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东辉
(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在中国历史上,每逢政局动荡、战乱纷争时(这不仅指改朝换代,也包括内部皇位的争夺和递嬗),都是考验臣子忠德的时候。南北朝时期的北朝也概莫能外。作为以北方少数民族鲜卑族为主体建立起来的政权,①北魏、东魏、西魏、北周等政权自不必说,皆为鲜卑贵族所建立。至于北齐的高氏,有的说是鲜卑化的汉人,也有的说是汉化的鲜卑人,总之都带有鲜卑的民族特点。北朝政权中只有隋朝是汉族人杨坚建立的,但隋朝的杨氏家族与后来唐朝的李氏家族一样,也都是与鲜卑混血的汉族家族。因此,整个北朝时期最高统治者的少数民族特点十分突出。北朝从拓跋氏的北魏建国时就积极推行汉化。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谓“全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而种族之关系较轻”。[1](P79)在仿效汉族建立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同时,“北朝政权也很注重中国传统道德,即儒家伦理思想的引进与传播”。[2](P259)并在儒家伦理精神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以君臣尊卑为基础的政权架构,形成了具有北方民族特色且兼容儒家政治伦理精神的政治生态环境。围绕臣德建设,大都高扬忠的大纛,把儒家政治伦理中的忠君道德作为臣子的首要政治义务和基本道德。忠在南北朝时期的北方政权中也成为各政权不可或缺且必须高举的道德旗帜。本文撷取北朝时期(386-589 年)200 年间的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朝等不同政权的政治生态,聚焦这些政权的臣子忠君道德,对这一时期北方政权的忠德状况进行系统分析,以寻绎中国传统忠德的嬗变过程和内在规律。
相对于中原衣冠之士南渡后与江南当地世家大族合作建立起的东晋及宋、齐、梁、陈而言,主要以鲜卑等少数民族贵族为主体建立起的北朝政权在精神气质上则少了一分绮靡华丽,多了一分粗犷豪放。按照阎步克先生所论,相对于南朝,北朝政治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异族皇权—军功贵族—国人武装体制”,这种结构使北朝成为专制帝国复兴的“历史出口”。[3]因此,在政治生态环境方面,尽管同为专制帝国,北朝与南朝既有很多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特色。
总的看,南北朝时期始终处于南北对峙、战乱分裂状态,但在北方曾出现了一定时期的局部统一局面。如北魏结束了中国北方五胡十六国政权林立、分崩离析的状态,完成了对中国江淮以北的统一。但在北魏末年,尔朱氏兄弟、高欢父子相继擅权凌主,北魏君权逐渐衰微,最终分裂成东魏和西魏。此后,东魏和西魏又分别被强臣悍将高氏和宇文氏所篡代。嗣后,北周伐灭北齐,北周继而被强臣杨氏篡权,建立了隋朝,再度统一了北方。开皇九年(589年),隋文帝伐灭南陈,一统江山,结束了南北朝长期割据对峙局面。
综观南北朝这段历史,篡弑和武力夺取成为朝代更迭和政权易主的新常态。不仅司马晋和南朝的刘宋、萧齐、萧梁、陈朝都是篡弑得来,北方的北魏分裂后的北齐、北周、隋朝等政权也都是武力篡夺的结果。有时,同一朝代内部的传位也非按照嫡长子来世袭继承,而往往伴随着暴力夺取和血腥屠杀。北齐、北周、隋朝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宗室内部为争夺皇位而大肆仇杀,甚而至于父子反目、兄弟相残。如北齐宗室彼此残杀。吕思勉所谓,“北齐之事,始坏文宣,而大坏于武成。文宣嗣子幼弱,致启孝昭、武成二世之争夺。自此宗室之中猜忌觊觎,互相屠戮”。[4](P530)北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宇文泰的侄子宇文护不仅逼迫西魏恭帝让位于宇文觉创立了北周,而且先后废黜杀死北周的孝闵帝宇文觉和明帝宇文毓,后因其专横跋扈被武帝宇文邕以“不臣之迹”的罪名加以诛杀。隋朝更是出现了杨氏家族的内部相杀。尽管历史上所谓隋炀帝杨广弑父、杀兄、淫母等暴虐行径实存在史家刻意丑化和妖魔化的问题,但杨广登基后,杨坚的其他四个儿子杨勇、杨俊、杨秀、杨谅及四王子嗣皆被废杀乃不争的事实。①隋炀帝继位后,不仅矫诏杀了兄长杨勇父子,而且对其他兄弟陆续废除其王位,加以幽闭,继而杀害。只有杨秀是被隋炀帝幽闭后遭宇文化及之乱而死。杨秀、杨谅、杨俊等人的儿子也都被杀戮净尽。史称隋炀帝“诛锄骨肉,屠劓忠良”。[5](P475)经过宗室相杀以及隋末大乱,杨坚五子及其后人几乎被杀光,“仅存正道(炀帝子齐王暕所生)一脉,……专制之流毒惨矣!”[6](P38-39)连宫廷内部皇族之间都自相残杀,皇族以外的异姓臣子攻杀君父就更是司空见惯。应该说,整个北朝的改朝换代基本都是异姓臣子篡弑所为,而每个朝代内部的继统嗣位大多也伴随着宗室相杀的刀光斧影。
尽管北朝多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但为了政权的合法性,统治者往往继承儒家伦理文化,标榜自己是华夏文明的传承者,是奉天下之正朔的合法政权。
1.大力推行儒家伦理文化
北魏从建立那天起就积极吸纳儒家文化。如天兴元年(398年)六月拓跋珪定国号,建立魏国。同年秋七月,即迁都平城,营宫室,建宗庙,立社稷。同年十一月辛亥,诏仪曹郎中董谧撰郊庙、社稷、朝觐、飨宴之仪。可见,在政治体系架构和国家意识形态上都是儒家的那一套。北魏的孝文帝更是汉化的“急先锋”,不仅带头汉化,而且从语言、服制等方方面面皆向儒家看齐。整个北朝,在民族融合的同时,体现的就是文化上的儒化过程。
魏国历代君王均非常重视儒学。孝明帝曾下诏重申:“建国纬民,立教为本;尊师崇道,兹典自昔。来岁仲阳,节和气润,释奠孔颜,乃其时也。有司可豫缮国学,图饰圣贤,置官简牲,择吉备礼。”[7](P229)但在战乱时期,儒学时兴时废,故而羊深曾对儒学的中衰表示了深切的忧虑。其曰:“臣闻崇礼建学,列代之所修;尊经重道,百王所不易。……自兵乱以来,垂将十载,干戈日陈,俎豆斯阙。四海荒凉,民物凋敝,名教顿亏,风流殆尽。世之陵夷,可为叹息。”[7](P1704)
