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静,梁叶莲
(广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劳动创造幸福、劳动最光荣、劳模精神的培养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但对于激发人们进行劳动的内生动力的研究即劳动幸福感的探讨相对匮乏。劳动披上幸福感、获得感的“嫁衣”,无疑使“劳动”这个词又增加一层吸引力,让辛勤劳动变得更有意义,有助于激发劳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驱使人们进行创新型劳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这个新的历史方位上厘清劳动幸福感的内涵,透视其生成理路,对于激起劳动群众乐于劳动、埋头苦干、开创未来,具有时代价值。
习近平指出:“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正确的思想指引。”[1]没有先进理论作为思想指引,就没有先进的行动表现。新时代劳动幸福感的科学内涵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劳动幸福思想作为理论支撑,马克思劳动幸福思想以人自身的劳动需求作为向度,主要围绕劳动使人的类本质得到确证、个人劳动与社会幸福追求的一致、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等方面进行描述。新时代劳动幸福感从马克思劳动幸福思想获取源头活水,结合我国关于劳动幸福感的历史传统与新时代劳动幸福感的历史方位,从劳动尊严、劳动自由、劳动使命三个维度探析新时代劳动幸福感的科学内涵。
“尊严是最能使人高尚、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更加崇高品质的东西。”[2]幸福的劳动就是进行有尊严的劳动。社会生活当中所有的物质生活资料和精神生活资料都是劳动者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因此,无论劳动创造的生活资料多少、无论职业的高低,每个人的劳动都应受到尊重,每个人的劳动都应被视为体面的劳动。体面的劳动是人们劳动幸福的鲜明指标,体面的劳动并非简单指工资高、办公地点光鲜的劳动工种,而是指每位劳动者无论在何种环境进行劳动、无论从事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都应获得劳动尊严。在新时代这个历史方位上,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表明劳动者的尊严不能仅仅体现在物质尊严的维护,还要体现劳动者精神尊严的提升。其一,劳动者物质尊严的维护。劳动者的报酬是对劳动者所付出劳动的物质肯定,是劳动者维持个人生存需要、劳动技能培训、劳动者家庭支出的重要支撑。因此,劳动者报酬的正常发放是维护劳动者尊严的必要基础。其二,劳动者精神尊严的提升。假如把劳动者的物质尊严比作劳动尊严的外在表现,那么,劳动者的精神尊严就是劳动尊严的内在表现。劳动者的精神尊严是劳动者更深层次、更内在的尊严需要。劳动者精神尊严的维护使得劳动者从内心认可自我的劳动、感知自我的类特性,体会劳动所带来的内心深层次愉悦体验。
“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3]307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生产劳动的本质是自由的,劳动自由是对人类本质的确认。马克思虽强调自由,但其也强调必然,而自由与必然往往以对立的形式出现。劳动自由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肆意进行劳动,而是在遵照自然规律和人的需要的规律下进行劳动。马克思笔下的劳动自由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异化劳动的批判之上的,他认为劳动自由的实现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共产主义社会是劳动自由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人们有权进行劳动,并且有权自由地选择劳动,但是,这种“自由”在任何社会都是有条件的。[4]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制下,劳动者政治权利的确证是劳动自由的有效表现,与劳动者政治权利相统一的条件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需遵守的必要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建立在市场经济规律上的。劳动者政治权利的维护是新时代劳动者幸福感的重要内容,原因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利用政治权利维护自我的人权,敢于对限制人权的事情说“不”。总的来说,劳动者在享有政治权利的同时,也需要遵照相关劳动规律,只有在相关劳动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劳动产物才能有序、有效输出,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提供稳固的力量支持。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强调:“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会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无所谓的。”[3]353每个人与生俱来便有使命,使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使命是每个时代赋予人们的任务所在,它体现着人们对该时代所期盼的美好愿望,它好比明灯指引广大劳动者前进的道路和美好目标所在。劳动使命与劳动者对幸福的追求和期待是一致的,对于使命任务的追求和完成是劳动者对于自身幸福目标的具体化。除此以外,劳动者践行使命任务的过程也是对自身价值的确证和展现,展现自我价值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愉悦感最直接的途径。回归当下,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我国人民的使命任务表现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我国的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所决定的。新时代劳动者的劳动幸福感是建立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的,广大劳动者在推动使命任务实现的过程中要将个人理想和国家理想紧密结合在一起,不断推进个人幸福期待和国家幸福期待的高度融合,并在劳动实践中充分展现个人价值,使个人的劳动幸福感在践行新时代历史使命的过程中不断提升。
