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剑平, 刘 敏, 李冬森
(1. 云南师范大学 历史与行政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2. 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4)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劳动力红利逐渐消失与生产要素成本逐步上升的背景下,对企业的创新意愿、创新能力都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提升创新能力,被认为是对抗激烈变化的经营环境有效手段之一,也是维持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更是推动经济体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如何提升企业的创新意愿和能力,已经成为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各级地方政府为激励企业创新,制定了包括税收减免、土地赠予、财政补偿等众多政策,也投入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在激励企业创新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有意思的是,同样的政策扶持与资源投入,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激励效果上却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引起学界重视。众学者也提出不同的解释,如创新环境、行业特性、政策的可兑现等。对于该问题,本文尝试运用风险效用理论,从风险和主观效用角度来探讨企业自身的创新行为选择,将企业按照创新风险效用的不同进行分类,并通过风险偏好的分类,为政府提供不同的分层激励措施选择,提升创新资源扶持的精准性,提高激励效果。
国外最早将“创新”概念引入经济学的是哈佛大学教授熊彼特,熊彼特将创新认为是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指的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5个方面,一是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一是用一种新的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一是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简单来说包括:产品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
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认为,一项发明只有被首次运用时才能被称为技术上的创新,它能够应用在产品中并且能够对社会的进步产生重要的影响。(1)林文杰,孙继风.基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31).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创新的内涵进一步拓展。经济学家弗里曼则认为,所谓技术创新是指某一项技术在某一种新产品中的应用,包括了设计、生产、优化和销售在内的各个过程,才能称之为产品的创新,(2)姚志毅,张扬,黎丽霞.技术创新对湖南省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20,(6).推动产品创新旨在增加产品市场占有率,从而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科技创新一方面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是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
在经济学家看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起决定作用,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是企业核心的资源之一。(3)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孔伟艳,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78.企业家精神是一种“新的生产组合不断推出”的经济首创精神,具体包括五种创新——产品创新、生产方法创新、新市场开拓、新原料供给以及新组织形式出现。现代企业家对科技创新建设驱动力表现为企业家创新精神、创新实践、创新理念和创新文化的引领,企业家所受的教育水平、对待科技创新的态度、对待科技过程中对风险的取舍情况,都对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有一段较长时期,处于卖方市场,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创新压力较小,直到20世纪末,市场结构发生变化,创新才逐渐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关于创新的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焦点,并对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进行详细研究。如孙睦优等提出企业科技创新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他们认为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是建立现代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企业在市场中处于竞争优势的关键(4)孙睦优.企业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研究[J].武钢技术,2001,(5).;黄国平认为国家有必要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完善政策性制度安排,拓宽融资渠道,弥补筹资缺口、化解和规避创新风险(5)黄国平,孔欣欣.