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舒涵
(西安音乐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司马迁(前145 年或前135 年—不可考)字子长,生于龙门(西汉夏阳、即今陕西省韩城市),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史学家、思想家。他为李陵辩护①,因此触怒汉武帝,被处以腐刑,出狱后完成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该书记载了从传说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太初四年的历史,其中所含内容共一百三十篇,分别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史记·乐书》的音乐美学思想范围广泛,其中“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则行正”这一命题的涵义、美学意义对后世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司马迁的《史记·乐书》中记载了:
太史公曰:夫上古明王举乐者, 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则行正。故音乐者,所以动荡血脉,通流精神而和正心也[1](P78)。
《史记·乐书》中认为人民凭借音乐改善惰性调和内心,故雅颂之乐各得其所,人民就会端正安定,军歌响起士兵情绪振奋;而演奏郑卫之曲,人民内心就会变得逐渐放纵……所以音乐就能用来流通精神、活动血脉、调和中正之心的。并在此基础上司马迁认为,舜弹五弦琴并作乐《南风》天下安定,纣作《朝歌》身死国亡……所以说贤明的君王推行音乐,不是为了娱己纵欲,而是为了用音乐治理国家。端正教化均从音乐开始,音乐中正行为端正②。
司马迁在《史记·乐书》中崇尚雅颂之乐贬低郑卫之曲,认为只有雅颂之乐才能“正教”“治国”。关于“正教”,司马迁认为音乐是用来活动血脉、流通精神、调和中正之心及改变性情的;关于“治国”,司马迁认为音乐能治国是上古贤明君王推行音乐的原因,他们想用音乐治理国家使得政教平和、国家稳定。《史记·乐书》中的音乐美学思想范围广泛,涵盖了音乐与社会、音乐与自然、音乐与政治等方面,并以儒家思想为主,阴阳杂家思想为辅,展现了汉代思潮的相关特征[2](P258-259)。本文以“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则行正”这一命题为基础,结合《史记·乐书》及相关文献,尝试探讨该命题的相关美学思想[3](P1161)。
笔者将结合《史记·乐书》“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则行正”这一命题的背景,来探究“正教者皆始于音”中“音”是什么,以及“音正则行正”中“音正”的内在涵义,从而对此命题进行介绍。
蔡仲德先生认为只有合乎礼义的雅颂之乐可以“正教”“治国”。他认为司马迁在《史记》中贯穿推崇雅颂、贬斥郑卫的思想,认为音乐可以治国如尧舜的盛世,都是因为礼乐(《自序》)③;音乐也可以亡国如周幽王一般,王道缺乏,礼乐废止(或称“礼乐衰”)。进而(《自序》)④笔者认为“音”会治国还是亡国,取决于“音”本身是否具有端正教化的属性,或统治者是否将“礼”入“音(乐)”。
《史记·乐书》中司马迁认为(君子)考虑到地方不同,民情习俗也就不同,所以就广泛采集歌谣,使之和谐合律,用以弥补过失,移易风俗,传播政治教化。天子亲临明堂观乐(借以了解民情,辅助政教),人民则都凭借这种音乐荡涤邪气,助长正气,改善情性⑤。西汉时期广泛收集民间歌谣的一种乐府活动被称作“采诗夜诵”,在《文心雕龙·乐府》中,范文澜先生在书中注释阐述了采诗夜诵的涵义,即“夜诵即绎诵……反复推演谓之绎”[4](P31-33)。汉乐府中乐工采集民间音乐的范围很广,其原因是在汉武帝执政时,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加之汉武帝时常对外交流,如张骞出使西域等,这种社会条件有利于文化与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公元前112 年汉武帝将乐府进行改组,汉代乐府的乐工在广泛收集、整理民间音乐及少数民族乐曲的基础上,对民间歌谣进行编排,并制成新的曲调[4](P31-33)。故笔者认为,“音”是本身能够进行“教化”的音乐或是被改编的民间音乐,民间音乐只要可以经过挑选并被宫廷吸收归纳,进行改编使之和谐合律,并传播政治思想,它就是“端正”的音乐,就可以起到“教化”作用。
