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途径研究

2023-03-14 08:34裴晓勇
北方经贸 2023年2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居民金融服务

裴晓勇

(晋中学院,山西 晋中 030600)

2022 年2 月22 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21 世纪以来第19 个指导“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再次聚焦“三农”,提出要“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而如何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农村该如何科学合理地获得并使用资金,即解决好农村的金融问题。可以说,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血液,是实施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环。实践证明,创新农村金融发展的途径,是提升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有力措施,能有效缓解“三农”贷款难的状况,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一、发展农村金融的意义

农村与城市相比,不论从体量还是发展速度上,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有限、产值较低,农户抵押物的整体价值不高、不易变现,导致商业银行缺乏为农村金融市场注入资金的积极性,其最终结果就是农村没有足够的资金发展生产,农村经济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也因此长期处于较低水平。要想使农村经济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农村金融的建设与发展不可忽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乡村企业与居民提供所需的资金,促进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进而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与金融发展历程高度正相关,经济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程度也极高。可以说,金融发达程度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长期处于低水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没有完善的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入研究我国农村金融的创新途径,对于“三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不仅能够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还能优化“三农”资金的配置效率、提高农业生产率,使“三农”能够充分享受到国家快速发展带来的现代化成果。

二、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它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城乡金融资源的配置失调问题也未能很好地解决。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缓慢、服务水平低、产品单一、资源流失、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竞争、农户贷款难等问题仍然存在。

从表1 可以看出,近几年来,农村居民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尤其是人均支出后余额连年增加,在保证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如何使农村居民的财富保值增值,正是我们发展农村金融的目的。具体来说,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表1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概况 单位:元

(一)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偏低、运营成本高、盈利小

有数据表明,截至2021 年底,农村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超过45 万亿元,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的13.3%;总负债超过42 万亿元,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规模的13.4%。可见,虽然近几年来,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较以前都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仍然未能满足现代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且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一;相对传统,贷款成本高、收益低等问题,导致了金融机构对涉及“三农”的投资缺乏兴趣,农业经济的发展难以有效依托金融服务。

(二)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一,缺乏创新

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产品主要还是以“三农”存贷汇业务为主,担保、信托、保险等业务数量极少,产品同质性较强且缺乏地方特色与品牌溢价。农村金融创新也主要是模仿与借鉴,以产品创新为主,而较少考虑组织创新、文化创新、观念创新以及模式创新。这就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农村金融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的主要原因。

(三)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环境较差,服务不到位

由于农村的金融服务收益小,金融专业人才短缺,有关“三农”的借贷信息获取难度较大,政府也没有大力开展农村金融环境建设,这些原因导致了金融机构难以掌握“三农”真实的信用状况,也就不会积极有效地为其提供金融服务。此外,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对农村金融风险的监管观念与技术也远远落后于城市,最终结果就是“三农”没能及时获得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四)农村金融风险保障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融资担保体系尚未建立,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也较少在农村开展担保业务,农户获得贷款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其主要原因就是农户贷款的意识薄弱,以及农户贷款可抵押物较少、价值不高、抵押手续复杂。因此,如何增强农户在缺乏资金时的贷款意识,并制定一套完善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控制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以及减少金融机构在遭遇农户违约时产生的坏账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三、创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途径

经过四十余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体制趋于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金融体制改革的继续推进。因此,我们应该适应新的形势,积极创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关注民生,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着力点,使农村经济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一)商业银行真正把为“三农”提供资金服务落到实处

从表2 可以看出,五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重心依然集中在城镇,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只有2%左右。可见,我国的国策和金融机构在以前主要是为城市和GDP 总量服务,而长期忽视了对农村的投入,这是导致我国城乡两极分化的直接原因。而现如今党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国家把注意力与资源投入到农村建设中来。这就需要金融机构转变观念,积极响应国家实施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的政策,真正理解国家普惠金融的战略性目标,切实找出当前农村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问题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与地方政府深度合作,因地制宜,大力支持适合农村的产业化项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降低金融机构为“三农”贷款的门槛,简化贷款审批程序,保证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村民或村集体手中,从而使“三农”的发展有适量且持续的资金供给。

