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立足人大法定职权和重点工作,持续拓展财政经济监督的功能和效果,推动解决制约湛江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法定监督项目实施,交出一份人大财经监督合格答卷。
在计划审查监督方面。常委会做好计划编制及报告的审查。围绕近年来市委中心工作,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各项工作措施,重大项目工程的安排等进行重点审查,提出意见建议,确保计划编制科学合理。此外,常委会还做好计划执行监督。7月份,组织财经委委员、代表、财经咨询专家深入县(市区)、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听取部门的分析汇报,分析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常委会做好预算草案审查工作。每年6、7月份,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了解预算编制有关情况,督促财政部门认真编制好预算草案;人代会召开前的一个月,组织相关委员会、有关代表和财经咨询专家对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督促财政部门及时改正并反馈;大会期间,把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连接到代表驻地,同时设立咨询点,要求财政部门派人参加各代表团及小组审议,及时为代表答疑解惑,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此外,常委会还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每年8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上一年度决算,对本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建议,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及时审查预算调整方案,要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送交预算调整方案,并说明理由、项目、金额,协助常委会把好审议关,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方面。常委会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今年4月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8月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关注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对审计查出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
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方面。常委会规范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与市政府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推动持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规范报告口径,完善报告报表,逐步健全评价指标,有效提高报告质量。常委会还着力解决国资国企管理存在问题。针对国有资产底数不清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摸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针对国企管理体制不顺问题,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完成四大产业集团组建工作。此外,常委会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法。加强与审计监督的衔接协调,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对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支撑作用,加强与监察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常委会充分尊重和发挥代表作用,全力支持、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为经济建设出谋献策的作用。
持续深化与代表的密切联系。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计划,常委会分管领导常态化走访联系财经领域的专业代表,确保实现本届内走访代表全覆盖。除日常的视察、座谈和列席会议外,常态化邀请代表参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代表对于人大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
高质量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围绕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两个高质量”做好工作。今年2月,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关于培育壮大优质中小企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确定为大会议案,并收到财经类代表建议84件,占大会建议的34%。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市领导领办、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工作机制,采取评选、举办代表论坛、听取审议报告、满意度测评等“组合拳”式监督,有力推动议案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共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