儒学的作用在于“人之立身,虽百行殊途,准之四科,要以德行为首。君若能入孝出悌,忠信仁让,不待出户,天下自知”。[7](P1849-1850)《周书·儒林传》亦倡言“考九流之殿最,校四代之兴衰,正君臣,明贵贱,美教化,移风俗,莫尚于儒”。[8](P805)在北朝时期,一俟政权稳定,臣子们就极力建议大兴儒学。如北魏刘芳曾上表曰:“夫为国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学校为先。……今太学故坊,基趾宽旷,四郊别置,相去辽阔,检督难周。计太学坊并作四门,犹为太广。以臣愚量,同处无嫌。且今时制置,多循中代,未审四学应从古不?求集名儒礼官,议其定所。”[7](P1221)一些官吏也在训政中渗透着儒家伦理精神。据《周书·辛庆之传》载,辛昂曾告诫县诸生曰:“子孝臣忠,师严友信,立身之要,如斯而已”。[8](P698)更有在野儒者自觉担纲传承儒学的重任。如“不事王侯”的“儒林先生”常爽“置馆温水之右,教授门徒七百余人,京师学业,翕然复兴。爽立训甚有劝罚之科,弟子事之,若严君焉”。[5](P1554)当然,在兴儒学的初期也不都是一帆风顺的。道武帝的臣子贺狄干曾被姚兴扣留在长安,“因习读书史,通《论语》《尚书》诸经,举止风流,有似儒者。”归国后,道武帝“见其言语衣服类中国,以为慕而习之,故忿焉,既而杀之”。[5](P760)一方面积极向慕儒家文化,另一方面又时有拒斥,这也是异质文化融合过程中的正常现象。汉以后儒学重点在于三纲,北朝兴儒学的目的也在于扬“三纲”。
2.积极弘扬忠孝道德
如果说当时儒学的核心是“三纲”,那么“三纲”的核心则在于忠孝。北朝接受儒家文化最直接的就是礼制,体现在伦理道德上就是落实“三纲”及其忠孝道德。早在道武帝拓跋珪时期就已经有了“忠孝节义”的提法。史称,拓跋珪于天兴元年(398 年)建立北魏时,就开始制定礼乐制度,并在皇后助祭郊庙乘坐的乾象辇上,“山林云气、先圣贤明、忠孝节义、游龙、飞凤、朱雀、玄武、白虎、青龙、奇禽异兽可以为饰者皆亦图焉”。[7](P2811)此为目前所见史籍中最早使用“忠孝节义”一词。①关于“忠孝节义”四字连用最早出处的考证及其与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关系,详见拙文《“忠孝节义”考论》(载《道德与文明》2013 年第4 期)、《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辨析——兼论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区别与联系》(载《贵州省党校学报》2017年第1期)、《“忠孝节义”出处补考》(载《唐都学刊》2019年第5期)。
在忠孝节义中,忠孝无疑是重中之重。而且北魏是继承了汉晋的孝治思想,坚持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因此对孝非常重视。北魏的统治者往往以身作则躬行孝道。孝文帝对文明太后尽孝就是个显例。史称在文明太后寿诞时,孝文帝以帝王之身亲舞于太后前,率群臣再拜上寿。高闾称颂曰:“臣闻:大夫行孝,行合一家;诸侯行孝,声著一国;天子行孝,德被四海。今陛下圣性自天,敦行孝道,称觞上寿,灵应无差。”[7](P1203)文明太后死后,孝文帝坚持守制三年而与臣子发生的争竞更体现了君王行孝的决心和诚意。在君王的带头示范下,臣子大多能自觉践行孝道。如刁雍尝作《行孝论》以诫子孙,阳固亦曾著《终制》一篇,务从俭约。更涌现出“昆季相事,有如父子”“同盘而食”的杨氏家族。“一家之内,男女百口,缌服同爨,庭无间言。魏世以来,唯有卢阳乌兄弟及播昆季,当世莫逮焉。”[5](P1499)对个别违背孝道的臣子,朝廷不仅加以处罚,还谆谆教之以孝。如郑译与母别居,被弹劾除名。下诏云:“宜赐以《孝经》,令其熟读,仍遣与母共居。”[5](P1314)
北魏在孝治方面建立了完善的敬老制度。皇帝多次下诏尊齿尚老,对70以上的老人给予优待,并礼聘德高望重的致仕官员为三老、五更,皇帝亲自行敬老礼。如大臣尉元、游明根上表以老乞身,孝文帝下诏曰:
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所以明孝悌于万国,垂教本于天下。……前司徒、山阳郡开国公尉元,前大鸿胪卿、新泰伯游明根并元亨利贞,明允诚素,少著英风,老敷雅迹,位显台宿,归终私第。可谓知始知卒,希世之贤也。公以八十之年,宜处三老之重;卿以七十之龄,可充五更之选。[7](P1114)
于是养三老五更于明堂、国老庶老于阶下。高祖再拜三老,亲袒割牲,执爵而馈;于五更行肃拜之礼,赐要老、庶老衣服有差。据《周书·于谨传》载,北周大臣于谨以年老乞,周高祖宇文邕也敬之为三老,赐延年杖。高祖幸太学以食之,三老南面凭几而坐,以师道自居。皇帝跪设酱豆,亲自袒割。三老食讫,皇帝又亲跪授爵以酳。有司撤讫。皇帝北面立而访道,三老诫之以“木受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自古明王圣主,皆虚心纳谏,以知得失,天下乃安。唯陛下念之”“为国之本,在乎忠信。……愿陛下守而勿失”诸语。[8](P249)
统治者宣传孝,目的是为了劝臣子做忠臣孝子。在儒家伦理观念中,孝亲可移于忠君。这种观念也为北魏所普遍接受。“在私能孝,处公必忠。”[7](P575)“夫孝则竭力所生,忠则致身所事,未有孝而遗其亲,忠而后其君者也。”[5](P2064)因此,皇帝下诏鼓励忠孝。“诏曰:‘夫忠臣生于德义之门,智勇出于将相之族。’”[7](P1733)北魏世祖也曾下诏曰:“夫士之为行,在家必孝,处朝必忠,然后身荣于时,名扬后世矣。”[7](P76)并据此对将士有尽忠竭节以殒躯命者,皆追赠爵号;对有蹈锋履难以自效者,以功次进位。在时人看来,儒家经典特别是《孝经》就是鼓励忠君的。于仲文9 岁时,宇文泰曾问他:“闻儿好读书,书有何事?”对曰:“资父事君,忠孝而已。”[5](P851)王纮13 岁时,郭元贞抚其背曰:“读何书?”曰:“诵《孝经》。”曰:“《孝经》云何?”曰:“在上不骄,为下不乱。”[5](P1998)魏文帝曾问道:“《孝经》一卷,人行之本,诸君宜各引《孝经》之要言。”长孙澄应声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座中有人次云:“匡救其恶。”[5](P829)苏威亦曾自言:“臣先人(指苏绰)诫臣云:唯读《孝经》一卷,足可立身经国。”[5](P2754)《周书·李贤传》亦记载,李贤9岁时,从师受业,略观大旨而已,不寻章句。他的理由是:“夫人各有志,贤岂能强学待问,领徒授业耶,唯当粗闻教义,补己不足。至如忠孝之道,实铭之于心。”[8](P413)在君臣饮宴赋诗时,薛孝通“竖忠为韵”得到皇帝的肯定:“卿不忘忠臣之心。”并慨然连缀曰:“君臣体鱼水,书轨一华戎。”[5](P1335)
