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研究
——以中国工商银行“工银e 信”为例

2023-03-14 08:34曾晓涵苏雅丽
北方经贸 2023年2期
关键词:供应链融资金融

曾晓涵,毛 莹,苏雅丽

(武汉纺织大学,武汉 430200)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中小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它们既是市场的主体,也是保就业的主力军,但是,其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头号难题”。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评级低等原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融资约束。

而数字供应链金融作为互联网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能够有效破除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近年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创新型产品应运而生,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引领下,受到了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的欢迎。与传统供应链金融服务相比,商业银行更加关注中小企业的真实交易背景、实时经营数据以及货物流通状态等相关信息。通过数字化技术在线上汇总和收集供应链上物流、资金流、商流和信息流等相关数据,商业银行通过分析这些数据流对企业进行授信。如今,数字供应链金融已经逐步突破了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撑,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高新数字技术,供应链金融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能够被高效识别和有效控制,从而为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带来新的机遇。

(二)文献综述

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内涵,最新定义是2016 年3月国际商会(ICC)发布的《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通过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对供应链中运营资本和流动性资金的使用进行优化,降低供应链的资金成本和整体风险,提升供应链的效率。

但是,传统的供应链金融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缺陷,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银行在识别企业信息真实性方面存在困难。因此,数字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数字供应链金融是数字化技术与传统供应链金融相结合的金融创新产物。Goldfarb(2019)认为,其主要创新点在于“企业数据上链”,所有相关企业在区块链上登记和确认交易信息,这种数字化方式能够有效提升贷款企业相关信息的真实可靠性。窦亚芹(2020)等认为,数字供应链金融平台发挥着神经枢纽的作用,能够充分掌握供应链网络中商流、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配合协调,从而突破传统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瓶颈。王海芳等(2020)认为,目前供应链金融处于以数字科技为依托的供应链金融4.0 阶段,需要重新评估其面临风险评价体系,探讨数字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新议题。

二、理论基础

(一)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是指交易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确定合作所需的成本。市场是具有不确定性的,交易成本是为了防范和应对突发情况及风险而产生的费用。供应链金融平台将各个参与主体整合到一起,能够全面地监控各项交易流程,不仅能够有效防控各类风险,而且能够强化对于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错综复杂关系的了解,从而防范和规避潜在的风险,能够有效降低各个参与方的交易成本。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交易中的各个参与方对信息的了解程度是不同的,与信息贫瘠的参与方相比,信息较充分的参与方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从而造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银企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商业银行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因此,需要企业进行担保或抵押来提升企业的信用度,或者是根据风险收益原则提高企业的贷款利率。在数字供应链金融阶段的不断进步,使得商业银行能够获取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的真实交易数据,不仅能够实时监控企业之间的贸易数据和资金流向,而且加强了商业银行对于风险的识别能力,能够有效缓解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三)动因理论

动因理论是指关于动因的产生、机制、动机与需要、行为和目标关系的理论。首先,上下游中小企业存在降低融资门槛的动因。上下游中小企业处于供应链的边缘,再加上企业资产质量偏低、信用不足等原因,导致其在贷款市场上存在较大的融资约束。但是在数字供应链金融平台上,有了核心企业的信用背书,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信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降低;其次,核心企业具有增加金融收益的动因。核心企业本身规模相对更大,资金需求不高,金融收益较低。搭建供应链平台之后,核心企业开具的结算信用凭证通过拆转不断向下级供应商传递,越小的供应商对资金需求越迫切,能接受的融资成本相应上升,会大大提升核心企业金融相关收益;最后,银行具有增加资本规模的动因。在数字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银行信贷不再局限于单个企业,而是站在整个供应链的高度进行整体的融资安排,增加了银行的资本规模。

三、案例分析

随着供应链金融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渐凸显,成为了加速产业融合、资源整合,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利器。但是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技术只能满足核心企业上下游部分客户的融资需求,无法真正将核心企业信用注入到整个产业链中。为此,工商银行推出了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工银e 信”。该产品实现了授信可转移、可流通、可拆分、可变现等多类场景金融功能,以此真正实现核心企业信用向产业链深度延伸。

(一)背景分析

1.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增强了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和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积极性。2017 年是中国供应链金融的黄金元年,国务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随后发布一系列政策规范和完善供应链金融业务,还在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格局、小微企业融资难、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冲击持续的状况下,供应链金融成为缓解上述难题的重要途径(近几年具有代表性的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文件汇总如表1 所示)。

表1 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的政策文件

2.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存在资金缺口以及融资难问题的原因众多,例如,经营风险较高、资信相对较差、经营信息不透明、财务管理能力较低等。在经济换挡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2020 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考验,供应链金融能够使商业银行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同时,找准企业“痛点”,疏通“堵点”,稳固“止血点”,从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3.数字经济迅猛发展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数字化技术在经济金融领域的应用不断渗透和壮大,数字经济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金融机构把握产融结合趋势下的机遇,运用高新科技赋能金融机构,通过数字供应链金融渗透中小企业的各类生产经营场景,数字技术的应用大大增强了供应链金融主导机构对融资方各类交易的掌控能力,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供金融信贷支持,助其长远发展。

(二)模式分析

“工银e 信”是中国工商银行根据产业链上优质企业真实贸易背景,在工银数据金融服务平台签发的定时定额定向支付的电子付款承诺函,服务于产业链优质企业及其上游各级供应商。

