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红侠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会务中心,渭南 715200)
现阶段,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已经成为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中心目标。为使国有企业充分利用三项制度改革的机遇,进一步强化对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企业需要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以专业资质、专业技能和工作指标为重点,逐步强化和落实最终考核机制,实现干部的正常流动和优化,有效激发人力资源的活力,为深化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动力。
目前,我国在不断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部分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员工劳动和分配的内部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但与此同时,多数企业在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创新绩效考核管理方法时出现内部改革缺失,内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机制的转变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在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进行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能够将员工的责任、利益与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在帮助员工不断进步的同时,使企业做到可持续发展。此外,国有企业内部的三项制度改革不仅是完善企业治理制度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活力的重要源泉,因此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绩效考核工作。
另外,在三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不断创新绩效考核模式,能够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突出民主人事管理,完善员工所有制,优化国有企业内外部机制和条件,增强员工组织文化认同感,进而使其高效地完成工作,为部门及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在此背景下不断优化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方法,能够提升企业竞争力。三项制度改革的内容也在不断深化,其有助于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优化人员配置,使员工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实现长久进步。
在三项制度改革下,国有企业虽然在绩效考核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之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对绩效考核缺乏重视,部分管理人员甚至以各种形式进行干预,使得员工的绩效评估工作难以顺利展开,这不仅会危及员工自身的利益,也会导致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失去意义。如果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形式流于表面,将会对国有企业制定完善的薪酬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产生阻碍,同时也不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
随着三项制度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过程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以往的绩效考核指标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无法完全满足员工整体绩效考核的需要。此外,部分国有企业没有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国有企业员工工作的全面评价缺乏适当的制度支持。目前,多数国有企业在管理和发展中没有一个完整的绩效考核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只从事单一的人员管理工作,没有从整体上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作评价体系。同时,国有企业在制定绩效考核指标时往往存在随意性,具体表现为没有充分考虑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差异,在评估就业机会、员工工作态度时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工作流于表面,缺乏良好的执行力。反馈也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反馈机制不仅有助于沟通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也能使企业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及其建议和意见,从而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然而,现阶段部分国有企业在绩效考核管理中,对沟通和反馈工作不够重视,这一结果不仅会导致管理层和员工之间的意见分歧,也无法促使企业绩效考核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支持。此外,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绩效考核过程缺乏严格控制。所谓绩效考核过程控制,就是指对确定绩效考核目标到最终得出绩效考核结果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控制绩效考核过程,这有助于充分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虽然通过三项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目前的绩效考核程序并不严格,较为分散。此外,人力资源部门在绩效考核工作中与企业其他部门结合不足,考核结果过于片面化,不利于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在三项制度改革中,国有企业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的关键是在准确得出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引入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方法,因此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已经成为绩效考核工作的核心内容。目前,多数国有企业都在进行绩效评估,但由于各种原因,评估结果的适用性仍然不强。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管理人员的主观意愿,这使得绩效考核结果难以有效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领域,导致许多员工对绩效考核失去信心,进而对国有企业实施三项制度改革产生一定阻力。在三项制度改革下,遵循绩效评估结果适用的原则也是国有企业全面实施绩效评估体系改革的关键内容之一,国有企业应将员工考核结果应用于薪酬分配、薪酬调整、晋升、技能提升、无形激励等方面。然而,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只是一种形式,往往局限于工资调整和工资分配,忽视绩效考核的其他应用,因此无法完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一,遵循全面落实的原则。全员绩效考核是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量化指标,这不仅是确保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提拔和裁减员工、确定员工薪酬浮动范围的有效参考。因此,国有企业应坚持全面落实的原则,在三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全面开展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符合应用结果的原则。在三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不应局限于管理,而应以绩效的实施和应用为基础。员工绩效评估结果不仅适用于决定薪酬分配,也适用于薪酬调整、晋升、技能提升和无形激励。只有充分考虑员工绩效考核的实际应用效果,才能提高国有企业绩效管理的有效性。