司马迁认为音乐能够端正教化的原因是作乐需要“节制”。凡作乐者,所以节乐。君子以谦退为礼,以损减为乐,乐其如此也[3](P1109)。司马迁认为作(音)乐的本身需要“节乐”,援“礼”之“节”入“乐”,只有作乐之人节制享乐,所作出的音乐才能教化端正民众。若“乐”有自身危机(不能教化民众),统治者为了维护其合法性会重立权威,以固乐本[5](P62-69)。例如在汉成帝时期,汉成帝沉迷酒色荒诞无度,国库匮乏国家混乱;汉哀帝在即位之前目睹了西汉政治的混乱与腐败,认为是郑、卫之声兴才使得国家混乱“郑声淫而乱乐,圣所放,其罢乐府。”[6](P38)因此汉哀帝将乐府的乐工裁减,只容许祭祀和军队所用的音乐在宫中继续存留,进而重立权威,以固乐本。
而在宫中继续存留的“音”,只要是雅、颂之音,就能够“端正”人民行为⑥。所以说雅、颂之音各得其所,人民的行为就端正;高亢的军歌响起,士兵的情绪就振奋;郑卫之曲奏出,人心就变得放纵[7](P350)。所以笔者认为只要是被宫廷乐府改编过的、可以教化人心的,都被称作“雅颂之音”。
《史记·乐书》中,“正教者皆始于音”中的“音”,在司马迁看来能端正人心教化人民的,遵循节乐的基础上的雅乐,或经过乐府改编后的俗乐,合乎礼仪规范的都是“音”。在笔者看来,“音”的涵义取决于“音”本身是否有端正教化的属性,也就是说统治者在改编的过程中是否将“礼”入“音(乐)” 。
司马迁认为音乐可以培养端正教化,音乐的源头是端正及教化,音乐“正”了行为也就“正”了,故笔者将考据“正”的涵义。“正”可以引申为“正心诚意”。“正心诚意”最早在《礼记·大学》提出,“正心诚意”是古代儒家倡导的一种内心道德修养的过程。“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⑦
《礼记·大学》中认为想要弘扬光明正大品德的人,就要先治理好自己的国家,进而管理好自己的家庭,这样就可以修养自身的品性,而想修养品性的人,就要端正自己的思想,使得自己的意念真诚,获得知识,《大学》中认为获得知识的途径是在于认知研究万事万物。这里的“正”是端正的意思,是符合道理、合乎法则及合乎礼仪规范的意思。笔者认为在《大学》中,想成大事底层逻辑是格物致知且端正心态,只有这样治理国家才能“明明德”。
关于“正心”,《大学》中有“身有所忿,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同时“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8](P35-36)。也就是说如果被愤怒等坏情绪所控制,心灵就会被扭曲,不能更好地修身养性。因此,只有通过“正心”,即自身心理调节和道德自律端正心理,才能做到“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做到不受不良情绪的影响。可见,这里的“正心”就是通过自我控制,纠正自身的错误有害思想,保持一个良好健康的心态[9](P9),以此“心正”。所以通过“正心”在《大学》中的相关解释,并结合作乐之人来看,笔者认为只有“心正”的作乐之人,其心思纯正、思想端正,创作出来的音乐才能够教化民众,才会“音正”。《史记·乐书》中“音正则行正”的意思是,心正才会音正,音正才会行正。
综上,“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则行正”这一命题,笔者认为“正教”是指端正教化的音乐可以教化人心,“治国”是在正教的基础上统治者可以更好地治理国家。强调了拥有教化属性“音”的重要性,“音”是人民端正教化的源头;同时,作乐之人需要“正心”,只有心思纯良做人合乎礼义教化,做出来的乐是“正音”的,这样才能“正教”“治国”。由此,司马迁的音乐美学思想可以分化为礼乐的教化功能及“乐”的情感隐喻功能。
关于“正教”。司马迁认为:人民都凭借这种音乐荡涤邪气,助长正气,改善情性。所以说雅、颂之乐各得其所,人民的行为就端正;高亢的军歌响起,士兵的情绪就振奋;郑卫之曲奏出,人心就变得放纵……端正教化都是从音乐开始的,音乐中正了,行为也就端正了⑧。所以音乐是用来活动血脉,流通精神,调和中正之心的[7](P351)。蔡仲德先生认为《史记》推崇雅颂之乐,贬斥郑卫之音,重视音乐养正防邪、教化治国的作用,且只有符合礼义的雅颂之乐才可以进行礼乐教化。笔者赞同蔡先生的观点,司马迁以军歌与郑卫之曲作比较,得出不同的音乐类型导致人心状态不同的结论,以此提出“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则行正”。合乎礼义的雅颂之乐可以端正人心教化民众,将音乐与人心进行链接起到了正心的作用。
