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杰
日本学者柄谷行人认为,如果将马克思的《资本论》视作其“政治经济学批判”,那么,马克思写就于1852年的政治时评性著作《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则是其“民族国家政治学批判”(1)“民族国家”一词,学界大多认为其正式起源是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但在现当代主流学术语境中,“国家”一词所指,在很大程度上即当时的“民族国家”。又由于无论是柄谷行人还是写作《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马克思,在相关研究中主要关注的均为国家法权和政治制度问题,并未涉及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因此本文将柄谷行人之“民族国家政治学批判”简化为“国家政治学批判”使用。。这一观点是否成立?假如成立,马克思的“国家政治学批判”又有何具体内涵?本文拟以对柄谷行人观点的考察为引,返回到《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文本中,通过梳理马克思的写作目的,觅得“国家政治学批判”存在的合法性,进而通过对《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二律背反”的分析,论证“国家政治学批判”的重要性;并借助康德哲学框架,达成“人民主权”思想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异质性民主”到共产主义社会中的“同质性民主”的转变,阐明“国家政治学批判”对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超越;最终实现对马克思“国家政治学批判”的证成。
柄谷行人提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虽然是新闻纪实性的书写,但依然给予了与《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不同的另一种原理性考察。我们应当将此作为‘民族国家政治学批判’来阅读。”(2)柄谷行人:《跨越性批判:康德与马克思》,赵京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第202页。我们知道,《资本论》是马克思基于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状况和生产方式对整个资本主义制度所做的考察。柄谷行人也指出,“在《资本论》当中英国经济史的确是被用作了史料,但是,我们可以脱离开英国经济史来解读《资本论》,也应该这样读。”(3)⑧柄谷行人:《历史与反复》,王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第6页,第7页。由此出发,柄谷行人认为,尽管《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是以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政治现实为基础的时评性著作,但仍可从中抽象出与马克思政治哲学相关的思想。这一观点是可以在马克思文本中找到印证的。在《资本论》的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即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页。而由于《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是“在形式的直接逼迫下写成的”(5)⑤⑥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65页,第466页,第466页,第469页。,所以相较于《资本论》而言,马克思不可避免地在描述具体形势上花费了更多笔墨。但这并没有对其文本中抽象研究的力度造成太多减损。
马克思1869年曾提及,他于1852年写作《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之目的有三:一是尝试证明“法国阶级斗争怎样造成了一种局势和条件,使得一个平庸而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6)⑤⑥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65页,第466页,第466页,第469页。二是说明一个不为时人所重视的过程,即法国社会与拿破仑主义、拿破仑精神的渐行渐远;三是清扫当时德国学界流行的“凯撒主义用语”(7)⑤⑥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65页,第466页,第466页,第469页。,破除资产阶级历史哲学与政治哲学研究中“自由” “平等”的幻相,使这些研究重归现实。应当说,这三个目的是层层递进的,即从对社会局势的抽象分析出发,实现对法兰西民族精神状态转变的观察,再由拿破仑主义幻相的破灭论证出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下的幻相及“二律背反”。