新时代劳动幸福感并非凭空产生的,而是有迹可循的。新时代劳动幸福感的理论支撑来自马克思劳动幸福思想,它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劳动幸福感的有关内容,并在建国以来的劳动教育内容中实践落地。简言之,新时代劳动幸福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实践产物,既包含马克思劳动幸福思想,又富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且深深扎根于中国的实践活动中。
马克思劳动幸福思想是马克思人学的重要内容,鲜明体现马克思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马克思劳动幸福思想的内容在马克思中学毕业前夕写下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就已经显现,且在马克思多本经典著作中均可观察到马克思劳动幸福思想的踪迹。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马克思明确表示个人的就业要实现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统一,即:担起实现社会幸福的使命是实现个人劳动幸福的必要前提。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花费大量笔墨批判西方资本主义劳动异化问题,肯定人的类本质,他认为人的类本质是自由、有意识地进行劳动。自由、有意识的劳动是劳动者区别于动物的活动,对自身类特性的确认。在对自身的认可和确认下,劳动者的自身价值不仅得以展现,且其身心均可获得愉快的体验。同时,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数文不见明显点明劳动尊严的字眼,却处处包含劳动者的劳动应该受到尊重的踪影。例如:马克思强调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得以生存的第一前提,在资本主义的压榨下马克思数次动员无产阶级进行“解放劳动”。他对生产的重视,把人民的劳动从资本主义的牢笼中解放出来,无不体现马克思肯定劳动、维护劳动者的尊严。
中国是一个十分重视劳动的国家,其关于劳动观、劳动幸福感的相关理论十分丰富。纵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劳动幸福感的内容,尤以墨家所提出的劳动观对当今所强调的劳动幸福感依然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其一,墨子强调:“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5]280墨子的上述观点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墨子把劳心或劳力活动都统称赖力,认为劳动无高低贵贱之分,无论是劳心还是劳力的活动都应受到尊重;二是墨子认为劳动是世人得以生存的根本,每个人都离不开劳动,每个人的劳动都是平等的。其二,墨家通常有十大思想主张,其中:“兼爱”的思想是核心,其余的思想主张都为它服务。“兼爱”思想的主要观点是人都是平等的、主张保护人权。人权即重视人民的权利,它是劳动者劳动自由的重要内容,为劳动者敢于说“不”提供重要的支撑点。其三,墨家除了强调劳动与人的关系,还强调劳动与社会的关系。墨子认为国家的稳定发展离不开人的劳动,即他提出:“国之治,治之废,则国之治亦废。国之富也,从事,故富也。从事废,则国之富亦废。故虽治国,劝之无餍,然后可也。”[5]447墨子从国家重视劳动与不重视劳动两个角度道明国家重视劳动对于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重要性。同时,这也侧面反映出劳动者从事劳动有利于解决自身的烦心事。
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均深入劳动人民的生活、关心广大劳动人民的需要、为劳动人民服务,注重劳动人民劳动幸福感的启迪和维护。其一,劳动使命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弥漫着苏联老大哥带着我们、苏联老大哥帮我们建设百废待兴的中国氛围,为了避免这种等、靠、要的思想荼毒人心,周恩来强调:“无产阶级品质之所以可贵,就是依靠自己的劳动,靠劳动的成果。”[6]可见,周恩来提醒广大党员和全社会劳动群众要主动背负自身的劳动使命,紧紧将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联系在一起,绽放自身的优秀品质。与此观点类似,习近平提出:“幸福不会从天降,美好生活靠劳动创造。”[7]这句话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人鼓励人民要通过自我的劳动去创造幸福,在创造幸福的过程中体会幸福。其二,劳动尊严方面。对劳动和劳动者的尊重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重点关注内容。刘少奇在建国后庆祝第一个五一劳动节中慷慨表明:“劳动应该成为世界上最受尊敬的事情,劳动者应该成为世界上最受尊敬的人们,而劳动节就应该成为我们人民和国家最值得纪念和庆祝的一个节日。”[8]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多位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均表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无高低贵贱之分,既要尊重脑力劳动,也要尊重体力劳动。其三,劳动自由方面。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高度重视劳动者权利的维护,他们明确指出要以立法的高度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在男女劳动者区别对待方面,毛泽东明确指示:“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9]在劳动保护工作方面,邓小平明确表示相关部门“要督促和帮助企业行政和地方行政在可能的范围内,努力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居住条件、饮食条件和卫生条件。”[10]总而言之,自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多层次、多角度地维护人民的劳动幸福感,充分鼓励人民投身到劳动中去,让一切劳动智慧充分涌流。
