贫苦的下等人。在莫言的《酒国》中,检察官丁钩儿去酒国市调查吃婴儿一案。在矿长和党委书记的款待宴上,白酒、葡萄酒、啤酒等昂贵的名酒一一陈列让他享用。在莫言笔下,酒是国君之“玄酒”,象征着酒国的物欲横流、奢侈糜烂。在鲁迅的《孔乙己》中,阔绰的穿着长衫的人在咸亨酒店可以踱进店里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坐着慢慢喝,而短衣帮的穷人只能站着喝羼了水的酒。孔乙己是唯一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人,他穷困潦倒,衣衫破烂,最后一次爬着去咸亨酒店买酒,还欠着酒店十九文钱的债。在鲁迅的笔下,孔乙己、阿Q 等人喝的酒是“野人之酒”,象征着底层人的地位低下、生活困顿。在魏思孝的《王能好》中,白酒同样是“野人之酒”,象征着低下的社会地位以及贫困的生活现状。王能好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没有稳定的工作,靠着在劳务市场找工作维持生计。他所拥有的有限的生活资料只能让他饮用市场上价廉易得的白酒。
白酒具有浓烈的悲剧意味,象征着底层百姓的命运。从实用层面看,白酒因为其价格低廉,成为底层百姓的某种生活必需品。对底层百姓而言,它是“解药”,亦是“毒药”。面对失业、疾病等种种不幸遭遇,酗酒可以让底层百姓解除痛苦、麻痹自我,但是酒精也让他们沉湎,伤身败体。白酒成为底层百姓的生活象征与命运载体。法国作家左拉在其小说《小酒店》等作品中秉持自然主义创作理念,对底层生活进行了摄影式的真实再现,呈现了巴黎工业革命时期小生产者破产没落的社会现实。机器代替手工,底层工人逐渐成为失业者,他们只有在酗酒中浑浑噩噩,悲惨死去。老舍《骆驼祥子》呈现了中国20 世纪20 年代一个叫“祥子”的农民进城打工的悲剧命运。祥子三次买车,三次失车,又经历了虎妞的难产、小福子的自杀,最终堕落为“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在酗酒中走向灭亡。在《王能好》中,魏思孝真实呈现了21 世纪初期现代化冲击下中国农村社会的巨变,剖析了以王能好为代表的底层农民的思想性格与悲剧命运。王能好是一个酗酒者。他一辈子打光棍,没有结过婚,婚姻的空虚迷茫让他只能喝酒。他与父母关系不好,整天与父亲争吵,污言秽语互骂。他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家里人在他生病时唉声叹气,觉得他是家里的负累,甚至让他中止治疗。亲情的冷漠与无奈让他只能喝酒。他没有知心好友,唯一一个在火车上称兄道弟、拜了把子的好朋友最终还把他骗到北京的一个黑厂,让他饱受苦难。王能好对生活彻底丧失希望后,依靠酗酒度日,最终落得死亡的结局。可以说,小人物一旦染上酒瘾,堕落、灭亡是他们必然的命运。
钱理群说:“每一个有独创性的思想家和文学家,总是有自己惯用的、几乎已经成为不自觉的心理习惯的、反复出现的观念(包括范畴)、意象;正是在这些观念、意象里,凝聚着作家对于生活独特的观察、感受与认识,表现着作家独特的精神世界与艺术世界。”(钱理群:《心灵的探寻》引言,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年版,第9 页)魏思孝在作品中反复书写了白酒意象,对于他笔下的人物而言,喝酒是生活的常态,《余事勿取》中的侯军、卫学金,《废物》中的“我”和马奇,以及《都是人民群众》中的卫勇等,他们都喝着价廉的白酒,有人甚至依靠喝酒,赢得了广阔的名声。“白酒”作为魏思孝小说的一个核心意象,是底层生活的象征,这一意象的反复出现,代表了作家对底层百姓苦难生活的关怀与同情。
在《王能好》中,魏思孝呈现了中国农村社会常见的一个场面——醉酒骂街。他通过描写王能好醉酒时的骂街行为,剖析了中国当代农民国民性的某种缺点:明明生活不如意,却喜欢自吹自擂;明明在别人眼里不值一提,却自我感觉良好、处处觉得自己“高人一等”。“‘高人一等’的自欺心理是阿Q 的‘精神胜利法’之一种”(陈晶晶、唐长华:《“余事勿取”——小人物的生存哲学》,《青春》2021 年第8 期),它反映的是个体在社会中得不到尊重与承认,只能借助辱骂贬损他人与自吹自擂取得精神上的虚假胜利。
在《王能好》中,魏思孝刻画的王能好这一人物极具反讽意味。“能好”的名字中寄寓着主人公对生活美好的希望,但是王能好的一生却惨淡落寞,在四十几岁的年纪没有成家,没有立业,一事无成,亲戚、朋友、老板都瞧不起他。这与鲁迅笔下的阿Q 具有相似性。在《阿Q正传》中,阿Q非常“自尊”和“要强”。他自视甚高,不把王胡、小D之类的人放在眼里,甚至整个未庄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但是这样一个所谓“能人”,却没有好运。他说自己姓赵,却被赵太爷打了一巴掌。他说要参加革命,却被抓起来杀了头。阿Q 这样的农民在社会中长期得不到他人的认可,他们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这种伤害“成为一种压迫形式,它能够把人囚禁在虚假的、被扭曲和被贬损的存在方式之中”(汪晖、陈燕谷:《公共与文化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年版,第290—291 页)。