但由于当时欧洲阶级斗争的激烈性,同时代及后续研究者往往倾向于将《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理论重心置于其起始目的而非最终目的上。如恩格斯本人便十分关注当时法国社会的阶级斗争情况,在与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几乎同时写就的《去年十二月法国无产者消极的真正原因》一文中,恩格斯就完全将路易·波拿巴上台的政治逻辑置于阶级斗争的框架下, 仍强调无产阶级对“共和国” “政府”的保护与依靠。也正是基于阶级斗争逻辑,他在1885年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所做的序中,将马克思的研究成果总结为“一切历史的斗争……,实际上只是或多或少地表现了各阶级社会的斗争,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它们的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8)⑤⑥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65页,第466页,第466页,第469页。。这一总结当然是精炼而贴切的。但如前文所述,这一总结主要服务于现实目的及马克思的起始目的,并未穷尽马克思研究的本意。这便为我们返回《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文本,重新挖掘其内涵提供了理论空间。
柄谷行人认为:“如果说《资本论》是把经济作为表象来理解的话,那么可以说《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则是把政治作为表象问题来处理的。”(9)⑧柄谷行人:《历史与反复》,王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第6页,第7页。这一观点有其独到之处。因为, 《资本论》以商品和货币为出发点,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内蕴的固有矛盾及经济危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则论述了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中代议制的政治危机。我们知道,某种理论上的普遍性危机总是需要一个特定的现实载体。如果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最初的现实表征是17世纪荷兰“郁金香泡沫”的破灭,那么,《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法兰西第二共和国上演的闹剧,便是资本主义政治危机的现实体现。而这一政治危机的结局,便如马克思所言,是当时戴着“拿破仑主义”面具的“波拿巴主义”遭到法国人民厌弃,进而“连累” “拿破仑主义”本身,最终导向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根本的合法性质疑中去。
就马克思的第二重目的而言,这一过程之所以发生,与其说是法国人民背离了“拿破仑主义”,不如说是波拿巴的“拿破仑主义”先给予了法国人民以混乱与苦难。路易·波拿巴的最初上位,正是借助了其作为拿破仑继承人的光环。如马克思所说:“历史传统在法国农民中间造成了一种迷信,以为一个名叫拿破仑的人将会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送给他们。于是就出现了一个人来冒充这个人,因为他取名叫拿破仑。”(10)②③④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7页,第553页,第466页,第379页,第478页。在竞选过程中,波拿巴一直竭力将自己与叔叔拿破仑一世联系在一起,宣称要恢复法兰西的旧日荣光,以便获得君主派与农民阶级的支持。而在其当选总统后,又通过不断地在各阶级间游走、挑拨来谋取其作为“流氓无产阶级”的利益。马克思将波拿巴治下的法国社会形容为“融合、修改、延期、宪法、密谋、联合、亡命、篡权和革命等难以形容的喧嚣的混乱”(11)②③④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7页,第553页,第466页,第379页,第478页。。在这样一种动荡的经济形势下,波拿巴承诺带来秩序、安定、发展,便契合了法国人民的心愿,最终颇为荒谬地建立了法兰西第二帝国。从表面上看,波拿巴的独裁统治确实为法国带去了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转变。但我们必须看到,恰恰是波拿巴本人扰乱了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原本相对和缓的政治秩序,主动激起了种种纷争,并将动乱的原因推诿到其他试图捍卫共和制度的派别身上,以达成自己的政治目的。因此,“拿破仑主义”或言之“波拿巴主义”带来和平与稳定,在19世纪中后期的法国本质上是一个伪命题,因为那些“难以形容的喧嚣的混乱”恰是发源于波拿巴本人。在经历了自1848年后近30年所谓的“拿破仑主义”的统治后,法国人民逐渐与这种“拿破仑精神” “断然决裂”也就不足为怪了。
马克思自述的写作《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最终目的,才是其“国家政治学批判”的理论旨归。他批评当时德国的一些学者动辄将近代政治哲学研究与古罗马做“肤浅的历史对比”(12)②③④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7页,第553页,第466页,第379页,第478页。,却忽视了古罗马时期的政治参与者仅是贵族与自由民,充当社会劳动者的众多奴隶根本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可言;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参与者,却是全体社会成员,因此,两者不可能有太多共通之处。我们看到,尽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无产阶级名义上与资产阶级一样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他们却无法在“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中真正发挥作用。这是因为,无论是作为统治形式的国家,还是作为法权规范的制度,都是对其相对应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反映。借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著名的“吉尔巴特段”的表述,这些内容仅是对现实的表示,并不能对现实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13)②③④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7页,第553页,第466页,第379页,第478页。。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举的例子大多属于经济范畴,并未涉及政治领域,但或许我们仍可由此做一推论: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无产阶级想要合法地掌握政治主导权,也是“非正义”的。
