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意义、困境及实现路径*

2023-03-13 14:13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12期
关键词:产教校企院校

傅 琼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不断加快,持续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现代产业体系的建立对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愈发紧迫,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区域产业办学,是解决当前技术技能型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在新的发展机遇期,应探索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实现路径,发挥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院校,对接区域产业的发展需求,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服务的贡献度。

一、新时期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意义

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在我国,高职院校是培养大批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主要机构。新时期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须通过培养产业人才、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推动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产教融合型城市创建。

(一)对接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结构总体合理、发展态势良好。据《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我国共有高等学校3 013所(含独立学院),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 239所,高职(专科)学校1 489所[1],高职院校数量已占普通高校数量的一半以上。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上,高职院校的重要性已经显现,高职院校通过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对接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区域产业发展打造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202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统筹推动教育和产业协调发展,创新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接续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完善落实组合式激励赋能政策体系,将产教融合进一步引向深入”[2]。这一方案是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为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提供了遵循。

职业院校是我国实施职业教育的主体。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通过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积累了一定经验。“学中做、做中学”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标志,现代学徒制的建立既是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有助于高职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建立校企长效合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有助于实现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在于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试点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要着力让学生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高职院校作为推进现代学徒制建立的主体,现代学徒制的建立不仅需要校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还需要政府的引导,行业、企业的参与及社会力量的支持。需要注意的是,现代学徒制的建立要求企业具备相应的实践教学条件,实践教学条件影响着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效果[3]6-12。从长期来看,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建立仍需要一定的时间。

(二)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最为完备的工业体系,产业基础实力雄厚。现阶段,随着我国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构建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要重点关注产业人才和产业技术对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一是产业人才队伍的建设。随着产业变革进程的加快,企业需要不断转变发展方式来适应产业变革,现代产业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产业工人是现代产业体系的基石,对产业工人的培养是一个国家和地区需要重视的问题。产业工人要能适应现代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这就需要企业为产业工人的培养买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的大批产业人才(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他们接受过高等职业教育并掌握专业技能,是服务我国区域产业发展从“做大”到“做强”的关键力量。大批产业人才流向企业,到企业工作,迅速成长壮大为产业工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统筹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重点在于加强职后培训,如上海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产业工人终身学习、提升技术技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更通畅的渠道[4]。二是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虽说高职院校在产学研上的优势与本科院校相比不够突出,但是我国产业升级要实现从“中高端”迈向“高端”,需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要加强与区域中小微企业的产学研合作,特别是高水平高职院校要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在产学研合作中实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三)服务产教融合型城市创建的现实需要

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以城市(群)为依托,促进不同城市产业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形成了规模庞大的产业集群。发达国家经验表明,高等职业教育水平是反映城市产业发展的“晴雨表”,城市产业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密不可分。如何在城市内部处理好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关系,重点在于协调高等职业教育和区域发展布局,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与城市产业融合发展的运行模式,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202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到 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 50 个左右,在全国建设培育 1 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2]。

产教融合型城市创建的前提在于城市内部要有产教融合型行业和相关企业。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一是要凸显产城融合的功能定位,即找到城市(主导)产业和城市功能的契合点,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和匹配的产业体系,实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二是要兼顾职业教育和产业融合,将行业作为连接职业教育与产业的纽带,通过指导和参与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在总体上形成高等职业教育和城市产业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三是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的作用,建立健全标准化清单,重点是建立项目清单、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5]5-11。需要注意的是,在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进程中,要统筹规划地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产教融合。地方政府是将校企双方牵连在一起的纽带,不同地方职业院校或企业对学生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基于此,各地政府要结合各自的区位特点,做出适当调整[6]25-26,推动高职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二、新时期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困境

高职院校良好稳定的发展和自身办学水平的提升离不开产教融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休戚相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高职院校、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合力参与,缺一不可。但当前,三方在参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投入力量不足,各主体职权不明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进行,没能更好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

(一)高职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效果不明显

高职院校办学实力的不足影响了教学质量,高职院校办学资源的欠缺、教学管理的松散使高职院校的发展出现了危机,特别是一些办学条件还较为薄弱的高职院校,现有的硬件配置,如实训设施设备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企业的淘汰品,只能用于简单操作与模拟仿真,严重滞后于企业实际生产发展需要[7]59-65。此外,大多数高职院校为了在生源竞争中获得更多的优势,盲目设置一些成本投入低、资源投入少、成效快的“热门”通用型专业,而与战略新兴产业相关联的生产技术类专业偏少,导致专业资源低水平配置、专业重复建设,陷入无序的同质化竞争,偏离其服务社会的基本导向,造成了社会对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的质疑。这些高职院校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效果不明显,与企业的实际生产需求不匹配,致使产教融合无法进行。另外,长期以来形成的“论文导向”的不合理评价,导致教师技术技能缺乏积累,实践应用能力不足,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弱,很难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二)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不足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活动,校企合作是过程,最终结果是产教融合[8]24-29。在实践中,通常会存在这一明显现象,即高职院校主动与企业寻求合作,处于“热”的状态,而企业多持观望态度,处于“冷”的状态。这是因为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会充分衡量人才储备成本,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运营成本,避免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波动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9]51-54。

