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颖度、契约制度质量与企业研发外包倾向

2023-03-16 02:59杨珍增郭晓翔
财经论丛 2023年3期
关键词:外包契约变量

杨珍增,郭晓翔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天津 300222)

一、引 言

研发外包可看作发包企业和承包企业在不同研究任务之间的专业化分工。通过研发外包,发包商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先进的知识技术。不同企业拥有的资源是稀缺且难以被模仿的,资源的异质性形成了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而开放式创新有助于企业获取自身不具备的知识、技术、信息及设备等外部研发资源。企业通过创新、整合、运用内外部资源和能力来提供具有复合功能特征的产品或服务[1]。尤其在企业研发外包的过程中,中间产品、产成品、商业秘密等在企业间发生多次转移,企业可充分利用技术外溢效应提升自己的创新水平[2]。

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是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提高企业创新新颖度是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在从事具有较高新颖度的创新项目时,企业是否更倾向于实施研发外包?契约制度改善能否促进企业研发外包的实施?本文根据世界银行的《企业调查数据库》和《创新跟踪调查数据库》中14个国家、7342家企业的调查数据,采用Probit模型对上述问题展开探讨。研究结果表明,随着创新新颖度的提高,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概率显著上升,契约制度改善对创新新颖度的影响存在正向调节效应。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包括:第一,既有文献大多关注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动机和效果,我们尝试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阐释研发项目的新颖度特征对企业研发外包倾向的影响,并探讨契约制度质量的调节作用;第二,证实企业在从事具有较高价值的创新项目时更倾向于采用研发外包模式,且无论从哪个初始新颖度实现跃升,研发外包倾向都显著提高;第三,揭示契约制度改善存在调节效应,就契约制度质量较高的国家而言,创新新颖度对企业研发外包倾向的促进作用更强,且契约制度的正向调节效应主要存在于制造业。因此,在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相关政策应致力于促进技术交易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为企业实施研发外包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一)文献综述

Grossman and Hart(1986)、Hart and Moore(1990)开创性的研究强调契约是不完全的,企业通过垂直一体化减轻由于不完全契约导致的无效率[3][4]。Aghion and Tirole(1994)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阐释研发努力和融资对企业创新组织模式选择的影响[5]。交易成本也是影响企业组织模式选择的因素。Gooroochurn and Hanley(2007)基于8000家英国企业样本的经验研究发现,在影响企业研发外包的因素中,产权相对于交易成本的作用更大[6]。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研发外包可能导致企业面临承包方道德风险、技术优势丧失和对新旧产品更替节奏把控力下降的风险[7][8]。研发外包是企业在研发领域开展专业化分工的具体表现,降低了研发成本并提升创新绩效[9][10]。张中元(2015)、白让让和谭诗羽(2016)的研究发现,研发外包显著提升企业引入新产品的概率,提高企业新产品生产的技术效率,增加了新产品价值[2][11]。岳中刚(2014)和陈启斐等(2015)发现逆向研发外包同样提升企业创新绩效,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12][13]。

进一步的研究还考察企业研发外包决策的内外部影响因素,而行业特征是其中重要的一个。高科技行业的技术和产品复杂度较高,研发过程涉及的主体、事务也较多,企业更倾向于实施研发外包[14][15]。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目的往往与实现成本分摊及风险分散、引入外部创新资源等有关,因此企业规模和融资约束等对企业研发外包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16]。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通过实施研发外包提高新产品的开发速度。Galdon-Sanchez等(2015)、Gil and Ruzzier(2018)分别针对西班牙制造业和电视行业的研究发现,产品市场竞争度提高促使企业更多地实施研发外包[17][18]。

