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中 行伟波 梁云燕
数字经济已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国家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2年1月12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1/12/content_5667817.htm。大国博弈是大型国家之间以维护国家竞争力为基础、以追求发展为动力、以谋取更高地位为目标展开的深度互动和竞争过程,贯穿于数百年世界现代化进程之中。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理论,在国家竞争优势的四个阶段中,中国实际上已经越过生产要素导向阶段和投资导向阶段,目前处于创新导向阶段,跨越此阶段是中国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关键。如果国家间的竞争是提升基于相对利益的国家效用函数,那么根据长期战略决策模型,国家可以通过关键时期的战略转型来实现国家效用优化(夏广涛、张宇燕,2021)。在当前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数字平台上,大国可以设计数字外交传播策略来影响各国公众的政治行为和国际舆论,实现博弈目标(张晓慧、肖斌,2021)。科技竞争是综合国力较量的主要领域,也是大国博弈必不可少的武器。在科技博弈上,美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体系的创新链中拥有绝对性占优地位,中国在创新链的大规模产业化、商业化环节拥有独特竞争优势(张杰,2019)。
在复杂的大国博弈中,经济竞争成为国际关系中最为突出的现象(肖河、潘蓉,2021),争取国际经济博弈主动权成为各国国际战略的核心(陈鹏,2014)。国家竞争优势通过知识生产、知识资本化和制造基础三者融合来实现,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其中发挥着中枢纽带作用(张涛,2019)。从人类社会发展史来看,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的三次科技革命都体现了颠覆性技术的突破会引发爆炸式创新发展的趋势,同时社会变迁使大国的阵容不断发生变化,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国家能够在经济博弈中占据有利地位。第四次工业革命提供了重塑全球价值链的窗口期,数字经济成为引导各国传统经济模式迅速转型的重要引擎。历史性的机遇再次摆在各国面前,大国无疑会争相抢占宝贵的数据资源,不断推进数字技术创新,使自身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占据优势地位。实际上,目前大国对于数据的排他性独占方式已经导致了“数据战”和“数据失序”,使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全球数字治理机制遭遇挑战(杨楠,2021)。总之,以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产业化的速度,新一代技术装备传统产业的密度,以及国家数字治理创新的程度将决定一个国家未来的世界地位。
世界格局在不断地分化和重塑,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大国经济博弈的模式变迁不仅要考量当前阶段的发展情况,也要集中于历史研究,从中总结大国经济博弈的现实样态、模式和特征。二战后,各国经济飞速发展,实力不断发生变化,全球经济格局随之改变。
1.美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霸主(二战后—20世纪60年代末)。1944年7月,凭借战后美国拥有全球3/4的黄金储备实力和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盟主的地位,西方国家的主要代表在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上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旨在建立以外汇自由化、资本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制度。同年10月,为了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23个国家签署关贸总协定。在此期间,美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霸主。经济上,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形成,成为政治霸权和军事霸权的重要支柱。政治上,美国总统罗斯福重新启动了建立以美国理念为核心的世界秩序,核心内容是以国际制度替代实力均衡、以国际组织替代列强结盟、以自由主义替代权力政治(秦亚青,2021)。军事上,积极开展对外援助,在美苏冷战期间,美国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扶植政策,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封锁。1947年,美国实行马歇尔计划,向欧洲提供援助;20世纪50年代,开始扶植日本。美国对欧盟和日本的扶植计划,一方面可以壮大盟国力量,对抗苏联,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对欧盟和日本的控制,制衡各方力量,维护世界霸主地位。
