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学报》要求学术论文主体部分必须以“结论”结尾

2023-04-06 07:20本刊编辑部
西南医科大学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学术论文正文国家标准

多数作者撰写学术论文时知道应编写结构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项),但对论文主体部分(正文)中必须有“结论”项却知之甚少。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中规定“论文的结论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不是正文中各段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如果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国家标准还对学术论文主体部分(正文)的编写格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主体部分一般由引言开始,以结论或讨论(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者)结束。”综上所述,“结论”是科技学术论文主体部分的必要组成部分,不能以“讨论”代替“结论”;学术论文摘要中的“结论”是从正文“结论”中精炼而来的,如摘要中有“结论”而正文没有“结论”显然是不合情理,也不合逻辑的。本刊严格执行学术论文编写格式的国家标准要求,希作者投送本刊的学术论文,尤其论著的主体部分必须以“结论”项结尾,除非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方可以“讨论”结尾。希广大作者投稿前务必了解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刊对学术论文撰写的规范要求,以提高投送论文的质量及被录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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