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茹 徐婷 李炎华
摘 要:GB/T 1.2-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以ISO/IEC標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于2020年11月19日发布,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了更有效地理解和实施GB/T 1.2-2020,对该标准的起草过程进行了简介,对GB/T 1.2和GB/T 20000.2、GB/T 20000.9之间的差异进行对比和分析,对新版标准的实施提出建议。
关键词:GB/T 1.2-2020,采用国际标准,差异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20.024
0 引 言
随着中国标准化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采用国际标准(以下简称采标)工作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在不同的时期均被赋予了重要的使命,不仅成为推动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重要技术桥梁,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采标工作开展之初,是为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中国加入WTO后,采标的目的更多是为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要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以标准促进高水平开放;要深化双多边国际交流合作,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力度,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构建与国际标准兼容的标准体系。随着标准化国际合作的深入拓展,互利共赢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密切,标准化人员往来和技术合作日益加强,标准信息更大范围实现互联共享,我国标准制定透明度和国际化环境持续优化,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了85%以上。
我国标准化文件主要使用两种起草方法:一是自主研制起草;二是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随着GB/T 1.2-2020的实施,我国的采标方式则限定为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
我国将ISO/IEC 指南 21-1:2005和ISO/IEC 指南 21-2:2005修改采用为GB/T 20000.2-2009和GB/T 20000.9-2014。这两个国际标准化文件也是各国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化文件的指南。它们对指导以国际标准化文件为基础起草我国标准化文件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标准化实践的发展、标准化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亟需对原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以便适应新的发展变化。首先,为了严格遵守ISO/IEC规定的规则,避免版权纠纷,需要对文件适用的我国标准化文件,以及起草所依据的国际标准化文件的范围进行调整:将适用的我国标准化文件严格限定为国家标准化文件;将依据的国际标准化文件确定为 ISO/TEC标准化文件。其次,从指导我国国家标准化文件起草的实际出发,需要将GB/T20000.2和GB/T 20000.9整合修订为一个标准化文件,并进一步调整文件的结构,完善文件的内容。
为保证在采用国际标准起草我国标准时与ISO/IEC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相协调,适应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新变化,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和交流,GB/ T1.2-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代替GB/T 20000.2和GB/T 20000.9,于2020年11月19日发布,2021年6月1日实施。
1 标准简介
GB/T 1.2-2020代替GB/T 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和GB/ T20000.9-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9部分:采用其他国际标准化文件》,以GB/T 20000.2-2009为主,整合了GB/T 20000.9-2014的内容。全文共8章,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致性程度和双编号、总体原则和要求、起草步骤、要素和附录的编写。
GB/ T 1.2-2020是在参考ISO/ IEC 指南 21-1.2005《区域标准或国家标准采用ISO/IEC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 第1部分:采用ISO/IEC标准》和ISO/IEC 指南 21-2005《区域标准或国家标准采用ISO/IEC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 第2部分:采用ISO/IEC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化文件》的基础上起草的,其文件类型由ISO/IEC的指南调整为我国的国家标准。
2 主要内容变化
2.1 重大变化
与GB/T 20000.2-2009和GB/T 20000.9-2014相比,GB/T 1.2-2020主要有两个重大变化:一是在参考 ISO/IEC 指南 21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化文件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明确了起草步骤,厘清了相关要素和附录的编写规则。二是将适用的我国标准化文件严格限定为国家标准化文件,并将依据的国际标准化文件确定为ISO/IEC标准化文件。这意味着除国家标准外,其他类别的标准均不得采用ISO/IEC标准化文件。
2.2 其他变化
2.2.1 允许的结构调整
由于我国的国家标准按照GB/T 1.1的规定设置“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两章时,会引起章、条编号顺延,GB/T 20000.2-2009规定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时文本结构也必须相同,因此,增加了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时“允许的结构调整”这一特殊情况。
2.2.2 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增加了国家标准化文件与对应的ISO/IEC标准化文件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时,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包括的几种情况,并删除了“使用不同计量单位制时增加单位换算内容”这一情况。新版中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共11种,包括:
1)改变标准化文件名称,以便与现有的标准化文件协调;
2)纳入ISO/IEC标准化文件修正案和/或技术勘误的内容;
3)增加附加信息和资料性附录;
4)用小数符号“.”代替“,”;
5)改正印刷錯误;
6)删除多语种出版的ISO/IEC标准化文件版本中某些语种;
7)用“本文件”代替ISO/IEC标准化文件提及自身时的表述;