2.合作与竞争并存,世界向多极化发展(20世纪70年代—80年代末)。随着国际分工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和跨国交往的逐渐深入,经济交往中断的脆弱性越来越强,各国单打独斗、自给自足的发展方式逐渐被相互依赖、互相依存的关系所取代。参与国际合作不仅是社会再生产的需要,也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有效手段。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向多极化发展。在资本主义阵营,一是由于美国持续对外扩张,通货膨胀加剧,美元不断贬值,危机持续爆发,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二是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阿拉伯国家决定对西方国家进行石油禁运,国际石油价格急剧增长,石油危机的爆发引发了全球经济危机。三是日本、西欧的力量开始壮大,日本积极改善与中国、越南、东南亚和阿拉伯国家的关系,西欧成立欧洲共同体等合作组织,不断增强经济实力,资本主义国家的局面开始从美国一家独大转向美国、日本、西欧三足鼎立。在社会主义阵营,苏联凭借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储备及发达的重工业,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与美国结束敌对关系。此外,亚洲和拉丁美洲开始出现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进一步加强了世界多极化的发展趋势。
3.三大区域经济集团快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第一,欧洲联盟。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随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成员国之间劳动力、商品、资金和服务的自由流通,1958年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欧盟正式成立,2002年实现欧元正式流通。目前,欧盟是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组织,截至2021年共有27个成员国。第二,北美自由贸易区。随着80年代后期欧盟和日本力量的壮大,世界局势越来越不利于美国发展,美国开始部署以自身为中心,能够与其他大国和经济集团相抗衡的力量。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美加墨三国约定贸易最惠国待遇,旨在实现贸易自由流通。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有助于优化垂直分工,墨西哥方能够引入先进的技术,而美国、加拿大两国则可以借助墨西哥廉价的劳动力优化本国产业结构。2020年《美墨加协定》生效,重构该地区贸易协定。第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以多样化为前提,采取多结构、多形式并行的方法,为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促进亚太地区繁荣、增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该组织目前共有21个成员,涵盖了美国、中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重要经济体,各成员国积极参与RCEP和CPTPP等贸易协定,未来亚洲将成为各方力量角斗的重要区域。除此之外,遍布世界的各种公民社会团体、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也将在全球公共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
1.经济制裁取代军事战争成为大国经济博弈最常用的工具。工业革命以来,各国军事力量日益壮大,军事武器破坏性空前提高,任何国家发动战争都将会给本国乃至世界带来毁灭性后果。而一国的国家竞争力、军事实力都以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基础,通过经济制裁等博弈手段可以有效打击他国经济实力,经济制裁取代军事对抗,成为大国博弈的新阵地。二战后的经济制裁趋向于国内外政策的博弈,主要目的是打击对手经济实力,提升本国国际地位。
2.知识、技术、管理的竞争与油气、煤炭的能源竞争并行。石油一直被誉为“工业的血液”,在工业化进程中,石油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需求量与日俱增。大国对于石油进口高度依赖,以《世界能源展望2002》的数据为例,美国、加拿大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度为46%,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进口石油依赖度达87%。鉴于石油资源地理分布不均且各国石油进口地较为集中的现实情况,石油资源的竞争在大国博弈中显得尤为重要。此外,油气、煤炭等也是大国博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第三次技术革命以来,知识、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速全球经济发展。在技术的加持下,能源的使用呈现事半功倍的效果。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上升到与能源同等重要的地位。
