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霞,马宁月,韩彬(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
文物古籍是前人留给我们的重要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全国古籍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在古籍保护机构体系、古籍分级保护、古籍普查、古籍数字化、整理出版、宣传展示、人才培养、古籍修复、标准研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1]。党和政府对古籍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2013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2]。随着古籍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2022年4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总体要求,完善古籍工作体系,提升古籍工作质量,加快古籍资源转化利用和强化古籍工作保障五个方面作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古籍工作的高度重视[3]。《意见》进一步提升了古籍工作的重要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古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得到了热切响应,各地纷纷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古籍工作朝着更加精细和完善的方面发展。宁夏地区各图书馆也积极行动,贯彻《意见》精神,全面部署,使得本地区古籍工作,朝着理想目标迈进。本文就宁夏古籍工作的现状、整理研究、存在问题等作一系统梳理,在分析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今后工作更加有效的思路,以期对今后的古籍工作有所裨益。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后,宁夏立刻展开此项工作,2007年8月28日,宁夏古籍普查与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成立,开始对全区古籍资源进行摸底,部署并实施古籍普查工作。2009年5月26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挂牌,继续落实古籍各项工作。2010年7月“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平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安装成功。2010年7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召开全区古籍普查工作及《中华古籍总目·宁夏卷》启动会议。2010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普查实地取样,详细记录数据样本,做到全面完整。普查登记的数据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精确规范。数年间,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陆续至全区所有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博物馆、考古研究所、科情所等古籍收藏单位实地工作。至2017年,完成了宁夏地区21家收藏单位的古籍普查登记。普查按照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统一格式,将每种古籍的基本信息如题名卷数、著者、版本、装帧、册数、索书号、分类、定级等准确记录,并在“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平台”进行了详尽著录。这些古籍数据经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审核后已在“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基本数据库”发布,实现了资源共享。普查结果,宁夏地区公藏机构现有古籍7125部,90237册,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和宁夏大学图书馆古籍藏量占到全区总量的80%以上,12种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此次兜底式普查,全面掌握了宁夏地区公藏机构古籍家底基本情况,为今后古籍再生性保护及传承利用,实现创造性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随着各项工作的展开,各收藏单位意识到了古籍的重要性,着手改善书库条件、增加设备,古籍存藏环境得到了不同程度改善。例如,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设有符合《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的珍善本书库,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古籍保护制度》等规章制度,存藏环境和管理措施双到位,确保古籍文献得到最好的保存。宁夏大学图书馆为古籍配置了樟木书柜,并将善本古籍与普通古籍分库存放,实现分级保护。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等还为珍贵古籍订制函套,将其放于文物库房进行保护。即使是一些藏量较少的收藏单位也将古籍视为特殊藏品,尽量用最好的条件进行保护,确保古籍安全。
自“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培训古籍保护专业人才。一是选派骨干人才外出参加培训,先后有一百余人次参加了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如“图书馆古籍鉴定研修班”“古籍库房建设与管理研修班”“古籍数字化建设研修班”“《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编纂研修班”等。二是在本地组织举办培训班,先后举办“第十九期全国古籍普查培训班”“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第四期《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编纂研究班”等。此外,还通过线上及个人方式,积极与区外专家沟通学习,提高古籍专业综合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实践工作的锻炼,我区古籍保护工作者的专业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目前,宁夏地区古籍保护研究、整理的专业机构主要有:一是2009年5月成立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挂靠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保护中心正、副主任由现馆长、分管馆长兼任,配有兼职工作人员6名。