既有文献大多关注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动机和效果,较少重视研发项目自身特征对企业研发外包决策的影响。Azoulay(2004)分析研发项目要素密集度的影响,发现制药公司倾向于外包数据密集型的临床试验,而将知识密集型的临床试验通常在内部进行[19]。Jungbauer等(2021)考察企业当前研发项目和已有产品的竞争性对研发外包决策的影响[7]。本文尝试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分析创新新颖度对企业实施研发外包倾向性的影响,利用世界银行的跨国企业调查数据展开经验检验,并探讨契约制度质量改善对上述影响的调节作用,为企业研发外包决策问题的研究提供新的讨论视角和经验证据,补充和扩展研发项目自身特征对企业研发外包决策影响的相关文献。

(二)理论分析

企业的研发外包决策是其权衡收益和风险的结果。收益来自企业间的专业化分工。在不考虑市场需求变动和竞争者行为等外部条件的情况下,风险主要来源于契约的不完全性。

1.研发外包的收益和风险。外包是企业间专业化分工的一种模式。通过把非核心的生产、管理和研发活动外包,企业专注于核心活动进而提高经营绩效。从创新活动来看,企业从事的创新活动包含产品、工艺、组织等多种维度的创新。即便在某一特定维度上,创新活动也有多种类型。以产品创新为例,它涉及产品发明、功能改进和重新组合、外观设计改进等一系列活动。不同创新活动的创新水平、难度、成本和要素密集度是不同的。面对内部创新资源的约束,企业将部分研发活动以契约的形式委托给合作者,以集中资源从事具有较高价值的研发活动。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交易,研发外包契约的不完全性更高。在研发外包中,承包方投入的部分知识是显性知识,还有部分知识难以形成文本并清晰表达,其价值可能无法被第三方验证,研发外包契约的不完全性导致承包方缺乏足够的激励共享这些隐性知识。在不完全契约的背景下,当事方存在从交易对方的专用性投资中寻求准租金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这种事后的“敲竹杠”使企业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对企业的研发外包决策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此外,发包方还需面临核心技术扩散的风险。

2.创新新颖度提升对研发外包收益和风险的影响。较高的产品复杂度使企业面临更强的资源约束,逼迫企业将非核心生产环节外包。在研发活动中,较高新颖度的创新项目包含的新知识更多,需完成的创新活动也更多、更复杂。这就意味着企业试图完成所有的创新活动时,其面临的内部资源约束变得更加强烈,由非核心研发活动外包带来的分工效应更为明显。因此,随着创新新颖度的上升,研发外包带来的专业化分工收益是增大的。

由于发包方总是把新颖度和附加值率较高的创新活动留在企业内部完成,随着创新项目新颖度的上升,其外包部分的价值占比逐渐降低。Grossman and Helpman(2002)认为发包方在此情况下的讨价还价能力增强,承担由不完全契约带来的风险相对降低,从而更倾向于实施研发外包。随着创新新颖度的上升,创新活动的数量和复杂度提高,承包方了解核心技术信息的可能性也更低,发包方面临的技术优势丧失风险随之下降[20]。因此,创新新颖度的提升降低了发包方的风险。

可见,创新新颖度的上升增加了研发外包的专业化分工收益,降低总体风险水平,提高研发外包的净收益,企业更倾向于把非核心研发活动外包。由此,本文得到第一个待检验命题:随着创新项目新颖度的上升,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概率提高。

3.契约制度质量的影响及其调节作用。既有文献表明,契约不完全带来的扭曲可在一定程度上被契约制度改善纠正。对于研发外包,在专业化分工收益不变的条件下,契约制度改善有助于降低发包方面临的风险,提高源自研发外包的净收益,发包方更倾向于实施研发外包。由于新颖度较高的创新项目包含的新知识更多,研发外包的契约密集度更高,对高质量契约制度的依赖程度也更强。这意味着在契约制度质量较高的情况下,创新新颖度的上升促进了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概率提高,契约制度具有正向调节作用。由此,本文得到第二个待检验命题:契约制度改善提高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概率,对创新新颖度的影响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三、典型化事实