统治者为了劝奖忠孝,一方面敬老,一方面则褒忠。褒忠劝忠首先从对历史上的忠臣楷模进行祭吊开始。如北魏时期,孝文帝“经比干之墓,伤其忠而获戾,亲为吊文,树碑而刊之”。[7](P175)宣武帝“诏使者吊殷比干墓”。[7](P195)孝文帝还以梦到嵇绍的名义吊祭这位晋代忠臣。其曰:“思追礼先贤,标扬忠懿。比干、嵇绍皆是古之诚烈。”[7](P465)在北魏时期褒奖忠孝节义已成成例。“死王事者复其家。诏畿内民从役死事者,郡县为迎丧,给以葬费。”[7](P138)“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以彰厥美。”[7](P222)“若孝子顺孙、廉贞义节、才学超异、独行高时者,具以言上,朕将亲览,加以旌命。”[7](P235)这种惯例到了北周时期还是如此。《周书·邵惠公颢传》曰:“资孝成忠,生民高义;旌德树善,有国常规。”[8](P156)除了旌表忠孝节义,还对忠臣给予赐铁券的嘉奖。张祐和王质等十七人,“俱赐金券,许以不死”。[5](P3034)宇文泰对邙山之役救自己一命的李穆也是“特赐铁券,恕以十死”。[5](P2114)另据《周书·任果传》,宇文泰对任果也是“进爵安乐郡公,赐以铁券,听世相传袭”。[8](P799)
南北朝时期北朝统治者非常重视对忠德和忠臣的宣传。为了号召人们效忠朝廷,一些人致力于编撰劝忠书籍,甚至一些帝王、王侯、大臣都亲自撰写有关忠的文章和书籍。如魏宗室元怿“以忠而获谤,乃鸠集昔忠烈之士,为《显忠录》二十卷以见意焉”。[5](P717)北齐宗室赵郡王高睿“撰古忠臣义士,号曰《要言》,以致其意”。[5](P1846)太中大夫李籍之亦著有《忠诰》一篇。
除了采取赐铁券、编撰劝忠书籍等手段高扬忠君道德,君主还通过赠带忠字的谥号来劝励臣子尽忠。按《逸周书·谥法》云:“危身奉上曰忠。”朝廷赐臣子以忠谥大约始见于汉代,如东汉的梁统被赐谥忠侯、黄琼死后亦谥忠侯。到了南北朝时期,虽然世道离乱,严格意义上的忠臣不多,但统治者以忠字谥号来奖掖臣下的反倒多了起来,如忠武、忠烈、忠壮、忠敬、忠肃、忠穆、忠宪等。以忠烈这个谥号为例,即有北朝的李苗、高岳等人死后获此封赐。对于忠心于自己的臣子,君王除了封赐谥号,还赐名以忠,如对于忠于自己的于烈之子,魏世宗不仅一次就赐帛五百匹,还赐名曰忠。曰:“朕嘉卿忠款,今改卿名忠。既表贞固之诚,亦所以名实相副也。”[7](P741)
一方是对忠臣的褒扬,另一方则对不忠者的法律制裁。“案律:谋反之家,其子孙虽养他族,追还就戮,所以绝罪人之类,彰大逆之辜。”[7](P920)北齐时期制定《齐律》,明确了“重罪十条”,包括反逆、大逆、叛、降、不敬等不忠行径。北周、隋、唐等律法大都继承了《齐律》的基本法理精神。特别是隋朝《开皇律》在《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明确将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不道等列入“十恶”之罪,加重了对不忠不孝的惩处。应该说,从法律上严厉惩处不忠不孝者,是北朝统治者始终奉行的原则,越是到北朝后期,对不忠者的惩处便越严苛。如据《周书·苏绰传》载,苏绰改革时提出对“深奸巨猾,伤化败俗,悖乱人伦,不忠不孝,故为背道者,杀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8](P390)在实践上也是这样执行的。如建德六年,北周俘杀齐昌王莫多娄敬显,北周皇帝所定的罪名是:“汝有死罪三:前从并州走邺,弃母携妻妾,是不孝;外为伪主戮力,内实通启于朕,是不忠;送款之后,犹持两端,是不信。如此用怀,不死何待”。[5](P367)对不忠者除了法律制裁,就是道德谴责和孤立排斥。据《周书·王悦传》,侯景背叛高齐后,先是西投高齐的死敌宇文氏。宇文泰本欲接纳,但王悦认为:
侯景之于高欢,始则笃乡党之情,末乃定君臣之契,位居上将,职重台司,论其分义,有同鱼水。今欢始死,景便离贰。岂不知君臣之道有亏,忠义之礼不足?盖其所图既大,不恤小嫌。然尚能背德于高氏,岂肯尽节于朝廷。今若益之以势,援之以兵,非唯侯景不为池中之物,亦恐朝廷贻笑将来也。[8](P579)
宇文泰采纳了王悦的意见,侯景才南投萧梁,给南朝造成重创。而王悦之所以主张不纳侯景,理由就是侯景的背主不忠。在北朝人眼里,不忠的情况有多种。如以私心谋划国事即为不忠。魏太武帝拓跋焘在讨伐河西时,李顺因收受河西方面的好处,而言姑臧无水草,不可行师。结果事实上是“泽草茂盛,可供大军数年”。对此,拓跋晃对宫臣曰:“为人臣(指李顺)不实若此,岂是忠乎!”[7](P108)拓跋焘时,北魏强盛,帅骄将悍,特别是镇守南部边境的军将往往为了军功和掠夺而频频上表请求伐宋。对此,崔浩坚决反对南征,除了客观分析形势外,就是尖锐地指出这些好战派的不忠本质。即“背公存私,为国生事,非忠也”。[5](P783)背公存私是不忠,弑君更是大罪,不止是不忠,还要受到报应。如北魏时,咸阳王元禧怂恿直寝符承祖和薛魏孙谋弑宣武帝元恪。符承祖私下对薛魏孙说:“吾闻杀天子者身当癞。”[5](P691)这才避免了一场弑君内乱。在朝代更迭之际,一些臣子虽然投靠了新朝,但心底里还是过不了“忠”这道心理关口的。如《隋书·王世积传》载,杨坚代周,进封王世积为宜阳郡公。王曾私底下对高颎说:“吾辈俱周之臣子,社稷沦灭,其若之何?”[9](P1172)
对不忠之臣,除了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还有赐以恶谥的丑诋。古者谥号不仅有带忠字这样的美谥,也有对不忠者的恶谥。如北魏时穆崇曾参与卫王仪谋逆,“太祖惜其功而秘之。及有司奏谥,太祖亲览谥法,至述义不克曰‘丁’。太祖曰:‘此当矣。’乃谥曰丁公”。[7](P662)丁公是楚汉相争时的不忠典型,北魏太祖定穆崇谥号为丁公明显带有羞辱色彩。时人对谥号非常重视,致有因议谥而发生争论和抗辩的,也有因此而改谥的。如《隋书·杨素传》载,杨素少年时也曾为忠于朝廷而死的父亲争谥,惹怒了当时北周武帝,命斩之。杨素大声说:“臣事无道天子,死其分也。”周武帝壮其言,而赠其父谥忠壮。[9](P1281)
在南北朝时期,一方面忠君道德受到严重冲击,整个社会的忠德状况并不理想;另一方面统治者不遗余力地通过褒奖忠臣来劝忠励节,以期营造臣子尽忠的舆论氛围。但由于这一时期君尊臣卑秩序还不像宋元明清那样严格,特别是三纲等封建纲常还没有重新占据全社会意识形态的顶峰,因此统治者褒忠劝忠往往是一厢情愿,甚至事与愿违。这说明仅仅靠简单地褒忠劝忠已经难以改变整个社会忠君道德下滑的状况,必须采取从思想意识深处进行纲常教化和从现实政治中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双管齐下手段,才能真正树立起牢不可破的、绝对化的忠君道德。
南北朝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分裂乱世,其君臣关系较此前和此后都更为混乱和无序,一定程度地反映出这一时期政治生态环境之恶劣。尽管人们一再强调“主尊臣卑,上下有序”[7](P811)的理想政治状态,但事实上却是君臣无序、篡弑无常的一片乱象,当然,也不乏偶尔的君臣道合。君臣关系的强弱变化成为这一时期北朝政治生态的晴雨表。