金融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和制度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9,(2).;林文杰等阐述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具体路径与重要性和紧迫性,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6)林文杰,孙继风.基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31).马建龙等研究财政科技投入对企业科技创新绩效的影响,认为财政科技投入与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呈正相关关系(7)马建龙,李盛竹.财政科技投入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绩效中介效应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18,(10).;周柯等认为环境规制与科技创新的联合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存在着基于科技创新水平的双门槛效应(8)周柯,王尹君.环境规制、科技创新与产业结构升级[J].工业技术经济,2019,(2).;高燕等提出企业透明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存在正向影响(9)高燕,万萌菲,龙子午.企业透明度与科技创新——基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实证检验[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9,(7).等。
从国内外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国内学者对科技创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家精神、技术环境、体制支撑、政策支持、路径选择、创新投入等因素较多,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创新的另一个特征:风险及其主观效用。由于忽视了这一特征,使得人们对创新的理解简单化,似乎创新行为及方向选择是给定上述外在变量后的最优解,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在面对同样或者类似的技术环境、相同的政策支持和创新激励时,选择的意愿和能力,往往有巨大的差异性,有些激励效果较好,有些差强人意,有些甚至是完全没有激励效果。这部分原因在于政府在制定创新政策和激励措施时候,忽略了创新主体主观风险偏好的不同,没有按照创新主体风险偏好的不同进行分层激励,这就导致有些企业的风险偏好如果与政策所设定的偏好同频或者相似,就有一定的激励效果,而创新风险偏好与政策设定偏好相差较大时,激励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基于此,本研究尝试运用风险效用理论,从风险和主观效用的角度来探讨企业创新行为选择,将企业按照创新风险效用的不同进行分类,并通过创新偏好的分类为政府提供不同的风险激励措施选择,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意愿,提供理论支持。
当前国内外对于风险的认识有着不同的见解,风险的定义因研究的角度、内容、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而各自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10)欧阳资生,徐彦欣.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的溢出效应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21,(6).从风险理论的发展来看,风险的概念一直被不同的学科和领域冠以不同的意义,因而要想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是很难的,但至少可以总结出一个初步性的定义,即风险是确定性消失的时候世界存在不确定性的一种特性。可以简单地将风险理解成围绕相对于预期而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同结果的变化,是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是否发生及其对人类的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11)刘婧.现代社会风险解析[J].浙江社会科学,2015,(1).在科技创新领域,风险可理解成科技创新成功的确定性所带来的各种损失或是损益的一种体现,在该领域中,其风险体现更多是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更多是通过货币因素得以直观的反应。由于企业科技创新风险的存在,不同的企业科技创新时秉承不同的态度,呈现不同的行为选择。
为了研究各企业的创新态度,文章借用了效用曲线这一工具。在本文中,我们将效用曲线看成是企业对待创新风险的态度,即企业对创新风险条件所带来的对财富问题的感受和取舍,是企业决定是否选择创新的关键。
效用曲线常以财富值为横坐标,以效用值为纵坐标,由企业感知风险下所得效用,在图中所描的点汇成一条曲线。假设各企业面临着一种创新选择L=(P,W1,W2),其中P为选择创新成功的概率,W1为创新成功所带来的财富值,W2为创新失败所带来的财富值,则企业在创新选择中的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U=U(W)=PW1+(1-P)W2。企业在创新中面对风险的态度,可通过当前拥有货币财富所带来的效用与在风险条件下的期望效用之间的对比关系得出。根据企业对创新风险的态度,可将企业分为三种类型:创新风险偏好型企业、创新风险规避型企业、创新风险中型企业。
对于创新风险偏好型企业,应满足企业当前拥有货币财富所带来的效用小于在风险存在条件下的期望效用,或是其期望效用的二阶导数大于零,即是:U[PW1+(1-P)W2]
对于创新风险中性型企业,应满足企业现有货币财富所带来的效用等于在风险存在条件下的期望效用,或是其期望效用的二阶导数等于零,即是:U[PW1+(1-P)W2]=PU(W1)+(1-P)U(W2),或是U″=0;见图2所示,则称该企业为创新风险中性型企业。这类企业对创新风险的态度在效用曲线图中可表示为一条45度的倾斜直线,表示企业的效用与财富值之间呈线性关系,企业的效用随着财富值的变化而呈现线性变化,增加的力度维持在一个水平不变。这类企业往往认为,是否选择进行创新所伴随的风险,对财富的总量没有严重的影响。这类企业在创新的选择中,是通过计算出期望效用最大值作为是否决定创新的依据,往往呈现出一种对创新风险持谨慎的态度,需权衡利弊后再做出选择。
