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鹏
(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江阴 214405)
进入21世纪,伴随全球经济发展产生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在经济方面,人们的生活条件已经获得了极大的改善,物质资源也更加充足;在社会生活方面,人们的日常生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更加方便,但是,人们在获得发展所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承受着环境污染带来的困扰,诸如雾霾、噪声等环境问题。因此,环境治理不仅是世界各国和民众必须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国企业绿色、科学发展所必须思考和研究的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环境”。为推动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展水平的同时,促使企业更好地关注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最终促进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是对一个企业进行环境管理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分析得出的综合判断,也就是评判企业环境绩效是对一个企业减少对外部环境影响方面通过努力所取得成果,以确定企业的环境绩效是否符合组织的管理当局所指定标准的内部过程和管理工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帮助了解企业的环境绩效,提供有意义的环境报告;确定重要的环境影响因素;追踪环境活动和方案的相关成本和收入,揭示企业环境管理的重点;为组织内不同团体和个人提供激励机制等。
企业环境绩效评价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从环境收益视角出发,企业的环境绩效是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考虑环境污染所形成的有益或负面影响后所产生的整体环境质量业绩,例如,对资源的使用效率、污染物排放量等。另一方面,从经济收益视角出发,企业环境绩效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考虑环境因素后所采取的一系列治理行为而取得的经济效益,例如,环保行为对企业利润的贡献和对企业经营成本的节约等。
传统的企业绩效评价主要考量的对象是经营期间的财务业绩,而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是对企业原有绩效评价体系的补充,将环境因素纳入绩效评价体系,更为全面、均衡地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绩效。相比于传统的企业绩效评价,环境绩效有三个特点,分别为外部性、无形性和长期性[1]。具体来说,外部性是指企业的经营行为对企业外部产生的负面影响,分为良好影响(即外部经济)与不良影响(即外部不经济);无形性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针对企业外部或者内在的重大环境问题做出的贡献,无法用人民币或国际计量单位加以准确计算,也无法对由此产生的环境效益加以界定;长期性是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了环境因素部分所形成的业绩,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企业形成负面影响[2]。
西方发达国家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标准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国际标准化机构于1999年进行了《环境绩效评价标准》的全面公布,它还设计了一种专为企业内部环境服务的绩效指标库,但关于具体的内部环境绩效指标并未有具体的资料加以说明,企业内部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取内部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992年,生态化经济效益这一定义由全球可持续发展理事会所明确提出。生态化经济效益是从自然界良性的循环与社会生态的均衡发展为基石的,这与人的根本切身利益和社会长期共同利益都是密不可分的。要求企业为了使人类生存水平持续改善并适应人们需要,在制造与其他具有相当竞争性的商品时,逐步把对自然环境的危害以及对生态资源的耗费降低到地球能够接受的范围以内。评价企业的环境业绩即是生态效益的评价准则,主要考察企业环境绩效的变化状况并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这对企业内部的绩效比较分析是非常有用的。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以下称GRI)是由美国非政府组织对环境负责经济体联盟(CERES)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倡议,于1997年成立,其目的在于提高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质量、严谨度和实用性,提高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可比性和可信度,并希望获得全球认同和采用。2002年从经济、环境和社会业绩三个角度出发修订了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RI的环境绩效指标体系共有五十个核心要素,涉及社会、经济、环保方面等;环境绩效体系分为十六个核心指标体系和十九个附属指标体系。在GRI指标体系中的环保因子里面包括了环保费用、生产品利用、资源耗费、对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三废排放量情况,以及企业进行生产活动中对生态环保方面的影响等,并建议报告人员把企业严重污染环境的程度和对生态的承载力相结合。
企业作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有必要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兼顾经济收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系统,可以利用评估结果协助企业达到节能减排、绿色发 展的目标,实现财务绩效与环境绩效的协调,提升企业的内在价值。
为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通过对企业实施必要的环境绩效评价,能够促使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合理的预防性投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企业因排污问题而承担巨额治理费用或是处罚费用,进而降低企业环境项目的综合成本。一方面,构建企业科学合理的环境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有助于企业员工树立环保意识,指导员工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更多地考虑环境因素,进而降低企业运营过程中造成的污染,有助于企业在追求价值创造的同时,注重环境效益。另一方面,通过构建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将环境绩效目标作为企业资源分配的依据之一,引导企业注重各项资源在环保项目上的分配优化,进而促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能够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提升企业资源的使用效率。
随着社会各界环保理念意识的逐渐增强,人们对企业发展和价值的认识不再局限于企业的财务绩效,企业的环境绩效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内容。而高质量的环境绩效信息不仅有利于满足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环保的监督要求,而且也有利于企业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判断,并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赢得市场的认可,进而有助于增加企业的市场价值。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地产生的废物、废气、废水(三废)等,这是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对此,企业必须真实准确地披露与环境绩效有关的会计信息。通过在企业内部构建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将环保工作按照目标、执行、评价、反馈与改进的流程推进,使企业环保工作更加系统化,环保工作内容更加细化和充实,与环境绩效相关的信息更加清晰详实,不再仅仅只是满足于政府部门监管的要求,而是为了获得环保工作带来的效益,进而提高企业在对外披露环境绩效信息的质量。
企业作为污染物排放主体之一,有责任承担起节能减排的责任,在经营发展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有害影响。因此,在企业原有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引入环境绩效评价,能够帮助企业更全面、科学、长远地思考企业发展的目的,权衡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避免企业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有助于企业在考虑企业发展时更多地设计绿色发展方案,减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改善环境问题,助力企业逐步推动绿色发展,进而更好地协调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实现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也符合我国提倡的生态文明建设。
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对环境绩效研究的主要目的还是不够明晰,大多数企业只是为了应付外部监管,而这种局限于外部压力而开展的企业环境绩效活动,显然不具有环境绩效的真正意义。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看,环保业绩无论是为了增加企业的效益,或是为了遏制污染,还是政府部门对环保管理的规定,都必须确定其最终目的是与环保业绩有关系的所有主体都可以共同获益,确定了目的才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评估办法,选择评估的指标体系,环境绩效评价才能做得有意义。
目前,我国环境绩效评价体系主要集中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成果指标上,但我们更应该重视企业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对企业的生态潜力进行评价,提高企业生态效益评价的意义。企业在环境领域的潜力包括综合环境管理、环保设计、环保培训、预防性投资等多种能力。既要从企业的能力出发,不再只关注环境指标,还要拓展企业的环境管理内容,以更加全面和系统的方式对环境绩效进行衡量。
随着整个社会对环境管理的重视,企业的价值不再局限于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对环境保护做出的贡献逐步成为企业价值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环保信息公开能够让社会更好地了解企业在环境管理上所做出的努力,同时有利于社会对企业环保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进而促使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更加规范化。企业环保信息的公开一般是自愿的,但有很多企业不公开环保信息或对环保信息的公开十分有限,对于不利企业发展前景的环保信息都选择拒绝公开,而且信息公开多是在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各企业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都不尽相同,这样对环保业绩的评估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必须对环保信息公开形成一种规范的管理体系,必须选择有第三方认可的企业环境的审计报告,使之规范性和系统性。我国也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迫使企业定期地公布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使环境绩效评价得以正常运转,企业价值创造的内涵更加丰富。
综上所言,构建企业的环境绩效评价系统,是企业响应国家绿色发展要求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企业应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环境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企业内部的环境绩效作出必要评估,促使企业有效降低对自然环境的污染,确保企业在落实国家绿色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同时,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