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三重逻辑*

2023-03-11 01:31郭凡凡曹根记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7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农民农业

郭凡凡,曹根记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是中华民族美好夙愿的千年接续。新时代,党中央立足社会发展新形势,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1]193,为助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习近平强调:“现在,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2]5。新时代的伟大变革充分证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三农”工作相结合的创新性发展,是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相结合的创造性转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1]195,以乡村“五大”振兴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三重逻辑,对于加快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根本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的颁布,顺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需要,推动了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契合着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从理论逻辑来看,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工程,共同富裕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价值追求,两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部分。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密切关系突出体现在:两者的目标具有契合性、原则具有一致性、路径具有趋同性。

(一)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目标具有契合性

无论是推进乡村振兴或者实现共同富裕,都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致力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奋斗目标。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千百年来中国人民的殷切期盼,是物质与精神有机融合的价值旨归。目前,我国已经迈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长期目标,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因而两者的目标具有一定契合性。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三农”问题不仅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核心问题,而且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在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三农”问题作为革命和建设的首要问题,针对“三农”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从党的一大明确制定“消除资本家私有制”的革命纲领,到土地革命时期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的政治主张;从抗日战争时期制定“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到解放战争时期开展“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土地政策;从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农民土地私有制”的土地政策,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实行“土地公有制”的土地政策;从改革开放初期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2006年取消“废除农业税”,再到新时代制定“打赢脱贫攻坚”行动纲领,等等。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围绕“三农”问题艰辛探索,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都是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的历史时期,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的实施使得社会主义新农村变得更加美丽宜居。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如期实现,不仅标志着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也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当今中国社会,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和共同富裕的深入推动,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环节。

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统一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着力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党的二十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3]22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然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难题在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难点也在农村。习近平指出:“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4]4-10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着眼于顶层设计,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引领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的行动纲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能够有效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打破生产要素流动壁垒,逐步缩小区域、群体、城乡发展差距,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现代化发展目标,进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物质基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乡村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让包括退出“三权”农民在内的所有农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原则具有一致性

无论是推进乡村振兴或者实现共同富裕,都强调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具体来说,“共同”体现公平,要求分好“蛋糕”;“富裕”体现效率,要求做大“蛋糕”;在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同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奉献“蛋糕”。因此,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的客观要求,弥补了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有助于逐步实现社会整体富裕。

所谓做大“蛋糕”,就是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三农”工作的中心发生历史性转移,已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这即是说,既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又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这对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在处理效率与公平问题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大乡村“蛋糕”,运用数字化的手段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绿色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增强现代化农业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率。另外,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协调统一的建设用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制度,真正意义上让农民在土地中获得最大收益。同时,“做大乡村‘蛋糕’,关键在老乡”。农民群众是做大乡村“蛋糕”的主要力量,也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共建者、经历者和享有者,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多样化多层次幸福生活的向往,这是推进共同富裕、实现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必经之路。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认为,一定的生产制度决定了分配制度,分配制度由生产性质所决定,归根结底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人民,“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5]459。这就说,既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又要发挥按生产要素贡献决定报酬机制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构建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加大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对农民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形成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格局。与此同时,分好“蛋糕”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举措。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是增强贫困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农村富裕提供物质支撑,逐步提高全社会共有共建共享水平,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有机统一于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全过程。但是,仅仅依靠二者却难以破除长期性、系统性、艰巨性的乡村贫困问题,难以常态化、持续化、长效化地助力共同富裕。针对这个难题,党中央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要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积极推动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优化收入和财富分配机制。其中,第三次分配蕴含着“奉献蛋糕”的精神要求。作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第三次分配能够激发实现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6]21-29。通过慈善、捐赠、救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奉献“蛋糕”,鼓励优势企业或科研人员为乡村发展提供技术经验、生产管理方法等。这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大爱美德在乡村振兴中的时代彰显,也是提高全社会富裕程度的时代呼唤。进入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要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又要合理分配劳动成果,更要发挥社会公益力量,这是助力共同富裕、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鲜明体现。