无论是阿Q 还是王能好,他们身处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无力改变落后的社会地位,他们只能从精神上寻求某种补偿。他们在酒精的麻醉与壮胆中,或者辱骂贬损他人;或者自吹自擂,让自己处于“高人一等”的幻觉中,获得所谓的“精神胜利”。
逞个人口舌之快,通过贬损他人在精神上“转败为胜”,是阿Q与王能好共通的心理。当阿Q 挨了赵太爷的巴掌并喝了酒之后,他想: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儿子打老子。赵太爷平时很威风,但现在他“变成”了自己的儿子,阿Q 在心里渐渐充满了得意。在《风波》中,七斤也是如此。在平时他是无法与拥有权势的赵七爷抗衡的,但在喝了酒之后,他辱骂“赵太爷是贱胎”,以此获得了心理的平衡。在魏思孝的《王能好》中,王能好也是通过贬低别人的身份,甚至将其贬为“狗”,来获得自己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在一次打工时,王能好本想通过巴结讨好保安队长刘忠,借他的关系寻一份保安的工作,但是刘忠看不起他,向手下说“王能好不配当保安”,这些难听话恰巧被王能好听到。平时,王能好默默承受着别人对自己的蔑视而无处发泄。但在酒醉之后,酒精的刺激让王能好长久压抑的不满情绪爆发出来。他大胆地跑到保安室对着保安骂骂咧咧,说自己是刘忠他爹,让刘忠滚出来。他甚至躺在地上,说保安都是看门狗,刘忠是带头的狗……污言秽语,大骂一通以此化解自己内心的耻辱。
获得“精神胜利”的另一种方式是自吹自擂。在《阿Q 正传》中,阿Q 醉酒后产生了幻觉,“忽而似乎革命党便是自己,未庄人却都是他的俘虏了。他得意之余,禁不住大声地嚷道:造反了!造反了!好,……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得得,锵锵!悔不该,酒醉错斩了郑贤弟……”(鲁迅:《鲁迅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年版,第200 页)这时阿Q 不再是平日里饱受屈辱的阿Q 了,他变得无所不能,感觉自己成了那个能生杀予夺的赵匡胤。《王能好》中,王能好的身上也有与阿Q 一样的妄自尊大。如他在朋友家撒酒疯时说的,“我有的是钱,女人可以用钱买回来”“我王能好这辈子,一定会混出人样来”;又如王能好在表弟卫华邦面前喝醉时说自己有几十万,可以拿出来给他投资,“表弟,我有钱,你要多少钱,你说,你去开公司,钱算什么东西”。(魏思孝:《王能好》,《作家》2021 年第4 期)在王能好看来,他储存的那一笔钱是他唯一的底气,维持着他的自尊。这种自尊在酒后变形夸大,就变成了自大与吹嘘,以此来转移他内心的自卑感与挫败感。阿Q 和王能好都通过醉酒后肆无忌惮的言说,力求在代表力量、权力的一方面前,凸显自己,求回身份、力量、地位上的平衡。他们通过言语上的胜利获得了“精神的胜利”。
张中行在《酒》中说:“酒,在人生中,它占个不很小的位置,由斯宾诺莎‘知天’的高要求下行,我们应该要求‘知人’,就不当躲开它(酒)。”(张中行:《张中行经典》,凤凰文艺出版社2018 年版,第91 页)斯宾诺莎的“知天”,“天”即是真知,获得真知对于世间的普通人而言相距甚远。而“知人”,即从酒中洞察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却是容易的。魏思孝通过书写主人公王能好“醉酒骂街”的行为,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在当下乡村,依然生活着一些因为生活的种种困难,以“精神胜利法”自欺欺人的底层农民。这正是我们新农村建设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酗酒既是一种生理的、精神的疾病,又是一种社会的、道德的问题。正如苏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中说:“瘟疫总被看作是对社会的审判。英国循道公会牧师将霍乱流行与酗酒联系起来,甚至不可理喻地声称‘凡染霍乱者,皆酒徒是也’。”(苏珊·桑塔格:《疾病的隐喻》,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年版,第127 页)由此推之,民众眼里的酗酒也蕴含着“对社会的审判”。魏思孝的小说中,乡村酗酒者以及撒酒疯骂街等行为,表现的不仅是乡村民众生理与精神上的落后,而且隐含着一系列社会层面的问题。它一方面隐含着个体在工业化、机械化的现代生活中的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也隐含着乡村传统道德体系日渐消泯,有效道德规约力量的逐渐消退。
