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王作富教授

2023-03-08 06:53整理刘亚
方圆 2023年2期
关键词:法学院恩师王老师

整理|方圆记者 刘亚

2023年1月7日,王作富教授追思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中央政法机关、全国性学术团体、高校法学院、科研机构等百余人参加追思会。现选取部分发言,表达对王作富教授的怀念

高铭暄(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人民教育家):

我和王作富老师同岁,但我大他7 个月,我交往的法学家当中和我关系最长远、亲切的就是他。

1953 年8 月我研究生毕业也留在刑法教研室工作,这样算起来我与王作富教授认识迄今已经超过71 年,共同做教师也已经有69 年。在刑法教研室的数十年间有许多教职人员来了又走,但我们两人一直在这里任教,终生从事一个职业,一起编教材、搞科研、培养学生,这在学界是不常见的。

71 年来我们合作得很愉快,一直互相学习、彼此尊重,超越了所谓“同行是冤家”“一山不容二虎”这些旧观念,从没有红过脸,这被晚辈后学们誉为“中国法学界的不老神话”。当然,这主要归功于王老师的脾气好、修养高、气量大,容纳和谅解我这个脾气和修养不如他的学弟。

王老师优点很多,他党性强,做事认真,待人诚恳,学问做得也好,特别是对刑法分则的钻研之深之细,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我认为他不愧是我国刑法分则研究方面的权威。王老师和我都是唯物主义者,而且都已过“鲐背之年”,对生死问题早已参透、悟彻,但多年的学长和战友与世长辞还是令我悲痛万分。

王老师为新中国刑法学所作出的卓越贡献以及他的崇高风范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作富老师是我1982 年至1985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时的指导老师,其间恩师呕心沥血、耳提面命,给予我悉心的指导和教诲;2006 年我博士论文答辩时,恩师不顾病痛亲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三问所疑,厚望有加,让我何止受益于求学问道;在我走上工作岗位后,30 多年来,更是一直给予亦师亦父的关心、帮助和教导!

教诲如春风,师恩似海深。追思缅怀王作富老师,学生以为,最可慰藉恩师于万一的,谨在承继先生为人师表之谦和仁让,治学传道之严谨务实,淡泊名利之高尚情怀,仰俯无愧之始终如一!我们当谨记笃行,当延续传承,当发扬光大。

张晓明(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王作富老师逝世的消息传来,我脑海里浮现的画面中,有老师那总是和颜悦色的面容,有老师课堂上那慢条斯理的讲授,有老师与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联袂执教数十年而相敬如宾的样子,还有同学们爱去常去的老师的家和书房。

我之所以对王老师的家和书房记忆深刻,心生情愫,是因为每次约访时从未受到拒绝,突然造访时也从未吃过闭门羹;是因为每次进门后都能受到师母热情客气的招呼,从未见过不悦的脸色;是因为在那间书房里,我们不仅获取了许多专业知识,而且获得许多人生教导和家庭温暖。我怀念王老师那个对所有学生随时开放的家。我想,这样的家其实正是对师德的一种最本真、最好的诠释,即:永远不嫌弃学生,奉行有教无类,总是诲人不倦,爱学生如家人。

熊选国(司法部副部长):

先生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是满腔热忱致力于中国刑法学创建、发展的一生,是呕心沥血致力于中国法学教育事业的一生,是兢兢业业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生。不论为学、法治实践,还是参政议政,他念兹在兹的,都是中国的法学与法治,甘心苦节、风雨不改。

王作富先生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从成为老师的那一天起,他一直将教书育人视为自己的天职,无论是给研究生、本科生授课,还是给专科生、函授生讲授,均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王作富先生正气轩昂、德高望重,为人令人敬重,对于身边的人总是关爱有加。他的性格恬淡亲切,对人始终是和风细雨,从不居高临下,旁边的人只会觉得自在而亲切,感到“如沐春风”。

1997 年,王作富荣获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金基金会颁发的吴玉章奖金教学奖。

贾宇(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

王作富先生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是全国杰出的法学教育家。先生治学严谨、求真务实,始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始终坚持刑法学研究的中国意识和中国方案,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为新中国刑法学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刑法学界全体同仁为失去王作富老师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大先生感到无限悲痛!逝者长存,生者永怀。

王作富先生已经离开了我们,但他为师、为学、为国的高尚品行、深厚学养、大师风范,都为我们刑法学后人留下了一座备受敬仰的巍峨高峰和一个深切追念的长长背影。

姜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恩师王作富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著名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也是我的授业恩师、学业导师。如果只用一个词描述恩师王作富教授,我想选择“谦谦君子”。恩师一生高风亮节,淡泊名利,品德敦厚,与人为善。恩师为法学教育事业贡献一生,其学术成就和学界影响堪称刑法学界的泰山北斗,仍然为人谦和,平易近人。恩师的道德文章彰显知识分子的风骨,堪称为人师表的楷模。真是谦谦君子,谆谆师者,德高望重、令人景仰!