(三)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路径具有趋同性

无论是推进乡村振兴或者实现共同富裕,都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此同时,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协同一致、优势互补的强大作用,有效应对全社会范围内生产关系与社会生活的交织和重合状态,并不断提升农民增收内生动力,走好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之路[7]10-17。从这个方面来说,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路径具有趋同性。

办好农村的事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党。新时代全面加强党对乡村振兴的领导,集中体现在组织领导方面,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一要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强化一把手的统筹协调能力,把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贯彻落实到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最后一公里”上,不断提升党和各级政府的引领力、组织力、执行力,扎实做好保障农民群众权益的各项工作,增强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及信任感。二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肩负着组织、宣传、服务农民群众的重要职责,关系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效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8]255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为推进农村共同富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三要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科学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完善和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必须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氛围,不断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基层党组织,逐步提升化解农民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畅通农民群众的诉求表达通道,规范农民群众的利益协调方式,创新农民群众的权益保障举措,激发农民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内源动力。

在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过程中,党的领导和政府的主导作用集中体现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等方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市场的作用。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为主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9]4-10,全面提高农业综合质量效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水平稳步提升。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乡村振兴要素的配置、主体的行为、产品的选择以及价格等方面的调节优势,推动城乡产品的自由流动,提升并优化乡村产业结构,激发乡村振兴新引擎,为助力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此外,市场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市场将环境保护与过去的政府行为转变成一种由经济利益机制驱动的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同时,也为环境保护筹集资金,以支持环境整治以及污染治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是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可忽略的方面。

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不单单是关涉广大农民群众的事情,而是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情,需要借助和发挥社会各界力量才能得以完成。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能够完善政府和市场的不足,为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植入内生要素。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就是要凝聚社会共识、汇聚社会发展合力、统一社会行动,借助其人才、技术和资金优势,使之迸发出潜在的能量,并将这些能量有序注入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推动新时代党的历史伟业不断迈向新高度。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力量,通过慈善捐赠、企业帮扶、科技扶贫等社会公益活动,控制或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现象,降低农村脱贫人口规模性返贫的风险,促进全体人民踔厉奋发走向共同富裕。

二、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

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制定和颁布一系列行之有效地解决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问题的政策,提高了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推进了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这些举措和探索,为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启迪。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对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

中国革命的成功,从解决土地问题发轫,调整农民和土地关系就成为百年党史基本的逻辑线。土地革命时期,土地问题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问题。在近代中国主权遭受严重侵犯,农民身处水深火热的状态下,为了改变积贫积弱的社会状况,毛泽东主持制定第一部反封建反压迫的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而后又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并颁布《兴国土地法》,进一步探索“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消灭土地剥削,满足农民阶级物质要求,赢得了农民阶级的支持,极大地提升了农民阶级的劳动积极性。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实行“减租减息,发展生产”的政策,减轻了广大农民身上的负担;同时,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引导农民培育优质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有效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土地改革,从根本上“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10]189,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长久期盼,打破长期束缚在农民身上的枷锁,彻底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使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在救亡图存斗争中孕育催生了共同富裕的萌芽[11]98-104。中国共产党人从带领中国人民追寻共同富裕起,就始终把维护农民自身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全面发展这条主线贯穿于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全过程,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无论是“打土豪,分田地”,抑或实行“土地公有制”等,这些都是土地生产要素的再一次重新分配,集中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以及对实现共同富裕的追寻。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对共同富裕的初步探索