3.供应链和市场竞争是各国竞争的主战场。为了降低成本,发达国家将工厂向我国和东南亚等地转移。如何压缩生产成本、增强上下游产业链的联系、拉近产品生产地与消费地之间的距离是生产厂商重点考量的问题。西方国家一直主张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国际分工体系形成后,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使各国纷纷抢占国际市场,在全球构建产业链。新冠疫情促使增强供应链弹性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强调的重点问题,供应链和市场竞争仍是大国关注的焦点。
1.美国与苏联。美国和苏联在二战后形成两极格局。冷战时期,双方除了的军事博弈,也经常互相实施经济博弈。常用经济博弈手段包括出口管制、经济援助、军备竞赛、石油危机等。美国逐渐在经济制裁中占据了优势地位。出口管制方面,美国凭借强大的产业制造能力以及众多盟国的优势,以威逼利诱的方式联合西欧国家,对苏联实行严格的出口管制政策,制定了包括战略物资、尖端材料、能源技术、石油运输管道、电子通信等在内的详细出口禁止清单,并不断拉大与苏联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差距。经济援助方面,苏联侧重于帮助被援助国建设完整的工业体系,奠定坚实的工业基础,但这种方式投资巨大且耗时较长;美国主要是通过金融、技术、设备等方式援助,为被援助国提供贷款服务,并顺势将国内过剩产能向其他国家转移,与援助国构建产业链的局面。军备竞赛方面,核武器、太空探索等军事领域都是两国博弈的重点。军备竞赛迫使苏联在自身产业结构严重失衡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国民必需的粮食等基础产品则要依赖国外进口;而美国在对盟国经济援助的过程中使自身产业链更加完备和科学,军备力量发展如虎添翼。
2.美国与德国。二战后,美国意识到联邦德国不仅是对抗苏联的前沿阵地,也是制衡欧洲各国发展的关键力量,表示将帮助其实现自主管理,复兴经济。对当时急于恢复主权的联邦德国来说,美国的扶植政策正中下怀。联邦德国凭借大量资金和物质援助以及强大的工业体系,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了经济水平。在这期间,美德关系表现为主从合作关系,共同对抗苏联。自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受美苏关系松动、时任国务卿约翰·杜勒斯考虑承认民主德国、美国政府使用“西柏林”字样等事件的影响,美德之间开始出现信任危机,联邦德国逐渐改变对外政策(陈岩,2004)。1958年,联邦德国成为欧共体成员国之一,在开始加强与其他成员国之间贸易往来的同时,降低对美国经济上的依赖,使自身对美国竞争力增强。1950年至1967年,德国年均GDP增速高达近8%,创造了德国经济奇迹。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美国虽然依旧是全世界最大的贸易国,但具有巨额贸易逆差,德国的贸易环境相对更为健康。1994年,美国提出耗资4000亿美元在未来的20年建立“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着重发展信息产业。得益于此,美国高科技产业悄然兴起,重新恢复自身的绝对优势(曹祖平,1999)。
3.美国与日本。20世纪50年代,由于美苏两国争霸,美国为了壮大盟国力量,开始扶持日本,将中低端产业链向日本转移。日本经济自60年代开始迅速发展,1968年赶超德国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半导体行业一度与美国平分秋色。80年代,日本的半导体行业超越美国,占据全球80%的市场份额,美国逐渐意识到其世界第一强国的地位受到威胁,开始对日本进行经济制裁。日本是典型的出口导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极高,并且对美国的贸易存在巨大的贸易顺差,美国政府以解决贸易逆差为由,1985年威逼日本签署《广岛协议》。《广岛协议》的签署使日元对美元和欧元的势头迅速走强,大量国际资本疯狂进入日本,投资房地产行业和股票市场,导致日本经济产生巨大泡沫。此时,美国华尔街动用海量资金,做空日本股市,导致日本股价暴跌。1986年美日签署《半导体协议》,明确规定日本半导体的生产品种及出口价格,自签署后每年增加新条例,而且在此期间美国不断扶持韩国半导体行业发展,直至日本半导体行业不再对美国构成威胁。
苏联和日本都因为本国没有完整的工业体系而在与美国的经济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德国产业结构相对科学,但并没有及时意识到“信息革命”的到来,也使其错过经济腾飞的机遇。美国在与苏联、日本和德国的博弈中,始终坚持完善本国产业结构和工业体系,并且积极发展科技创新事业,国家的竞争力水平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加持下越来越强,并且成功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拉开差距。在数字时代,中国要审时度势,借助产业链完整的优势,深入思考大国博弈的深层逻辑,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经济运行特征发生变化,传统的经济博弈模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数字时代下,在当前大国交替的关键期,经济博弈模式呈现出新的特征。