现今社会躺平风气盛行,越来越多的人们认为劳动除了可以带给自我微薄的工资以外,剩下的全是痛苦,好逸恶劳的错误观念萦绕在广大劳动者的脑海中。对此,为有效纠人们逃避劳动的错误观念,需要从劳动幸福感的角度去唤醒人们,启迪人们从人民需要、时代需要、社会发展需要的角度看待劳动,充分激发人们参与劳动的内生动力。
劳动带给劳动者是幸福还是痛苦,人们一直被这个问题所困扰。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带给劳动者幸福的,而劳动者之所以会感到劳动带给自身痛苦,是因为劳动者受到资本家的压榨,使得劳动出现异化现象,进而使得劳动者对劳动幸福感的感知出现错位。劳动之所以是幸福的,是因为劳动是对人类本性的确认,是人的劳动区别于动物活动的重要标准。换言之,劳动是人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同时,劳动者的劳动从来不是单个人的劳动而是总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个人的幸福期待与社会的幸福期待是紧密相连的,个人幸福愿望的实现与所处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是密切相关的,并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展现个人价值。总而言之,为有效澄清劳动带给人们幸福,鼓励人们真切面对劳动幸福感,在劳动的过程中获得劳动幸福感,培养新时代劳动者劳动幸福感是刻不容缓的。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考题。现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时代的考题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和如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新时代考题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广大劳动者的辛勤付出,但怎样呼吁和鼓励劳动者以坚韧不拔的态度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激发劳动者积极劳动的内生动力,促进劳动者对自身劳动的认同和喜爱,鼓励劳动者全身心地投入到中国的伟大事业当中。只有充分落实新时代劳动幸福感的基本内容,才能让劳动者以高昂、愉悦、坚定的状态投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落实新时代劳动幸福感的基本内容既有利于劳动者劳动幸福感的培养,又有利于促进现代化强国的建设。例如:对劳动和劳动者尊严的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安心、精神愉悦地参与劳动,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风尚,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除此以外,劳动自由的落实是对劳动者劳动本质的确认。肯定劳动者对自我劳动自由的支配度,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创新思维,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得到一定落实。中国取得了许多优秀成果,但新时代的使命仍未完成。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1]历史的风帆已经扬起,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上需要扎实培养新时代劳动幸福感,从人民的内心需要唤醒人民进行劳动,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提供绵延不绝的精神动力。
好逸恶劳一直颇受社会诟病,但人们仍常常以种种借口躲避劳动、贪图享乐。任何事件的产生均由多种原因所导致。社会中好逸恶劳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人们被劳动的短暂辛苦蒙蔽双眼,而没能深刻理解新时代劳动幸福感的科学内涵。为此,培养劳动者劳动幸福感第一步即是向广大劳动者普及新时代劳动幸福感内涵。劳动者对于劳动幸福感科学内涵的学习,可从思想层面、客观层面、主观层面等三个层面着手:首先,在思想层面上,通过宣传培训手段,加强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幸福感科学内涵的引导和教育,使得劳动者在思想层面形成对劳动幸福感的肯定;其次,在客观层面上,全社会应该营造尊重劳动的良好风尚,加强对劳动者政治权利的维护工作和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法律的解析工作;再次,在主观层面上,劳动者将自身对于劳动幸福感的学习真正做到内化于心,从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角度真正读懂劳动幸福感。劳动者在理解劳动幸福感内容之余,还要在劳动中践行劳动幸福感的内容,维护自身的劳动尊严与尊重他人劳动,维护自身的劳动政治权利,积极担起新时代所赋予的劳动使命。总而言之,新时代培育劳动者劳动幸福感,有利于帮助劳动者深刻理解劳动的意义,构建自身的劳动幸福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热爱劳动、崇尚劳动的风气,有利于推动社会有条不紊地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