从新中国成立伊始,面对农村经营缓慢、生产效率低下、工具落后等状况,为确保小农经济稳定性,解决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运动。1956年底,“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建立起来。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合作社经济和国营经济的同时,以农业集体化为主线,将分散的小农经济组织起来改造成集体经济,从而使农村拥有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制度基础。农业集体化是使农民群众真正摆脱贫穷落后状态的唯一途径,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12]642。因此,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实现“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坚持走农业合作化发展道路,全面有效整合农村资源,改变农村发展面貌,从根本上缓解了农村贫困落后的局面;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大型水利工程,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物质保障;巩固基层党组织,引导和教育党员进行学习等,这些举措有力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为农民摆脱贫困和乡村经济提升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饱受侵略和战争之苦的中国人民,迫切希望促进生产发展,尽早实现国家工业化。在这种情况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跃然而现。然而,“大跃进”运动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忽视了客观经济规律,把共同富裕错误地理解为同步富裕和平均富裕;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片面追求提高公有化程度,带有浓厚的平均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色彩,完全脱离中国农村社会实际,严重挫伤农民群众生产劳动积极性。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党和政府对人民公社制度也进行了改革,逐渐扭转了这种局面。因此,从新中国成立到“三大改造”完成,再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党始终聚焦于“三农”问题,实行“农业集体化”运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总而言之,无论是社会主义革命或者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不懈地对农业农村发展进行艰辛探索,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积累经验。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对共同富裕的持续探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强调:“对内经济搞活,我们首先从农村着手。”[13]77党中央结合农村发展的实际水平,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实现了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重新解放农村生产力,激发农村经济内在活力,极大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1982—1987年,中共中央连续6年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在此背景下,党和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实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生产和分配的自主权,实现自主经营和自主管理。二是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恢复和开放农贸市场,减少农产品统购派购的比重,放开各类农产品价格和流通管制举措,实现农产品由市场定价,逐步提高农村市场化程度。

伴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农村改革“还远没有完成,深化农村改革的任务仍然很艰巨”[14]212。为此,必须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改革。一要长期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促进农村资金、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实现多种形式之间的合作与联动;二要继续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渐形成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农产品市场形成的价格管理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三要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身上沉重负担,在农村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切实保护农民自身的根本利益。

进入新世纪后,面对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党中央提出城乡统筹和“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制定“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为减轻农民负担,党和政府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制度、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这是中国农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的鲜明体现。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从人民群众自身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5]624的发展理念,切实有力地推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对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

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习近平强调:“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1]4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征程中,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4]4-10,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更为突出的战略位置上来,号召举全国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承诺“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16]29-30,由此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战的序幕。在脱贫攻坚、精确扶贫的过程中,习近平强调: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16]190的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维护好农民自身的根本利益。2016、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任务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目标,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强调要用新发展理念有效破解“三农”新难题,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基于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国际来看,我国面临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拉美陷阱等的严峻考验,面临着能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考验。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时地将“三农”工作的重心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移,这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8]9的时代,农业农村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新时代,在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不仅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而且要有效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这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的必要条件。

三、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现实逻辑

进入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征程已经开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时代已经到来。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3]31。乡村振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大任务,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必要前提与必由之路,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践探索。党的二十大报告不仅强调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任务,也强调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方式。

(一)乡村振兴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必要前提

乡村振兴是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根本路径,也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必要前提。从一定程度上说,乡村振兴的完成程度决定着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这意味着,只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农村高质量发展,才能更好地引领农民群众朝着共同富裕之路奋力前行。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当前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而乡村振兴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必要前提。它们之间环环相扣、彼此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条不可分割的链条。我国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标志着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全面消除。从脱贫攻坚历史性地转向乡村振兴,不仅仅是简单的过渡、衔接,而是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协调融合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不断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努力前进。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1]142。目前,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仍然存在一些难题,而乡村振兴为有效解决这些难题提供了最佳的路径。乡村振兴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8]258为总要求,着力激活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农民多样化多层次的生活需要,把相对落后贫困的乡村建设成宜居宜业的幸福美丽新家园。

农业是立国之本,粮食是强国之基。农业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性问题,是事关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的主要支撑。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3]28。着眼国家战略“必须守住‘三农’基本盘”,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到实处,确保“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17]。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增强农业科技现代化和装备支撑,助推农村“三产融合”深入发展,加大农业数字化建设,提高农作物产量,确保粮食稳产增产;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优化组合农业生产的各种要素,不断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巩固农业根基,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绿色化智能化农业体系。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农业生产由“量”转“质”,为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3]28,并把高质量乡村振兴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地”,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乡村高质量发展就是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持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增进民生福祉,逐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以乡村振兴为基础的高质量发展,既要满足农民物质生活层面的需求,又要满足农民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这是关乎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的关键,是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前提。

