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会
在我国的民族传统文化中,书法这一艺术门类既能够充分体现出我国的文化底蕴,也能够彰显出我国的人文内涵。将书法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的教育提议距今已有10年之久。然而,我国现阶段的中小学书法教育不管在教育体系,还是在教育实践方面,均未能够有所建树。基于此,本文结合当前国家的“双减”政策,分析中小学书法教育的背景要求、教育功能以及具体的实践思考,促进我国中小学教育体系在现代化的转型升级,也能够兼顾人文性与思想性。
书法艺术不仅是我国特有的民族艺术形式之一,也代表着我国社会文化的发展进程。书法艺术对于中华民族而言不仅有着重要的民族代表性,同时也兼具着民族教育性。然而,在现阶段的中小学书法教育实践过程中,其教育功能与教育价值始终未能真正发挥出来。诸多限制因素都使书法教育的人文性与思想性无法在中小学教育实践中得到很好的呈现。基于此,在当前的“双减”政策背景下,应从人文性与思想性分析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未来走向,从而明确我国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路径。
一、“双减”政策下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育新背景及教育新要求
(一)教育新背景
在我国的义务教育体系中,学生的学习压力始终都是绕不开的教育问题,虽然国家近年来针对教育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最终取得的实践效果都不如预期。为此国家正式实施了“双减”政策,从其本质上来看,“双减”政策不仅是要减轻学生的课业压力,优化学生的学习成长环境,还是对于中国教育体系的改革,也是对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的变更。在教育部2022年2月8日公布的《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中,“双减”政策依旧是一项重要的教育实践工作,其中特别强调要对各地方的非学科类培训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管与公益属性区分,以此防止教学压力的野蛮生长。从这一教育新背景来看,书法教育则是最重要的一项“非学科类培训活动”,将其在中小学教育阶段中进行推广实践,不仅能够提升中小学生的民族价值观念,还能够培养其自身的民族文化意识。
(二)教育新要求
从现阶段的教育工作方向来看,“双减”政策不仅仅是要减轻学生的家庭作业压力,同时强调让学生拥有更多自由的时间与空间,校方及学生教师都应该对课业结构进行合理的设计与调控。与此同时,为防止部分学生家长受“应试思想”与“学分制”传统观念的影响,这次最新一版的《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中,针对课外培训机构,要求各类学科作业及教学活动均不能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进行强制性培训。从上述教育新要求可见,国家出台且不断完善“双减”政策的目的是通过强化学生在校教育、优化课业布置设计、提高课余活动质量、减少学生学习压力、培育综合性素质发展和课堂教学效能等实践方法,构建良好的教学生态环境。这不仅是我国教育体制对教学“育人”本质的一种回归,更是学科综合性发展的助力。书法教育则能够实现上述所有的实际教育要求,书法教育不仅是一种民族艺术形式的理论性教育内容,同时更是一种民族性与人文性的教育活动,中小学生在这样的教育活动中不仅能够掌握书法艺术的相关技法,还能够实现思想与修为的提升。
二、“双减”政策下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功能
(一)以书法教育提升中小学生的人文素质
书法之所以成为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具特色的艺术项目,其关键因素在于其背后的民族文化历史背景。而这样的民族文化历史背景能够使中小学生在欣赏书法作品时,产生不同程度的情感共鸣。例如,教师在引导学生欣赏《满江红》以及《还我河山》等书法作品时,学生自然会被岳飞的英雄气概所感染,进而催生出一种爱国情怀;当教师带领学生欣赏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时,学生则会被王羲之的运笔洒脱所感染,从而体会到其内在的创作思想与精神意境,这不仅是书法艺术能够实现的教育作用,同时也能够在对学生的人文素质培养方面产生巨大的教育功能。基于此,中小学应当形成对书法教育的正确认知,并且将书法教育的重要功能逐步落实到实际的教育过程中,使中小学生能够将书法艺术视为自身的个性化技能,这样既符合中小学生追求个性化的发展心理,又能使书法教育的落实具有良好的实践基础。当中小学生通过书法教育形成一定的艺术习惯时,便会逐渐从中探究更深层次的人文素质精神,从而转变自身的行为模式与思维意识,最终实现书法艺术对中小学生的教育作用。