在工业时代,供应链是商业价值的中央聚合器。供应链将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串联在一起,每一部分都是供应链上重要一环。上下游企业配合是否默契、节奏是否一致,是整条供应链能否高效运转的关键;生产地是否具有丰富的原材料、劳动力是否相对廉价、上下游之间物流是否便捷,都是企业在压缩生产和销售成本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在数字时代,网络平台是商业价值的新聚合器,规模是发掘企业外部网络的能力。网络使供应链的传递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障碍,由原来上下游相互串联的单线条连接方式转变成多节点的网络模式。在数字技术的支撑下,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可以从更高维度俯视供应链网络,根据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整合生产资源,分析消费者的消费数据,制定精准的销售策略。网络平台还可以帮助地理位置偏远但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打破空间障碍,节省大量中间环节,直接与市场建立密切联系。
数字时代推动了大国之间第一次经历以非自然地理领域为主战场的战略竞争,传统地缘政治竞争环境发生变化,大国博弈不再局限于依靠经济和军事力量进行资源及国土的竞争。在数字技术与地缘政治相互交织下,信息技术成为地缘政治力量的主要来源,对信息资源的控制成为获取地缘政治力量的关键(Lynch Ⅲ, 2020)。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发展,全球数字地缘版图逐渐清晰。一方面,参与主体多元化是典型特征。数字时代下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除国家之外,还包括大型互联网企业和技术集团。企业和技术集团在科技领域的不断创新成为推动国家数字力量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另一方面,数据作为数字地缘版图的主要构成要素,成为最有价值的资源。数据之争不仅关乎国家数字版图的大小,还关乎个人隐私、企业命脉和国家安全。相比于传统地缘竞争中军事打击、经济制裁等主要手段,基于信息网络前沿数字技术的数字地缘之争,具有隐蔽性强、成本低、打击范围广、见效快的优势,成为国家新的权力来源。
传统的供应链竞争和军事竞争仍是各国关注的焦点,但大国博弈不得不考虑数字经济的叠加影响。传统的经济博弈工具包括联合国安理会否决权、经济制裁、石油等资源类产品价格调整、反倾销税、出口管制、封禁科技企业等。随着美俄围绕乌克兰和中东局势展开激烈角力,以及美国单方面挑起中美贸易摩擦并扩展至科技、地缘、军事、社会人文乃至意识形态等领域,世界范围内的新一轮大国博弈再度展开。美国、欧盟等以挑起战争为由陆续公布对俄罗斯实行一系列经济制裁。但各国由于经济体系互相关联,特别是通过数字平台、数据账户进行大量经济往来的情况下,西方各国自身在产业链塑造、科技发展、人文交流等领域也受到了严重削弱。当前,传统经济博弈工具的使用出现局部化、事件化等特点,是在关键节点阻碍和扰动世界格局变化的工具,但其大规模体系性使用的效果逐渐式微,面临数字经济的叠加影响。
在大国经济博弈中,美国在军事、外交、人权、文化等传统的非经济要素方面的动作不断。拜登政府上台后并未放松对华施压,与特朗普政府的“硬遏制”策略不同,拜登政府采取“弹性遏制”或“巧遏制”战略,认为人权斗争的战略十分有效,在人权领域动作不断。人权斗争往往与文化差异息息相关,美国在全世界推行美国价值标准,提倡“普世人权”,干涉他国内政问题,企图通过人权话语实现文化意识渗透,进而影响他国经济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新闻、图书、出版、音像制品、激光唱片等文化产品加速传播,容易在潜移默化中对他国人民的思想和思维方式产生影响,控制他国人民的行为方式,破坏他国文化,瓦解他国经济社会基础。
数字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重要战略基础,关于政府主导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之争成为大国竞争常态。在全球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各国家加紧布局数字经济前沿领域,围绕数字经济规则、制度、政策等方面先后推出一系列差异化战略,以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
美国始终坚持推进数字技术。美国政府20世纪90年代率先提出“信息高速公路”战略,大力投资信息基础设施,近年则加快了对数字领域的布局,陆续发布《联邦数据战略2020年行动计划》《引领未来先进计算生态系统:战略计划》等战略,巩固其全球领先优势。特朗普政府发布的《关键和新兴技术国家战略》,提出如何保护和提升美国在人工智能、能源、量子信息科学、通信和网络技术、半导体、军事和空间技术等领域的竞争优势。拜登政府上台后,更加注重数字技术在增强国家安全和提高经济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强烈支持资助新兴技术,呼吁国会拨款1800亿美元,提升关键技术方面的领导地位和升级研究基础设施。(3)White House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Interim Progress Report for the House Armed Services Committee;Senate Armed Services Committees Re:Section 9412 of the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21, May 5, 2021,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22/02/OSTP_Interim_RTC_NDAA_Sec_9412_RD_IOTF.pdf.