马克思理论的科学之处也正在于此。在马克思看来,上述尝试不仅是“非正义”的,更是注定失败的:“无产阶级中有一部分人……不去利用旧世界自身所具有的一切强大手段来推翻旧世界,却企图躲在社会背后,用私人的方法,在自身的有限的生存条件的范围内实现自身的解救,因此必然是要失败的。”(14)②③④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7页,第553页,第466页,第379页,第478页。如果说《资本论》以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科学分析论证出了其崩溃的必然性,那么,《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便阐明了看似“平等” “民主”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虚假幻相。代表“人民主权”的资产阶级“公意”无法包含与其存在根基发生直接冲突的无产阶级“众意”,这一蕴含在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哲学中的“二律背反”,指明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结构性矛盾,也使得马克思的“国家政治学批判”成为可能。
罗素曾说:“最成功的民主政治的政客,就是成功地废除民主,并成为独裁者的那号人物。”(15)罗伯特·罗素:《权力论》,吴友兰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85页。而作为历史亲历者的托克维尔则认为, “对于我们的共和国来说,路易·拿破仑是最大的而且是最持久的危险。”(16)托克维尔:《托克维尔回忆录》,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79页。矛盾就此产生:为何资产阶级代议制会选举出一个“最大的危险”作为总统?为何时人口中的“白痴” “无赖”会成为“最成功的政客”?质言之,为何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会内生出自己的掘墓人?这便是马克思“国家政治学批判”所回应的问题。
柄谷行人就此给出一个论断:“波拿巴就任皇帝的过程,只有在资产阶级议会制中才会发生。”(17)④ 柄谷行人:《跨越性批判:康德与马克思》,赵京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第191页,第189页。他同时也承认,此事“无论对当事人还是旁观者来说,都像奇怪而不可解的‘梦’一样”④。欲探究这个“梦”具体的发生机制,首先需要引入当代政治学研究中的“TINA”原则。所谓“TINA”,即“别无他选” (There Is No Alternative)。这一观点部分源于20世纪末的“后政治”(post-politique)思想,亦被称为所谓“第三条路线”。按照这一观点,以往选民投票往往基于意识形态,即左派与右派的对立,但慢慢选民意识到,意识形态层面的争论并不能帮助其解决现实问题。针对这一现状,有论者给出这样一种解决方案:“解决办法还是有的,只要将其付诸实践就行;重点是要实行‘良好的治理’。”(18)达维德·范雷布鲁克:《反对选举》,甘欢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23页。当然,波拿巴成为“唯一选择”,绝非是因为当代政治制度下选民对现实的无奈,更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当时各阶级与利益集团的权衡与妥协。
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叙述中,当时的法国社会主要由以下几种力量构成: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者,资产阶级共和派(温和派),资产阶级君主派。其中,君主派又可根据血统或政治目的划分出诸多派别。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者的代表由于1848年上半年暴动的原因,或是被捕入狱,或是为自保脱离了这一派别,因此,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者事实上缺乏真正的利益代言人。而资产阶级共和派的代表、议会主推的总统人选卡芬雅克将军,却因为镇压暴动过于激烈引起了无产阶级和部分资产阶级温和派的反感,比起投票给卡芬雅克,他们更愿意选择路易·波拿巴。至于一心想要恢复封建制度的君主派,甚至难以在其家族内部找到一位既能代表自身利益又能满足民众需求的候选人。波拿巴抓住了这一空隙,声称:“只有我拥有国家真正的力量,只有我能给右派带来它缺乏的民心,因为上层阶级不理解人民,因此也不被人民所理解,这是我们一切灾难的根源。”(19)路易·吉拉尔:《拿破仑三世传》,郑德弟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74页。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拿破仑后代、又与各阶级均存有关联的路易·波拿巴,就成了各方的唯一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这种综合阶级分析与“TINA”理论的历史诠释框架虽能解释路易·波拿巴的当选,却不足以为其日后“合法”称帝给出一种强有力的解释。事实上,路易·波拿巴在当选后几乎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但他却依然能用短短三年时间就将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转变为帝国。这一过程背后的成因便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中的结构性矛盾,亦即马克思“国家政治学批判”真正的理论指向。