世界银行的调查问卷采用创新分级测度方法,首先询问企业在过去两年中是否引入了新产品(或新服务),然后对引入新产品(或新服务)的企业进一步询问该新产品(或新服务)在什么范围内是“新的”(即针对本企业、当地市场、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而言),再根据受访企业的回答将产品或服务的新颖度划分为四个层级(即企业首创、当地首创、国内首创和国际首创)。相比于采用研发投入或专利数量等指标衡量企业创新水平的方法,创新分级测度将企业创新的宏观区域定位与微观创新行为联系在一起,更好地体现了企业技术进步的真实状态[21]。本文引入“非首创”作为界定创新新颖度跃升的基准,并根据研究需要将创新新颖度划分为非首创、企业首创、当地或国内首创、国际首创4个层级。

表1展示了各创新新颖度层级的样本企业分布情况。在7342个样本企业中,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数为381家(占比5.19%),说明实施研发外包是少数企业的行为。在不同的创新新颖度层级上,企业数量及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均存在显著差异。从企业数量来看,非首创最多(3944家),其次是企业首创(1829家),再次是当地或国内首创(1318家),国际首创最少(仅251家)。这充分说明随着创新新颖度的提高,创新的成本、难度和风险也在迅速增加,从事较高新颖度创新的企业越来越少。另外,随着创新新颖度的提高,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依次上升,国际首创最高(12.75%)并远超总样本的均值(5.19%)。这说明企业对更高价值的创新项目倾向于把部分研发活动外包,使自身更加专注于核心任务进而提高研发绩效。

表1 各创新新颖度层级的样本企业分布

显然,随着创新新颖度的上升,企业采用研发外包模式的占比整体上逐渐提高。本文使用的有效样本企业来自14个国家,那么上述特征在国家层面是否仍然存在呢?为回答这一问题,本文计算不同创新新颖度层级上各国的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并绘制箱线图(如图1所示)(1)在国际首创这一组中,本文剔除4个国家的数据。刚果(金)的国际创新的企业总数为零,故计算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无意义;马拉维、尼泊尔和坦桑尼亚3个国家的国际创新的企业总数均低于2,故计算的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可视为异常值。。值得注意的是,从总体上看,随着创新新颖度的上升,国家层面上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的均值和中位数都明显提高,与表1的总样本分析结论相一致;在各创新新颖度层级上,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在国家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而且随着创新新颖度的上升,箱体的高度加大,国家间的离散程度呈现扩大的趋势,说明在后续的计量检验中需充分考虑国家间的差异并控制相应的国家特征变量(如经济发展水平或契约制度质量等)。

图1 国家层面上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分布

图2 行业层面上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分布

在行业层面上,本文计算不同创新新颖度层级上27个行业中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并绘制箱线图(如图2所示)。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创新新颖度的上升,行业层面上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的均值和中位数都在提高,与表1的总样本分析结论也一致;在各创新新颖度层级上,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在行业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而且随着创新新颖度的上升,箱体的高度加大,行业间的离散程度也呈现扩大的趋势,说明在后续的计量检验中还需充分考虑行业间的差异并控制相应的行业特征变量。

在不同类型的行业中,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是否随创新新颖度的上升而提高呢?为此,本文按照不同的标准将行业划分为高科技行业和非高科技行业一类、制造业和服务业另一类并分别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无论是否为高科技行业,随着创新新颖度的提高,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高科技行业的“国际首创”层级除外),且高科技行业中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超过非高科技行业。无论制造业还是服务业,随着创新新颖度的提高,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而且制造业中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超过服务业。为控制行业特征的影响,本文加入是否属于高科技行业的虚拟变量和行业竞争强度变量,并在总样本回归的基础上分别对制造业和服务业两个子样本进行回归。

表2 行业层面上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分布 单位:%

四、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一)计量模型的设定

本文设定如下的Probit模型:

Prob(Yi=1|Xi)=Prob(αIL+βXi+εi>0|Xi)

(1)

其中,Yi表示企业是否实施研发外包的虚拟变量,实施记为1,未实施记为0;IL为核心解释变量,表示企业创新项目的新颖度层级及其跃升;Xi为控制变量,包含企业特征(企业规模和企业融资约束)、行业特征(是否属于高科技行业和行业竞争强度)和国家特征(契约制度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εi为随机扰动项。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说明