(二)乡村振兴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乡村振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也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构建新发展格局,其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18]。乡村振兴是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推进乡村振兴,需要重点把握和处理好城乡关系。即是说,“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19]237。伴随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乡村发展速度逐步加快,社会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新时代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彻底解决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突出问题,形成城乡互补、共同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格局。构建新型城乡关系,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功夫、下足功夫、下好功夫:一是健全城乡发展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制结构,促进人才、资金、信息等各要素在城乡之间相互流动,把优质资源要素引到农业农村中来。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总结梳理城乡公共服务的成效经验,结合实际厘清存在的问题,寻找对策,创新服务方式。同时,强化乡村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实现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提速进位,实现乡村全面发展。三是建立健全有利于城市和乡村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鼓励城市优势资源向乡村产业倾斜,推进乡村全产业链的建设,带领农民实现富裕富足。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底线任务,是党和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全球市场萎靡不振。正确面对和回应这种形势,要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显著优势,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1]114的新发展格局,这是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效应对复杂的国际环境,牢牢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的必然选择,也是契合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以及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从国内层面来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能够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大国内绿色优质和紧缺农产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减少对国外进口农产品的依赖,进而夯实国内大循环的农业基础,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物质保障。从国际层面来看,在提高农业科技研发水平同时,更好地吸收、借鉴、引进国外先进的发展模式和技术经验,促进国内乡村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特色农产品贸易,更好地满足国内消费需求扩张,实现社会富足富裕。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党中央准确把握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展现新作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优化城乡协调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全体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

(三)乡村振兴是助力共同富裕的有效方式

乡村振兴是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助力共同富裕的有效方式。新时代,乡村振兴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不仅是助力共同富裕的理论应然,而且也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实践必然。

产业振兴是拉动乡村经济快速增长、稳步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驱动力,推动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从一定程度来说,“产业振兴,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8]258。当前,无论是在比重上,还是在数量或规模上,乡村产业都远远滞后于城市产业,成为制约乡村产业振兴的瓶颈。为突破这个瓶颈,一是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走质量兴农道路,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助力农产品提质增效,以此来降低农产品价格,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逐步形成特色农业优势资源的集聚效应。二是优化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区域优势,依靠科技进步,优化调整乡村产业结构,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实现小农户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有机融合;加快培育乡村“双层经营”体制,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以产业振兴助推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三是实施产业帮扶政策。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实现乡村振兴由“输血式”向“造血式”“活血式”的有机转变,开创乡村振兴的新路子;建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区域联动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协作、产业园共建等形式,共同促进社会发展,实现全域共同富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3]33。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石,乡村振兴归根到底是人才的振兴。乡村人才是乡村发展的核心动力,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的前提。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减少人才流出、留住原乡人是乡村人才振兴的基本要求。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学习,用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武装头脑,更好地发挥“领头雁”“排头兵”“先行者”的作用。同时,对乡村地区给予教育支持,着力培养专业性、职业性农民,这同样是促进乡村农民富裕的重要路径。在发挥好“原乡人”“归乡人”资源优势的同时,注重发挥“新乡人”的作用,赋予乡村内生动力,助推乡村振兴。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人本化、数字化、科技化”数字乡村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成为“新乡人”,鼓励他们投身到乡村建设中,进而为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特征的铸魂工程,而乡村文化振兴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有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聚合心和向心力,提振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振兴乡村的“精气神”,激发农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内在动力。要不断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通过盘活古建筑与古遗迹等的历史活力、开发红色乡村的教育资源、支持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培养等途径,探索乡村文化振兴之路。丰富乡村文化活动形式,通过开设乡村道德讲堂,邀请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等现身说教;开展乡村巡回文艺演出,举办群众性的舞蹈、歌咏以及棋艺竞赛等,坚定农民群众文化自信,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大动力。加大乡村基本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让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为富裕;建立健全乡村文化娱乐设施,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健康、科学、合理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健全农家书屋,让农家书屋成为农民群众扩展视野的“知识充电站”,成为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精神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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