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孟凯,王欣雯
(武汉科技大学恒大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5)
“河长制”是当前解决水体治理问题的重要制度创新之一。2007年太湖蓝藻大规模暴发后,首次提出“河长制”;2016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治水体系;2019年全国全面建成河长制,取得了初步的水污染治理成果,但仍存在行政问责很难落实等问题[1]。
目前,造成河长制治理效果提升困难的原因包括:纵向治理成本的分摊难以均衡、横向治理机构的协调面临诸多牵制[2]。因此,在推动河长制发展方面,颜海娜等认为河长制在基层的运作中上下层级协同不利、跨部门协同难,应加大体制改革的力度[3];谭志雄等认为推广以流域机构作为牵头单位的治理举措,可更好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河湖治理[4];李丽丽等认为解决目前部分排污企业由于生产效率低以及污染偷排直排等问题,可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影响河道水质状况的情况发生[5]。可见,河长、职能部门以及排污企业的主体行为决策对河长制实施效果非常重要,而主体行为决策存在博弈特性。因此,构建其三方演化博弈模型,为提升河长制实施效果提供决策支撑。
主体1 为河长,其关于河湖管理等工作的完成度,影响环境效益;主体2 为职能部门,涉及水利、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协同河长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对排污企业监督执法,是治理的关键实施方;主体3 为排污企业,对水体污染造成直接影响,企业多追求经济利益,不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同时,民众和新闻媒体作为监督方不直接参与上述三方利益博弈,但其监督作用影响博弈参数,从而间接改变主体的利益。
河长根据绩效考核、奖惩力度以及社会公信力等因素,以x 的概率选择{重视k1},以(1-x)的概率选择{不重视k2},x ∈[0,1];同理,根据相关因素,职能部门以y 的概率选择{有效协同M1},以(1-y)的概率选择{无效协同M2},y ∈[0,1];排污企业以z 的概率选择{配合N1},以(1-z)的概率选择{不配合N2},z ∈[0,1]。
根据上述对三方主体的选择及分析,设定河长、职能部门以及排污企业三方博弈各参数及意义见表1。
表1 三方博弈各参数设定及意义
表2 三方博弈策略收益值
通过计算得出三方主体复制动态方程F(x)、F(y)、F(z),并构建雅可比矩阵,分析系统在各均衡点的稳定性,其中
均衡点为纯策略组合时,得8 个系统均衡点E1(0,0,0)、E2(1,0,0)、E3(0,1,0)、E4(0,0,1)、E5(1,1,0)、E6(1,0,1)、E7(0,1,1)、E8(1,1,1)。在多元主体演化博弈分析中,当至少有一方为非纯策略解时,均不存在渐近稳定点,因此可省略除E1~8以外的其余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若雅可比矩阵的所有特征值均为负值,则均衡点为渐近稳定点;若特征值至少有一个为正值,则均衡点为不稳定点。规定表1各参数均为正值,且,,Cu>Cf,Ct>Cr。
计算各均衡点特征值,得E3、E7为不稳定点。以E8为例,,,,满足均小于零时,系统才处于演化稳定状态。在均衡点E8(1,1,1)处,该情况不仅提高水质,又获高收益,系统朝着{重视,有效协同,配合}的方向发展,此时河长对职能部门和排污企业奖罚得当,罚款力度高于奖赏力度,既树立威信又调动积极性;部门落实治理,严抓不良行为;排污企业配合工作,减弱源头污染,形成“领导-落实-配合”的良性循环圈,是最优的演化策略。
同理分析其余7 个均衡点。综上可得,对于环境问题的治理,河长选择重视的概率与各类成本、额外收益负相关,与公信力、环境效益、治理激励和保证金扣除比例正相关;职能部门选择有效协同的概率与治理成本负相关,与环境效益和奖惩力度正相关;排污企业选择配合治理的概率与治理成本负相关,与声誉和奖惩力度正相关。
针对上述情况,为保障三方主体朝稳定策略发展,建立一种全新的河长制治理机制,具体包含内容如下:①法规建议:建立全面的奖惩体系,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针对河长激励、“一票否决”和保证金扣除比例等提出明确规定;标准化各河长对职能部门和排污企业的奖惩机制。②体制保障:健全同治理相适应的体制保障。给予津贴,提高治理主动性;对排污企业的技术革新给予支持,减少企业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效益的情况发生。③绩效考核:制定完善且科学的考核体系。对环境效益的考核考虑多方面因素,把民众、媒体等监督方的反馈加入绩效考核,对舆论作出原则界限。④社会共治体系:政企联动融合,群众协同共治,最大限度发挥监督方的作用,逐步向最优行为决策方案“领导-落实-配合”的良性循环圈靠近,构建全民护水治水新格局。
通过构建“河长-职能部门-排污企业”演化博弈模型可知不同主体关于城市水环境治理的行动策略受多重因素影响,得出以下结论:{重视,有效协同,配合}是三方主体治理的最优决策方案;降低治理成本、增强奖惩力度均利于提高三方主体治理的积极性,但提高奖励成本可能会诱使更多参与方进入系统,相较之下,增强惩罚力度优胜劣汰,择选高质量主体;各主体利益受监督方影响,提高社会评价受影响的程度,其会倾向认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