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强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西安 710100)
儿童的生存、保护与发展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和进步的先决条件。1989 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自出生起就享有神圣不可剥夺的生存权、获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其中,在专家学者长期研究的基础上,在国际游乐协会等国际组织的倡导下,由于日益深刻认识到游戏在儿童生活中具有独特且重要的价值--在儿童潜意识中倾向于获得主动地位和对某种活动进行控制的体验。越来越多国家明确强调应保护儿童游戏的权利,大力支持儿童通过游戏参与日常生活并进行自我保护,为此应提供保障儿童游戏发生和安全开展的必要条件与充分机会。儿童游戏空间是儿童生活世界的重要构成部分,现代城市社区应当建设专属儿童的游戏空间。20 世纪40 年代以来,除了充分发挥儿童照看场所的游戏功能,若干欧美国家先后探索创设了一批冒险游乐场、游戏中心和校外儿童照看俱乐部,还发起了假期、街道、公园、森林、移动(公共游戏汽车和游戏卡车)等富有创意的开放性场所游戏项目,强调游戏工作者的职业角色是支持所有儿童和年轻人创造他们能够游戏的地方或空间[1],开启了营建城市社区儿童游戏空间的时代浪潮。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全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儿童综合素质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储备优秀人才,我们迫切需要更新研究视角,调整建设思路,显著加快我国城市社区儿童游戏空间建设步伐。
近现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城镇化浪潮深刻改变了人类社会城乡社会格局,并因此极大影响了城乡儿童游戏空间建设,导致儿童难以随时随地并随心所欲地开展游戏。经初步的文献调查和实地考察可知,目前城市社区儿童游戏空间建设突出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缺乏统筹规划与综合配套。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伴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与建筑密度的增高,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许多城市尚缺乏对于相对完整的城市儿童友好空间的统筹规划。由于缺少城市社区儿童游戏活动空间的明确依据,很多城市社区儿童游戏场所数量较少,儿童游戏空间面积占比较低。此外,城市社区儿童游戏活动空间建设综合配套水平较低,从自然、人文和社会生态视角考量游戏活动空间构成因素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方面较少,尤其是支持儿童社会情感发展的互动游戏设施与项目设置较少。
二是孤岛化甚至娱乐化现象较为突出。由于对于儿童安全的顾虑甚至焦虑,绝大多数城市儿童在封闭空间中的游戏多于在公共开放空间中的游戏,在室内游戏多于户外游戏。相当部分儿童监护人会偏好选择商业化游戏场所,主要包括“附加式”室内外游乐场和“独立式”室内软游戏中心[2]。这些孤岛化的专门游戏场总体不利于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主要表现为:学习支持功能弱,难以使儿童获得成长必要的科学知识经验;缺少规则类、建构类、想象类活动的设施和条件,导致儿童游戏的发展价值不高;社会交互性较弱,隔离了儿童与周边公共社会文化空间的有机联系,不利于其社区归属感和生命创造力的形成。
三是尚未建立协同行动网络,地域文化特色不够鲜明。在近现代城镇化浪潮之中,较之深受乡土资源禀赋影响且富有个性差异的乡村儿童游戏空间的自然形成,城市社区儿童游戏空间建设面临更加复杂的社会力量博弈,尚未建立起协同行动网络。其中,过度的商业地产开发导致城市户外空间有限且被各个门禁小区所分隔,一定程度妨碍了儿童之间的社会交往;多数公共空间通常会排斥性阻隔作为所谓公共秩序干扰者的儿童自主参与和利用,减少了儿童外出参与游戏机会;家长通常会对于户外儿童游戏特别是挑战性、冒险性游戏进行严格监管与控制,限制性保护儿童远离可能存在风险的开放公共开间。不少城市社区儿童游戏空间建设尚处于游戏场地加游乐设施的儿童游乐场阶段[3],其规则设置、场地审美偏好等趋向于成人化与标准化,既不符合儿童尺度或缺乏必要的开放性更新变化,也缺乏对于地域特色文化的传承与彰显。