8)删除ISO/IEC标准化文件的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
9)要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文件清单的变化;
10)要素“术语和定义”中注的更改;
11)要素“参考文献”中文件清单的变化。
2.2.3 总体原则和要求
将GB/T 20000.2-2009 中的“总则”更改为GB/T 1.2-2020“总体原则和要求”,并更改了相应的技术内容。新版规定起草与ISO/IEC标准化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国家标准化文件时,宜将ISO/IEC标准起草为国家标准,将其他ISO/IEC标准化文件起草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如果确有必要,可将技术规范、可公开提供规范和指南起草为国家标准;不应将技术报告和国际研讨会协议起草为国家标准。
2.2.4 起草步骤
增加了“起草步骤”。起草与ISO/IEC标准化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国家标准化文件时,应采取下列步骤。
1)翻译ISO/IEC标准化文件。忠实于ISO/IEC标准化文件的内容,形成准确的译文。
2)研究并评估技术内容。研究ISO/IEC标准化文件的译文,包括正文、附录,以及涉及的所有规范性引用文件,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已有具体规定的,则删除相应技术内容;评估技术内容(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对我国的适用性,判断是否需要改变以及改变的程度。
3)改变相应的内容。根据评估的技术内容,进行必要的结构、技术内容或编辑性的改变。
4)判定一致性程度。对比ISO/IEC标准化文件的译文,尽可能列出结构调整、技术差异对照表,并说明产生技术差异的原因;依据GB/T 1.2-2020对一致性程度的界定,判定国家标准化文件与对应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
5)编写要素和附录。依据判定的一致性程度,按照GB/T 1.2-2020中“前言”和“附录的编写”的规定编写具体要素和附录。
2.2.5 翻译法和重新起草法
删除了GB/T 2000.2第5章中有关翻译法和重新起草法的概念和有关表述,以及采标方法选择的相关规定。那么在起草尤其在修订与ISO/IEC标准化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国家标准化文件时,前言中不应再出现“本文件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IEC XXXX:XXXX”或“本文件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IEC XXXX:XXXX”这样的表述。
2.2.6 前言
增加了编写要素“前言”的若干规则,并将GB/T20000.2-2009的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GB/T 1.2-2020。
依据判定的与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按照GB/T 1.1中规定的位置,应依次陈述与对应的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类别,该ISO/IEC标准化文件的编号及其中文译名,文件类型的改变,结构调整,技术差异及其原因以及编辑性改动。
应注意的是,不论一致性程度为“等同”“修改”还是“非等效”,均应陈述与对应的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类别。若改变了文件类型,则应说明ISO/ I EC标准化文件的编号及其中文译名。根据—致性程度的具体情况,应说明根据一致性程度陈述文件类型的改变、结构调整、技术差异及其原因以及编辑性改动。
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时所形成的国家标准化文件的具体情况,应在前言中陈述:
1) 允许的结构调整;
2) 改变标准化文件名称、纳入ISO/IEC标准化文件修正案和/或技术勘误的内容以及增加附加信息和资料性附录等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一致性程度为“修改”时,根据所形成的国家标准化文件的具体情况,应在前言中对以下改动进行说明:
1)允许的结构调整;
2)结构调整、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3)改变标准化文件名称、纳入ISO/IEC标准化文件修正案和/或技术勘误的内容以及增加附加信息和资料性附录的情况;
4)最小限度编辑性改动之外的其他编辑性改动,如更改或删除ISO/IEC标准化文件中的注、示例、条文脚注或资料性附录等。
陈述结构调整时,宜以列项的形式给出国家标准化文件与ISO/IEC标准化文件结构编号对照情况。当结构调整较多时,宜将陈述结构调整的内容移作资料性附录,同时指明该附录。
陈述技术差异及其原因时,应以“增加”“更改”或“删除”为引导,宜以列项的形式给出。当正文页边空白处有垂直单线标示时, 应陈述“本文件与ISO/IEC XXXX: XXXX 相比,存在较多技术差异,在所涉及的条款的外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这些技术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见附录”。
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时,不必说明结构调整、技术差异或编辑性改动。
2.2.7 引言
与GB/T 2000.2“仅建议可删除国际标准的引言”这一表述不同,GB/T 1.2国标准的引言中明确规定了与ISO/IEC标准化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国家标准化文件,不应保留ISO/IEC标准化文件的前言。
2.2.8 规范性引用文件
首先,增加了编写要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若干规则。一致性程度为“等同”和“修改”时,应重新编写要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文件清单。对于注日期引用文件之间的替换,若一致性对应关系为“修改”或“非等效”,且国家标准化文件被引用的内容与ISO/IEC标准化文件中被引用的内容没有技术上的差异,则应在注中予以说明。
其次,增加了“引用文件的替换”中的相关内容,规定了修改采用ISO/IEC标准化文件存在较多的技术差异时的标示方法和具体标示位置。
2.2.9 术语及定义
在“术语”一章中删除了“国际标准”(GB/ T20000.2-2009)和“技术趋势评估”“工业技术协议”“类型”(GB/T 20000.9-2014),增加了“标准化文件”,并对其他术语及定义进行了修改。
2.2.10 助动词的翻译
增加了翻译要求的助动词中ISO/IEC标准化文件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等效表述情况及其对应的国家标准化文件的表述,见表1。
2.2.11 参考文献
增加了要素“参考文献”的若干编写规则,对于要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注”中给出的资料性引用文件,可不列入参考文献的文件清单。
2.2.12 附录
增加了“附录”的表述规则。将前言中结构调整情况或技术差异及其原因移作附录时,宜分别形成表格;当将结构调整情况形成表格时,宜按全部国家标准化文件结构编号的顺序给出对应的ISO/IEC标准化文件结构编号。
3 结 语
采用国际标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GB/T 1.2-2020在参考 ISO/IEC 指南 21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化文件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明确了起草步骤,厘清了相关要素和附录的编写规则。通过确立明确的起草规则,让标准化文件起草人依据的准则更加清晰易操作,从而起草高质量的国家标准化文件,更好地促进贸易、交流与技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