时代的快速发展让乡村个体无法承受,在酒中麻醉、沉沦是他们的无奈选择。现代社会的工业化、机械化让身处乡村的农民们原有的生存经验都面临失效。王能好原本是山东农村最富有经验的泥瓦匠,但当他在工地面对吊车、挖土机等机械时,却感到自己缺乏参与感,能做的极其有限。他曾有两次满怀激情、外出打工的经历,但都失败而归。正如孟繁华所说:“乡下人进城就是一个没有历史的人,乡村的经验越多,在城里遭遇的问题就越多。”(孟繁华:《“到城里去”和“底层写作”》,《文艺争鸣》2007 年第6 期)第一次去上海,王能好在购买地铁票的机器前不知所措。他到打工的地方中途要转一次车,“他站在门边,听着广播的报站,盯紧车厢线路图不断闪红的点,对照纸上标出的中转站点,生怕错过站,不能及时上车。坐完地铁,出站,在街上,他问了几次路,不是别人听不懂他的山东话,就是他听不懂沪语”(魏思孝:《王能好》,《作家》2021 年第4 期)。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村人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传统的农耕方式已无法维系,而工业化的生活方式却向他们关闭着大门。王能好第二次去北京打工时,一到北京西站就被人带上面包车,带进了黑厂,成了免费劳动力。在北京当快递员挣大钱的美好幻想没有实现,迎之而来的是一个农村人进入都市无能为力的苦难命运。王能好从北京历尽艰难回家后彻底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面对快速发展的时代,他不再渴望出去打工,只是以酒麻醉自己,每周至少用桶装白酒把自己灌醉两次。
乡村传统文化式微、道德规约消退、利己主义盛行是底层农民酗酒的另一原因。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人们通常依靠长者权威来维持秩序。殷海光指出:“在中国社会文化里,长老享有特殊的地位、权力和尊敬。老人是父亲意象之活生生的发祥地,而父亲意象又回过头来营养、加强、扩大和巩固老人的地位和权力。”(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中国和平出版社1988 年版,第140—141 页)但在《王能好》中,王父与王能好之间的父子关系已经失去了父亲所谓的权威,谩骂式的交流成为家庭的常态。比如王父骂王能好:“养你们一个个的都是什么东西,小的时候一把掐死你们算了。”王能好也骂自己的家人:“死一个还少了,全都死了才好呢。”(魏思孝:《王能好》,《作家》2021 年第4 期)小说中谩骂情景多次出现,说明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伦理秩序已经不再存在,兄弟父子之间为了维护个人的金钱利益而变得冷漠、疏离。王能好只能在隔膜、孤独的社会生活中,借酒消愁,酗酒成性。在现代社会中,现代性的因素不可避免进入传统的封闭村庄,“村庄的社会性价值就会发生变异。传统社会中的秩序被打破了,人们对社会性价值的激烈争夺往往会破坏村庄的团结,而使村庄共同体解体”(贺雪峰:《乡村社会关键词——进入21 世纪的中国乡村素描》,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17 —118 页)。村庄舆论不再起作用,村民就会依据自己的现实利益行动,而不再将他人的评价放在眼里。没有邻里的舆论约束,没有宗教的信仰约束,驱使人们行动的唯一理由就变成赤裸裸的现实利益。
魏思孝小说中的“酒”意象呈现出与其他文学作品不同的精神内涵。在《水浒传》中,“酒”象征着昂扬的民间精神。诸如武松醉打蒋门神、醉打孔亮,鲁达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等醉酒英雄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疾恶如仇、打抱不平、替天行道等侠义精神的弘扬。在《红高粱家族》中,“酒”代表莫言对原始自由的生命力以及狂欢化的酒神精神的追求。魏思孝小说中的“酒”,蕴含着底层百姓的颓废与无奈。他笔下的酗酒者经常撒酒疯、发酒狂,这种酗酒与精神境界或人生境界毫无关联,只是对生命的摧残。魏思孝书写的酗酒这一乡村现象,呈现的是21 世纪以来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某种错位:经济迅速发展,而底层农民的生活依旧困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而底层百姓的精神面貌仍然不尽如人意,需要彻底改变。国民性改造是中国当代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时代命题。
魏思孝的《王能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和研究中国农村现代化问题的新视角。小说具有严肃的现实主义创作态度,对当下乡村有着敏锐的观察与深刻思考;小说同时具有象征化的表现方法,它以“白酒”为核心意象,以乡村酗酒者为表现对象,以冷峻而有张力的笔法呈现了底层农民的生存状态和内心世界,对我们洞察中国农村社会具有重要的文学与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