1996 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了“儿童友好”概念,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内涵:1)给予儿童参与决策的权力;2)提供儿童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3)保障儿童生活环境的安全;4)满足儿童各类行为活动的需求。联合国儿童基金还呼吁从儿童的视角出发来具体关爱儿童,对原有的城市、城镇、社区或任何地方政府体系进行重新合理设计和改造,以为儿童提供生存发展必需城市资源。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背景下,若干欧美国家继续创新城市儿童游戏空间。例如,荷兰提出了生活式庭院游戏理念,美国卡布平台推出了可玩性城市认证项目,英国开展了游戏街运动,丹麦完善了哥本哈根户外游戏空间网络体系,等。截止目前,我国相关主管部门先后颁布了《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 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 年)、《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规范》(2020年)、《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21 年)、《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2022 年),有效指导并切实推进了我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等儿童友好化空间建设。
所谓“儿童友好”,归根到底讲,是特定社会之中成人群体从儿童立场和儿童视角出发而友爱关怀儿童群体的价值取向和实际行动。其中,从儿童立场和主体视角出发,“儿童友好”是指成人群体秉持儿童优先原则,尊重儿童作为积极的社会行动者的需要、感受和体验,这是“儿童友好”的基本前提;关于友爱关怀儿童群体,是指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这是“儿童友好”的核心内涵;关于价值取向和实际行动,“儿童友好”是指能够为儿童提供适宜其成长发展的条件、环境和服务,支持其自主亲近感知、参与操作体验和探究表达创造周边的生活世界。这是实现“儿童友好”的主要路径[4]。
贯彻落实儿童友好理念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此,首先应大力加强儿童文明教育与童年社会建设,促使全体成人持续深化认识儿童、理解儿童和发现儿童,明确儿童是具有独立人格、生活态度、学习方式和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体,童年时期的生命经验与素养构成对于每个人的成年时期具有基础性和长期性的重要影响,明确成人群体如果在今天能够对于儿童友好,那么儿童群体在明天将能够对于家国友善,应当尊重和保护儿童,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并享有欢乐而有意义的童年时光。其次,应本着儿童优先、儿童的视角、儿童参与等原则,对所有涉及儿童使用的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机构、项目和产品等进行全覆盖式的适宜性配置规划或优化设计。例如:在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中应推广“一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在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医院等相关设施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应优先配置能够满足儿童游戏需求的公共资源;在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时,应优先规划建设“儿童友好家园”。最后,应深刻认识到儿童主要通过与周围环境的互动来体验学习,有助于他们的身体、社会和认知发展,为此需要积极推进对所有涉及儿童使用的已有公共服务资源进行儿童友好化再造或游戏活动设计创新发展。例如,在儿童友好博物馆建设中,应当开展适儿化环境改造,增加展品内容适儿性审查,提供儿童参与游戏互动探索的更多机会与形式,等。