王作富在辽宁丹东鸭绿江畔留影。

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

王作富老师治学严谨、为人谦和和处事谦让的高贵品格在法学法律界有口皆碑,这种高贵来自于他对人性的洞察和与生俱来的善良。改革开放以来,王老师对法治的追求、对人权的尊重、对重刑的质疑、对死刑的审慎和对错案的关注,始终如一贯穿他的思想历程和学术生涯。他的刑法思想中既有鲜明的刑法应当谦抑的主张,又充满着刑法人道的关怀,还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呐喊,以及坚持宽严相济的智慧,是经得起时间检验、历史检验的大智慧、大学问,至今还在启迪晚生后学。

王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王作富老师的一生就是这两句话的写照,做学问、做研究,求的是能够对国家、民族、人民有好处,做人但求无愧于心,我想这种高尚的品格真的值得我们作为人民大学、作为人民大学法学院宝贵的财富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作富老师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刑法学家,虽然王老师最初接触的是苏联刑法知识,受到苏联刑法理论的熏陶,但王老师结合我国的刑法立法与刑法司法进行刑法的教学与研究,为刑法知识的中国化贡献了力量。王老师从事刑法理论研究数十年,亲身经历了我国刑法从无到有的历史变化过程,对中国刑法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王老师善于从具体案件中总结归纳,将司法经验提升到刑法理论的高度。可以说,王老师对我国刑法分则罪名的研究对于刑法立法与司法具有指导意义,为我国刑法分则的理论发展作出独特的学术贡献。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虽然形式上不是王作富老师的学生,但是在我心里,王老师实质上一直是我的老师。从王老师那里,不管是为人还是做学问,我都学到了很多。王老师虽然已经离我们而去,但王老师心无旁骛、自学不厌的学术热情,王老师淡泊名利、坦荡无私的学术风范,王老师认真细致、严谨踏实的学术态度,王老师虚心谦虚、虚怀若谷的学术品德,以及王老师独立思索、深入实践的学术路径,值得我永远学习。

王新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教授):

先生执教七十载,桃李不言自成蹊。恩泽绵长学子惠,义疏法言世人奇。负笈问道空有愿,亲聆箴言更无期。痛失良师天垂泪,遗志还待后人继。

周光权(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君子之风,山高水长。王老师一生为人低调、宁静淡泊,其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达观的处事准则,一直是我国后辈学人心中的学术灯塔和道德楷模。我们今天能够做的,就是沿着王老师开辟的刑法学研究道路,注重中国刑法学的实践导向,追求刑法学的实践理性和反思能力,用开阔的世界性眼光、比较研究等方法,按照刑事一体化的理念,深入探讨中国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犯罪认定和处罚难题,打造更加精致、更能够回应实务需求的刑法理论。

陈忠林(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作富老师是深受我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敬仰和爱戴的刑法大师。在我的心中,王老师不仅是我学习刑法最重要的引路人和指道者之一,也是我个人学术观点形成最基本的动力和来源之一。

王仲兴(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恩师王作富先生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始终与中国的刑事法治建设的起伏与发展同频,是时代的见证者,是新中国刑法学科的主要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之一,是当之无愧的新中国刑法学大师,先生最旗帜鲜明的学术品格就是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立足实践的学问之道。王作富先生在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推动立法司法和对外交流方面成绩卓著,为中国刑法学和中国法治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莫洪宪(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老先生处世低调、为人谦和,方方面面都是我们学习的楷模,王老师与已故我的恩师马克昌先生有着长达60 年的学术友谊,他对武汉大学刑法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给予的诸多无私的帮助,也给予我本人诸多的教诲和提携。

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王作富先生以高洁的人品、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达观的处事准则,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而闻名于全国刑法学界。作为新中国刑法学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王作富先生开创了我国刑法各论研究和外国刑法研究的先河,为新中国刑法学产生发展作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王作富先生始终关注刑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并积极地献言献策,为我们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完善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张智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原所长):

我和陈兴良是王老师亲自指导的第一批硕士学位研究生。王老师对我们的学术影响是多方面的、终身受益的。在此只讲一点,那就是王老师求真务实的学风。

在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刑法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都在孜孜不倦的探索过程中,王作富教授以他精深的专业修养、广博的学识和求真务实的学风,一次又一次地为大家解决实践中的难题。为此,王作富教授花费了极大的心血和精力。他的这种学风,我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研究生涯中试图学习,突出对问题的解决,但远远达不到王老师的高度,所以我非常认可我的同学陈兴良教授的评价:王作富教授是一座只能仰望的高山。

宣炳昭(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几十年来,我和王作富老师的联系比较多,经常向王老师讨教问题,王老师也给予了我很多悉心的教诲、亲切的指导、积极的提携和热情的帮助。