对于创新风险厌恶型企业,应满足企业现有货币财富所带来的效用大于在风险存在条件下的期望效用,或是其期望效用的二阶导数小于零,即是:U[PW1+(1-P)W2]>PU(W1)+(1-P)U(W2),或是U″<0;见图3所示,则称该企业为创新风险厌恶型企业。这类企业对创新风险的态度在效用曲线图中可表示为严格上凸的曲线,表示效用随着财富值的增多而增多,增加的速度越来越慢。这类企业在创新选择时,更在意创新带来的损失,而对风险条件下所带来的收益对其没有吸引力,这类企业对创新风险往往呈现出一种容易满足的、不在乎较大利益的,只求平稳发展的、回避风险的态度。
创新成果能打开的市场以及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均充满着极大的不确定性,面临着未知风险,因而不同企业在创新中常呈现出不同的选择。考虑到行业性质对企业创新态度和行为的影响,为了控制这一因素,本研究选择了同一行业:手机通信行业3家企业来进行分析。选取了欧洲、美洲、亚洲在手机通信行业中的典型企业:诺基亚公司、苹果公司、小米集团来研究企业对待创新的态度。从3个企业公开发布年专利数、年营业额、年研发投入额等3个变量对企业创新态度进行研究。其中用年发布专利数衡量企业的创新成果、用年营业额衡量企业财富实力、用年研发投入额占比的变化趋势衡量企业对创新的重视程度。
本研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12)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EB/OL].http://pss-system.cnipa.gov.cn/sipopublicsearch/portal/uiIndex.shtml.检索的诺基亚公司、苹果公司、小米集团2010~2021年公布的专利数据,见表1所示。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根据检索结果,2010~2021年诺基亚公布专利数量达4527件,苹果公布专利数量达15023件,小米公布专利数量达39449件。从数量上看,小米公布的专利数量排名第一,苹果居中,诺基亚排名最后。
表1 企业公布专利数据统计表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历年公布数据整理
根据检索的年专利数据,我们绘制出2010~2021年各企业公布的专利数据变化趋势图,见图4所示。从图4中可以看出小米专利数据的增长势头迅猛,至2012年左右实现反超其他两家企业,自此后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整体呈现飞速增长的势头。苹果专利整体也呈现出增长的趋势,增长速度处于诺基亚企业与苹果企业之间。而诺基亚公布的年专利数据从图4中可以看出,其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从2010年处于3家企业的领头地位,到2013年时左右被小米和苹果反超。
1. 年营业额变化趋势分析
根据3大企业官方网站所公布的年报整理出,企业近5年的营业变化趋势图,见图5所示。从图5中可以看出苹果企业的营业额远远高于诺基亚与小米,呈现增长的趋势;诺基亚营收整体也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增长趋势缓慢,趋势线接近平滑,且在2018年以后被小米奋起直追,到2019年后其营业额与小米近乎相等。因此在过去5年之内,苹果公司营收一直保持稳定的增长,小米集团营收增长速度最为迅速,而诺基亚的营收增长速度最为缓慢,到2019年后被小米集团反超。
2.年营业额与年专利数据相关性统计
将各企业2015~2021年的营业额与对应公布的专利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发现:诺基亚的年营业额与年公布专利数量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67875,苹果年营业额与公布专利数的相关系数为0.880174,小米的年营业额与公布专利数的相关系数为0.813911。从相关性的绝对值上,可以看出,相比于诺基亚的负相关(-0.67875),小米集团、苹果公司在年营业额与公布专利数据具有较高的正相关性,呈现出更强的创新驱动型的企业特征,具体见表2、表3、表4。
表2 诺基亚公司年营业额与专利相关性统计
表3 苹果公司年营业额与专利相关性统计
表4 小米年营业额与专利相关性统计
1.年研发投入额变化趋势分析
企业年研发投入额是企业对创新的资源投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企业对于创新投入的态度。鉴于小米集团是2018年上市的,目前能收集到公布的年报数据只有2017~2021年,为了增加研究的信度,我们将3家企业在2017~2021年公布的年报数据,整理出企业年研发投入变化趋势图,如图6所示。从图6中的趋势线分析,苹果在年研发投入上呈现增长的趋势,整体年投入额度均高于诺基亚与小米,小米集团的年研发投入增长趋势线更加倾斜,增长速度高于苹果,而诺基亚的年研发投入绝对值上略微呈现下降趋势,增长速度远低于小米与苹果。
2.年研发投入额占年营业额百分比变化趋势分析
考虑到各个企业市值大小和营收总量有较大的差异,如果仅以年研发投入的绝对数量,来衡量企业对待创新的态度,可能存在一定的信度瑕疵。因此我们以企业年研发投入额占年营业额比重的变化趋势来衡量企业对创新的重视程度。通过相对比的趋势变化,可以看出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创新投入的态度。
通过图7可知,诺基亚2017~2021年间,企业的年研发投入额占年营业额的百分比为:2.12%、2.05%、1.89%、1.87%、1.90%,年研发投入额占年营业额的百分比总体不断降低,逐年以1%~2%的年幅度下降,2021年有极小幅度的回升。
通过图8可知,2017~2021年苹果年研发投入额占年营业额的百分比为:5.05%、5.36%、6.23%、6.84%、5.99%,年研发投入额占年营业额的百分比不断上升,2017~2020年期间逐年以0.3%~1%的年幅度增加,对创新投入随时间而递增,但增加的幅度较小,且2021年研发投入占比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通过图9可知,2017~2021年小米的年研发投入额占年营业额的百分比为:2.75%、3.30%、3.64%、3.77%、4.01%,在3家企业中,小米集团年研发投入额所占百分比虽然不是最高,但其年研发投入额所占百分比不断增加,其百分比的增长幅度高于苹果和诺基亚,一定程度反映出,小米对创新的重视程度随时间逐渐递增。
1. 小米公司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创新风险偏好