(二)以书法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意志品行
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品格意志与思想智慧的集成化体现,不仅能够提升中小学生在艺术追求方面的美学修养,而且能够对其品格意志进行熏陶与磨炼。书法艺术中最讲求的一丝不苟、刚正不阿等内在民族精神都能对中小学生的意志品行产生极大的影响。在实际的书法练习过程中,中小学生更能通过正确的握笔姿势以及书写心态,不断培养其自身的意志力与耐心。
书法艺术从来不是一蹴而就之事,因此在日积月累的练习过程中,自然能够培养出中小学生的优秀意志品行,使其深刻体会到书法教育中的内在含义,从而形成锲而不舍、迎难而上的高尚品格,这样的意志品行更有利于中小学生未来的学业发展与成长。当中小学生在面對困境与负面情绪时,便能够及时激发出内心锲而不舍、迎难而上的高尚品格,通过书法练习的肌肉记忆与学习印象,不断弱化自身的负面情绪,最终养成一种具有良性心理效果的情绪调节习惯。
(三)以书法教育陶冶中小学生的艺术情操
对于当前的中小学生而言,在书法教育的过程中,“视觉审美感受”是最直观的艺术情操培养方式,这种审美感受会使中小学生逐渐形成一种基于主观意识下的内心认知,从而逐渐与书法作品及书法家产生心灵情感共鸣。由此可见,书法教育其本身更倾向于一种抽象化的艺术形式,其审美本质不仅展现出了中华民族独有的抽象审美情感,同时也能够让学生在长期性的书法教育及练习过程中,逐渐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从而实现精神与心灵方面的美育发展。由此可见,书法教育不仅能够陶冶中小学生的艺术情操,同时还能不断提升中小学生的审美水平,从而使中小学生在书法教育的文化视域与美学价值视域下,逐渐树立起自身的艺术崇高理想,以此不断提升自身在生活与学习过程中的精神追求。
三、“双减”政策下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实践思考
(一)全面普及书法教育与文化意识
全面普及书法教育与文化意识,能够让中小学生感受到传统文化的自身魅力和美育德育智育的紧密结合;让学生在鳞次栉比的书法作品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文化素养,逐渐培养自身的优秀品格与坚定意志;不断提高自身的审美水平与文化层次,使中小学生得到良好的身心健康发展基础,在书法教育这样的民族传统文化学习过程中,树立起良好的民族精神与爱国情怀。基于此,在当前的“双减”政策下,全面普及书法教育与文化意识则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各级中小学应积极将书法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课程规划中,针对书法教育的难易程度,设置楷书、行书、隶书、草书等书法教育课程,从而使其逐渐构建成熟的中小学书法课程体系,并将其教育地位逐渐提升到与其他学科相同的层面。这样则能够确保书法教育避免其始终处于边缘化的艺术学科课程地位。
第二,各级中小学应该积极应聘具有丰富书法教学经验的人员作为书法教育的任课教师,让中小学生得到更专业的书法教育体验,并且对书法教育的任课教师提出一定的教学计划要求与教学目标要求,逐渐形成具有系统性的书法教育教学体系。
第三,各级中小学应当设立书法教育文化课程,从理论性与实践性方面,向中小学生讲授书法艺术的文化背景与历史发展,并且将其与语文学科、历史学科进行教育融合,使中小学生形成自身的综合文化素养。
(二)强化书法教育德育价值及功能
