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永辉
(安徽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
在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1](P436)并对生态发展理念进行了创新性诠释,“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1](P435)毋庸置疑,人类发展正面临来自诸如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新冠肺炎疫情、生态系统退化等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因此,将生态经济架构在本土生态的基础之上,凸显资源利用主题,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绿色转型为驱动,以人民福祉为中心的生态架构新发展策略,必将为促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地球家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概念阐释 生态架构是基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原型基础,提出的新发展理念以及生态经济体系,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生态经济新发展策略。生态经济架构在生态条件下,形成资源利用,生态架构发展经济体系学说,就是“生态经济学”。自然生态的社会学分析,我们要认识到一个基础判断,就是地球的生态负荷与生态退化的关系,乃至生态恢复与生态经济的关系,这两个相关性,取决于地球本身的发展性与负荷量的关系,从关系上看,所有的数据都是变量,都取决于社会进步与生态进化的双相关。
经济基础决定了人类文明的基础架构。经济基础从生产资料到生产力以及生产制度,逐步转移到了生态基础架构。一方水土滋养着一方人,关注生态架构是中国文化的基础。重新审视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除了自然生态的基础架构被破坏,农业文明被大工业体系重新架构,现代西方文明意味着对生态社会体系的重新分布,从而形成全面的资本掠夺、科技控制、市场垄断的经济体系,开始了一种资本化的“垄断”文明,导致对基础自然生态为基础的发展性文明的强权干预,以至于人类失去赖以生存的生态社会基础。生态文明是人类劳动的基础,而生产力的进步如果脱离了劳动应该具有的发展性,那么,人类就是在毁灭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因此,生态经济是架构在各个经济体系中的人类社会的基础模式,可以把这个模式称为基础架构。
(二)制度识解 我国确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发展理念,擘画了涵盖生态文明在内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从而形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两个一百年的具体发展目标。我们从两个一百年视角概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从而鲜明提出了架构在自然生态基础上的社会文明体系,也就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五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发展格局,开启了现代文明的新格局,从而确立了自主发展、和平发展的生态文明基础。新发展格局开辟了新境界,我们采取生态社会基础为主体,架构中国制造与工业文明进步,进而再在工业化基础上建构信息化经济制度体系,实现了生态文明为基础架构的经济体系战略创新。如何认识生态策略,西方社会采取的是大资本的自然占有与替代的角度,西方科学采用了对人类进入自然的生态足迹的判断。因为西方人类足迹对自然的架构缺乏农业文明内核,或者说小农社会的生态架构,所以西方很悲观地得出结论,就是土地资源承载已经不堪重负。生物生产性是西方生态理论的基础,也就是现代工业改造了生态要素,而中国乡村经济的生态系统所提供的“生态服务”,乃至形成“发展指数”,这些数据其实是中国制造业为全球人口过量生产的结果。这就好比山西、内蒙的煤炭,为全国提供了能源能量,而在全球经济架构下,中国的生态足迹已经岌岌可危。因此,以新的全球化生态体系为基础,实现各自发展的生态架构,是我国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新发展格局之主旨。
2010 年,我国提出了国家架构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2]这就具体提出了国家生态工程架构与城镇社会架构的文明类型,将生态作为产品,提出了“生态产品”概念,将乡村作为“生态系统服务”,提出了美丽乡村工程,将社会作为“环境产品和服务”,提出了共同富裕和新发展理论。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架构体系后,乡村“生态系统服务”实际上就是中国道家提出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因此,乡村经济是一个天地人的“自然”法则的“自在”经济,这个经济作为“内循环”发展学说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中国智慧,提出了自然生态产品与人类劳动紧密融合,劳动成为人的基本需求,而不是资本化的生产力扩张,因为后者包括了农药、化肥等生物科技的“服务”或者生态技术的“替代”。
