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筠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省教育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主动作为,担当实干,加快推进教育立法,先后高质量起草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学校安全条例、学前教育条例、老年教育条例、职业教育条例等多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省级教育立法数量全国领先。
一是构建专题研究部署机制。将立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厅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定期调度。二是落实具体项目推进机制。对每个立法项目按照任务、组织、责任、时间四落实的要求,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工作时限,有力推进立法。三是实施提前介入指导机制。积极争取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形成合力推进立法的协作机制,保证立法质量和进度。
一是坚持调研先行。把调查研究贯穿立法全过程,走基层进学校摸实情,努力让每一件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认真研商有关意见,反复打磨法规草案,努力达成最大共识。三是坚持专家参与。确定了6 所高校为教育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增强“外脑”支撑力。委托山东大学等高校专家组共同论证起草《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草案,收到良好成效。
一是坚持立法“有高度”。在《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等法规中,把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立法目的写入条例,落实中央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要求。二是坚持立法“有温度”。聚焦“一老一小”,起草《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率先在条例中立法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减轻课外负担。三是坚持立法“有精度”。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务实管用。《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在全国范围尚属首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已经尽到法定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不承担责任,最大限度为学校“松绑”。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今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接续召开,对改进和加强立法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连日来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教育立法,围绕立德树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教育立法,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三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握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推动解决教育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认真落实我省这次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教育实际,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条例等立法规划计划项目。同时,围绕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加大教育法规制度供给,推动学校治理条例、教育考试条例等早日进入立法程序,护航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