不同于追求社会效益的高校,企业往往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从企业角度看,校企融合的目的主要是解决人力需求问题,在价值取向上与高校不一致,进而导致高校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脱节。一方面,政府对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引导性”要求,使得产教融合停留在表面,是浅层次的合作。尽管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来推动解决以往企业并没有真正意义上与当地高职院校进行合作这一问题,但企业仍然对产教融合认识不足,缺少“必选项”的压力和利益驱动的动力。另一方面,产教融合中企业利益的落实和保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产教融合培养过程中的生产效率问题、学生安全问题,以及毕业生的就业去向问题,往往使企业成本增加,从而使深化产教融合的利益链受损。

(三)政府统筹推进产教融合的合力不够

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资源的分配和公办职业院校的基本管理体制由政府主导,难以应对企业需求和市场变化,既不利于调动企业和社会积极性,又不利于将社会需求转化为发展动力[10]16-32。高职院校作为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末端,有些地方政府由于财力不足,没有重视对高职院校的建设,造成高等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国外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面对这一困境,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不仅能够解决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热情不高的难题,凸显企业的主体地位,而且可以规范产教双方的运作,提高学校适应社会需求的办学能力,如为企业培养人才并提供技术创新服务,使教育与产业之间的协调性得到提升[11]62-64。但从当下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在促成校企合作上力度不够。一是地方政府没有为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建立提供更加完善的监管机制服务及更加健全的政策法规,也没有为高职院校营造更加优化的发展环境。二是地方政府没有起到对高职院校与当地企业合作的协调与管理作用,没有引导当地企业意识到开展产教融合的重要性,使产教融合流于形式。三是地方政府在产教融合的资金投入上既没有向高职院校倾斜,也没有给予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政策支持和目标考核,使校企合作无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新时期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实现路径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新使命和新形势呼唤更高层面、更深层次的产教融合,构建产教融合新载体、新政策、新机制是高职院校破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实困境的应然选择。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评价标准,一方面在于产业的先进元素和高端的发展要求能否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的各环节、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课程体系建设中[12]7-11;另一方面在于能否激活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突出“城市-行业企业-学校”联动,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体制机制,从而推动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

(一)强化共建共享,突出产教互动,打造深化产教融合的新型载体

打造产教融合新载体,是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的关键任务,是系统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是推动行业领域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必然要求。

根据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和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打造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将职业教育与行业进步、产业转型、区域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基础上,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构建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体系。一是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重点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由地方政府牵头,重在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整合各类资源,有效推动各类主体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促进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和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重点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由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共同牵头,联合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汇聚产教资源,发挥行业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引领和指导作用。

(二)强化政策引领,突出顶层设计,完善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体系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等文件精神,构建以产教融合型城市为节点、以产教融合型行业为支点、以产教融合型企业为重点的一体化产教融合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体系。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制定与国家要求相一致的政策,出台符合经济发展特点和产业结构要求的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指导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明确企业举办或者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相关规定具体化,并保证企业的主体地位,在职业教育的招生制度、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以及课程教学设计等环节,给予企业足够的权利。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出台组合式激励的政策细则,落实落细金融、土地、财政、税收相关优惠政策,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师资融入等各个环节。强化土地要素支持,将企业新建实训基地、职业学校用地视为教育科研划拨用地,予以优先保障。设立产教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实训基地、合作实验室或生产车间建设,支持企业加大产教融合设备、师资等投入,对产教融合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相应奖补。

(三)强化多方协调,突出整体治理,健全深化产教融合的运行机制

产教融合具有教育性、社会性、职业性、经济性等多种属性,涉及政府、高校、企业或其他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协调各方冲突,对教育的参与权、决策权、评价权、监督权做出结构性调整,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各自在产教融合中的权责、职能,使三者之间建立新型关系,形成良性互动,进而推进产教融合整体治理。

一是政府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政府应统筹资源配置,协调多方利益,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专业人才分类标准、岗位资格标准,提供动态的行业岗位需求信息,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首先,要强化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作用。建立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和总工会、有关行业组织组成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审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情况报告,统筹协调和督促解决校企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次,要明确行政部门协同服务的工作职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等日常性工作,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产教融合提供政策倾斜或优先支持等公共服务。要构建制度化的部门间信息交流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信息的公开透明,同时促进政府内部多部门的协同。最后,要强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督导落实。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对职业院校、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并将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情况列入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范围。各行政部门定期实施督导,定期组织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绩效评价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应建立产教融合政策执行反馈机制,畅通企业、高职院校的政策执行反馈通道。

二是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企业需发挥产教融合的主体作用,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参与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高水平高校可构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等。高职院校应明确定位,发挥自身面向行业、连接行业、服务行业的独特优势,着力培养行业紧缺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展行业应用技术研发及转化,开发行业优质共享职业教育资源,增强高职教育适应性。首先,要建立理事会制度。通过建立理事会制度,强化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建设与管理,落实“共建、共管、共享”的建设目标,同时,让行业企业代表参与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实践训练、创新创业就业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共同促进行业技术升级改造,推动产业发展。其次,要实现双向兼职互聘。通过建设联合体和共同体,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双向兼职提供条件。企业技术人员可以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指导,让学生了解最新的行业企业动态,提高学院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学校教师到行业企业进行挂职兼职,参与行业企业生产、管理、技术攻关全过程,增强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师教学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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