1.数据来源。本文使用的数据取自世界银行的《企业调查数据库》和《创新跟踪调查数据库》。世界银行于2011—2014年在19个国家实施企业调查,企业样本均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收集。由于少数国家在调查中存在抽样策略调整问题,为保证一致性而剔除部分国家,最后剩余14个国家(2)具体包括刚果(金)、加纳、肯尼亚、马拉维、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南苏丹、坦桑尼亚、乌干达、赞比亚、孟加拉国、印度、尼泊尔和巴基斯坦。。样本国家的数据采集均在2012—2015年,未出现在同一个国家开展多个年份调查的情况,本文将其作为混合截面数据处理。

本文利用受访企业的编码(即数据库中的idstd字段)合并两个数据库,并对样本进行如下的处理:(1)剔除企业规模等重要变量存在缺失值(对相关问题回答为“Don’t know”或“Does not apply”)的样本;(2)参考海本禄等(2020)的方法[22],根据调查问卷A7的问题剔除子公司的企业样本。最终共筛选企业7342家(制造业4646家、服务业2696家),涉及27个行业。

2.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是否实施研发外包。在问卷中,与研发外包直接相关的问题是“过去两年内,企业是否引入了外部研发?”外部研发被定义为由其他企业、公共或私人研究机构承担并由本企业支付相关费用的创新性工作。显然,这里的“引入外部研发”就是研发外包。据此,本文设定企业是否实施研发外包这一虚拟变量,当企业回答“曾引入了外部研发”时,该虚拟变量赋值为1,否则为0。

(2)解释变量:创新新颖度及跃升。世界银行的创新跟踪调查采用创新分级测度法。本文借鉴Therrien等(2011)的思路[23],利用问卷中的两个问题对创新新颖度进行赋值。第一个问题是“过去两年内,企业是否引入过新产品(或新服务)?”(HB1)。如果企业未引入过,则创新新颖度设置为0(即非首创)。如果企业曾引入过,则考虑第二个问题,即“企业引入的新产品(或新服务)是否在当地市场属于新的(hb11a)?是否在国内市场属于新的(hb11b)?是否在国际市场属于新的(hb11c)?”如果在国际市场属于新的,则创新新颖度设置为3(即国际首创);若在国内市场或当地市场属于新的,则创新新颖度设置为2(即当地或国内首创);其余有新产品(或新服务)引入的,则创新新颖度设置为1(即企业首创),因为这些企业引入了原本市场上存在但本企业之前并不生产的产品。

按照上面的方法赋值虽反映了不同创新新颖度层级之间的高低差异,但不同的赋值并不能显现创新新颖度层级之间的实际差距,回归分析时将其作为等距对待易导致估计偏差。因此,本文构建创新新颖度跃升这一虚拟变量,以考察创新新颖度从特定层级升至较高层级时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是否出现显著增强。创新新颖度跃升包含三种情形:第一种是从当地或国内首创到国际首创的跃升并记为新颖度跃升(2~3),当创新新颖度为3时,虚拟变量赋值为1,创新新颖度为2时赋值为0,其余的样本予以排除;第二种是从企业首创到当地或国内首创的跃升并记为新颖度跃升(1~2),当创新新颖度为2时,虚拟变量赋值为1,创新新颖度为1时赋值为0,其余的样本予以排除;第三种是从非首创到企业首创的跃升并记为新颖度跃升(0~1),在排除创新新颖度为3和2的前提下,当创新新颖度为1时,虚拟变量赋值为1,否则为0。

表3 被解释变量的赋值方法

(3)调节变量:契约制度质量。本文选用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标数据库中契约执行指数(Score of Enforcing Contracts)衡量样本国家的契约制度质量。该指数的取值范围为0~100,本文将其转化为取值范围为0~1的指数。