美国积极抢占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权,推动美式数字规则。2020年,美国国家贸易评估确定的主要数字贸易壁垒包括数据本地化、云计算限制、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服务税和网络广告等多个相关方面,涉及中国、法国、印度、俄罗斯等国家。(4)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Fact Sheet on the 2020 National Trade Estimate:Strong, Binding Rules to Advance Digital Trade,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fact-sheets/2020/march/fact-sheet-2020-national-trade-estimate-strong-binding-rules-advance-digital-trade.此外,美国在数字领域高举“数字自由主义”大旗,强调自由开放,但却以威胁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经济为借口,禁止与中国支付宝、扫描全能王、QQ钱包、茄子快传(SHAREit)、VMate、微信支付和WPS Office等应用程序有关的交易。在数字服务税方面,美国认为征收数字服务税损害美国数字企业的利益,但这可以帮助其顺利进入他国市场并带来巨大收益。经多次磨合,已与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等国家在全面实施经合组织第一支柱协议之前的过渡时期达成了数字服务税协定。(5)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USTR Welcomes Agreement with Austria,France, Italy, Spain, and the United Kingdom on Digital Services Taxes, October 21, 2021, 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1/october/ustr-welcomes-agreement-austria-france-italy-spain-and-united-kingdom-digital-services-taxes.
虽然欧盟发展数字经济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从全球范围看,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表现并不亮眼。为了扭转被动局面,欧盟将“一个适合数字时代的欧洲”列为优先发展事项之一,试图加强数字主权。2020年发布《塑造欧洲数字未来》战略,旨在为企业创造新的机遇,同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实现企业绿色转型。2021年发布《2030数字罗盘:数字十年的欧洲之路战略》,围绕数字专业高级人才、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数字化等四个基本点,推进建立以人为本的数字社会。同时,欧盟从芯片、人工智能、数字战略、数字技能、网络安全、数字服务法案、数字市场法等各个环节共同推进数字治理,已制定《芯片法案》《欧洲数据战略》《欧洲新产业战略》,正在积极制定《数字市场条例提案》《数字服务单一市场条例的建议》等政策措施。
然而,欧盟数字经济发展面临国家主权、基础设施和监管制约等多重约束。第一,欧盟由27个国家组成,凝聚力不强、执行力不足、数字化发展不平衡、数字鸿沟较大、数字市场分散,“抱团取暖”阻力较大。第二,欧盟光纤网络、5G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仍较滞后,阻碍欧洲数字化转型进程,这一问题在新冠疫情期间暴露得尤为明显。第三,在数字化转型上,中小企业数字技术使用率较低,提供线上销售服务的企业较少,处于明显劣势。小型企业通过数字交易可以获得与大企业同台竞争的机会,运用低成本的方式快速扩大规模,但由于严格的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小型企业获益能力受到限制。第四,欧盟过于严格的监管制约新兴数字产业的发展。
英国率先制定数字服务规则,征收数字服务税。对于为英国用户提供社交媒体服务、搜索引擎和在线市场的集团,其收入超过2500万英镑的部分,征收2%的数字服务税。(6)GOV.UK. Introduction of the Digital Services Tax, March 11, 2020,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introduction-of-the-digital-services-tax.英国也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先驱,在政府数字化建设方面成果显著。早在20世纪90年代,英国就开始尝试将数字化技术应用于政府管理。2012年以来,英国政府先后发布《数字政府战略》《政府数字包容战略》《政府转型战略2017—2020》《政府数字服务战略2021—2024》等一系列举措,开展“政府网站瘦身革命”“数字政府即平台”建设计划,培训数字政府管理建设专业人才,由“服务数字化”向“数字服务化”转变,不断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自工业革命以来,英国的创新能力一直处于全球领先水平。数字经济时代,英国也早早跻身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的最前沿。2021年发布的《英国创新战略:创造引领未来》提出2035年成为全球创新中心的愿景。英国将人工智能与数据列为产业战略四大挑战之一,认为人工智能本身是一个新兴产业,也能改变其他行业的商业模式,运用大量的数据集来确定完成复杂工作的更好方法。(7)GOV.UK.The Grand Challenges,January 26, 2021,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industrial-strategy-the-grand-challenges/industrial-strategy-the-grand-challenges.同时,英国的数字监管框架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经济监管和法律体系成熟,致力于建立全球最灵活的监管体系。英国正在重新思考其国际定位,平衡经济稳定和维护经济竞争力之间的关系,寻找如何影响全球数据共享和使用的方法,以期实现其全球数字领导者的目标。