“生态”一词在古希腊语本意为“栖息地”或“住所”。“生态产品”主要是生态文明的整个模型,显然,中国生态文明就是架构在乡村生态供给基础上的“货殖”体系。中国乡村系统具有一个完整的生态模型,我们将这个模型的原始理论——《易经》、《黄帝内经》进行解读,会发现中国古代生态智慧的博大精深。这种集中天地万物相关性的生态功能依旧具有指导意义,可以提升对抽象的西方科学原生态的特定产品的认识。同时,也有利于恢复生态产品的原型价值,而不是资本介入的产品开发。如何进行生态文明的原初性评估,必须解读古代留给我们的经典。同时也要看到,在今天市场化的公共产品中,生态产品是否可以进行商品化评估,这也是西方经济学在公共产品与市场评价上的严重分歧。一方面,新能源的技术革新迅速占领市场,另一方面,传统资源输出开始逐步受到市场压缩,地理环境凝聚了生态经济法理,那么,如何强化生态意识,将政府工程与民众的“认同感”法理化,实现国家制度与生态法理的同构,这是许多国家生态研究的基本命题。
中国生态法理化,就是建构日常管理的乡村制度体系,或者叫乡规民约。在这个法理模式下,乡村环境改造要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不搞大工程,不搞大开发,也不进行重复性或复制性的套用,具有生态内生原型,从而构成共存的生态法理。我国研究者在黄土高原生态系研究中提出生态自然是初级产品的观点,这个观点支持了自然过程——“光合作用”实现高原经济效益。后来的研究在生态架构上肯定了生态工(农)艺生产的生态产品学说,这个观点支持了农业生态的原型学说;后来,主流的观点关注了生态安全模式,这个观点支持生态文明体系;随着生态的生物体系研究,生态过程与生产产品都被提到如何形成品牌、商标等文化区分上;也有学者提出生态公共产品,以及国家资源层面的生态资源界定,到国务院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法理研究处在农业文明历史文化地理朝着宏观经济框架转化”。[3](P7)几千年的中国发展史,“世世代代农民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产模式建构了一个博大的生态文明体系”。[4]古代文化都是深入了解生态集聚的经济法理、生态经验,这种来自生活的美好发现与认同最终要落到客观的现实和实际的接受。建国后,中国生态经济学是一种宏观意义上的大乡村运动,建国后的农村建设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进行了反反复复的模型化建设。而改革开放后,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而是土地流转产业化经营,生态法理一直都是中国发展的基础模型。中国乡村开始从大社会走向小家庭的联产到户,从微形态层面上重构乡村体系,都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下的基础重构;而为了适应“生态文明”宏观经济学的“中国梦”,产业化时代的“美丽乡村”福祉模型研究催生了“现代社会经济生态”的法理体系。
生态法理制度,处在乡村社会普遍的矛盾与对立中。发展与环境,工业与生态,政绩与效益,遇到了现代化与工业化两大危机,涉及生态与发展的两难境地。学者们研究生态问题的行为主体和公共理论,在我国早就有自己的乡村生态规划,也有地方提出了“生态资本”推进地方经济文化发展,名山大川、楼台宝刹,留给后人一座座金山。显然,现代学术界很难完全将西方生态的价值体系替代中国的生态原型体系。
(一)生态供给模型与市场化机制 马克思与恩格斯对自然资源的认识在辩证唯物主义中有鲜明的观点。在生态现象与制度基础两个基本的认识上,许多研究探讨了中国制度构建的生态寻租与自我治理等一系列模型命题,从而提出社会发展的市场化“综合体”概念,排除了乡村行政化和工业化、市场化复制的模式。生态基础功能,说明了对天地法则的基础认同,社会公正的基础不是法律而是生态条件本身。中国乡村社会文明一直是西方学者颇难破解的“一种模型”,原因就在于它具有颇为深厚的生态基础形态。社会学家费孝通是将西方社会学描述方法运用于乡村研究的代表人物,并且明确提出“乡村社会”这一学说的本土派主张。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一版序言中的一段话,“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5](P168)“生态法理”作为宏观经济学的一种说法,架构了经济发展价值观、自然发展宇宙观、文明发展时代观、世界发展科学观等现代文明的理论。
生态是自然、社会、民族、国家的集约。中国主要农产品产量都居全球首位,产量占据全球总额的四分之一,贸易额占据出口国第四与进口国第二。中国乡村生产与消费都足以影响全球农业。中国的“生态社会经济综合体”是一个超越全球市场经济的模型社会,它具有社会时空经济的区域性基础。但是,在全球的农业经济体系中,乡村宏观经济影响力与其产业地位是不相称的。无论是乡村的治理还是农业经营,中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远远不是农业强国。因此,生态社会经济综合体的法理模型,提出了中国经济的根本性任务在于提升乡村生态生产的质量,转化乡村生态经营的落后模式。
