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2023-03-19 13:57张文
关键词:法律援助审理人民法院

张文

[F教材“探究与分享1”]

【引思】为什么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导学】

1. 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2. 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作用: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含义: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②意义: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上诉期限: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即时训练1】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这就是诉讼代理。下列不属于寻求诉讼代理的原因的是()

A.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B. 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而不利于权益的维护

C. 有时无暇参加诉讼活动

D. 有时在搜集证据过程中因种种原因而碰壁

【即时训练2】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实行该制度有利于()

①满足当事人私欲

②消除当事人的疑虑

③提高审判的效率

④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④ D. ①③

[F教材“探究与分享2”]

【引思】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导学】

1.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1)原因: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措施: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2. 寻求法律援助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4)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3. 提供法律援助

(1)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即时训练3】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旨在()

A. 树立政府权威和良好形象

B. 增強全民法治观念

C. 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D.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F教材“探究与分享3”]

【引思】起诉的地位、原则、条件和受理机关是什么?立案登记的条件和效果是什么?如何应诉?

【导学】

1. 起诉

(1)地位: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3)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4)受理机关:①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②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③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2. 立案登记

(1)条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2)效果: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 应诉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3)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拓 展 延 伸

全面理解管辖制度

【即时训练4】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这种管辖()

①属于地域管辖

②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③屬于级别管辖

④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F教材“探究与分享4”]

【引思】开庭审理的含义、地位和基本程序是什么?二审程序的条件、程序、效力和保障是什么?

【导学】

1. 开庭审理

(1)含义

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阶段

2. 二审程序

(1)条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程序:二审程序是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

(3)效力: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4)保障: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即时训练5】开庭审理是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一系列诉讼活动。下列属于开庭准备阶段的内容的是()

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

②宣布法庭纪律

③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④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即时训练6】下列关于我国两审终审制说法正确的是()

①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判才能生效

②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③二审必须由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④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就不能对裁判提出异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F教材“探究与分享5、6”]

【引思】证据的含义、作用和种类是什么?我们应如何依法收集和保存证据?

【导学】

1. 证据

(1)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②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3)种类

①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②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③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 收集和保存证据

(1)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3)表现:例如,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澄 清 误 区

误区:偷拍、偷录的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澄清: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即时训练7】朱某受雇于赵某修建房屋,先后两次向赵某出具3375元的劳务费欠条,多次催要无果,朱某准备诉至法院。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①该欠条作为书证能够影响诉讼的胜负

②朱某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必定败诉

③朱某应该去本人所在地法院提起上诉

④赵某侵害了朱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F教材“探究与分享7”]

【引思】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诉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导学】

1. 举证责任

①民事诉讼

A.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B. 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②行政诉讼

A. 要求: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B. 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C. 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③刑事诉讼

A.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不同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B. 为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据。

2. 诉讼的基本原则

(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为什么: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澄 清 误 区

误区1:诉讼中遇到“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不懂法律。

澄清:诉讼中遇到“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误区2:“民告官”应由“民”提供证据。

澄清: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即时训练8】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①行政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②民事诉讼中,有些情况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③刑事自诉案件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④刑事公诉案件中,由法院提供被告人犯罪证据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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