在《后汉书》列传篇的《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中,“湛虽在仓卒,造次必于文德,以为礼乐政化之首,颠沛犹不可违。”[10](P895)伏湛虽然在仓猝,但是他的举止都合乎于礼乐教化,他以礼乐教化为首要,颠沛流离的时候也没有违背。刘湛在颠沛流离时不忘记礼乐,说明了礼乐教化的重要性,在其背景下,人民做人做事都谨遵教化,例如乐府诗中的《白头吟》据《西京杂记》记载,因为司马相如即将纳妾,卓文君写这首诗来表达自己想要两人相守,否则恩断义绝的意愿,这首诗问世之后,“相如乃止”,司马相如便没有纳妾⑨。这个例子就表现了礼乐教化对人影响的成功之处。《汉书·董仲舒传》中提到“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11](P941)其意思是所以圣明的君王死了,但是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年,这都是礼乐教化的功劳……所以君王功成作乐,音乐就是他的德行,音乐可以变民风化民俗,它改变百姓很容易,教化人的成果也很显著。阐释了音乐教化对社会、百姓的作用。由此可知,教化可以从雅颂之乐中开始,只要音正了,就能够影响人民的行为。
蔡仲德先生在《出路在于“向西方乞灵”——关于中国音乐出路的人本主义思考》一文中认为音乐是“礼”的附庸[12](P7-17),并认为中国音乐发展创造的方向需要音乐回归“我性”[12](P7-17),笔者赞同其观点。音乐中一旦有政治的加持,音乐本身的纯粹性会被削弱,从而使得礼乐成为了政治的附庸。但同时笔者认为,首先,礼乐制度诞生是统治者为维护政权的稳固而创造的,其目的是美化其政治。虽然音乐本身是自由的,但从礼乐制度中产生的音乐从一开始就被打上鲜明的政治烙印,并为统治阶级的政治服务。其次,乐府的发展与消亡也都和政治有很大的关系,政府资助及管理下的乐府维护并发展音乐,对音乐的传承和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西汉时期,礼乐教化是统治者进行音乐审美教育的一种手段,即以“正音”为基础,以雅颂之乐为礼乐教化内容,以人民为礼乐教化对象,以乐府为礼乐教化的辅助工具。因此,礼乐的教化功能是当时音乐审美教育主要的教育实践活动之一。“乐”可以变民风、化民俗,这种教育实践活动的存续促进了当时的社会和谐。教化从雅颂之乐中开始,只要音正了,就能够影响人民的行为。
关于“治国”。司马迁认为:舜弹五弦琴,作《南风》之诗进而天下安定;纣作朝歌北部之音而身死国亡……贤明的君王之所以要推行音乐,不是为了娱乐,而是想要用它来进行治理国家[3](P1161)。端正教化都是从音乐开始的,音乐中正了,行为也就端正了[7](P351)。蔡仲德先生认为,音乐可以治国也可以亡国的原因是天能报福与殃,借天人感应以推崇雅乐。笔者赞同蔡先生的观点,司马迁将舜作《南风》与纣作《朝歌》做比较,回答了为什么舜道路通畅而纣道路险恶的原因,从天人感应的方面说明了作正乐与作淫乐分别影响了国家道路,说明了音乐端正的必要性以至于影响国家道路的端正,进而论证音乐对国家政治的重要性,即朝代的音乐端正,其君王就是贤君,其国家就发展的更好;反之,若一个朝代的音乐不端不正,其君王也昏聩,国家也会礼崩乐坏,直至灭亡。
“治国”是讲述“乐与政”的关系。用音乐治理国家,承认音乐在政治上的功用从周朝就有了。《周礼·春官宗伯》中提到“凡乐,掌其序事,治其乐政。”[13](P411)可以说明,周朝的音乐就已掌管事序并治理政治了。在《国语·周语下》中也提到了“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2](P53)其意思是政治效法音乐,音乐必须协和,协和出于平正,作者将治理国家比作演奏音乐,认为演奏音乐所要追求的乐曲是和谐和平的,而治理国家也是一样的。将政治的治理和音乐的演奏联系起来,强调了音乐的重要性与其在政治上的功用。司马迁一直向往周朝,认为周朝是理想的国家状态,“美政”造就了一个理想的国家。其中,“美政”是一种政治治理形态,其具有审美特性,也具有理想化的生存形态的特性,礼的道德教化和乐的人格锻造是实现“美政”的基本途径[14](P92-98),而礼、乐则是维系“美政”立体秩序的媒介,是实现“美政”的现实保障和手段,其中,“乐”是“政”的象征物,“政”则树立了“乐”的规则与标准,也就是政治影响着音乐的内容、形式与发展,同时音乐也巩固了政治。在“乐”与“政”通中,二者相联使得“礼乐”成为了一种具有文化代表性的政治制度,同时成为了改善人民性情、懂廉耻知得失的重要统治工具[15](P69-76)。