(二)生态系统模型与国家立法机制 我国是全球唯一将生态文明与生态供给写入国家宪法以及国家政策文件的国家。中国生态系统不仅仅限于为农业社会经济综合体服务,不仅仅解决农业外部性的生态问题,而是社会文化复兴的大社会运动,“也可以说是一定空间结构体系和社会、生态、经济结构体系的统一体”,反映了生态系统内在机能是满足人类需求的一种最直观的体现,比如维系生态安全、调节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的生活的舒适性等。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的区域综合体的经济说,则更加突出了生态社会的自适应系统,它的功能体现在村庄土地利用、产业结构、居民收入来源、消费习惯等因素,对乡村生态的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物质产品提供、废弃物处理、土壤形成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精辟指出,“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司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6](P432)因此,讨论“社会主义工业化”“市场经济社会化”“社会形态现代化”,不能丢弃了“生态乡村形态的基础化”,甚至不能逾越生态乡村基础的法理模型。
(三)生态复合模型与生态经济机制 生态产品集公共产品与个人产品于一体,集中体现了中国天下为公的大同法则以及小康社会的复合模型。目前,中国正在推进生态公共物品及其复合模型的进展。生态复合意味着自然的公益性复合在社会公共体系中,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环境产生问题的原因在于人类为其自身生存和发展,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污染资源、破坏生态系统平衡所产生的危害人类生存的各种负反馈效应。因此,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产生的水资源问题、土壤问题、森林问题和气候环境问题等都使环境和资源承载力发生重大变化。
生态复合体,说明生态本身就是结合成为共同体。传统村落、集市和区域治理形成种姓和宗亲社会,形成稳固的水利和产业基础。作为民间交易的市场复合体系,正是在这个稳固的基础模型上进行的。乡村市场其实不是一个完全市场,更受到自然生态的制约。但是,“五位一体”文明观使生态模型发生了翻转,农家产业模型,从生活、休闲、生产、旅游,整体构建出乡村市场的社会集聚模型。从这一点看,生态作为农业的复合市场,通过乡村社会的机制,村庄向着城镇化模型形成复合性社区。生态社区集聚模型巩固了市场化的劳动力资本体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农村重视人才,重视基础农业,重视农业制度改革也就有了生态基础。大规模集中种植的种田大户,保证了农户总收入中农业收入占比,而乡村企业务工获取的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户收入的另一来源。农村收入来源内生化滋生了乡村旅游、农家乐、生态旅游的社区化产业模型,从而使农民面向黄土背朝天的生产制度,转化为消费型的社区模型。
生态农业生产地位在社会市场配置的机制下,农村多元化经营的社区模型使得农户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开始呈现整体的社会价值观念。与此同时,市场消费开始消费乡村生态资源,乡村社会的外部化直接导致乡村社区生活消费的内需化。综上所述,“生态复合体”的城镇化,使村庄经济子系统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与外部系统的物质能量交换,逐步成长为乡村社区的新的经济基础,越来越多的“生态新兴经济体”,形成生态社区持续发展的基础,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复兴。在这个模型下的“共同发展”,其基础是生态经济。“生态作为一个复合系统,包括村民个人及其群体与组织,他们之间存在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复杂关系,这个关系千丝万缕的共生性”。[7](P5)马克思指出,“劳动者是生产过程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8](P33)生态作为复合系统,与社会巨系统保持了内外均衡的调节机制。尽管村庄农业生产简单粗放和效率低下,但也保持了自给自足的自然频率。但是,“由于农庄模型这个人与自然的协调体系被整个社会形态的市场化进行改革重构”,[9](P50)生态社区基础模型是农庄,其社会形态是经济,两者结合就是生态经济,或者说,生态经济承载了农村人口以及乡村文明,其自然基础与经济基础是整体社会经济的一个均衡器,因此,整体保护乡村完整性在于生态自然的社区系统。
(一)树立整体乡村生态文明观 新时代我国的“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要树立整体乡村生态文明观,美丽乡村建设应将农业、村民与村庄都关联到整个国家经济、乡村经济制度网络中,在实现产业、村落、民风、融合等领域的全面布局中,开拓乡村经济体与互联网经济融合的多维路径,健全优化生态、金融、财税、环境、资源、能源、教育、文化等方面进入乡村服务体系体制机制,这才是乡村体系架构的法理体现。甚至可以说,以乡村经济社会生态为架构的法理研究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基础,也是中国经济学抑或经济法学的“压舱石”。目前,生态经济圈的制度开始深入乡村,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乡村振兴迫切呼唤的“双向拉扯”的“抢人大战”中,乡村要做到既留得住人又聚得住财,那种基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定位,统筹产业培育与人居环境建设,统筹生态保育与文化传承的乡村生态重构就显得尤为迫切,以促进乡村地域“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综合发展,推动美丽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功能的全面提升。从而,从市县“一小时经济圈”,到环区域经济带,福祉共享经济制度的一体化开始倾向地方经济消费模式建构,从而建构新型发展观的制度体系。