表2 农户固定资产投资 单位:亿元

(二)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机制

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设计并主导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与以往的信贷担保公司相比,新的信贷担保公司应扩大抵押范围,即将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建筑、林田水产等都作为标的物用于抵押。同时,县乡政府也应建立数据库,将辖区内有良好发展前景,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绿色产业类的农业企业编入数据库,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可以根据数据库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筛选并向其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这样不仅降低了担保公司的投资风险,也可以倒逼企业维护好自己的征信。同时,对于国家重点支持的绿色产业与项目应进行长期持续的监测,以便随时掌握其资金使用状况以及抵押品的价值变化,从而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以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三)推动农村信用制度的建设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一直着力打造城市企业与居民的信用体系,而忽视了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应简化农户信用评级程序,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扩大信用等级评定范围,从而设计一套科学、严谨的调查、审批的信用体系,争取早日实现农村企业与农户的信用制度的构建。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做到贷前认真调查,严把信贷需求,防止虚假合同套现的情况出现。贷中严格审查贷款人提供的各种材料,对不符合贷款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情况可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可一票否决。贷后也要严格监督,确保资金用途与申请书一致,并落实好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四)科学合理地布局农村金融网点

前些年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益较低,我国撤销了大部分设在农村的服务网点,这就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更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金融机构应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村企业数量、人口覆盖面、出行便利性、人均经济量、同业邻近度等指标合理规划营业网点,深耕农村,提高员工素质,选聘真正懂“三农”且愿意为“三农”奉献的金融专业大学毕业生上岗,扩大业务支持范围,为农村企业和农户提供其急需的发展资金。

(五)适度发展农村民间金融

发展农村金融,要求我们在积极发展正规金融的基础上,给民间金融也留出发展的空间。一般认为,民间金融包括私人钱庄、互助性的民间借贷等金融机构。正规金融保证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而民间金融为农户创造更高的价值与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防止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发生恶性竞争,要保证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政府还应根据大环境的变化,适当放松对利率与金融机构的管制,并制定税收优惠与政策优待措施,促使企业有更大的积极性为农村注入资金。

此外,各类金融机构也应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模式,降低风险。完善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考核评估体系,对保质保量完成农村信贷任务的个人与单位予以奖励和表彰,使金融机构真正把服务农村作为一个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由于农村居民普遍缺乏金融学知识,所以农村一直以来都是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的高发区域,因此,县镇村级政府应合力加大对农村居民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农村居民有一定的金融知识与金融意识。当然,对农村金融更重要的是如何降低涉农信贷风险,以及如何对投资“三农”后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进而极大地提高各类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的积极性。

四、发展农村金融应该注意的问题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城乡两极分化,乡村不论在经济发展还是金融水平上都与城镇有较大的差距,这就决定了发展农村金融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在发展农村金融时有一定的政策倾斜,而且需要做好长期的准备。在发展农村金融时,政府及金融机构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政府通过金融机构为“三农”贷款提供利率补贴,降低“三农”贷款成本

由于农业生产有季节性、受气候影响大、风险大、生产成本高等特点,所以金融机构为“三农”贷款的积极性相对较低。因此,政府应采取优待政策弥补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金融活动产生的较高成本。当然,从长远来看,更重要的是构建一个独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使金融机构能够独立自主地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对“三农”进行帮扶,将资金发放到真正需要的地方,从而带动“三农”的快速发展。

(二)开发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对于所需的金融服务与城镇也有极大的差异。随着互联网在农村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在农村也有了发展的需求和空间。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农村电商为居民开通一些简单的低息贷款、担保、抵押、消费等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这样不仅减少了农村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时间、搜寻、交通等成本,更重要的是农民能够享受到金融现代化的优秀成果,实现新兴产业在农村的布局,并满足当地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三)简化农村金融服务流程

由于农村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普遍低于城镇居民,尤其是对电脑等现代科技使用不熟练甚至完全不会,这个问题就制约了农村金融的普及与发展。因此,金融机构在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去掉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和环节,简化业务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尽可能缩短办理业务的时间,从而给农村居民提供更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体验。当然,前提是农村居民需要具备一定的互联网操作技术和金融观念,这就要求乡、村两极政府为农村居民提供金融知识和计算机操作等相关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科学文化素质,进而促进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快速健康的发展起来。

(四)对农村金融市场要加强监督与管理

金融市场的高额收益难免会使一些操作者与监管者铤而走险,谋取私利,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农村金融市场也不例外。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加强监督与管理,防止寻租的事情发生。具体来说就是科学合理引导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向信誉好的农业企业或者是农户等资金需求者,并尽可能规避道德风险。在该过程中,首先,要对双方公布的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粉饰、公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或者有严重错误行为的可以拒绝放贷。其次,应加强对借贷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资金按照合同的要求流动。最后,对每次金融服务的结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给下一次的金融服务提供借鉴。

总之,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我国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能否实现。因此,社会各界要正确看待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强大驱动力。各类金融机构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转变发展理念,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以尽快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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