北魏立国之初,不仅国力强盛,而且风格强悍,表现在君臣关系上则为统治者极重君臣尊卑。天兴初,受到姚兴攻击的司马德宗部下郗恢乞师于北魏,在给魏将王遵的信中称北魏太祖道武帝为“贤兄”,“太祖以言悖君臣之体”,命崔逞和张衮回信,并明确要求“亦贬其主号以报之”,但崔逞、张衮在回信中称司马德宗为“贵主”。拓跋珪大怒,赐死崔逞。[7](P758)从这件小事上可以看出,北魏甫一建国,就非常重视君臣尊卑,即使是对待互不统属的司马德宗,道武帝也想在气势上贬抑之。这种君臣悬隔的尊卑关系在拓跋珪时期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即便是贵为皇亲贵戚的宗室对皇帝也始终保持着敬畏戒惧、怵惕卑服的姿态。如当拓跋焘出生时,北魏太祖道武帝拓跋珪连夜召拓跋仪入宫庆贺。太祖曰:“卿闻夜唤,乃不怪惧乎?”仪曰:“臣推诚以事陛下,陛下明察,臣辄自安。忽奉夜诏,怪有之,惧实无也。”太祖告以世祖生,仪起拜而歌舞,遂对饮申旦。这说明在北魏初年君臣关系已经十分严格,臣子必须诚心以事皇上,而且始终是戒惧怵惕的。尽管臣子怵惕敬畏,但仍难免被君主猜忌诛死。天赐六年,天文多变,占者云“当有逆臣伏尸流血”。太祖恶之,颇杀公卿,欲以厌当天灾。拓跋仪内不自安,单骑遁走。太祖使人追执之,赐死。[7](P371-372)连因内不自安而逃遁者都被杀,那些存有贰心的臣子自然更难逃被追杀的厄运。如代人莫题对道武帝拓跋珪心存贰心,倾向于窟咄,在皇位争夺斗争中曾送给窟咄一支箭说:“三岁犊岂胜重载!”意思是窟咄年长而拓跋珪年少,有拥立窟咄的想法。及至拓跋珪登基后,有人告发说莫题“居处倨傲,拟则人主”。拓跋珪派人持箭示莫题曰:“三岁犊能胜重载不?”[5](P759)大有秋后算账的意思。莫题奉诏,父子对泣。第二天就被刑戮。
这一时期君臣尊卑关系还表现在政治生活以外的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在新鲜水果成熟时,大臣不敢先吃。“果未进御,吾何得先食!”[5](P754)又据《周书·王思政传》记载,官员在修城池时掘得黄金也悉封金送上,曰:“人臣不宜有私。”[8](P295)臣子对君主恭谨如斯。同其他君主专制王朝一样,北方政权的统治者对君尊臣卑也要求得非常严、非常细。以避君王之讳为例,北周的叱罗协本名与北周武帝讳同,不得不更名以避君讳。北周驸马李敏曾用名洪儿,隋炀帝怀疑“洪”字当谶,后寻事诛之。隋代的避讳还可以从与隋代有关的史书字里行间中看出端倪。如《周书》《隋书》虽修于唐世,但书中大量文字直接取自隋代时人的档案和记载,故文中多避讳杨氏名讳。如这两部史书中特别是《隋书》中很少见到“忠”字,凡是“忠”字的地方都用“诚”来代替,以此来避杨坚父亲杨忠之讳。又如,北周时期也出现了因疏于避君王讳而几乎酿成文字狱的苗头。北周宣帝时,乐运上疏中有言:“近见有诏,上书字误者即科其罪。假有忠谠之人,欲陈时事,尺有所短,文字非工,不密失身,义无假手,脱有舛谬,便迫严科。婴径尺之鳞,其事非易;下不讳之诏,犹惧未来。更加刑戮,能无钳口?大尊纵不能采诽谤之言,无宜杜献替之路。请停此诏,则天下幸甚。”[5](P2221)乐运上书虽然有效遏制了文字狱的苗头,但也反映出当时官场禁忌之多以及臣下的战战兢兢。
经过200年的强化夯实,北朝人逐渐认同君尊臣卑等级秩序。《隋书·文学传》所谓“宗庙极重,上天极高,父极尊,君极贵,四者咸同一敬”,[9](P1743)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当时人的一种普遍观念。北朝君主重视君臣尊卑关系,意在强化君主集权专制,防止别人篡代。所谓“谅以天尊地卑,君臣道别,宜杜渐防萌,无相僭越”。[7](P591)
在北魏强盛时,君主往往胸怀大志,敢作敢为,对臣子也保持强势姿态。如锐意汉化的孝文帝不仅改革鲜卑姓氏、语言、习俗,还顶着重重压力迁都洛阳。对劝阻迁都的大臣王公严加斥责,连自己的太子因为怀恋北方故土也被废杀。对于国之股肱任城王元澄的一些不同意见,孝文帝也会勃然作色曰:“社稷我社稷,任城而欲沮众也!”元澄马上说:“社稷诚知陛下之社稷,然臣是社稷之臣子,豫参顾问,敢尽愚衷。”[7](P464)
但随着北魏的巩固,像道武帝、太武帝、孝文帝、宣武帝这样的有为君主日渐其少,后世的北魏君王特别是东魏、西魏君王往往暗弱无能,朝政被强臣所控制。“君弱臣强,全无纲纪”,[7](P787)是对魏国后期政治状况的精准概括。到了孝庄帝时期,尔朱荣趁镇压北方六镇起义而异军突起,把持朝政,视皇帝如傀儡,遥制朝廷,广布亲戚,任用官吏皆从己出。有一次,尔朱荣启奏朝廷任用一批官员,孝庄帝没有批准。大臣元天穆觐见时说:“天柱(尔朱荣被封为天柱大将军)既有大功,若请普代天下官属,恐陛下亦不得违之。如何启数人为州,便停不用!”孝庄帝愤愤不平地说:“天柱若不为人臣,朕亦须代;如其犹存臣节,无代天下百官理。此事复何足论!”尔朱荣闻所启不允,大为恚恨,曰:“天子由谁得立?今乃不用我语。”[7](P1654)后来发展到孝庄帝公开与尔朱荣决裂,导致河阴之变,尔朱荣杀死大批朝臣。孝庄帝又杀尔朱荣,尔朱荣的弟弟尔朱兆再反杀孝庄帝。君臣如此,其于尊卑何有?在朝廷与尔朱氏的斗争中,高欢又崛起,一方面帮助朝廷消灭尔朱氏,一方面拥兵自重,立霸府,把持朝政,乃至废杀北魏前废帝节闵帝元恭。从节闵帝被废时所赋诗中可读出傀儡帝王无奈的心理。其曰:“朱门久可患,紫极非情玩。颠覆立可待,一年三易换。时运正如此,唯有修真观。”[7](P278)孝武帝不甘心当高氏傀儡,愤而西走。于是高氏立孝静帝,建立东魏。西迁后的元魏皇族依附于宇文氏,建立西魏政权。实际上,东魏、西魏的皇帝都分别成为了高氏和宇文氏的傀儡。
为了更生动地展现东魏、西魏的君臣关系实况,在此,笔者分别举例说明之。以东魏而言,孝静帝元善见在权臣高澄面前毫无尊严,乃至于高澄甚至当面骂自称朕的元善见曰:“朕,朕,狗脚朕!”还让臣子崔季舒殴打孝静帝三拳。[10](P36)后元善见被废且遭鸩杀。以西魏而言,在孝武帝元修西迁后,也出现强臣压主的问题。元修西迁时将未出嫁的从妹平原公主明月带入关西,但宇文泰使元氏诸王取明月杀之。“帝不悦,或时弯弓,或时推案,君臣由此不安平。”[5](P174)
魏亡后,代之而起的北齐、北周,其君臣关系也很紧张。北齐暴君高澄、高洋、高殷等暴虐行径令人发指,不仅虐杀宗室血亲,而且手足相残,对杨播等忠臣更是极尽虐杀之能事。这里仅举一例。蝗虫为灾,魏尹丞崔叔瓒就因为回答了一句“案《汉书·五行志》:‘土功不时,蝗虫作厉。’当今外筑长城,内兴三台,故致此灾”,就惹得齐文宣高洋大怒,令左右殴之,又擢其发,以溷汁沃其头,曳以出,由是废顿久之。[5](P1161)与此同时,北周也出现了宇文氏集团内部君臣猜忌的龃龉。发生了晋国公宇文护擅权被周高祖宇文邕诛杀的事件。据《周书·齐殇王宪》记载,周高祖反复申明其诛杀宇文护的理由是:
天下者,太祖之天下,吾嗣守鸿基,常恐失坠。冢宰(指宇文护)无君凌上,将图不轨,吾所以诛之,以安社稷。……晋公不臣之迹,朝野所知,朕所以泣而诛者,安国家,利百姓耳。昔魏末不纲,太祖匡辅元氏;有周受命,晋公复执威权。积习生常,便谓法应须尔。岂有三十岁天子而可为人所制乎。且近代以来,又有一弊,暂经隶属,便即礼若君臣。此乃乱代之权宜,非经国之治术。诗云:“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一人者,止据天子耳。[8](P189-190)
由此可见,宇文护被杀主要是侵犯了天子的权威,“岂有三十岁天子而可为人所制乎!”道出了周高祖的心声。其将《诗经》“夙夜匪懈,以事一人”的“一人”解释为“止据天子”更表达了君权的独一无二和神圣不可侵犯。因此,“无君凌上”的宇文护就必然要被作为叛臣贼子而予以杀戮。
一方面,暴君虐臣,人君首先背弃了君臣之义。历代暴君多以天下为己物,视臣子如家奴,肆意羞辱和杀戮。暴君虐臣不仅破坏了君臣之义,更不同程度地消解了臣子忠君的道德义务。如此一来,君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受到冲击,全心全意效忠君王的忠君道德也一定程度地受到冲击。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北朝忠君道德沉沦的实况。另一方面,强臣震主,臣下忠君顺上徒有其表,此亦冲击了君尊臣卑的严肃性。整个南北朝时期,北朝的强臣震主现象最为突出。北魏末年,先是尔朱氏专权跋扈,后是高欢立霸府,元魏被分割为东魏、西魏两部分,两方的君主分别受到高氏、宇文氏的欺凌和掌控。至于隋王杨坚之于北周宇文氏则又是六朝时期强臣震主故事的翻版。
北朝政权也并非一味地暴君虐臣和弱君强臣这样的君臣违和状态,偶尔也能见到君明臣忠、君臣道合的难得景象。在北魏强盛时期,就曾出现君明臣忠、君臣道合的政治和谐氛围。不仅于烈、于忠父子与孝文帝、宣武帝达到了这种关系,其他如崔浩、高允、李冲、高闾、游明根等大臣也得到皇帝的信任。如李冲“竭忠奉上,知无不尽,出入忧勤,形于颜色……高祖亦深相仗信,亲敬弥甚,君臣之间,情义莫二”。[7](P1181)君臣关系除了严肃的一面,也有亲昵的时候。如据《周书·王轨传》记载,王轨担心宇文邕身后的政局,就曾在寿宴上,捋高祖宇文邕的胡须说:“可爱好老公,但恨后嗣弱耳。”[8](P713)暗示宇文赟不堪重任。高祖深以为然。足见君臣之间的和洽无间。
作为胡汉融合的北朝政权,忠德成为政治伦理的重要内容,成为臣德的首要义务,其主要表现为忠君、忠主、忠谏等单向度之忠。
这一时期,北朝忠德也突出表现在忠君和卫主上。所谓“干忤之愆实深,然不忠之罪莫大”。[7](P1048)作为臣子,也都认同于“忠臣不事二主,自古通义”。[7](P634)正是继承了儒家的忠德伦理,北朝涌现出很多忠臣烈士。仅以北齐灭亡时为例,就涌现出上自王侯宗室、下至阉宦阍寺等忠臣群体。[11]据《隋书·慕容三藏传》载,周灭齐时,“齐后主失守东遁,委三藏等留守邺宫。齐之王公以下皆降,三藏犹率麾下抗拒周师。及齐平,武帝引见,恩礼甚厚,诏曰:‘三藏父子诚节著闻,宜加荣秩’。授开府仪同大将军”。[9](P1532)
而在北魏建立初年,有的官员臣节还不很牢固。如天兴年间,大臣李先的儿子曾问他:“子孙永为魏臣,将复事他主也?”李先回答说:“未也。国家政化长远,不可卒穷。”[7](P792)李先父子对话的潜台词是根据国祚长短而决定忠诚与否。这种政治投机的犹疑心态代表了天兴年间一部分臣子的心理。随着拓跋氏统治的巩固,臣子对君主的忠诚度大为增加。“事主不以幽贞革心,奉上不以趣舍亏节”,[7](P744)“罪莫极于无上,逆莫甚于违天”,[7](P980)“宗庙之礼,不敢不敬;朝廷之事,不敢不忠。自此之外,非庸臣所及”[5](P921)等观念逐渐取代了天兴年间对是否忠于拓跋氏的犹疑。
忠君卫主是对臣子的基本要求,而到了危难时刻,还要求臣子做到主辱臣死,所谓“君父有危,臣子致命”。[7](P1021)“义实动君子,主辱死忠臣。何以明是节?将解七尺身”。[7](P504)当然,在北朝统治者自认为确立了政权合法性后,往往主张尽忠的对象是奉正统的君主,而不是悖逆之人。“凡立忠抱节,皆应有所至。若奉逆君,守迷节,古人所不为。”[7](P974)至于谁是正统的君主,往往由胜利者、当权者来定论。
一般来说,忠于当时的朝廷被认为是尊奉正统的君主。特别是在君主与权臣斗争中,更要求臣子忠君尽节。如孝庄帝与尔朱荣矛盾加深,朱瑞虽是尔朱荣的部属,但却忠于朝廷。对此,孝庄帝曾对侍臣曰:“为人臣当须忠实,至如朱元龙者,朕待之亦不异余人。”尔朱荣死后,,朱瑞投奔朝廷,被孝庄帝誉为“社稷忠臣,当须如此”。[7](P1770)《周书·李贤传附弟远传》中所谓“大丈夫宁为忠鬼,安能作叛臣乎!”[8](P422)可以说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北朝忠臣的共识。
在古代,臣子之忠还集中表现在进谏上,北朝亦是如此。北魏历史上从来不乏忠谏之臣,如太祖时的柳庆,太宗时的古弼,世祖时的高允,高宗时的宿石,文明太后时的白泽等。孝文帝之后,无论是魏朝,还是北齐、北周、隋朝都不乏忠谏之臣。限于篇幅兹不一一列举。总之,在北朝时期,忠谏已经成为臣子的义务。特别是谏议官更把忠谏作为自己的职责。“我当休明之朝,掌谏议之职,若不言所难言,谏所难谏,便是唯唯,旷官尸禄。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复何恨?”[7](P1735)有的臣子在临终之际仍念念不忘社稷大业。如,王叡疾笃,上疏曰:“臣闻忠于事君者,节义著于临终;孝于奉亲者,淳诚表于垂没。……今所病遂笃,虑必不起,延首阙庭,鲠恋终日。仰恃皇造宿眷之隆,敢陈愚昧管窥之见。臣闻为治之要,其略有五:一者慎刑罚,二者任贤能,三者亲忠信,四者远谗佞,五者行黜陟。”[7](P1989)
北周的乐运、元岩、颜之仪等皆把从容讽议作为自己作为一名谏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当乐运受到奸臣排挤,不被任用时,就发愤著书。据《周书·乐运传》载,乐运“录夏殷以来谏诤事,集而部之,凡六百三十九条,合四十一卷,名曰谏苑。奏上之。隋文帝览而嘉焉”。[8](P725)据《隋书·元岩传》载,北周宣帝为政昏暴,元岩屡次切谏,惹得昏君“使阉竖搏其面,遂废于家”。[9](P1475)《周书·宇文孝伯传》亦记载,宇文孝伯因忠谏而被赐死。隋文帝代北周后,曾说过:“宇文孝伯寔有周之良臣,若使此人在朝,我辈无措手处也。”[8](P719)