二是宁夏大学1984年成立的“宁夏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现名“宁夏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2013年获批建设的古籍整理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中国古典文献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6年获批建设的自治区“古文献整理与地域文化研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22年立项建设的“文史典籍数字化实验室”。三是宁夏社会科学院2021年9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宁夏地方志和古籍编纂委员会”,下设古籍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为宁夏社会科学院古籍文献研究所)和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为宁夏社会科学院地方志编纂处)。专业团队能够合众人之力,完成更具分量的文献与学术工作,宁夏这些团队的成立,为古籍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古籍宣传推广是不可缺少的行动,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在古籍宣传推广方面,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举办全区珍贵古籍特展,如2018年为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成立六十周年,特举办了“册府千华——宁夏回族自治区珍贵古籍特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十周年成果展”以及“书籍简史展”。2019年6月19日与宁夏大学共同举办了“古籍保护,你我同行——古籍修复技艺进校园”活动,举办了“走进《四库全书》展览”。其间,宁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胡玉冰教授作了题为《宁夏古文献漫谈》专题讲座。另外,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将馆藏中华再造善本通过展柜长期在该馆馆区分专题展出,做到了大众化传播。二是举办中华传统印刷技艺读者体验活动。2020年以来,借助“4·23”世界读书日,举办线装书制作、石碑传拓、雕版印刷、活字印刷等读者体验活动。如2021年石碑传拓中将习近平总书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所题牌匾内容“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和毛泽东《清平乐·六盘山》诗词制成石刻,吸引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参与。三是参与全国性馆长晒国宝活动。2019年,通过视频录制,宁夏地区馆(所)长向全社会晒出本地国宝,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藏《朱子年谱》。这些宣传活动,使得古籍走出书库,化身千古,走入大众,展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无穷魅力,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四是借助媒体扩大宣传。2018年12月17日,《藏书报》古籍保护专题专刊以“一个图书馆人的六十年与一座图书馆的白手起家”为题报道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原馆长高树榆先生的回忆文章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风采”,宣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十年来的工作成果。2021年“4·23”世界读书日期间,典藏部主任李海燕作了题为“守护古籍,传承文明”直播访谈,通过“书香宁夏”微视频向大众分享了宁夏地区古籍保护传承推广方面的工作成就。同时,《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新闻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宁夏日报》《华兴时报》、学习强国、宁夏学习平台、《新消息报》、宁夏观察NXGC、《银川晚报》等多次报道宁夏地区古籍工作的各方面情况,扩大了宁夏古籍工作影响力,提高了宁夏知名度。
1.5.1 整理与出版
在普查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古籍中心的安排,宁夏古籍保护中心对采集到的古籍数据进行分类和保存,进行整理和研究开发,先后出版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图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二十家收藏单位古籍普查登记目录》以及《册府千华——宁夏回族自治区珍贵古籍特展图录》,协助出版了《宁夏明清方志集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馆藏精品集萃》等,极大地巩固了宁夏古籍普查工作的成果。
1.5.2 宁夏明清方志整理研究
宁夏地区历史积累和流传的文献相对较少,就地方志古籍而言,基本为明清时期所纂修的方志,数量并不算多。古籍工作之中,对于方志文献,特别进行了全面准确的梳理,宁夏地区的志书文献,得以全面呈现。经统计,宁夏地区方志主体以明清方志为主。元代记载有1种,已佚。明朝10种,6种传世,4种已佚。清朝21种。如有关宁夏全境的志书,明代有《[正统]宁夏志》《[弘治]宁夏新志》《[嘉靖]宁夏新志》《[万历]朔方新志》,清代有《[乾隆]银川小志》《[乾隆]宁夏府志》等。银川市辖区的方志,如《[嘉庆]灵州志迹》《[光绪]灵州志》。石嘴山市辖区的《[道光]平罗记略》《[道光]续增平罗记略》。吴忠市辖区的《[康熙]朔方广武志》《[光绪]花马池志迹》。固原市辖区的《[嘉靖]固原州志》《[万历]固原州志》《[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宣统]新修硝河城志》《[光绪]平远县志》《[康熙]隆德县志》《[道光]隆德县续志》。中卫市辖区的《[乾隆]中卫县志》《[光绪]海城县》等。这些志书,纂修时期的条件均不够丰厚,故此纸张装订等质量比较差,此次古籍普查期间,进行了扫描等数字化处理,极大地方便了保存和利用。
古籍工作涉及各方面的投入与深化,经过十多年不断的建设,宁夏地区的古籍工作,基础部分逐渐完善,古籍原生性保护工作有了更好的平台,极大地改善了古籍的藏用环境,加快了古籍修复的速度,提升了古籍修复的质量,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古籍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宁夏地区古籍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工作序列完成,也非尽善尽美,诸多方面均存在不足,有待改进。