日本在半导体产业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数字经济全球价值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半导体不仅是计算机、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核心单元,也是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算力的基本保障,数字技术的发展不仅要依赖于算法的提升,更需要算力保障。日本对于半导体技术具有丰富的积累和经验,曾一度代表半导体产业的最高水准,引领全球半导体产业发展。此外,日本还是国际海缆的重要节点。日本借助岛国优势,在本地和周围地区接入大量海底光缆,建立了立足亚太,连接欧美的海底光缆布局。全球95%以上的国际通信流量都通过海底光缆传输,已基本形成了以美国、英国、日本为起点和重要节点的跨大西洋、太平洋的国际海缆格局(沈本秋,2022)。
为了在国际数字领域中争夺主动权,一方面,日本积极在国际会议上发声,阐明主张。在数字治理上日本主要强调自由化、公开化、无差别化和可信任的“三化一可”理念性原则,凸显“高标准、高质量”特征(陈友骏,2020)。另一方面,日本积极开展与美欧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提升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2019年初,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对日本的充分性决定,(8)European Commission.Questions & Answers on the Japan Adequacy Decision,January 23, 2019,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l/MEMO_19_422.意味着欧盟认为日本对个人数据的保护达到了与欧盟相当的水平,而“适当性决议”正式生效使日本与欧盟之间实现了个人数据的自由流动;同年,日本还与美国签署《美日数字贸易协定》,包括禁止对电子传输的数字产品征收关税、确保所有领域数据跨境流动等内容,有助于两国数字贸易市场蓬勃发展。(9)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Fact Sheet on U.S.-Japan Digital Trade Agreement, 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fact-sheets/2019/october/fact-sheet-us-japan-digital-trade-agreement.同时,日本强化数字创新,提出“社会5.0”,日本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引入所有的产业和社会活动中,来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数字经济时代,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数字市场发展、数字安全保障、数字经济规则等方面能力不足的问题。中国与此不同,数字经济发展较早且富有成果,凭借强大的国内市场优势和政策执行能力,数字经济规模位居全球第二。新时代中国更应顺势而为,与全世界分享数字经济红利。
未来的全球数字治理绝不能在个别国家的推动下向逆全球化方向发展,放弃多边主义,向各国推销或强加单边数字条款规则,这对数字经济发展和全球经济治理都将造成极大挑战。中国拥有庞大的互联网用户,在数字资源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要善于发挥数据优势,在数字经济之争中建立话语权。第一,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数字空间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诉求。一方面,中国应积极推进构建数字资源共享的多边协定,绝不能一味响应个别国家关于“数据自由流动”的呼吁,也不能完全封锁本国数据,形成数据孤岛。另一方面,加快完善本国与其他国家数据资源互通互认的标准,在平等合作、互商互谅的前提下分享本国的数据资源。第二,建立平等、合作、互惠、共赢的全球数字经济市场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数字时代下全球价值链的重塑使整个世界联系更为密切,要积极推进公平普惠的公共数字空间建设,打通数据要素市场,使各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第三,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数字治理规则体系是多数国家的共同期望。中国应积极主动参与数字治理规则体系建设,保证本国利益同时关切他国利益,兼顾不同国家数字市场发展程度,为各国共同关注的议题提供可行的中国方案。