相对有臣子进谏,昏庸君主刚愎拒谏,而开明君主则虚心纳谏。以北魏孝文帝为例,其诏书中多次提到广开言路,鼓励群臣进谏。
群官卿士,下及吏民,各听上书,直言极谏,勿有所隐。[7](P143)
帝业至重,非广询无以致治;王务至繁,非博采无以兴功。先王知其如此,故虚己以求过,明恕以思咎。是以谏鼓置于尧世,谤木立于舜庭,用能耳目四达,庶类咸熙。……今制百辟卿士,工商吏民,各上便宜。利民益治,损化伤政,直言极谏,勿有所隐,务令辞无烦华,理从简实。朕将亲览,以知世事之要,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为戒。[7](P154)
昔之哲王,莫不博采下情,勤求箴谏,建设旌鼓,询纳刍荛。朕班禄删刑,虑不周允,虚怀谠直,思显洪猷。百司卿士及工商吏民,其各上书极谏,靡有所隐。[7](P154)
其精访幽谷,举兹贤彦,直言极谏,匡予不及。[7](P179-180)
孝文帝明确告诉大臣曰:“国家本来有一事可慨。可慨者何?恒无公言得失。今卿等各尽其心。人君患不能纳群下之谏,为臣患不能尽忠于主。朕今举一人,如有不可,卿等尽言其失;若有才能而朕所不识者,宜各举所知。朕当虚己延纳。若能如此,能举则受赏,不言则有罪。”[7](P1311)受明君劝谏的感召,仅北魏孝文帝时期就涌现出任城王元澄、李冲、高闾等一批忠直敢言的忠臣。
北朝递嬗也如南朝一样频繁,且南北方、东西方之间战事不断,因此,忠不仅仅表现在忠君上,还体现在对自己主子的忠诚上。时人继承了先秦时期“策名委质、忠贞无贰”“食君之禄,忧君之事”的忠德传统,把忠德建立在食禄报恩的知报观基础之上。《魏书·崔楷传》所谓“贪人之禄,忧人之事”。[7](P1256)《周书·周惠达传》有言:“人生于天,受命于君,岂有利人荣禄,而不忧其祸难?”[8](P362)《周书·郑伟传》亦曰:“世荷朝恩,家传忠义,诚宜以此时效臣子之节,成富贵之资。”[8](P634)《周书·宇文孝伯传》亦高扬“委质事人,本徇名义”。[8](P718)在这种食禄报恩、委质无贰心理的影响下,社会普遍认同各为其主也是忠、亦应予以劝奖的观念。如据《魏书·序纪》载,北魏先帝曾在平叛中被敌人射中眼睛,大臣们抓住射目者,“各持锥刀欲屠割之。帝曰:‘彼各为其主,何罪也。’乃释之。”《魏书·高祖纪下》记载,在南北战争中,曾俘获萧鸾的兵士3000人。北魏皇帝也以“在君为君,其民何罪?”而将他们放归。据《北史·徐招传》,在尔朱氏与北魏政权对抗中,俘获了北魏将领徐招。徐招临危不惧,曰:“不亏君命,得死为幸。”尔朱仲远赞叹曰:“凡人受命,理各为主。今若为戮,何以劝人臣?”不仅没有杀徐招,还任用他为行台右丞。对于北朝多方争雄、忠臣卫主的历史状况,《周书·赵善等传》曾总结说:“自三方(东魏北齐、西魏北周、南朝)鼎峙,群雄竞逐,俊能驰骛,各吠非主。争奋厉其智勇,思赴蹈于仁义。临危不顾,前哲所难。赵善等或行彰于孝友,或诚显于忠概,咸躬志力,俱徇功名。”[8](P601)
对于各为其主的忠臣,虽敌对方亦表敬重。如据《周书·王思政传》载,宇文氏手下大将王思政被高齐重兵围困,期间杀高齐大将慕容绍宗、刘丰生,生擒慕容永珍。思政谓之曰:“仆之破亡,在于晷漏。诚知杀卿无益,然人臣之节,守之以死。”乃流涕斩之。并收绍宗等尸,以礼埋瘗。齐文襄攻破城后一定嘱要生擒王思政,不得损伤。王思政被俘后,“引见文襄,辞气慷慨,无挠屈之容。文襄以其忠于所事,礼遇甚厚”。[8](P296-297)
在竭尽忠诚的同时,北朝臣子也开始自觉思索君臣关系。据《魏书·高闾传》记载,早在北魏时,高闾就曾在上疏中指出:
天生烝民,树之以君,明君不能独理,必须臣以作辅。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故车服有等差,爵命有分秩;德高者则位尊,任广者则禄重。下者禄足以代耕,上者俸足以行义。庶民均其赋,以展奉上之心;君王聚其材,以供事业之用。君班其俸,垂惠则厚;臣受其禄,感恩则深。于是贪残之心止,竭效之诚笃;兆庶无侵削之烦,百辟备礼容之美。[7](P1198-1199)
在高闾看来,君臣关系是双向度的,在规定臣子职责的同时也对君主做到了要求。这种思想在北周君臣中更是得到了普遍认可和弘扬。如据《周书·艺术传》载,时人认为“天地称其高厚者,万物得其容养焉。四时着其寒暑者,庶类资其忠信焉。是以帝王者,宽大象天地,忠信则四时。招摇东指,天下识其春。人君布德,率土怀其惠”。[8](P847)从而把君德与天地自然联系在一起,在发扬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君权观的同时,突出强调“宽大所以兼覆,慈爱所以怀众”的君德。
无独有偶,在《周书·苏绰传》载,苏绰也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了“治人君之身”上。即:
凡人君之身者,乃百姓之表,一国之的也。表不正,不可求直影;的不明,不可责射中。今君身不能自治,而望治百姓,是犹曲表而求直影也;君行不能自修,而欲百姓修行者,是犹无的而责射中也。故为人君者,必心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义,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礼让,躬行廉平,躬行俭约,然后继之以无倦,加之以明察。[8](P383)
在这里,苏绰明确提出了“君身不能自治,而望治百姓,是犹曲表而求直影也;君行不能自修,而欲百姓修行者,是犹无的而责射中也”的观点,并把“躬行仁义、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礼让、躬行廉平、躬行俭约”的六个“躬行”和“无倦”及“明察”作为人君治身的要津。谈到选人用人问题时,《周书·文帝纪下》亦曰“位不虚加,禄不妄赐”,[8](P29)作为君主的应该“此道授官”,作为臣子则当“此情受位”,这样天下才能“不言而治矣”。反之,“以官职为私恩,爵禄为荣惠。人君之命官也,亲则授之,爱则任之。人臣之受位也,可以尊身而润屋者,则迂道而求之;损身而利物者,则巧言而辞之”,必然造成丧失公道、萌生奸诈的天下大乱。