著名政治思想史学者乔万尼·萨托利认为,近代西方政治哲学视域中的“民主”,即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根基的“资产阶级民主”,“始终是自由主义民主”(20)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古典问题》,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672页。。让我们暂且先将目光转回到上文柄谷行人的论断上。他说,波拿巴的登基只会发生在“资产阶级议会制”中。柄谷行人在此想强调的不仅是“资产阶级”这一属性,更是“议会制”这一架构。从发生学意义上讲,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哲学肇始于对中世纪专制王权与神权等“利维坦”的反抗与恐惧,其出发点便是为原子化个人的主体性觅得合法性,以维护其私有的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因此,其民主理论更强调天赋的“自由” “平等”,而非可能需要后天加以调节的“公平”。一旦这一点得以明晰,萨托利理论的尖锐之处便不言自明。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给出的民主范本,是古希腊城邦式的直接性参与民主,而非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后通行的代议性选举民主。而且,这种代议制民主恰恰是卢梭所批判的:“同主权是不可转让的道理一样,主权也是不能由他人代表的。主权实质上就是公意,而意志是绝对不能由他人代表的。它要么是自己的意志,否则就是别人的意志,中间的意志是没有的。”(21)③卢梭:《社会契约论》,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06页,第76页。但卢梭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他所追求的理想性民主制度是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这么完美的政府是不适合于人类的。”(22)③卢梭:《社会契约论》,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06页,第76页。于是,我们看到,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仿佛一株被嫁接在“人民主权”基础上的无根之木,议会制与“人民主权”被强行拼接到了一起,其代价便是运行过程中的失衡与崩溃。
关于这一问题,柄谷行人的批判性分析大致可分为两点。
其一,柄谷行人指出,资产阶级代议制“是通过把存在于‘阶级’和‘统治’中的个人还原到‘自由’的个人,从而抹掉了其阶级关系和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在议会选举中每个人是自由的。然而,这是建立在现实的生产关系被舍弃之上的”(23)⑥柄谷行人:《跨越性批判:康德与马克思》,赵京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第203页,第203页。。而柄谷行人这一所谓的“现实生产关系的舍弃”,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表述更为透彻:“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其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就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24)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4-205页,第486页。劳动者一旦出卖劳动力成为工人,其只有在就其自身与资产阶级议价的过程中才有“自由” “平等”可言。在此之后,生产资料受控于人,他们已经失去了平等讨论政治权利的筹码。在此意义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其“国家政治学批判”提供了一种更为基础的底层逻辑论证。
其二,柄谷行人还指出,“议会制”的另一症结是匿名普选。在这种运作方式下,“‘代表者’与‘被代表者’从根本上被切断了,两者变成了一种任意的关系。因此,由匿名投票选出的‘代表者’不再受到‘被代表者’的约束。换言之,虽然实际上并非如此但‘代表者’可以摆出代表万众的架势,而且他们也真的这样做了”(25)⑥柄谷行人:《跨越性批判:康德与马克思》,赵京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第203页,第203页。。这种“切断”,便是资产阶级代议制的问题所在。法兰西第二共和国议会的议员在由人民普选产生后,失去了来自选举者的约束,但他们却忽视了一点,即总统也是由全民普选产生的。而这一“切断”导致的后果,便是马克思说的:“民选的国民议会和国民只有形而上学的联系,而民选的总统却和国民发生个人联系。国民议会的确通过它的各个代表反映着国民精神的多种多样的方面,而总统却是国民精神的化身。和国民议会不同,总统是一种神权的体现者,他是人民恩赐的统治者。”(26)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4-205页,第486页。