(4)控制变量。具体包括:企业规模,以企业正式雇员人数(L1)衡量并取自然对数;是否属于高科技行业,根据企业所属的行业(A4)划定,若属于高科技行业(包括化学品、电子、精密仪器和计算机),则虚拟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企业融资约束,通过问卷中“企业是否有可透支账户”(K7)来判断企业是否面临融资约束,无可透支账户时虚拟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行业竞争强度,问卷中将行业竞争强度划分为五档(E30),本文对其赋值0~4,该值越大,说明竞争压力越大,反之则越小;经济发展水平,以2012年人均GDP衡量并取自然对数,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WDI)。

(5)工具变量:专利申请。依照问卷中“过去两年内,企业是否申请过产品创新专利?”(hf9a)来设置虚拟变量,申请过产品创新专利时虚拟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

表4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五、检验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5展示了全样本Probit模型的回归结果。(1)列是创新新颖度对企业实施研发外包倾向性的影响,发现控制企业、行业和国家特征后,随着创新新颖度的上升,企业购买外部研发服务、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显著提高。这说明随着创新项目的新颖度上升,研发外包带来的分工效应高于风险效应,企业更倾向于集中资源用于“核心”的创新活动,而把那些“非核心”的创新活动外包。(2)—(4)列给出不同初始水平的创新新颖度跃升对企业实施研发外包决策影响的检验结果。可见,创新新颖度跃升的回归系数都显著为正,说明无论从哪个初始的创新新颖度实现跃升,企业引入外部研发资源、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都显著提高。

另外,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也显著提高。可能的原因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要在更多的产品和领域开展研发活动,导致企业需把有限的创新资源更多地集中在“核心”的创新活动上,而把“非核心”的创新活动外包。契约制度质量对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具有正向影响,说明在契约制度质量较好的国家,由于技术交易成本和道德风险相对较低,企业更倾向于实施研发外包。后文的工具变量回归结果也显示契约制度质量的显著性水平出现明显上升。

表5 基准回归结果

(二)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差异

创新新颖度跃升对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影响在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是否存在差异呢?表6汇报了制造业和服务业子样本的回归结果。从(1)(5)列看,创新新颖度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随着创新新颖度的上升,企业购买外部研发服务、实施研发外包的意愿显著增强,企业更倾向于研发外包而把“非核心”的创新活动外包给其他的企业或机构。该特征对制造业和服务业均适用。(2)(3)列及(6)—(8)列显示,创新新颖度跃升的回归系数大部分显著为正,说明无论从哪个初始的创新新颖度实现跃升,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都有所提高。例外的是(4)列,制造业从国内创新向国际创新跃升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服务业的同级别跃升的显著度也下降,这可能是由样本量的大幅减少导致的,也可能与内生性问题有关。

表6 分样本回归结果

(三)稀有事件偏差处理与内生性处理

1.稀有事件偏差处理。本文样本中实施研发外包的企业占比很低(5.19%),采用普通的Probit模型估计时可能存在稀有事件偏差。借鉴谢红军和吕雪(2022)的做法[24],选用Relogit和Cloglog模型分别重新估计以修正可能的偏差。结果表明,无论全样本还是分行业,回归系数值均有所变大,系数的符号和显著度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说明基准结果具有高度的稳健性(3)限于篇幅,稳健性检验结果未汇报,作者备索。。

2.内生性处理。本文关注创新新颖度对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影响,但在使用截面数据的情况下两者之间可能并非简单的单向因果关系,创新新颖度的提升可能是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结果,故存在由双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以企业是否有专利申请作为工具变量。一般地,专利是判断企业创新结果新颖度的重要指标[25],也是专利价值的评判标准之一[26]。专利申请与创新新颖度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但专利申请与研发外包之间很难断定其相关性。因此,该工具变量符合选择标准,弱工具变量检验也表明其是有效的。