第三,坚持退出机制原则。在三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管理也应坚持退出机制,即强化全体员工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通过考核实施最终淘汰。对于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人员,应坚持“以专业为本”的原则,以适应企业的项目发展;对于那些必须退出市场的员工,必须坚持“及时退出”的原则,及时停止工作关系。此外,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此原则,有效控制年度退出率,加强人才配比管理工作,提高国有企业和企业的整体人才素质。例如: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市场化用工机制,积极利用线上线下招聘平台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通过严格的面试、笔试、公示流程招聘高校毕业生,人员公开招聘率100%;通过退休、返岗、清理等方式压减分流安置中心待岗人员,逐步形成主营业务岗位合同制用工,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地面辅助和后勤服务岗位市场化、包岗制用工的多元用工形式。
国有企业要加强社会宣传,破除员工思想文化旧枷锁。三项制度改革是对传统绩效考核机制的改革,改革的顺利实施有赖于全体员工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因此,国有企业员工要解放思想,及时应对改革的新趋势。国有企业应增强员工的改革意识,使职工正确认识三项制度改革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增强每个职工对三项制度改革的信心。同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深化企业改革。值得注意的是,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在探索绩效考核方法时必须充分考虑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不是粗略地制定指标,否则就容易产生阻力,不利于企业员工自觉参与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首先,国有企业应积极宣传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使所有员工都了解绩效考核的内容,同时不断改进原有的绩效考核管理方法。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必须及时转变旧的管理观念,充分发挥员工在企业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在人事调配工作方面,应当充分了解员工能力和岗位之间的关系,特别注意员工个人技能在工作中的发挥。在人员配备过程中,管理人员也应该听取员工的意愿,了解员工对相关岗位和组织的态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鼓励他们,使他们充分理解工作的意义。企业应当充分注重奖励的运用,利用各种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员工的生产活动积极性,为提高组织管理效率奠定良好的基础。要运用激励模式建立基于工作绩效的考核体系,考虑到国有企业在绩效监控方面的特殊性,建议以内容创新为考核标准,遵循公平原则,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绩效考核做到透明化。企业要充分结合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员工综合能力的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支持。在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管理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实施,成立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监测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情况。此外,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工作应当加快薪酬制度改革,优化薪酬体系分配。在三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必须走出平衡的薪酬体系,将员工的薪酬分类作为协调薪酬体系的关键内容,使员工逐渐实现从“需要做”到“主动做”“乐于做”的转变。国有企业要不断优化绩效考核方法,建立新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企业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指标,量化考核体系,通过对员工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执行力度。
完善的绩效考核指标是合理、公正地评价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关键手段。企业应充分考虑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内部岗位的要求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同时,企业要综合评价不同岗位人员的能力、工作水平,并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调整和优化指标。为了保证绩效考核体系的有效运行,避免绩效指标“一刀切”的情况,企业应根据各单位不同的工作要求制定不同的指标权重。在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对绩效考核的过程控制。为了促进绩效考核体系的有效发展,国有企业需要在三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考核过程的监督,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第一,国有企业应赋予人力资源部门一定的权力和绝对的工作评价权威与独立性,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以提高其工作评价的自主性;第二,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应及时完善和优化工作评价流程,提高绩效考核评价流程的一致性和合理性,有效增强国有企业工作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项制度改革下探索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方法需要企业重视沟通反馈工作。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水平,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企业网络、微信、电话、问卷等渠道加强与被考核人员的联系,鼓励他们对当前的工作绩效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不断完善和优化绩效考核体系。此外,绩效考核管理人员应整理总结反馈结果,形成反馈报告,作为完善绩效评估体系的依据,进而提高国有企业全体员工对绩效考核工作的认可度。
国有企业要持续加强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有效利用绩效考核结果,不断促进企业长久发展。根据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国有企业应在充分保证绩效考核结果公平、客观的基础上,将绩效考核运用到薪酬调整、晋升、职业培训发展等方面,实现人员的正常流动和优化,确保人员稳定,有效激发人力资源的集体活力,以满足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
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可以从解放职工思想、制定考核目标、加强沟通反馈等多方面入手。同时,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当意识到,在三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加强国有企业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管理,既是对三项制度改革要求的回应,也是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因此,企业要以三项制度改革为契机,建立以专业技能与绩效为重点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并对绩效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发挥绩效考核的沟通、反馈作用,有效激发员工活力,全力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