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丽
研究生是科研活动的重要力量,研究生科研诚信对国家的未来和发展至关重要。2018年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被称为为史上最严文件。文件中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一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1]。在这种形势下,培养并教育研究生遵守科研规范、杜绝学术不端,对高校和大学生都有重要的意义。高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2],承担着教育、预防、监督和惩戒的主要责任,因此不仅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学术规范教育,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更规范地从事学术研究,还要构建与之相配套的预防监督保障机制,预防和监督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治理是个系统工程,社会、政府、高校、个人都有一定的责任。高校是教育培养研究生的主要单位,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2016 年6 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2]首先,高校要明确职责分工,把学术诚信工作列入工作职责中;其次,建立由高校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第三,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方面依法履行职责。
针对学术诚信失范行为,2002 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21 年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相关政策的颁布对高校构建起相对完善的引导与约束机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校的研究生行为规范标准和相关制度。此外,高校还应结合教育评价改革的新要求,完善质量评价机制。具体来说,高校要在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与贡献等方面改进学术管理制度、学术评价制度、学术监督惩处制度,破除“五唯”,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和学术不端预防监督惩治的威慑作用。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2]。监督和约束是加强学术诚信的最好措施。第一,从学校到学院层面可以建立诚信监控机制。校学术委员会可以下设科研诚信建设专门委员会,各学院的教授委员会也要承担起所在单位科研诚信管理的主体责任。第二,科研、教育管理部门也要明确管理职责和行政监督职责。在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方面,高校可以建立科研成果发表、学位论文诚信承诺制度,科研过程可追踪查询制度,做好科研活动记录和科研档案保存工作。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学术不端投诉,在配合好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之外,还要加强督察督办,使处理结果能够做到公正公平。第三,高校要充分发挥团队和个人的监督作用,提倡项目组、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监督与提醒。第四,已经认定的学术失范事实和处理结果应该公开,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也能在研究生中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高校研究生学术诚信预防监督体系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与预防、高校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管理制度建设、高校研究生学术失范预防监督制度建设。其内涵如图1 所示。
图1 高校的研究生学术诚信预防监督体系
高校应实行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评价制度,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并在关键节点突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3]。
(1)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高校要把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纳入研究生管理文件中,编发内容全面、规则翔实的研究生手册并要求研究生学习,组织研究生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引导研究生学习学术规范,使其了解学术不端的严重后果,自觉坚守学术诚信。
(2)切实发挥培养环节的考核筛查作用。高校要做好课程考试、实习实训、学术交流、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研究生培养环节的考核筛查工作,制定考核流程、完善考核方式,增强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筛查作用。对于在学籍年限内完不成学业、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高校要做好分流、退出等的服务工作。
(3)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首先,高校应在学位授予标准中规范对学位论文的要求,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要求、质量要求和语言要求。同时,制定学位论文工作细则,对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相似度检测、双盲评审和答辩等环节做出明确要求,规范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流程、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其次,学位论文一般实行公开答辩,答辩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高校网站公布,主动接受监督。最后,应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4]。
(4)严格管理学位授予过程。学位授予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法定程序,尊重科学规律,坚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保障学位质量,促进人才成长。高校要制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学位申请与资格审查、学位评定与授予、学位争议与处理等环节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导师要严格把关论文的学术性和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承担学风监督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承担学术监督责任;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依法撤销其学位。
此外,高校还可以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维护学术诚信、防治学术不端。如南洋理工大学使用了反作弊软件,如MOSS、JPLAG(源代码抄袭检查工具)等,免费提供给师生使用[5]。英国利兹大学用图尼丁(Turnitin)学术不端监测系统对每一份电子版作业进行反抄袭检测。学校会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专门介绍Turnitin 软件,要求教师会使用Turnitin 进行教学,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提高学术写作水平,降低抄袭风险[6]。美国的顶尖大学提供的学术资源和学术管理软件有助于帮助学生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斯韦兰德(Sweetland)写作中心和图书馆为学生提供《Sweetland 写作指南》、学术诚信测验、图书馆服务等在线工具和Zotero、endeley、Endnote 等引文管理软件,教学生正确引用、识别抄袭边界,以最终避免学术不端行为[7]。
(1)健全学术规范制度,细化学术规范标准和要求。高校应落实细化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基本规范,健全学术规范制度,分类制定不同学科和专业类别的学位论文规范、学位授予标准和论文评阅核查办法,以满足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
(2)健全学术管理制度,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高校要健全学术监督体系,优化学术监督方式,切实发挥好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第一,高校应建立学术委员会,健全学术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不端处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二,高校要在学术委员会章程中明确规定其科研诚信工作的任务、职责和权限。第三,学术委员会应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及对相关事宜的咨询,负责对学术不端行为开展调查、作出事实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完善学术评价制度,优化学术评价方式。高校在学术评价中应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注重学术成果的质量评价,避免拔苗助长和急功近利。在学术评价过程中,高校应综合运用多元学术评价方式,防止片面量化的倾向,加大质量和贡献指标的权重,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各类评价的重要指标,提倡严谨治学。在学术成果考核评估中,高校不应该对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有数量和等级上的强制性要求,可以推行标志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影响及贡献。例如,研究生可以用学术期刊论文、学术会议论文、学术专著、知识产权、行业标准、研究报告、科研奖励、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案例、展示等多种形式呈现相关创新性成果,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一刀切”等倾向。
(4)明晰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行为准则,促其履行好立德树人的职责。高校要规范导师的指导行为,充分尊重高校教师主体地位,切实帮助导师履行好立德树人职责。首先,高校要建立公正科学的导师选聘、评议机制,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导师行为准则。其次,高校要规范导师切实履行立德树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其言传身教作用,使其在指导研究生读书学习、学术交流、实验科研、实践训练等环节中能够正确地教育引导研究生坚定学术信念和树立科学理念。最后,高校要敢于对导师追责,使其在指导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能够主动地对研究数据研究工作的真实性、实验可重复性、科研成果的署名发表等进行诚信审核和学术把关。
(1)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建立教育制度。高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要设置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和学术论文写作等必修课,鼓励教师将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等内容融入专业课程的教学中。
(2)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的育人环境和学术氛围,加强学风制度建设。高校要遵循规律,严格制度,强化落实,整治不良学风,遏止学术不端,努力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3]。第一,大力弘扬、宣传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第二,推崇学术民主,尊重他人学术话语权,反对“一言堂”,鼓励研究生大胆地提出自己的学术观点并平等地进行学术交流。第三,加大对学术失范行为惩处力度,创设学术失范行为的高风险、低收益、高成本的外部条件,发挥惩治的威慑力。第四,加强网络和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扩大传播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3)发挥监督作用,完善导师制度。维护学业诚信、抵制学业不端是每一位师生的责任。在科学研究中,师生应秉持严谨治学和诚信自律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高校要负责将相关内容应写入《研究生行为守则》和《导师行为手册》。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明知研究生有学业与研究不端却刻意隐瞒不报的教师,将会受到纪律处分。例如,南洋理工大学的学业与研究不端行为的发现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教师和研究生的举报,全员监控成为该校学业与研究诚信的第一重防火窗[5]。
(4)建立流程公正规范、惩戒学术失范行为的规章制度。高校应制定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程序,并按照处理办法公正规范地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校学术委员会对接到的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应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组应按照调查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开展调查并作出事实认定并及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确属学术不端行为的,要按照与研究生相关的学位、学籍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