马克思将以上缺陷称为资产阶级代议制的“阿基里斯之踵”。这一漏洞在看似完善、庞大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中,渺小却致命。波拿巴捕捉到了这一制度缺陷。他广泛联系社会各阶层与利益集团,加强其与国民的直接联系,最终“逼宫”议会,要求废除宪法中关于其任期限制的条款。这一动议当然不会得到议会的认可。在这一情况下,资本主义代议制民主中的固有矛盾被推至极限,如马克思所言:“当波拿巴撕毁宪法时,他的行动是合乎议会精神的,而当他解散议会时,他的行动又是合乎宪法精神的。”(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6页。于是,资产阶级代议制中的“二律背反”赤裸裸地展现在世人面前:本应代表人民意志行使立法权的民选议会,却无法满足多数人的诉求;而代表多数国民意愿行使行政权的民选总统,却想要干预民选议会的立法权,目的更是要推翻民主制度,建立独裁统治。
马克思的“国家政治学批判”之所以必要,便是因为上述问题源自“人民主权”这一政治理念与“资产阶级代议制”这一政治制度在根本上的错位。卢梭虽然承认了其理论中的浪漫主义与理想主义色彩,却未能给出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讲,在西方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框架内,这一问题很难得到彻底解决。因为,无论是作为前提的“人民主权”思想,还是作为现实的代议制选举,均无法被舍弃。其结果便是这一“错位”得以永久性存在。但如其“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样,马克思的“国家政治学批判”不仅能科学地阐明现有制度的缺陷,更能革命性地给出指向未来的替代性方案。这便为我们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可能。
法国政治家西哀士曾有言:“一个国家不论以何种方式表达其愿望,只要它是自己的愿望就足够了;一切方式都是对的,因为国家的意志永远是最高的法律。”(28)转引自卡尔·施米特:《政治的神学》,刘宗坤、吴增定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59页。换言之,当关于“人民主权”的论域从某一特定阶级转移到国家整体时,任一阶级利益的实现均不存在“正义”与“非正义”可言。细究之,在“人民主权”框架内,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政治参与者,不会因身份、地位等影响其投票比重。这种民主思想要求的是国家内部的“同质性”。而“资产阶级代议制”这一现实政治制度若想符合“人民主权”理想,它必须为所有选民提供一种“同质性”担保。然而,这种担保除非控制、消灭无产阶级,否则永远无法实现,因此,“资产阶级专政”下的议会制只能是一种“异质性”的民主。后者便是施米特所说的:“抽象的人人平等,只能是就平等而谈平等,没有任何危险的平等。这是与不平等没有必然关联的平等,所以也是在理论和实践上毫无意义、不相干的平等。”(29)卡尔·施米特:《合法性与正当性》,冯克利、李秋零、朱雁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7-18页。在施密特看来,卢梭的“同质性民主”,本质上不是一种现实的政治架构,而是一种人道主义视角下的自由主义浪漫派幻想。而现实的代议制民主距真正的民主还存在着无法逾越的“异质性”鸿沟。马克思的“国家政治学批判”,若要实现对近代西方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真正超越,就必须给出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
被众多学者忽视的一点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的路易·波拿巴就曾短暂地超越了资产阶级代议制下的“异质性”。尽管波拿巴在竞选及称帝的过程中主要依靠的是资产阶级的力量,但其本身却不具备资产阶级属性,而属于“流氓无产阶级”,他与无产阶级、资产阶级间均存在本质差异。与之相比,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间反而更为接近。马克思如此评价波拿巴发动的雾月政变:“在议会中,国民将自己的普遍意志提升为法律, 即将统治阶级的法律提升为国民的普遍意志。……法国逃脱一个阶级的专制,好像只是为了服从一个人的专制……斗争的结局,好像是一切阶级都同样软弱无力地和同样沉默地跪倒在枪托之前了。”(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3-564页。由此可见,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下,只有当存在一股不属于资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却又不存在根本矛盾的政治力量时,才有可能借用资产阶级的力量压制资产阶级,实现社会层面真正意义上的“同质性”平等。但必须看到,只是当路易·波拿巴存在时,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借助这一“他者”的反衬才达成了短暂的、表面上的“同质性”,而在这种“一个人的专制”发生前后,两者都处于敌对状态。
于是,一个问题在此产生:除了“异质性民主”与“同质性专制”外,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同质性民主”是否可能?此外,萨托利还提出过一个问题:“在权力问题上,重要的区别是名义持有者和实际行使者之间的区别。权力终究是exercitum(行使权)。无论怎样理解和定义,人民怎么能够成为实际的权力行使者呢?名义上掌权的权力显然不能解决人民主权的问题。”(31)⑤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当代论争》,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59页,第29页。《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路易·波拿巴的称帝,名义上固然是全民公投的民主选举结果,但却丝毫不影响其专制本质。那么,马克思的“国家政治学批判”能否回应这两大问题呢?