一是积极纳入城市儿童友好空间体系的统筹规划。我国《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提出,应构建城市、街区、社区不同层级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其中,城市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包括构建关爱儿童成长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自然趣味的开敞空间体系、建设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营建保障儿童安全的成长环境等;街区层面与15 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社区层面应与5~10 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结合我国城市居住区分层布局的特点,应当注重形成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居住组团级的三级或二级儿童游戏空间,如宅前空间、住宅楼之间的绿地、住宅附近的道路空间、住区中大规模的专业活动场地等。不同等级的儿童游戏空间具有不同的服务范围与服务半径,相互联系形成全覆盖的儿童游戏空间系统[5]。同时年龄较小的儿童需要在离家近的空间活动,为了减少看护者的时间压力,促使儿童游戏经常性,更多的居家门口空间也应当成为儿童游戏空间规划布局的重要要求,如住宅区边缘的街角、路边等。这种层级划分明确的完备的开放空间体系可以为儿童提高安全、舒适、便捷的游戏环境[6]。
二是大力加强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游戏空间创建规划能力。首先,加快转换专业规划视角。核心思路是加快从成人的视角向儿童的视角转换,特别是从“物质空间”向“社会空间”的认知转向,更加关注儿童游戏空间的自然性、学习性和人文性。针对现代城市化进程导致越来越多的城市儿童由于缺乏与大自然长时间的交互而患有“自然缺失症”[7],应高度重视自然环境中的植物、水体、色彩等对于儿童身体发育和心理成长的重要促进作用。深刻认识到游戏对于儿童不仅具有心理保健功能,还有学习激励功能,应大力为儿童提供早期学习性游戏的参与探索机会与具体情境保障。其次,坚持遵循适宜儿童尺度。所谓遵循儿童尺度指以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为出发点进行物理空间布局与设施设备配置设计。城市社区儿童游戏空间应当为儿童成长提供包括动物、植物在内的丰富的自然空间,并与儿童的有意义学习相联系,能够激发儿童在游戏空间中产生自发自主探索性行为。应当确信在减少来自成人空间限制的基础上,儿童可以借助自己的创造性和想象力,将特定社区的所有生活空间都改变为儿童自己所用的游戏空间。再次,积极拓展规划范围。应加快从公园、幼儿园、居民区等传统区域向街道、户外广场、公共商业空间等新兴区域延伸。由于户外自然环境具有更多灵活、开放和不确定性,有利于激发儿童身体性探索和象征性思考,更能有效开发儿童创造和创新潜力,建议更多重视规划城市社区户外游戏空间场所。最后,优化社区儿童游戏空间规划建设的团队配置。应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空间建设研究规划单纯以设计、工程、建筑和园艺等学科背景专家为主、其他领域专家不足的现状,根据儿童游戏空间建设需要,切实增强具有社会、教育、心理等学科背景的专家参与城市社区儿童游戏空间建设的力度。
所有的城市文化都需要特定的城市空间来承载与展演[8]。针对现代儿童面临的时代困境问题,新童年社会学研究者强调指出,现代城市中家庭、邻里、社区等重要空间对儿童群体来说,既是物质性的场所也是社会文化性的场所,深刻塑造着儿童的日常生活。城市社区儿童游戏空间作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成为儿童传承和延续文化的重要载体,能够回应当地社区环境,体现当地文化背景。因此,加快创建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儿童社区游戏空间可能是现代城市儿童游戏空间建设的主要方向。针对目前城市儿童社区游戏空间建设突出存在的地域特色游戏材料空间关联不足以及儿童与成人互动不足问题,应牢固树立“儿童生活世界建构”的理念,积极规划创建城市社区儿童游戏空间。