在“乐”与“政”的关系中,其美学意义是音乐的象征性作用,也就是指“乐”本身具有情感隐喻的特征。关于音乐的“他律性”,是指音乐本身,也就是音响所无法包含的,但是听众可以通过音乐知晓所表达的内容,这种内容是由于音响而产生想象或联想获得的内容成份[16](P96)。由于“乐”的他律性,能够给听众产生联想以教化人民,这样能对社会及政治具有稳定性的作用,通过音乐教化使人民安心于自己的社会生活,实现统治者的“和平”之治,从而维护统治者的最高利益,这才是君子制礼作乐的最终目的与最高理想[17](P156-157)。所以贤明的君王推行音乐的目的是治理国家。
司马迁认为音乐是用来活动血脉、流通精神、调和中正之心的。所以宫音能活动脾脏调和正信(公理道义之心),商音能活动肺脏、调和正义(公正的、符合人民利益的道理),角音能活动肝脏、调和正仁(中正仁和),徵音能活动心脏、调和正礼(规正礼法),羽音能活动肾脏、调和正智(无分别心则不生傲慢,不生妒忌)[3](P1159-1161)。司马迁认为音乐能通达人的五脏六腑,对人身体和情绪的影响都是巨大的。这对后世的中医养生及音乐治疗都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音乐治疗是以音乐为手段,是一种促进人类身心健康的现代的治疗方法和治疗活动。这与《黄帝内经》中提出的五音、五行、五脏之间的内在联系有着紧密的关系。《黄帝内经》提出了“治未病”的理论思想,通过运用音乐调理人们的情绪,改变人的消极的生活状态。“治未病”与音乐、五脏、情志三方面结合,通过音乐活动,从预防角度出发,使人保持平和的心理状态,以此预防疾病的发生[18](P69-71)。在《医家心法》中“七情过度,必生拂郁”[19](P2),也讲明了七情和悦是心理健康之根本, 从预防角度出发,用音乐来宣泄喜、怒、悲、思、愁、恐、惊七种情绪,是达到七情和悦的关键,也是“治未病”的音乐心理治疗基本思想[20](P62-64)。利用音乐以渲泄心中积郁、愤怒,使心理的不平衡得到情感上的宣泄,使得情绪安定。这对后世的中医养生及音乐治疗都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使得我国中医学得以飞速发展。
《史记》在史学史上具有极高的价值和地位,它是司马迁一生心血的结晶,其背后所蕴含的坚毅不屈的“发愤”精神,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发愤”写作的精神强调自我奋斗和不懈努力,司马迁被汉武帝处于腐刑依旧坚持完成了《史记》的创作,可见《史记》就是“发愤著书”的产物,它对儒家思想有重大突破,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李贽的“诉心中之不平”说都与此有深刻的联系[2](P369-377)。这种精神也可以转化为现代社会中的积极向上、奋发向前的个人价值观,鼓舞了青少年们对于学业的热情及对于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中“不平”的音乐审美观的体现。在编写过程中,司马迁并没有简单罗列历史事件,而是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客观评价。他敢于挑战传统观念,对历史事件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史记》已经不单单是历史记录,更是对人类命运的思考和探索。这种人文精神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马迁与《史记》所展现出的“发愤”精神内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精神内涵不仅是中国文化的宝贵财富,更是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指引。在当今社会,我们仍需要汲取这些精神营养,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人生价值。
《史记·乐书》中司马迁所提出的“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则行正”的命题,笔者认为命题中的“音”是人民端正教化的源头,合乎礼义的雅颂之音正了,人民的行为才能端正。这一命题的音乐美学思想有:礼乐教化是统治者进行音乐审美教育的一种手段和教育实践活动,由于“乐”的他律性能维护统治者的最高利益,也是统治阶级推行音乐的目的。这一命题对后世的音乐治疗、中医的养生观念及其“发愤”精神态度有很深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