一方面,马克思拒斥在“资产阶级专政”的状态下有任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性存在。1848年初成立的临时共和国曾存在一段短暂的资产阶级温和派和工人阶级领袖执政的时期。但马克思是如此评价这一时期的:“这样和气地抛开阶级矛盾,这样温和地调和对立的阶级利益,这样想入非非地超越阶级斗争……巴黎无产阶级就沉醉在这种宽大仁慈的博爱气氛中了。”(32)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0页,第100页。对于缺乏对当时社会足够清晰认知的巴黎无产阶级,马克思进行了直接的批评:“巴黎无产阶级还只能在观念中、在想象中越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范围,而当需要行动的时候,他们的活动却处处都为资产阶级共和国效劳。”(33)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0页,第100页。随后的历史也证明了马克思判断的正确性,当两大阶级间的矛盾逐渐无法调和时,资产阶级政府果断开始使用暴力压制无产阶级。
另一方面,马克思并未在对未来共产主义的设想中给出具体的政治建构方式。这恰恰也是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科学性所在。马克思否认问题可能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中解决的原因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无产阶级的剥削与异化下,难以实现真正的民主与平等。因此,对真正的“同质性民主”的讨论,必须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推翻之后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理论的无力,因为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设想从来都不是“弥赛亚”式的降神救世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已宣告:“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9页。在马克思看来,在人的全面解放得以实现的“理想王国”中,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下的问题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失而自然地消解。
那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崩溃之前,马克思的“国家政治学批判”对现实就无能为力了吗?萨托利曾经给出一种观点,对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或许会有所帮助:“民主的理想不能界定民主的现实,反过来说,现实中的民主不是理想的民主,也不可能同它一样。”(35)⑤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当代论争》,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59页,第29页。萨托利对所谓“民主的理想”与“民主的现实”的区分,其理论矛头指向的是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前提合法性问题。细思卢梭的“天赋人权”思想,其理论显然带有一种“自上而下”的浪漫主义的前提性预设,而非源于“自下而上”的对现实的科学抽象分析。由此,康德对“先验理念”及其幻相的批判进入了我们的视野。“人民主权”的这种先验预设,用康德的话来讲,“就好像它们产自一个极为充足的必然原因似的”(36)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04页。。但是,在康德那里,这种来自先验预设的理想只能是一种理性的范导性原则,任何试图把这种理性的范导性原则作为一种实体性的建构性原则来发挥经验性作用的想法,本质上都是一种偷换主体的“先验幻相”。康德认为:“以作为或然概念的理念为基础,理性从它们出发的假设性应用真正说来不是建构性的,……它们并不具有因此得出作为假设或假定的普遍规则的真理性的性质……相反,它们只是范导性的,以便尽可能地由此将统一性引入特殊的知识,由此使规则接近普遍性。”(37)④ 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21页,第249页。
由此反观《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种种乱象与矛盾,马克思的“国家政治学批判”的理论进路便能得到一种更为清晰的凸显。当资产阶级试图把一种先验的范导性原则直接应用于实践时,他们便已经陷入了“先验幻相”当中,其政治制度的失败已然不可避免。所谓“人民主权”理论本是一种超脱经验层面的纯粹的理论预设,全体民众的“同质性”是这一预设无法抹去的思想底色。将这种范导性理念直接拉入现实的政治建构领域中,其结局就是面对“异质性”现实的冲击时无法给出有效的回应,反而让路易·波拿巴借机实现了一种“同质性”的专制。其实,波拿巴同样不自觉地陷入了这一“先验幻相”之中。他的权力合法性从表面上看来自资产阶级代议制的规则与漏洞,其深层原因则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歪曲,即利用全民公投成为人民主权的代行者。但其治下的人民,本质上却仍是“异质性”的人民。波拿巴为了维系暂时的“同质性”,不得不持续从不同阶级手中夺取利益转送给另一阶级,或者用马克思的话来说,“窃取整个法国,以便将它再赠给法国”(3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6页。。这种把戏一直到他难以为继不得不下台才宣告终止。
