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省长王正谱主持召开省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站在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处理好发展与压采、稳粮与压采的关系,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在谋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全力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在节水方面,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持续推进供水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深入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在换水方面,继续实施城乡生活生产水源置换,在深层超采区谋划新建一批置换工程,巩固提升置换成效。在补水方面,加强引江引黄调水干线、补水河道渠道整治,扎实推进河湖补水,引足用好外调水。在管水方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强化取水井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把好用水“总阀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省级统筹调度,省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和指导,市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工作举措抓得更实更细,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副省长时清霜、胡启生、金晖,省政府秘书长朱浩文参加会议。□
今年初,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3 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内压减地下水开采量1.86 亿m3。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组织召开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治理任务、完成时限和推进措施,压实治理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发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联动配合,在技术服务、项目资金上予以超采治理倾斜支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会同省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排名连续靠后、水位连续下降、工作推进滞后、成果维持不力的,组织约谈提醒,倒逼各地切实履行治理责任,坚决防止反弹,巩固已有成效,加快工作推进,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以地下水位同比下降的市、县为重点,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省超采治理成效评估工作,在全省超采区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回头看”。采取卫星遥感比对、实地踏勘走访、灌溉用电分析等方式方法,全面排查水源置换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种植结构调整、取水井关停等措施落实和效益发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对措施落实不到位、效益不能充分发挥的,实行“一县一单、一事一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到位。
按照年度实施计划,今年共安排各类超采治理项目170个,总投资50.5 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8.4 亿元,省级资金5.2亿元,市县自筹16.9 亿元)。全年计划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00万亩(其中超采治理区新增58.6 万亩),浅埋滴灌200 万亩(其中超采治理区新增20.7 万亩),实施农业灌溉水源置换170 万亩,清理整治补水河道584km,实施河湖生态补水16 亿m3;在18 个县(市、区)7.7 万眼农灌机井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实施邢台百泉泉域治理修复,开展海水入侵监测和防治等。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推进力度,强化每月通报进展、定期专题调度、及时提醒会商等措施,推动各项治理任务落地落实、见到实效。
结合主题教育和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组织专家力量围绕水文地质状况、地下水变化机理、超采区调查评估、深层地下水保护与回补等课题,深入分析,研究对策,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成立由厅级干部、技术骨干组成的服务指导工作组,聚焦超采治理任务重、地下水位不稳定的地区,深入基层一线、工程现场,帮助指导市县解决在项目谋划、水源调度、资金筹措、建设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继续加强与水利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积极反映我省治理任务和弥补地下水亏空的艰巨性、长期性,争取国家最大支持。国家2023—2025 年实施方案印发后,及时修改完善我省方案,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围绕2024 年治理目标和任务,组织市县和相关部门,精准谋划超采治理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及早研究确定明年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