尽管成立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宁夏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自治区古文献整理与地域文化研究基地、宁夏地方志和古籍编纂委员会等,且均在各自范围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未摆脱各自为政的局面。这种情况的存在,主因在于缺乏一个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牵头部门,不能直接管理或者有力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展开古籍工作。结果是造成各方古籍工作部门职责不清、力量难以聚合、保护水平难以提升、整理研究和编辑出版能效失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无人问津、资源转化步伐缓慢、工作保障乏力等情形。此种状况,造成全区古籍工作只是点的进行,还未曾在面的广度上总体考量,整体展开本区古籍工作。
至今,宁夏地区仍未制定有关古籍保护方面的条例及规划,致使古籍工作无依据,不能就本地存藏和古籍特点展开有针对性的工作。经费支撑方面,宁夏地区各级地方财政未能将古籍保护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这恐怕是困扰古籍保护整理研究、设施标准、专题出版、人才培养、工作流程、机制体制建设方面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限制因素。另外,即使有了专项拨款,也因支出结构、统筹设计等因素造成投入产出效益低、重点与非重点、主要和次要分割不明显,重复建设、重复浪费时有发生。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程度亟须提升。
以宁夏明清方志研究为例,从研究深度看,多以基础性研究为主,侧重成书时间、著者及版本考证和校注标点、注释和内容的点校等校勘方面,补充方面的材料挖掘和分析相对不够;从研究方法看,定性分析居多,数据分析很少,且比较研究不足;从学科交叉来看,明清方志的内容涉及历史地理、社会制度、人文思想、文学作品等,但将其放在历史学、地理学、社会学、文学等更宽视角加以研究仍显不足。宁夏古籍出版数量十分有限,自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发出后的40多年时间里,仅出版了《宁夏史料丛刊》《明实录宁夏资料辑录》《宁夏历代艺文集》《宁夏旧志图解》《隆德县旧志合编》等专业图书。因资金不足困扰,对于部分古籍工作成果,不能正式出版,不利于古籍工作成果的展示与宣传,不能促进古籍事业的良性发展。
宁夏地区古籍工作力量薄弱,特别是人才匮乏,仅有的人才又分散在各单位,只能在各自范围展开古籍工作,无法集中力量,以团队优势在古籍存藏保护、整理研究、成果出版、评价机制建设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拿出引人注目的“拳头”产品。
因资金短缺等条件限制,宁夏地区的古籍数字化工作,仅少量进行,无法大面积展开,更无法建设古籍数据库,不能展开数字化利用和传播。
全区各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和科情院所等古籍存藏单位,除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建有符合《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的珍善本书库外,其他古籍收藏单位古籍存藏设施简陋,保存条件普遍达不到标准要求,更谈不上“异质灾备保护”,古籍资源保存存在隐忧。这是由于某些单位古籍体量不够,难以支撑专门建设专藏书库,故而只能尽量封闭式保存,但条件所限,对古籍保存甚为不利。
经“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持续努力,宁夏地区公藏单位古籍普查登记、数据审核上传、书目数据资源共享业已完成,但因目前古籍类文物定级相关标准尚未出台,定级、建档、备案流程尚未形成,致使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至今尚未启动。
多渠道、多媒体、立体化的古籍大众化传播做得还远远不够。尤其古籍题材音视频节目制作推介少之又少,特别是各级各类古籍存藏机构和整理出版单位开展的专题展览展示、文创产品开发推广、古籍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利用海外文化平台宣传推广、对外版权输出等尚无实质性举措。
随着古籍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古籍传承文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得以释放,国家层面的古籍保护体系大框架初步形成,古籍保护工作机制也已完善。但就此断定宁夏古籍工作已尽善尽美,尚为时过早,工作还需要适应时代要求,不断深挖古籍内涵,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丰富的服务内容与形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文化动力。因此,需要全方位着力,真正理顺古籍保护的各个环节,使古籍保护走上一条科学化管理的道路,推进古籍工作向纵深拓展。
宁夏古籍工作,要纳入国家古籍发展的大局来筹划工作,坚持党对古籍工作的全面领导,建议成立区一级宁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从组织层面保证古籍工作有序顺畅进行。定期召开本地区古籍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实施宁夏古籍工作中长期规划,古籍保护和服务的总则,包括工作遵循的原则、人员、机构和制度等方面的要求等。统筹古籍抢救性保护、整理研究、编辑出版以及古籍数字化、古籍普及推广、人才培养、古籍重大项目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整体推进。对古籍保护和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统筹,使之成为一个可以反映古籍工作全过程的规范[2];相关厅局机构承担其职责范围内的古籍保护、整理研究、编辑出版等具体工作,在古籍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支撑作用。各古籍存藏单位要全面重视古籍工作,把古籍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规程,从上到下全方位着手古籍工作,形成高效的工作体系,推进古籍整理、保护与利用的跨行业、跨机构、跨地域的协同创新。
在古籍工作政策保障方面,切实强化古籍工作的法治保障。一是尽快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办法》,全面贯彻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宁夏古籍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措施,真正将古籍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同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古籍保护与服务规范》,从各方面完善古籍工作的规程,做到标准统一,规范工作。二是加强对古籍相关法规贯彻落实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古籍工作领域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专门部门牵头,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理顺古籍保护的管理模式,成立统一领导全国高校古籍整理与保护工作的机构,与文化和旅游部的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相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古籍保护与利用事业发展。