中国大量的政务数据资源由政府掌握,数据资源的挖掘与应用具有巨大潜力与价值。同时,数字时代下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亟需政府推进与监督,政府在保护数据本地化和是否限制数据跨境流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积极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建立平台型政府。尽快推进政府服务端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服务平台,制定完善的结构框架和业务流程,建立统一身份认证,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第二,加强顶层设计,宏观把握政府数字化转型。成立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专业部门,整合省部级政府数据资源,打破组织壁垒,了解政府各部门协作流程,将分散的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化,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合作。第三,提升政府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在保证数据隐私性、安全性良好的前提下,积极与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群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建政府服务平台。第四,提高公务员的数字素养。政府的数字化改革推进与政务人员的数字素养能力密切相关,积极建立各部门数字管理团队,维护部门数字平台正常运转。
把握新时期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大国地位,增强自身话语权。当前,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国家积极探索制定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和相关制度,试图通过优先构建单边或多边数字经济制度的方式,为其他国家提供数字经济规则和制度的范例或模板,主导制定世界范围内数字经济规则。作为数字经济起步较早的国家,中国应积极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数字技术相关标准和治理规则,把握和引领全球数字规则主导权。第一,协调好国家经济发展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充分挖掘数字经济发展潜力,灵活运用新兴数字技术的同时,加强对数据确权、跨境流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第二,依托多边合作机制,坚持多平台合作共建,开展数字经济标准国际协调和数字经济治理合作,积极参与数字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加快构建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则和制度。第三,积极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和法规体系,处理好垄断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为数字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当前,美国与其盟友积极合作,构建了美墨加、美欧、美日等跨大西洋、太平洋的贸易治理格局,正在与中国进行一场关于未来数字秩序的竞赛。中国的理性应对措施是“深挖洞,广积粮”,不断扩展数字经济竞争力的基础。中国政府应该在域外治理方面积极作为,彰显大国担当,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打破时空限制,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第一,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参与国际合作,推进国际海缆和陆缆建设,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互联互通。第二,依托数字“一带一路”合作背景,利用陆缆建设优势,深化中俄、中俄欧、中蒙俄欧等合作,建立欧亚信息大通道,以多边合作为导向,建立数字经济合作机制,打造健康、有序的数字经济生态圈。第三,积极加强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增强区域集团、合作组织在全球的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的相关国家加入,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及信息基础设施援助,不断提升中国对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话语权。第四,合作构建数字监管机制,为区域内数据跨境流动保驾护航,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积极开展反垄断工作。
当前,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全球贫富差距加大,数字鸿沟问题严峻。联合国面临的挑战此伏彼起,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加速。鉴于数字经济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有义务推动国际数字经济体系建设,在联合国机构提高话语权,展示中国立场。中国可以从三个方面在联合国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一,加强在联合国立法中的作用,关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数字鸿沟问题,关注数据主权和安全,代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在国际数据安全、数据开放、数据利用等方面积极发声。第二,提高国家软实力,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处理,积累解决国际纠纷的经验,提升话语权。第三,发挥联合国协调大国关系的平台作用,努力跨越与西方国家原则性议题的分歧,开展深度合作,通过联合国分享中国发展数字经济的理念和经验,为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