北朝臣子不仅自觉反思君臣关系,以此为忠德建设寻找理论基础,同时也对忠奸之辨加以理性分析,激励忠臣坚持正义,与威胁社稷的奸佞做殊死的斗争。历朝历代皆有忠有佞,北朝也不例外。对此,一些正义之士对奸佞之人疾之如仇。北魏宗室元顺作《蝇赋》,以蝇比喻奸佞,指出奸佞当道,则“妖姬进,邪士来,圣贤拥,忠孝摧”。[7](P483-484)阳固也曾作《刺谗疾嬖幸诗》二首以刺奸佞。其曰:“巧佞!巧佞!谗言兴兮。营营习习,似青蝇兮。以白为黑,在汝口兮。汝非蝮虿,毒何厚兮?巧佞!巧佞!一何工矣。”[7](P1610)矛头直指巧佞害忠。对于辨别忠佞问题,孝文帝曾组织大臣进行过专题讨论。尚书游明根基于“忠佞之士,实亦难知”,主张在任职中考察忠佞,即“依古爵人,先试之以官,官定然后禄之,三载考绩,然后忠佞可明”。高闾则主张根据不同的表现辨别忠佞。曰:“窃谓袁盎彻慎夫人席,是其忠;谮杀晁错,是其佞。若以异人言之,望之为忠,石显是佞。”孝文帝一方面同意高闾所说的一个人有时为忠、有时为佞的情况,所谓“自非圣人,忠佞之行,时或互有。但忠功显即谓之忠,佞迹成斯谓之佞”。但又不满意高闾的回答。“朕所问者,未然之前;卿之所对,已然之后。”高闾回答说:“佞者,饰智以行事;忠者,发心以附道。譬如玉石,皦然可知。”孝文帝认为:“玉石同体而异名,忠佞异名而同理。求之于同,则得其所以异;寻之于异,则失其所以同。出处同异之间,交换忠佞之境,岂是皦然易明哉?或有托佞以成忠,或有假忠以饰佞。”[7](P1200)可见,孝文帝能较为客观地评价臣子之忠佞,在这种理性的忠佞观指导下,孝文时期的君臣关系是相对和谐的。后人在总结北齐灭亡时也曾将之归咎于奸佞,毕竟从实力上看,北齐的实力是明显强于北周的,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当不是实力上的问题,而出在朝廷内部的昏君佞臣上。据《旧唐书·儒学上·张士衡传》载,唐代时北齐旧臣张士衡回答李承乾关于齐氏灭亡原因时,总结说:“齐后主悖虐无度,昵近小人。至如高阿那瓌、骆提婆、韩长鸾等,皆奴仆下才,凶险无赖,是信是使,以为心腹。诛害忠良,疏忌骨肉。穷极奢靡,剥丧黎元。所以周师临郊,人莫为用,以至覆灭,实此之由。”[12](P4949)
作为民族大融合的南北朝时期,在道德文化方面的冲突与融合也十分复杂和异常激烈。在分裂战乱、南北对峙、东西驱驰的大背景下,忠德也呈现出因复杂政治生态环境而造成的矛盾交错与共生融合等特点。
北朝政局的动荡与南朝不同,其不仅有新旧交替还有东西分裂。这对臣子的考验更为突出。当高欢与北魏孝武帝决裂时,孝武西出,高欢大杀忠于孝武帝的魏臣。如以“备位纳言”“处不谏诤”“不能尽忠,依附谄佞”[7](P1698)等罪名杀死了辛雄等。当时也有臣子为了保持臣节而避世。如在孝武西迁时,裴宽对诸弟曰:“君臣逆顺,大义昭然。今天子西幸,理无东面以亏臣节。”乃将家属避难于大石岭。[5](P1397)更有臣子在孝武西迁后,坚持与高洋抗争。如《周书·韩雄传》载,韩雄组织队伍,抄掠东魏。东魏洛州刺史韩贤逮捕了韩雄的兄及妻子,以召韩雄。韩雄与其所亲谋曰:“奋不顾身以立功名者,本望上申忠义,下荣亲戚。今若忍而不赴,人谓我何。既免之后,更思其计,未为晚也。”[8](P776)于是,投降韩贤,并伺机反正。事泄,遁免。很多臣子为了追随孝武帝连家都不顾了。卢辩随孝武帝入关,事起仓卒,不及至家,单马而从。或问辩曰:“得辞家不?”辩曰:“门外之道,以义断恩,复何辞也。”[5](P1100)有的则在东西分裂时,家人各在一方。如裴让之的二弟裴诹之随同孝武帝奔关右,在东部的裴氏兄弟五人皆被拘系。高欢问裴让之:“诹之何在?”答曰:“昔吴、蜀二国,诸葛兄弟各得尽心,况让之老母在此,君臣分定,失忠与孝,愚夫不为。伏愿明公以诚信待物。若以不收处物,物亦安能自信?以此定霸,犹却行而求道耳。”[5](P1384-1385)裴让之机敏的回答救了一家兄弟的性命。
南北朝时期的北朝,一个最主要的特征是天下分裂战乱。在这种分裂状态下,天下无共主,政权的唯一性和合法性也随之成了问题,臣子效忠君王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既有良臣择主而事的可选择性,同时各事其主也具有其现实性。在这种政治生态环境下,对忠臣的要求也与其他时期不同。
一方面,社会认可良臣择主而事的选择自由。南北朝时期的北朝,忠君观念还留存着汉代“非但君择臣、臣亦择君”观念。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政权频繁更迭,双向度的忠更是大行其道。所谓“凡立忠抱节,皆应有所至。若奉逆君,守迷节,古人所不为”。[7](P974)尽管这一时期不乏单向度的忠君,但总的来说,双向度的忠还是占主导的。
另一方面,各事其主成为南北对峙、东西分裂时期忠君状况的主流。每逢乱世,群雄竞起,各为其主才具有了存在的价值和回旋的空间。而江山一统后,天下大权归一,天无二日,土无二尊,也就没有了各为其主的存在土壤。总的说来,南北朝时期,各为其主的忠带有明显的层级特点。由于国家不统一,或虽有君王而实际上国家处于割据状态,上下级之间形成一种委质和效忠关系。而这种效忠是有层级的,即首先要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才是忠于皇帝。当然,当主子立场与皇帝立场一致时,臣子的忠并不存在问题。而一旦二者立场出现分歧,则臣子的忠就表现出强烈的冲突。
忠君道德的最高标准是为社稷尽忠,为君王尽节。但在政权更迭频繁的社会中,忠君不贰其实很难做到,忠君死节更只有少数人在践行,多数臣子则改换门庭,改事新主。尽管在政治道德领域,北朝臣子仍高扬着“委质为臣,有死无贰”的古训,强调为臣之德,但在朝代更迭的残酷现实中,很少有臣子能始终如一地践行为君王尽节的忠德。
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权更迭频繁,臣子改事新主遂成为常态。每逢王朝鼎革之日,也都是考验臣子忠节之时。每当禅代之际,臣子往往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继续奉事新朝新皇,一部分则为先朝尽节,尽节的方式有武装反抗、自杀、隐遁、叛逃等。北朝诸政权改朝换代之际,忠君死节者不乏其人,如北齐代东魏时,裴让之因“眷恋魏朝,呜咽流涕”,而被赐死于家。[5](P1385)尽忠职守者亦不乏其人,如《周书·颜之仪传》载,隋文帝杨坚代北周时,掌管玉玺的颜之仪正色曰:“此天子之物,自有主者,宰相何故索之?”[8](P720)乃至于出嫁女也坚守从夫的立场而践行忠孝节义。对杨坚篡宇文氏天下,杨坚的长女、北周皇后杨丽华“意颇不平。及行禅代,愤惋愈甚”。[5](P529)但大多数旧臣都改奉新朝,不论是北齐代东魏、北周代西魏,还是隋代北周,都是和平过渡。朝中臣子多为前朝旧臣。这说明当时的忠君道德并不以改事新朝为忤。相比忠于先朝者,改事新朝则更为普遍。忠君道德在这一时期也比较宽泛,改事新朝并非一概被视为不忠。
如前所述,受两汉隆显“三纲”的影响,南北朝时期虽为乱世,但北朝统治者为了标榜自己政权乃是承继中原正统的合法地位,也都致力于儒家纲常的建设,对维护君臣、父子纲常的忠孝道德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北魏继承了汉代的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亦号称孝治天下。孝治观念不仅成为北魏的立国之本,对后来的隋唐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成为北朝政权对孝道价值的认知和弘扬孝道的依据。统治者强调“以孝治天下”的目的无非是希望臣子移孝于忠,尽忠事主。