强化书法教育德育价值及功能,不仅能够实现书法教育与立德育人目标的有效结合,同时还能在中小学教育体系中形成传统文化的寓教于乐。基于此,各中小学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多元性的书法教育活动,促使中小学生在书法教育过程中,更进一步了解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内在德育价值及功能,并且通过书法练习不断完善自身的性格与品质,这样不仅有利于其未来文化修养与艺术修养的发展,同时还能全面提高自身的人文内核。基于此,各级中小学在确定书法文化课程后,应充分对书法教育的德育价值及德育功能进行深度挖掘,将更多中华民族传统的德育思想与德育文化融入书法教育课程,从而让学生以民族文化的视角对书法艺术形式产生更深刻的文化认知与德育认知。在具体的课程内容方面,中小学校可与书法教师进行教学方案拟定,从而让中小学生在书法教育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培养自身的人文素养,并且能够逐渐将书法学习作为一种具有人文情怀的修身养性学习过程,这样不仅能够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中小学生明确自身更高阶段的精神追求,同时还能够在书法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感受传统文化中的德育思想。
(三)积极渗透民族观念与书法精神
书法艺术不仅凝聚了我国古人的创造力与民族智慧,同时还蕴含着丰富的民族观念与民族精神。基于此,在中小学书法教育的过程中,教师不仅要让学生感受到书法的艺术魅力,同时还应当让其在书法练习过程中感受到明确的民族传统文化意识与书法精神,最大程度上激发学生的民族文化热情与书法精神,使其不断丰富自身的审美体验,从而进一步探究书法艺术形式的内在精神。基于此,在实际的书法教育实践过程当中,教师应以民族人文思想为导向,向学生详细阐述书法艺术中的民族观念与内在精神,从而让学生基于文化视角进行书法艺术的练习,实现由表象到内在的意识转变。
例如,在进行书法教学的过程中,中小学校的书法教师可联系“入木三分”等语文学科课程案例,详细对其中的民族观念与书法精神进行讲述,让中小学生将语文学科中的“文学典故”具象化为详尽的书法精神展现,使中小学生在这样的民族观念与书法精神引导下,不断培养自身的良好学习品格与学习态度。当中小学生明确了书法艺术中的民族观念与书法精神时,便能够逐渐在书法作品的练习与书写过程中,不断深化这样的民族观念与书法精神,从而自觉地将这种民族观念与书法精神由书法艺术的练习环节,拓展到更多的学习过程与生活过程中,从而使其能够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民族文化意识。
(四)完善书法教育体系与实践环境
首先,若想进一步完善当前的中小学书法教育体系,其最关键的实践基础在于转变教师的传统思想观念。虽然教育部已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明确表示“各中小学校应主动通过相关课程活动全面开展书法教育”,然而,在很多的中小学校中则仅仅是将书法教育列入了教学审查课表中,实际上,书法教育课程及相关活动则从未进行实践,这充分说明不管是当前的中小学校还是中小学教师均没有对书法教育的价值及功能形成正确的认识。面对这样的情况,应及时转变传统思想,从而不断形成上至校方领导,下至班级教师的书法教育思想体系,从而形成全员性的书法教育实践局面。
其次,若想进一步完善当前的中小学书法教育实践环境,应当对中小学生的书法学习兴趣进行重点培养,让中小学生意识到书法教育的学科性质,使其对书法产生正确的學习认知,同时还能将传统的学科类知识与书法艺术进行对比,更进一步明确人文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内在魅力,这样便能够使中小学生明确自身的学习方向与发展方向,将更多的学习兴趣与学习精力投入到书法教育中,逐渐弱化传统学科教育的认知观念,真正意识到教育的本质内涵以及自身的综合发展前景。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双减”政策背景下,对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行全方位的思考不仅仅是对实现我国新时代“核心素养工程”的积极实践,还关乎我国民族化教育与现代化教育的发展前景。基于此,在未来的书法教育实践过程中,各中小学教师应充分意识到人文素质教育的必要性以及书法教育所包含的传统文化教育价值,从而不断提高书法教育在我国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中的占比,使其成为具有文化性、社会性以及民族性的文化教育学科,并且以此为载体,不断增加我国传统文化在现代教育体系中的比重,从而持续提升我国中小学生未来学习及自身发展过程中的民族自豪感与民族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