首先,重视规划建设符合儿童尺度的物理空间。坚持 “易进入性”原则,为儿童提供无障碍的小公园、小广场、小草坪、步行路径、公共空间和其他多样有趣的游戏资源(如天然的或人工的可移动的游戏材料),可以支持儿童开展与物理环境相关的挑战性或运动性游戏;坚持“兴趣偏好性”原则,高度重视儿童体验世界的独特方式,深刻理解和尊重儿童的实际需要,为儿童提供可选择的隐秘场所(角落、洞穴等)、圆形空间(花坛、跑道等)、绿色空间(树草、花溪等)和开放材料(泥土、砂石等)。由于儿童会注意到一些被成人忽视的细节,因此注重儿童游戏空间设计中的细节和多样性会给儿童带来更加丰富的体验和游戏机会,例如,在角落里隐秘的藏身之处,手柄和杠杆上附着的有趣纹理,意外的发声器以及栏杆上绘制的卡通符号或图片等,都会使得游戏空间变得有趣和惊喜[9]。应当注重适应不同年龄儿童发展的需要。例如,美国的莱克星顿社区公园提供了较好的参照,场地的竖向层次很强,借助木架搭制由低到高、多个部分组成的迷宫空间,上部是可以攀爬远眺的开阔空间,底部是儿童弯腰才能通过的低矮空间,不同高差层次的空间通过并通过台阶坡道相连,转角处设有私密安静的封闭性空间。另外,也可以增加洞穴类、回游式等曲折空间,并借助这些非常态的空间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丰富性以激发儿童探索“新世界”的兴趣,为儿童提供更多的活动可能性和参与性,培养其探究性、勇气等品格。还可以选择醒目、鲜艳的铺装材料,既可以作为空间边界又可以增加趣味;光滑的、粗糙的、软质的、硬质的、干燥的、潮湿的等多样丰富的铺装质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丰富儿童户外活动体验感和愉悦感。此外,还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心理及行为特征设置不同的户外活动项目与设施,如滑梯、沙坑、木马、跷跷板等适合0-9 岁儿童,攀爬架、蹦床、拼图、模型制作、趣味迷宫等适合3-10 岁儿童,迷你篮球、足球、田径等适合5-15 岁儿童的项目,开敞的大草坪适合所有儿童跑、跳、嬉戏、玩耍等自由活动。
其次,重视支持儿童加强社会化学习。应当强调儿童参与和儿童教育专家的参与,将儿童的生理发育、心理发展、经验学习与场地设计有效融合,促使其成为儿童有效学习的空间。可以考虑以变革理论为支撑,借鉴“学习景观”项目,为儿童在公共空间嵌入主动、参与、有意义和社会交互的学习机会,着眼于培养合作、交流、知识、批判性思维、创造性革新和自信心(即6Cs 能力)。例如终极街区派对(The Ultimate Block Party,UBP)项目设计包括探险、建造、体能、艺术、假扮游戏、科技和语言游戏等八个游戏区域共28 项活动,所有活动以学习科学为基础,针对提高特定能力而设计,如 “乐高狂想曲”是基于积木游戏与空间、数学技能之间的关系而设定;都市思维景观项目将建筑设计与学习科学研究结合在一起,如拼图长凳、跳跃足迹、故事猜想、隐藏图形等,拼图长凳以公交站的后墙为基础,设计出一系列拼图游戏,培养儿童早期空间感和数学技能[10]。
再次,重视建设满足儿童需求的关系空间。坚持从复杂多元的自然物质关系视角出发,确认儿童并不满足于重复操作成人提供的有限游戏材料,不仅可以在现有空间之中自主拓展操作游戏材料,而且可以表征创生新的世界关系意义[11],因此致力为儿童提供有准备、有主题、有层次、有地域文化特质的开放性社区环境是支持本地儿童择宜建构自己生活世界的重要前提。例如,澳大利亚阿德莱德结合自然游戏场的具体要素形成较为系统的、包括数学、科学、地理等在内的整合性课程,促使儿童在游戏中学习与成长,再如泥沙主题课程、森林主题课程等,使儿童通过不同景观的游戏场所的自然体验,在获得与自然相关的经验的同时增强热爱自然的积极情感[12]。坚持从伙伴关系激活视角出发,尊重儿童与同伴游戏交往的强烈需求,切实支持儿童与作为重要他者的社区同伴建立起独立、联合和合作等多个层级水平的游戏关系,积极促进其社会性和情感发展。坚持从生命意义关系视角出发,通过加强家长胜任教育,努力克服成人对于儿童游戏的威权控制与忽视放任等极端立场,鼓励成人在儿童游戏之前提供必要的游戏材料或民主协商,酌情积极参与儿童游戏之中,在儿童游戏之后能够及时交流或引导开展多元表征,促进成人与儿童社会互动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
最后,重视充分发挥儿童的积极行动能力。新童年社会学指出,童年的未来就在现在,而童年的现在就在儿童游戏空间之中[13]。行动者网络理论强调,社会是由诸多类型行动者所构成的人和物共同作用的、复杂的异质网络。儿童作为具有自觉能动属性的人类成员和社会行动者,不仅有权利而且有潜力通过深度嵌入本地社会文化背景并与周边生活世界中的人和物的密切相互作用来实现其全面发展。应积极引导儿童阅读图画书,积累必要的故事线索,增强其叙事能力,进而助力其游戏意义创生。应认真开展儿童游戏活动的物理、社会、心理等安全方面风险评估,可以在采用封闭街道一端、在儿童活动空间出入口布置花坛、选择种植无毒、无刺、无飞絮和少病虫的的植物、适当区分儿童年龄段互动区域[14]等安全措施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儿童自主开展玩水、爬树、平衡性、从高处往下跳、直面朋友发生的争执、体验在黑暗中的恐惧、感受孤独和迷路等冒险性或挑战性游戏,为其积累避险经验,同时增强逆商水平。此外,还应大力推广马赛克方法,鼓励和支持儿童以自己喜欢并擅长的多样化方式(拍照、制作地图、幼儿园旅行、访谈等儿童的 “一百种语言”)捕捉当下经验并主动发出自己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