在忠孝关系问题上,统治者大肆宣扬“忠孝一也”的道理,认为在理论上忠孝是并行不悖的。按照时人的看法,最理想的忠孝关系就是忠与孝各管一段,所谓的“君子在家也不过孝于其亲,入朝也不过忠于其君”。[7](P632)“士处家必以孝敬为本,在朝则以忠节为先”。[7](P799)在这种官方导向和社会舆论氛围下,行孝之人受到一致好评,在反映当时情况的诸正史《孝义传》中有很多生动的例子。甚至一些人还因为行孝而得以仕进。反之,不孝是要遭人唾弃的,当事人也从此抬不起头来。由此可见,不孝在当时社会是多么严重,不仅能毁坏一个人的名声。甚至在政治斗争中还能成为政敌攻讦的借口。如《隋书·柳彧传》载,应州刺史唐君明因母丧期间娶亲而被人弹劾曰:“孝惟行本,礼实身基……丧纪之重,人伦所先。……请禁锢终身,以惩风俗。”[9](P1482)
尽管儒家伦理强调“忠孝一也”的一致性,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忠与孝常常发生冲突,最主要的冲突就表现在养老、守丧与国家需要的矛盾上。对于忠孝两难情况,在南北朝时期的北朝是存在两种选择的。
一方面,有人选择孝重于忠。汉代以来孝治思想深入人心,加之举孝廉的察举制度,人们对孝道是自觉尊奉的。北朝尽管多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但深受汉文化的影响,极重孝道。特别是上层统治者更是以身作则,践行孝道。北魏时,灵太后之父司徒胡国珍薨,赠相国、太上秦公。张普惠以前世后父无“太上”之号,反对给予皇后父亲太上秦公的封号。最后当权的灵太后多次主持大臣合议,张普惠始终坚持己见。即便这样,灵太后也没有用皇权来打压张普惠,而是表示“朕向召卿与群臣对议,往复既终,皆不同卿表。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陈,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议,卿不得苦夺朕怀。后有所见,勿得难言”。[7](P1735)表达出灵太后坚守对父亲孝道的决心。北魏时期还有一件涉及君王孝亲的大事,那就是北魏孝文帝因文明太后之死而要行三年之孝,由此引发群臣的上疏,认为皇上担负国家重任,如果像常人那样行三年之孝,对国家管理不利。这件事情在北魏君臣之间争论了很久,有时候争论得非常激烈,孝文帝甚至认为大臣们阻隔了自己尽孝之心。
在北魏时期,阐扬孝道的丁忧制度又获执行。在重孝皇帝孝文帝时期,李彪曾上书赞扬“《礼》云: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此圣人缘情制礼,以终孝子之情也”的古制,并认为:
今四方无虞,百姓安逸,诚是孝慈道洽,礼教兴行之日也。然愚臣所怀,窃有未尽。伏见朝臣丁大忧者,假满赴职,衣锦乘轩,从效庙之祀;鸣玉垂緌,同节庆之宴。伤人子之道,亏天地之经。愚谓如有遭父母丧者,皆得终服。若无其人有旷官者,则优旨慰喻,起令视事。但综理所司,出纳敷奏而已,国之吉庆,一令无预。其军戎之警,墨缞从役,虽愆于礼,事所宜行也。”得到孝文帝的支持而皆施行。[5](P1457-1458)
但在战乱频仍的乱世,围绕丁忧制度的执行也存在不同声音。据《周书·赵刚传》载,其父赵和在南征途中听说父亲去世,辄还。所司将致之于法,赵和曰:“罔极之恩,终天莫报。若许安厝,礼毕而即罪戮,死且无恨。”[8](P572)后来竟得到赦宥。丧毕,仍被任命为宁远将军。在南北朝时期,由于时局动荡,丁忧制度虽然施行,同时起复制度也大行其道,丧期起复更是成为普遍现象。据《南史·王弘传》,南朝“时内外多难,在丧者皆不得终其哀”。[13](P569)北朝情况也大体相似。
当忠孝冲突时,虽然不乏首选尽孝的,但更多的人或主动或被动地开始选择忠重于孝。据《魏书·崔辩传》,为了表示自己的忠诚,崔楷赴任时拒绝单身前往的建议,而是带上全家人一起到任。他认为:“如一身独往,朝廷谓吾有进退之计,将士又谁肯为人固志也?”在敌人围城的危亡时刻,还将已送出城的子女追回。“国家岂不知城小力弱也,置吾死地,令吾死耳!一朝送免儿女,将谓吾心不固。亏忠全爱,臧获耻之,况吾荷国重寄也!”将士们都被感动曰:“崔公尚不惜百口,吾等何爱一身!”城破后,崔楷执节不屈而死。此真所谓“孝行出于忠贞,节义率多果决。德可感义夫,恩可劝死士”。[7](P1619)在这种观念主导下,臣子多以舍孝全忠为荣。
北朝臣子选择舍孝全忠或出于内在忠义精神,但更多的则恐怕是迫于残酷的政治生态压力。统治者重孝是为了劝忠,当忠孝两难时期,统治者还是希望臣子把忠放在第一位。如《魏书·邢峦传》记载,世宗时期,因为军事需要亲自动员大将邢峦,其曰:“诚知将军旋京未久,膝下难违,然东南之寄,非将军莫可。将军其勉建殊绩,以称朕怀,自古忠臣亦非无孝也。”“知卿亲老,颇劳于外,然忠孝不俱,才宜救世,不得辞也。”[7](P1443-1447)面对忠与孝的抉择,北朝的臣子们也都自觉选择忠为第一位。如在《魏书·安同传》中,安同之子安颉忠于太宗,不仅察举百僚,纠刺奸慝,无所回避。而且大义灭亲,“尝告其父阴事,太宗以为忠,特亲宠之”。[7](P715)又,《周书·魏玄传》载,西魏大将魏玄母亲和弟弟在东魏控制区,“玄以为忠孝不两立”,[8](P780)不顾母、弟安危,坚决站在西魏一边。据《周书·泉仚传》,宇文氏部下泉仚被高齐将官高敖曹抓走。泉仚密诫其子曰:“忠孝之道,不可两全,宜各为身计,勿相随寇手。但得汝等致力本朝,吾无余恨。不得以我在东,遂亏臣节也。尔其勉之!”[8](P787)另据《北史·高颎传》,高颎征讨尉迟迥时,“受命便发,遣人辞母云,忠孝不可两兼,歔欷就路”。[5](P2488)以上足见在忠孝两难抉择时,臣子或主动或被动选择舍孝全忠之无奈和内心的痛苦挣扎。
综上所述,在南北朝时期的北朝,由于建立和巩固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统治者积极吸纳和传承儒家文化和儒家伦理道德,特别是在劝励臣子忠德方面更是不遗余力。但由于时处乱世,分裂割据,政权动荡,这种恶劣的政治生态环境客观上对臣子践行忠德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使得这一时期北朝的忠德状况出现了多种矛盾并存的现象。但总的看,南北朝时期北朝的忠德状况虽较为曲折复杂,但仍是沿着汉代所确立的忠君方向不断完善和发展,并与南朝一道,成为中国传统忠德变迁史上重要的转折过渡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