工具变量的Probit模型回归同样分为全样本、制造业和服务业子样本(如表7、8所示)。表7汇报了全样本的IV-Probit回归结果,Wald test都拒绝内生变量为外生的原假设,证明上述的内生性问题确实存在。弱工具变量的检验结果显示,AR test和Wald(IV test)拒绝内生变量与工具变量不相关的原假设,故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在控制内生性后,我们仍可得到与前面相同的结论。(1)列显示,创新新颖度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随着创新新颖度的提高,企业更愿意实施研发外包并引入外部研发资源。(2)—(4)列显示,创新新颖度跃升的回归系数都显著为正,说明无论从哪个初始的创新新颖度实现跃升,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更明显。

此外,与表5相比,契约制度质量的显著度大幅上升,说明在契约制度质量较好的国家,契约制度的改善能降低交易成本,使企业更倾向于通过研发外包引入外部研发资源。

表7 全样本的IV-Probit回归结果

表8汇报了制造业和服务业子样本的IV-Probit回归结果。与全样本的工具变量回归结果一致,创新新颖度的提升对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意愿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1)(5)列),创新新颖度跃升的回归系数大部分显著为正((2)—(4)列及(6)—(8)列),说明无论从哪个初始的创新新颖度实现跃升,企业均愿意更多地实施研发外包、引入外部研发资源。这一结论对制造业和服务业也都成立。

表8 分样本的IV-Probit回归结果

(四)契约制度质量的调节作用

前文的理论分析表明,契约制度质量对创新新颖度的影响具有正向调节作用。这里,在解释变量中加入契约制度质量与创新新颖度及跃升的交互项。表9展示了全样本的工具变量Probit回归结果。从(1)列看,创新新颖度与契约制度质量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随着契约制度质量的改善,创新新颖度的提升对企业实施研发外包意愿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2)—(4)列汇报了创新新颖度跃升与契约制度质量的交互项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创新新颖度跃升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随着契约制度质量的改善,创新新颖度的跃升显著增强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无论从哪个初始的创新新颖度跃升均是如此;随着初始的创新新颖度的提高,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明显增大(分别为1.055、2.992和5.557),充分验证了前文的理论分析结论,即较高新颖度的创新项目的契约密集度更高,对高质量契约制度环境的依赖程度也更高。总之,契约制度质量对创新新颖度影响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

表9 全样本的调节效应回归结果

表10报告了制造业和服务业子样本的回归结果,发现二者呈现显著差异。制造业的回归结果与全样本高度一致,契约制度质量对创新新颖度影响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意愿具有正向调节效应,随着初始的创新新颖度的提高,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明显增大,契约制度质量的调节作用逐级增强。服务业的回归结果与全样本存在明显差异,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度很低甚至不显著。可见,契约制度质量的正向调节效应主要作用于制造业。

表10 分样本的调节效应回归结果

六、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考察企业在从事具有较高价值的创新项目时是否更愿意采用研发外包模式。随着创新项目新颖度的上升,研发外包的专业化分工收益提高,总体风险水平降低,企业更倾向于把“非核心”的研发活动外包。利用世界银行的创新跟踪调查数据展开经验检验,发现随着创新新颖度的提高,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意愿显著增强,无论从哪个初始的创新新颖度实现跃升都是如此。这说明对更高价值的创新项目,企业倾向于将“非核心”的研发任务外包,使自身专注于核心任务。契约制度的改善提高了企业实施研发外包的倾向性,对创新新颖度的影响具有正向调节作用,但该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制造业中。

上述的研究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意义。在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相关政策应致力于促进技术交易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为技术交易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与商品交易不同,技术交易是新知识的交易,交易双方面临的成本和风险更高。特别是在研发外包交易中,发包方签订合同购买未来的研发成果(或知识),交易合约对承包方的研发投入、研发过程和研发成果的描述无法做到准确、详尽,这种不完全契约必然带来专用性投资不足和道德风险问题,进而阻碍交易的达成和合约执行。因此,改善契约制度质量,降低交易各方的风险,是促进研发外包交易、推动企业创新新颖度跃升的重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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