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作富教授不仅是人民大学的大先生,也是新中国刑法和新中国刑法学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之一。王作富教授以刑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这样一种理念紧贴中国实践,紧贴中国实际,研究中国刑法具体实在的问题,在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以及刑法学的教学研究等各个方留下了一座丰富的宝藏。

张旭(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作富老师的学术风范、做人的品格一直深深地影响着我。我想感谢王老师在我整个刑法学教学和研究当中的启迪,也非常感谢王老师在为事做人方面带给我的厚重影响,王老师千古永存。

翟中东(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刑法学教授):

无论进行资料梳理还是开展调查还是思考问题,我都按照王老师要求的重视实践问题开展工作,王老师对学生不仅传道授业与解惑,而且在世界观上、方法论上也纷纷影响着学生。虽然王老师不在了,但是他的精神永存,敬爱的王老师千古。

1 2008 年12 月27 日,王作富刑法学发展基金成立,王作富(右)与老朋友周道鸾合影。

2 王作富在家中。

魏东(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先生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是老一辈法学家的典型代表、优秀代表。先生大师风范,德艺双馨。当我在刑法教研工作中遇到了疑难杂症犯难时,甚至不知所措时,我都会自然而然地想起王作富先生。想起先生面对刑法疑难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坚毅、果敢、迎难而上的精神,想起先生教导的发现刑法疑难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研究创新的难得机遇,一定要抓住机遇,认真地研究它、解决它,解决好了就是学术贡献,就是为刑法理论创新发展,为国家法治建设建功立业。

柳忠卫(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在我看来王老师他是有两面性。在事业和学术上,他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尊者。王老师是1952 年进入到人大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在人大工作将近70 年,与高教授、马教授等老一辈刑法学家共同创立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的刑法学,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现代刑法学奠基人之一。他与高教授长达将近70年的联袂和奋斗经历是世界刑法学界的骄傲。在生活中,王老师他是一位慈眉善目的父亲。每一次与王老师交流、交往都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在王老师面前我的心永远是安静、安宁、平和的。

郭泽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老师对我们中南刑法学科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回首在学校当中相处的点点滴滴,深感作为老师的学生是人生一大幸事。先生的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作为他的弟子没有不感受到他如沐春风的气质或者是君子之风。古人有立德立功立严三不朽之说,我觉得先生亦是如此,这也使得先生不仅是我们在学术方面的恩师,也是我们在人生方面的导师。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虽然我不是刑法学科,也不是王老师的学生,但是从1987 年留校以后,近35 年在了解观察参与学院的发展进程当中,王作富老师始终是我们的典范。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评价王作富老师的贡献我觉得都是不过分的,但是我最想说王作富老师是受人尊敬的一位老师。王老师虽已去世,但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作为我们来说应该传承好他的学术传统,积极发展法学院,发展法学院的刑法学科,我想这是对他最好的缅怀和怀念。

韩玉胜(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

我从1978 年人大复校后作为第一批法律系招收的学生,到现在已经45 年了,毕业后留校又留在刑法教研室,一直和王老师在一起,王老师是刑法教研室的第三任教研室主任,他退了以后我接班成了第四任的教研室主任,在几十年里刑法竟然只有这么几个教研室主任,大概在其他教研室也很难见到。总结王老师的一生可能用很多笔墨都总结不完,但是我是觉得王老师为学为师都是高山仰止,做人做事是后辈楷模。我和我的家人都非常感谢王老师,也会永远怀念王老师。

黄京平(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

王老师是一个伟大的人,伟大的学者,但是他有很多事情,伟大的人和伟大的人物,很多地方都体现在细微之处。比如作为学生听课、作为教师讲课、作为同事的业务学习和作为助手的教材编写,所有的这些细小的事情中体现了老师的伟大。王老师一生治学严谨、品德高尚,与人为善,严于律己,真正的是学为人师、行为师范。

谢望原(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

我从1997 年9 月来人民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到后来留校任教,到现在25 年了,这期间受到了王老师太多的关怀与照顾、帮助与教育,而王老师谦谦君子,他的学识与品格更让我刻骨铭心。

冯军(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

这些天来虽然悲伤的情绪时常洗脑着我,但是每当看见挂在我办公室大门左侧墙壁上的恩师照片时,我就会深深地想起恩师的政治教诲、专业指导和生活关怀,感到无比温暖。

肖中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先生每一堂课结束后,学生们的笔记内容都十分厚实,特别是对于那些在职的同学来说,他们可以直接拿着老师的讲义内容成就一则则裁判理由,一个个经典案例。先生的授课和学问是留给我们晚辈永远的精神财富。

时延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觉得最好的缅怀和纪念就是继承,要继承王作富先生学术的思想还有教学教育的理念,这是我们最大的精神财富,我们也以此作为最好的对王作富先生的怀念。(文中照片由莫洪宪、但未丽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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