小米集团在3大企业中对创新的重视程度排名最高。其年研发投入占年营业额的增长速度最快,同时科研成果数量也呈现极高的增长态势。根据风险效用理论模型分析,对小米来说现下拥有的财富效用值是低于期望创新风险后财富效用值的,且企业的期望财富效用,随着财富的增多增加速度越来越快。
该类企业更希望通过创新的成果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进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企业在权衡创新中的风险时,更加在意创新风险背后为企业发展带来的新效益。
2. 苹果公司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创新风险中性
就苹果的分析数据来看,虽然近几年来年营业额依旧呈现增长态势,年研发投入随年营业额的增加而增加,符合创新企业模型图的规律,但其年研发投入占比目前已开始下降,且各项指标的增长速度与小米集团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苹果是3大企业中最具有财富实力的企业,对该类企业来说目前拥有的财富所带来的效用与创新风险带来的效用是等价的,这类企业往往认为创新风险下的效用对企业不具有直接的影响,且企业的期望财富效用随着财富的变化表现为一个常数,企业更重视期望效用值更大的选择,不痴迷于创新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
3. 诺基亚呈现较为明显的创新风险厌恶
基于上述分析,诺基亚近几年所公布的专利数据整体呈现递减的趋势,且据2017~2021年数据来看,企业对创新的研发投入逐年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诺基亚科研成果逐年减少的原因,也部分地解释了诺基亚年营业额没有明显增长的原因。
从风险效用模型上来说,对于诺基亚而言,其现下拥有的财富效用远高于风险条件下创新所带来的财富效用,期望财富效用随着财富的增加,变得越来越缓慢,且重视眼下的财富效用而忽略风险期望下的财富效用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该类企业往往倾向于没有风险或低风险的项目投入,而轻视于创新的高风险的投入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典型的风险厌恶型企业。
综上所述,根据企业在对待创新风险偏好的不同,可以将企业分为创新风险偏好型企业、创新风险中性型企业、创新风险厌恶型企业。企业主观创新风险效用的不同,使得同一种创新激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差异性。因此为最大化地提升创新激励政策的效果,就必须要针对企业自身的创新风险效用来构建激励路径时,实施差异化的激励措施。
通常而言,创新风险偏好型企业财富实力处于较低地位,企业的研发投入、科研成果数量与财富实力之间,存在极强的正向相关关系。(13)邢震,梁君.外资占比、产业集聚和企业创新——基于工业企业数据的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20,(2).因此就该类企业,政府应充分利用企业对创新的积极态度,助力企业解决财富实力较弱问题,做好企业参与创新风险的兜底工作。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与降低企业税负等方式,降低企业财富实力的支出,助力企业有更多的财富参与创新;二政府可通过制定创新保险机制,增加创新成功的确定性,做好企业参与创新的兜底工作;三是政府可为企业,组织不同领域、规模、行业的风险投资会,丰富企业的财富资产组成,从而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推动科研成果的输出。基于以上3个方面,可缓解该类企业财富实力较弱困境,增加企业在创新风险上的确定性,让企业可以无后顾之忧的敢于创新、乐于创新。
创新风险中性偏好型企业的财富实力较强,但科研外损耗较大,且在年营业额中所占比重较大,年研发投入额度也随之降低。因此企业在进行创新选择时,常有一个取舍的过程,更倾向用期望效用值最大化,作为决定是否创新的绝对性指标。
基于此,政府可从以下路径激励该类企业:一是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缓解企业除科研外损耗的压力,补足企业除科研外的一部分损耗,从而提升企业科研投入额度,增加创新成果输出;二是政府应制定集成创新政策,鼓励企业结合现有资源,进行技术整合,实现组合创新,这样一方面可降低企业的创新风险,提升创新的确定性;另一方面可助力企业,在领域上的技术突破,实现财富实力的增长;三是政府应就创新的多元化发展,构建“海纳百川”的创新政策,鼓励企业在集成创新同时兼顾多元创新,推动创新领域多元化、创新技术多元化、创新方式多元化、创新途径多元化等,助力该类企业增加对风险的偏好程度。
创新风险厌恶型企业的财富实力通常,高于风险偏好型企业,其除科研外损耗低于风险中性型企业;因而针对该类企业,政府可从以下路径激励该类企业:
一是政府可通过制定创新保险机制,降低企业对创新风险的恐惧,降低对创新风险的厌恶程度;二是政府可制定配套奖惩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创新,让企业感知到,创新成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促进作用,促使企业敢于创新;三是政府应整合创新领域的资源与智慧,加强对企业的创新指导,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让企业明确创新优势,整合创新资源,提升企业创新风险的确定性,降低企业对创新风险的厌恶。
科技创新不仅是企业发展的明智之选,也是国家致力于科技发展的根本路径。企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承担者,不仅承载着自身发展的使命还应为国家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如果仅仅只依赖于企业自身的“营利性”之目的来推动创新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通过国家创新政策和创新激励的实施,提升企业的创新意愿和能力,为企业的创新行为提供兜底之保障。政府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创新风险偏好的不同,为企业提供区别性创新激励机制,尽全力满足各类风险企业的创新需求,才能强化激励的效果,真正实现激励的目标,提升创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践行科技强国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