(二)加强乡村科学规划和绿色管理 宪法规定了生态环境或自然资源保护,规定国家拥有自然资源所有权,并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事实上,无论是气候资源、水资源,还是森林资源,它们中所关涉到的生态产品供给制度在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中都有提及和规定。新发展村庄和乡村这一层级,其经济体系开始转化为城乡一体化的政府规划体系,因此,美丽乡村的建设经验共同特点在于“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划引领—项目推进”,“产业支撑—乡村经营”。美丽乡村建设遵循的社会制度共同体原则,打造乡村环保体系,治理污水和农村垃圾,着力生产废弃物净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注重村容村貌规划美化,加强村庄科学规划和管理,持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实现乡村现代化的生活模型构建。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协同 乡村自然资源本身就是一个制度协同的历史现象。汉代以来,中国社会农业庄园开始形成开放性制度,成为了大汉崛起的基础;魏晋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乡村庄园的生活劳作制度,那时的中国乡村研究,村庄借助自然之象,将农村学的理论广泛引用于乡村社会。唐代家族庄园成为了一个开放的巨大系统,整个社会的开放文明,就是在家族庄园的基础上,形成了大地主、大庄园的社会制度。宋代以来,在小说《水浒》与《清明上河图》等描写中都可以看到地主庄园的村庄体系,这个体系为宋代农业社会达到高峰做好了基础准备。明清以来,中国的新型“义庄”乡村,孕育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梦想,形成了新型国民的乡村梦想。新时代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创新是出路,要充分发挥制度的协同效应,打好“制度组合拳”。党的十八大以来,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其出台效率之高、速度之快、频度之密前所未有,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执法尺度之严实属罕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之显著有目共睹,这些新战略、新理念、新思想,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和生态宜居,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集中表现在诸如积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推进承包地和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农村人才培养和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具体政策和制度。
(四)充分发挥生态文明框架效应 生态文明规定了自由和选择、健康、良好的社会关系、安全等标准,这些都是现代文明的价值追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产品关乎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因此,“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不仅是满足人类追求美好生活、提高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人类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就被认为是一个生态保护体系与人群社会体系的基础建构,其各个组成部分无不以“生态”为地理社会依据。因此,从中华文化背景下去考察新时代生态经济体系是必然的逻辑,因为生态经济有其物质基础和文化基础,同时也有其物质条件和文化条件。在文化进化变迁过程中,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规范人类行为和思维模式的道德秩序和价值系统也随之产生,并作为文化与伦理基础促进了生态经济产生和发展,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集中表现在“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和合文化”等中国哲学思维和哲学理念上。这些传统文化中博大精深又贴近生活的生态智慧将对新时代生态经济体系的构建产生重要影响。可以预见,生态文明理念必将愈来愈深入人心,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也必将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架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