在经费支撑上,将古籍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捆绑使用,发挥好资金最大化效益。建议地方财政对涉及古籍工作的相关经费统一划拨给各级党委宣传部,由宣传部根据规划内容、项目选题、社会效益,并经专家委员会集体研究,最终下拨各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单位,提出时限要求,真正拿出几项看得见、摸得着、文化人叫好的“拳头”产品,服务当代,惠及子孙。
纵观宁夏地区40多年来古籍保护、整理研究和古籍出版过程,宁夏大学、宁夏社会科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和宁夏人民出版社等为代表,是宁夏地区最具实力的四家单位,这些单位无论就资源占比、研究实力、基础条件等方面均属前列,是宁夏古籍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要尽快结束“各自为政”的现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厘清文脉,组织联合攻关,启动《宁夏古籍总目》编纂工作,陆续出版《宁夏公共图书馆藏珍稀古籍丛刊》《宁夏古代文书档案汇编》《宁夏出土文献汇编》《宁夏古代地图集》等大型成果。二是抓好《宁夏历史上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的资料提供工作。三是抓好古文字译本整理研究,从中找出历史上的中央政权与周边少数民族文化上互动的史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宝贵历史实例。四是打造好黄河文献出版项目。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机遇,组织多领域、多学科专家“同台唱戏”,从黄河治水文化、制度文化、生态文化入手,充分挖掘黄河典籍文献时代价值,形成一批具有权威性、整体性、系统性的“新时代黄河文献”。
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建立起自治区级研究团队。古籍存藏保护,整理研究与专业出版,人才是基础,团队是根本。一是尽快建立起全区古籍人才专家库,整合现有资源。二是加强人才培训,通过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古籍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三是具体落实任务,在工作中成长。在自治区古籍领导小组领导下,将古籍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具体项目分解到人头,提出质量要求和任务时间表,真正拿出一批体现时代价值,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护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精品力作。四是健全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古籍工作的质量,完善古籍工作成果评价。对古籍优秀成果获得表彰的人员,在职称评定、评奖推优、科研成果认定、效益评估方面予以倾斜,激发投身古籍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古籍是不可再生资源,各古籍存藏单位应提高认识,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世子孙负责的现实紧迫感、责任感下大力气抓好古籍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古籍保护工作水平:一是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为宁夏地区现存古籍订制函套和书柜等,改善古籍存藏条件。二是开展珍贵古籍评选工作,评选出全区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省(区)级珍贵古籍,提高对古籍的重视程度。三是开展全区古籍类文物定级建档,促进古籍保护与文物保护科学规范对接,从文物层面对古籍专意保护。四是改善存藏条件,对全区各级各类不具备保存条件单位的古籍通过异地、异质灾备保护措施,在保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统一寄存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珍贵古籍室,真正为古籍的存藏考虑。五是加快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古籍修复室建设,发挥好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作用,积极培养人才,下大力气推进全区古籍修复工作,减少损害,努力做好对现有古籍的永续利用。
同时,加快推进古籍数字化。结合宁夏实际,一是建立全区古籍数字化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发挥宁夏古籍保护中心的龙头作用,统筹实施好本区古籍数字化工作,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二是古籍数字化要与国家古籍数字化同步,制定统一的数据库标准,规范数据采集、著录,完成标准的数据信息,便于古籍数字化内容可以直接共享。同时对于不同规制的古籍,采用最能揭示古籍内容的数字化方式,图像模式和文字模式灵活采用,使古籍数字化后不失原貌。三是做好规划布局,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对已具备数字化条件的古籍,如《朔方文库》和已收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图录》的古籍,加快数字化步伐,突出示范作用,进而带动其他古籍的数字化[4]。
一是加快推进古籍知识进教材进校园工作力度。由教育部门牵头规划,将古籍保护嵌入学校课堂教育内容,通过中华优秀传统典籍的教学讲座、诵读、荐书、阅读心得交流等形式,促进学科建设,丰富教学内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种子播种到孩子心里,提升青少年对古籍的知晓度和参与古籍保护的热情与责任担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二是做好大众化普及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手段,扩大古籍保护、研究转化工作宣传力度。可参照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中国诗词大会》《朗读者》《国家宝藏》《典籍里的中国》等节目,以流传千古的“典籍”为“切入口”,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讲好中国故事,以可视化的生动影像呈现给大众,多元化展现与传播古籍中所蕴含的中国故事、中国文化和中国精神。三是做好展览展示。各古籍存藏机构和整理出版单位,尤其是各级公共图书馆要利用“4·23”世界读书日和读书周活动,加大对现存古籍的展览展示力度,推动古籍保护的大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四是利用古籍资源进行文创产品的开发,挖掘古籍里面的优秀元素,通过产品体现,古籍某些方面进入实用领域,提升古籍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