至此,马克思“国家政治学批判”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问题域的转换,即在哲学意义上应该如何走出资产阶级民主的“先验幻相”,从而在现实中实现真正的“人民主权”。让我们再回到上文《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论述中去。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一定义,已经表明了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性区别,即共产主义可以将一种纯粹的理性概念变为实践的理性概念。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受限于其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与剥削手段,无法解决无产阶级相较于资产阶级而言的“异质性”问题。共产主义则不同,在人得到解放、实现全面发展之后,作为“先验理念”的“人民主权”在实践理性框架内可以转变为“超验理念”,从而在经验层面发挥作用。其实,康德的“先验理念”与“超验理念”其所指并无本质区别,均指一种纯粹理性的理念。其“先验”与“超验”之别主要体现在其存在层次上,即前者是“先于经验”而存在的,后者则是“超脱于经验之外”而存在的。这一区分实际上又与康德对“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区分紧密相连:“‘先验理念’还是相关于某个不确定的认识对象而言的,‘超验理念’则根本不是针对认识对象而是就其不可认识但可实践的目标而言的。”(39)邓晓芒:《康德的“先验”与“超验”之辨》,《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简而言之,在“纯粹理性”层面试图以知性规律把握“先验理念”,便会有“先验幻相”的出现;但如果在“实践理性”层面运用“超验理念”,却是“在任何时候都是极富成果的,而且就现实行动而言是不可避免地必要的”(40)④ 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21页,第249页。。由于上文所述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性缺陷,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民主权”这一“先验理念”永远无法得到“超验性”处理。但是,当我们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走向共产主义运动时,也就从“纯粹理性”层面步入了“实践理性”层面。由于共产主义对剥削的消灭与人的解放的实现,“人民主权”理念作为“超验理念”,进而发挥范导性作用便不再会受到限制。
在由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过程中, 1871年的“巴黎公社”运动是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实践。马克思指出,尽管“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人阶级政府,但“多种多样的人把公社看成自己利益的代表者,这证明公社完全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形式”(4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7页。。公社的委员、职员、法官等官吏全部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且可以罢免。这样一种政治架构从根本上解决了《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指出的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内部出现的“主权行使”与“人民意志”的“二律背反”问题,同时对萨托利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强有力的回应。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到替代后,基于“同质性”社会的“人民主权”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得以实现。
长期以来,马克思究竟有没有一种政治哲学、应该如何建构马克思的政治哲学等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近年来,许多学者都在尝试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资本论》等著作中挖掘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思想,可苦于缺乏足够的文本支撑,只能借助西方政治哲学的框架与资源进行讨论。这一点无可非议。但如马克思所说,初学外语的人总是要先把外语翻译成本国语言再使用,但“只有当他能够不必在心里把新语言翻译成本国语言,能够忘掉本国语言而运用新语言的时候,他才算领会了新语言的精神,才算是运用自如”(4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71页。。我们认为,马克思的“国家政治学批判”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撑起其政治哲学“新语言”这一问题,当然有讨论的空间。但基于《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讨论,至少可能为学界多提供一种忠于文本、忠于马克思本人的语言运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