主要经营模式如图1 所示:核心企业在平台上传经交易买方确认的贸易合同及凭证信息,随后在平台签发电子付款数字信用凭证(工银e 信)至上级供应商;供应商在该平台上接收核心企业签发或其下游买方流转的“工银e 信”,供应商可以选择持有至到期获得资金,也可以关联合同、凭据等信息拆分流转至上级供应商,还可以将持有的“工银e 信”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保理融资,工商银行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该笔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工银e 信”在流转过程中可被准确拆分、合并,也可随物流逆向流转。

图1 “工银e 信”的主要经营模式

(三)风险分析

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的主要优势在于依靠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为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高效便捷地获得低成本的线上融资,同时通过平台上收集和汇总的企业间真实贸易的数据信息来识别和控制风险。但是,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仍然面临着以外生风险和内生风险为主的其他风险。

1.外生风险分析

监管风险。数字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产品,在未来的发展中可能会处于“创新-监管-再创新-再监管”的螺旋式上升的进程中。发展初期,由于监管制度不健全,数字供应链金融发展会出现一系列市场乱象,如恶性竞争、野蛮生长等;随之而来的就是监管措施的收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受阻,创新活动受到抑制,不利于其规模和形势的发展壮大。监管部门出台新的监管政策对于供应链金融的挑战是巨大的,将对整个数字供应链金融的体系和生态产生深远的影响。

数字科技风险。数字科技的加持为供应链金融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给供应链金融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危机,最主要的一点便是数字科技安全风险。由于数字科技目前还未发展成熟,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互联网科技的跨边界、跨技术应用存在着许多未知的风险,如信息泄露、信息篡改、信息丢失、病毒入侵等。供应链涉及整个产业链上的全部企业,体量、资金量和信息量巨大,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在很长一段时间都难以消除,对整个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带来威胁和挑战。

2.内生风险分析

核心企业风险。核心企业是供应链金融业务顺畅运行的主导者和支撑者,银行信贷通过核心企业辐射至整条产业链上,因此,核心企业一旦出现问题也会迅速传导到上下游其他企业之中,导致银行无法按时收回贷款。一方面,核心企业在没有经济利益驱动的背景下,可能没有足够的动力进行供应链应收账款的确权,据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调查,中小微企业的确权成功率仅为15%左右;另一方面,有些核心企业可能错误地将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期待着能够给企业带来高额的投资收益。

中小企业风险。核心企业上下游的大量中小企业是供应链金融融资的主力军,虽然存在着迫切的资金需求,但却存在着较大的融资约束。一是有些中小企业本身缺乏市场竞争力,不仅生产制造产品的技术落后,而且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中小企业的风控能力和信用水平与银行的要求存在明显的差距,银行面临着较大风险;三是数字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来说有较高的技术门槛,中小企业需要在全面信息化和数字化方面花费额外的成本。从整体上来说,中小企业在体制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数字供应链金融难以持续获得稳定收益。

银行风险。银行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资金提供方,对于数字供应链金融的认识和研究不足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一是忽略供应链金融的主要作用在于优化全产业链上的资金流,错误地将其当作单纯的运营资金融资;二是未能真正洞察产业链中的供应链结构和风险分布,风控手段仅仅停留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三是过于信任所谓的“核心企业”,从而忽视了供应链上其他企业的真实业务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了核心企业钻空子的机会。

四、防范措施

(一)完善监管合规机制

一方面,监管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数字供应链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明确责任归属和准确识别责任方,落实各方的监管机制,弥补当前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空白地带。也可成立数字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利用平台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进行协调管理,增强行业信息交流和共享,推动数字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应给予数字供应链金融业务一定的政策空间。数字供应链金融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加强银企互联、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因此,监管机构应该在总体风险可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发展空间,推动数字供应链金融顺畅健康发展。

(二)规范数字科技治理

国家和行业应根据我国数字供应链金融发展规模和阶段完善数字科技标准体系,建立规范的数字治理政策。完善数字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数字供应链金融实践经验全面布局数字科技治理系统,对数字供应链金融信息的获取、处理和运用进行全方位的建设和管理。无论是在网络上、系统上、平台上,还是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上,都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设计和规划,推动数字科技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拓展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渠道和创新机制,驱动我国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提升产业链生态质量

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基础是供应链建设,只有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发力、协同推进,才能打造和建成良好的数字供应链金融生态。核心企业要切实履行好确权责任,对于有突出贡献的核心企业要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信用评级上给予一定的优待;核心企业还应借助金融科技加固自己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通过事前防控、事中监控和事后反思等手段来全面把控数字供应链金融的整体风险。中小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力,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应充分理解数字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质和逻辑,使之与企业自身业务高度契合,达到效率最大化。产业链上各个企业深度配合,形成良性的聚集与互动,能够形成高效的运营体系,推动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四)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创新,不仅为商业银行开辟了新的利润渠道,而且契合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国家战略需要。但是,商业银行仍要保持高度的风险防控意识。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根据各个产业链不同的产业属性和业务模式,商业银行应在深入调研后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要在把握产业链业务模式和风险结构后,充分运用数字科技做好信贷风险和授信风险的有效防控。商业银行应明确数字供应链金融对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银行优化资源配置、稳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数字供应链金融高效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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